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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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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 證 重 於 工 作

 

經文:賽四十三:6-12,出十六:34,二十五:1521,二十七:21,三十:636,三十一:18,出三十二:15,三十九:29,三十八:21,詩篇119篇(裡面有幾個經常出現的字—律法、訓詞、典章、法度,這四個詞在聖經原文是同一個詞,這詞在詩119篇共用了二十三次。)約十五:2627,徒一:8,來十二:1,啟一:1-2,六:9,十二:17,十九:10

 

神需要見證:

 

   上次交通到神主要作工的方法是用生命。在神用生命作工的過程中,人這方面需用順服來響應神所作的工。當神發起了一個意念,人又響應起來時很自然就產生工作。例如神說我們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人響應順服神這個呼喚去普天下傳福音,自然工作就產生了。

 

我們承認神的心意須透過工作帶出來,但我們不能不指出神的心意不能藉着工作去完成。在神恢復的工作中,究竟是神作工,抑或是人作工?所有恢復的工作都是神自己作,無任何一個人可以代替神工作。神需要的是器皿,要得着人作器皿,放在神的手中,讓神用他去作工。當神發起,人響應產生工作,這個響應是用順服而不是用答應;如果我們答應神的發起,我們是答應去作神所要作的,但不一定按着神的方法去作。順服就不單是答應去作;並且,按着神的方法去作神所要作的。這個差別不是很明確的,但實質的差別就非常大。倘若我們明白了這嚴肅的事實,在我們整個的事奉上的學習、追求、操練的起步上就不易出錯了。

 

既然如此,我們就當注意人響應神發起時,神在人中間究竟要得甚麼。答案一定不是工作,既然不是工作,又是甚麼呢?在我們的思想中,好像除了工作以外再無別的,倘若現今的基督教把工作抽出來,那基督教就是個殼。但神今天是否要工作呢?如果我們不弄清楚這事情,我們就一直跟着工作這條線去走。但千萬不要誤會以為就不需要工作,我們不可能無工作;然而,我們的工作必須帶着一個更重要的東西,這東西我們稱之為“見證”。

 

從舊約一直到新約,神不停地向義人顯露祂需要見證,這見證不是別的,這見證就是神在人中間的彰顯,神自己在人中間給人遇見。

 

從舊約看「見證」的要求:

 

創世紀一章說神按着祂們的形像樣式造人,以賽亞書第四十三章說一切成為祂名下的人都是為祂的榮耀被造的。意即人被造的目的是為了神的榮耀。神多次宣告一個事實—你們是我的見證。在神恢復的起頭,神藉着人把神的見證放在地上,神起初所要的見證是將祂的形像樣式表達出來。整個被造的人就是神的見證;從形像這方面領會是神,從權柄的彰顯上去領會是神,在生命上的聯合去領會更是神。當神創造的日子完畢時,神的見證已在地上。但神這個見證不知經過多次受了破壞,亞當墮落不單是人的墮落更是神見證的失落;從此,神的見證在地上好像被遮蓋起來不明顯。但神是否讓祂的見證從此在地上銷聲匿跡,顯然神無此打算。

 

在出埃及記中提到的法版、法櫃、律法,這個“法”字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見證”。法版是見證的板,法櫃是見證的櫃,會幕是見證的幕,律法就是神的見證。如果我們不留意神的心思,在出埃及記中我們只會看見神將律法傳給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建會幕,吩咐摩西做兩塊法版、約櫃等等歷史的過程。倘若我們留意神在當中的安排作工,便看見一個很嚴肅的事情—神將祂的見證放在以色列人中間。看見會幕、約櫃、法版就看見神的見證。

 

人墮落遠離神的結果是叫人對神非常的生疏,不知神的所是、所作、所能,對神完全無知。神必須在人當中給他們一個見證,讓人從見證的事物去認識神。從律法認識神的性情、聖潔、公義,從約櫃認識神自己的心意。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在未帶他們進入迦南以前,先讓他們認識神自己,這次序很重要。甚麽人配進迦南享神的應許?理論上是出埃及的人,但實際上必須是接受神見證的人,這裡是個預表,不是說得救了仍不能享用神。出了埃及的人應當接受神的見證,然後才進入神的應許中去享用神,這是個正面的次序。

 

進入迦南後,詩篇119篇中共用了二十三次“見證”這字,中文聖經用訓詞、律法、典章、法度來釋這詞。若將“見證”這詞代入詩篇119篇的訓詞、律法、典章、法度來讀,我們會領會到神不單在出埃及時藉着一些事物將見證顯明,進入迦南後,神仍不斷地提醒他們注意祂的見證。

 

從新約看「見證」的要求:

 

舊約日子過去,神的兒子來在救贖工作完畢後,顯明神新的工作在地上出現。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主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話的重點不是叫萬民作主的門徒(傳福音),也不是凡所吩咐的教訓他們遵守(造就)。這兩點以外,主還有一個心意;就是作這一切工作為要顯明主在我們中間,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末了,新約日子中,神的話還是這樣強的帶我們進入祂從創世以來所定規要作的—神要把祂的見證設立在地上。約十五:2627很清楚指出,神所要求的,是我們都要作見證,不是要工作。

 

徒一:8很明確指出聖靈降臨,得着能力,擴展起來目的是作主的見證。啟六:9第五印揭開時,在祭壇下被斬的人當然是為神作工的人,但神數算他們的,不是作的工,是他們的見證。啟十二:17,龍與婦人其餘的兒女征戰,這兒女是為耶穌作見證的。啟十九:10,當約翰看見天上那榮耀的異象時就拜那天使,天使攔阻他,說彼此都是為耶穌作見證的。從舊約到新約,神的注意點一直擺在祂的見證上。

 

F從創世一直到新天新地出現時候,神一直要求祂的見證明確地在地上彰顯。

 

作者:王國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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