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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靈的沉睡中甦醒(二15-三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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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向愛慕祂的人發出呼召,讓他們在享用主的同在的時候,也進入到與主同行。我們常有這樣的領會,我們以為在平靜當中會多享用主的同在,特別是我們有一個觀念,尤其是在神話語上有點服事的弟兄姊妹們,我們常常覺得我們若缺少了安靜就缺少了服事的能力。我們有這樣的瞭解,我們若安靜越多,在服事上就越帶出恩典。我的意思並不是我們不需要有安靜的時刻,但主在生命的引導上,叫我們看見一個更寶貴的訊息,當然是需要有安靜的時刻,但更需要有與主同行的實際。 這個基督徒在筵宴所中就迷糊起來了,她好像是失去了她該尋找的。她一直尋找她感覺上的滿足,她一直尋找與主同在和充滿的感覺。但她這樣的尋找把目標弄錯了,所以主就一再的呼召她起來,與主同行。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因為主是一再的呼召,「起來!與我同去」。上次我們看了二章十四節以後的一些話,我們說是正面來看裡面所說的。我們若從反面來看這段話,我們也會有這樣的領會。「在磐石穴中,在陡巖的隱密處」好不好呢?當然好。在十字架的工作裡面,在靈裡的深處隱藏,那是好的。但這些的好有一條界線,就是不能不讓主見我們的面。 脫離假象的欺騙 屬靈的事常叫我們有不可思議的經歷,好像是不應當這樣的。若我接受十字架的工作,我和主的關係應當是對的;我曉得在隱密處生活,應該是與主沒有間隔的。正常的情形應該是這樣。但人的肉體發動的時候,
或者說是人的自我中心顯出一些活動的時候,十字架就成了一個煙幕,在隱密處生活也成了煙幕,將我們的愚昧遮蓋起來。 有一件事非常清楚的,無論這個煙幕是怎樣的美麗,無論是如何可以賄賂我們的良心,甚至在那裡安慰自己,但是不行,有這樣的事發生的時候,我們就曉得這一個光景不對。這一個好像是十字架,其實不是十字架;好像是在隱密處活著,但實際不是在隱密處活著。那是甚麼一回事呢?就是主和我們中間有了間隔,主自己是很願意見我們的面,但主沒有辦法看見,而我們自己也感覺了出來,我們真是願意見主的面,但是我們就是見不到。 這個好像是很矛盾,不合情理的事情。但是在生命的經歷裡卻是非常真實的,甚麼時候人的自己出來,屬靈上的好處就會變成煙幕來掩蓋了我們自己。在這裡,主向基督徒呼喚,「求你容我得見你的面貌。」(二14)主呼喚我們回到與祂面對面的光景裡,卻不願意我們停留在一個感覺的交通裡,或是一個交通的感覺裡。主要帶我們到與祂面對面的光景才合祂的心意。我們實在看見主的話給了我們這個體會,「你的聲音柔和,你的面貌秀美」(二14),但問題是主看不見他的面,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翻過來看,這本來是一件美事,但卻成為屬靈上的結核。 不給魔鬼留地步 主在這裡說,「要給我們擒拿狐狸,就是毀壞葡萄園的小狐狸」(二15),這裡所提到的狐狸不是只有一隻,而是很多隻,因為這裡的狐狸是眾數的,有各種各樣樣貌的狐狸在這裡。在主要求人與祂面對面交通的時候,主就提醒人要有這一個體會,就是要擒拿狐狸,為我們擒拿狐狸,在這裡看到的不單是我們的問題,也是主的問題。這個狐狸的工作一出現,主受了阻擋,人受了虧損。 甚麼是狐狸呢?從狐狸的性質看,它是很狡猾的。世人用狐狸來代表那些老奸巨滑的人,這便可知它是有多狡猾了。你們若曾讀過「伊索寓言」這本故事書,當中有不少都是用狐狸來做主角的,它對著你是滿面笑容,但心裡就想怎樣把你吃掉,這就是狐狸了。外面好像是跟你做很親密的朋友,但裡面卻是要把你當作食物。這裡就是指著在撒但集團當中的眾邪靈,若是單數的話,就是指著撒但,但在這裡是眾數,所以是指整個撒但的集團。撒但是利用它手下許多的邪靈裝作光明的天使,裝作非常有禮貌的光景,但存著一個壞意思,就是要對付神和神的兒女,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事情。 所以當神呼喚人回復與祂面對面的時候,主很嚴肅的提醒一件事,就是要「擒拿狐狸」。過去很多人都這樣看,狐狸是指著大狐狸,小狐狸就是小狐狸。大狐狸是指著大的破壞,小狐狸就是小破壞。但我讀來讀去,總覺得這個小狐狸就是狐狸,狐狸就是小狐狸。這裡先提狐狸,後再提小狐狸,是甚麼意思呢?主的心意要我們注意的不是狐狸的大、小,而是注意工作的結果。無論大狐狸或小狐狸,只要是發生在這個葡萄園的就要擒拿了,不能容讓它們了。對著我們個人追求的經歷,我們都覺得這些說話很真實。我們不是故意要這樣作,但我們往往在不知不覺裡便落到這個情形。大的事情我們會很緊張,但小的事情就容易忽略。大的試探我們會戰戰兢兢的拒絕,小的試探我們會覺得沒有甚麼了不起。但主在這裡實在提醒我們一件事,很多時候,我們與主面對面的交通失落,並不是因為大事,常常是因為那些不太大的事。 從上文看,怎可說留在筵宴所裡是一件壞事呢?這是一件好事。但在筵宴所的停留是因著一件事,以人的自己為目的。這一個以自己為目的,便被屬靈的煙幕遮蓋了。我們會覺得自己沒有甚麼不對,我們只是在追求與主同在的享用。這是沒有錯,但問題就是在以主的地位為主,還是以我們的地位為主。這雖然是小的問題,卻是很嚴肅的,因我們與主交換了地位,這實在是一件大事。可是我們卻常常忽略了這一點,就是我們體貼自己的時候,無論是在甚麼情形下體貼自己,無論在那件事上體貼自己,我們會找出一些理由來為自己辯護,這一個理由就是小忽略了,這樣要隱藏的東西便是小狐狸了。 這一個東西產生了一個結果,叫葡萄園受了破壞。所以主在這裡給我們要注意的乃是葡萄園是主的工作,任何叫主的工作受損害的,不管它在人眼中是大的原因,或是小的原因,都是狐狸。大狐狸和小狐狸都是狐狸,人所注意的是我在神面前得甚麼,而主所注意的是祂的工作有沒有受破壞。我們若能體會主
這樣的心思,我們就覺得這個提醒和光照是何等的重要。 擴大屬靈的度量 主叫我們起來與祂同去,但我們卻走不上來,原因就是有小狐狸要擒拿,要把這些東西對付,然後才可爬上來往前走。主在這裡要我們注意的是,一個追求的人不單是要顧自己屬靈上的享用,同時也要留意其他年幼的弟兄們在主的面前受保護。這是一個愛心拓展的問題,也是一個屬靈度量拓展的問題。祂要將這個基督徒從自己個人的裡面給帶出來而進入到群體。這樣我們就想到以弗所書四章裡面的話,這個人追求在主面前享用與主同在,這個追求並沒有錯,但這個追求若停留在自己裡,她就沒法進到祂所要得著的。我們往下看的時候,我們就看到她甚至連感覺上的享用都會失去的。 以弗所書給我們看見的是甚麼呢?從個人裡面出來,進到眾聖徒裡面去,要在眾聖徒中看到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便叫基督的愛充滿了我們,叫基督的榮耀和豐富充滿了我們。這是一個大問題,主提醒她,她如果一直停留在自己裡面,就會損壞主的工作,也叫眾聖徒得不著保護。我們沒有看到這事實以前,我們會覺得我們各自追求有甚麼不對呢?我們個人在神面前有更深的進入有何不對呢?我們可以說基本上沒有甚麼不對。但一個真正的進入,不是感覺上的進入,一定會帶出與主同行的結果。我們看到以諾與主同行,挪亞開始的時候也是與主同行,不單是同在,更是同行。同在是一個靜態,同行就是一個動態了。在「筵宴所」裡面是一個靜態,「起來與我同去」是一個動態。我們若真實在主裡面有成長的時候,我們在靜態裡面享用主,在動態的裡面也是一樣的享用主。主一直給我們看到,必須要把我們心裡的狐狸或小狐狸拿走了,對付了,主才能見我們的面,我們才可以起來與主同去。 從人的自己到主的自己 當主說過這些話,這個基督徒裡面實在是有感覺,有一點的回應了。這個回應似乎又不是太對,但好像又沒有多大過錯。這個回應的開始,她很能抓緊與主的關係。這個關係若能抓緊,實在是一個福氣,我們不能說這個是不對。但一直讀下去的時候,便發覺這個抓緊實在是不太對。注意這個次序便可看出,「良人屬我,我也屬祂」(二16),這是一個事實。良人屬我,我也屬祂,這個關係何等的寶貝是主與我們合一,這個關係太寶貝了。但從次序上來看,上文主向這個基督徒說話,就是對付她裡面的光景,她把自己的滿足放在前頭,主的滿足放在後面。這個關係沒有錯,但是把自己的滿足放在前面,就有文章了。我們都承認我們會先以自己為滿足作主題的,這個基督徒在這裡也表明出我們的本相。 你們若把雅歌書從開始到末了讀過,你們就會看到這句話,越往後次序就越不同。注意七章十節,「我屬我的良人,祂也戀慕我。」這裡的次序就完全翻過來了。再看第六章裡也有提過,但這裡沒有進步,到第七章就進步了。到了第八章最末了的那處,「我的良人哪,求你快來」,她整個的仰望等候全在她良人的身上,她不再以自己的滿足為重了,她只向她的良人說出她的渴慕。她不再限制她的良人要怎麼作了,她讓她的良人隨著自己的意思來作。我先將這個點出來,就可以看到這個次序的問題了。這裡顯出了她在屬靈追求上一個大的軟弱,她是看自己比較重要,主要來滿足我,她也知道主是需要滿足,但主的滿足可以放在第二位,而我的滿足應放在第一步。 「良人屬我,我也屬良人。」究竟我的良人在那裡呢?「祂在百合花中放牧群羊。」(二16)注意,主在百合花中,那麼我呢?我就是百合花了。在上文她說她自己是谷中的百合花,而主也承認她是荊棘中的百合花。我就是百合花,主來牧養我。在主的牧養中,我一定有份在其中,我用不著擔心,再加上上面的那個關係,她就覺得主不會丟下她。的確,她這個體會沒有錯。但因著這個體會而叫她不往前,這就是錯了。 我們有沒有主的同在,我們是知道的;主有沒有陪伴著我們,我們也是知道的。我們不能說,今天我們得不著安息,但仍然說主與我們同在,這是不會有的。主就是透過我們裡面是否享用安息,來給我們知道祂是否與我們同在。有時我們是不喜樂,但我們裡面還是有安息。這個安息就是記號,是主陪伴著我們的記號。有時可以反過來,我們好像是很喜樂,但我裡面是空的,我們裡面沒有安息,這也是一個記號,說出主的陪伴停止了。 這個基督徒在那個時候,主的陪伴已經停止了,她自己也覺得,但她有一個自我的安慰,就是「良人屬我,我也屬祂,祂在百合花中放牧群羊。」我跟祂的關係不會改變,祂又是在百合花中牧放,我就是百合花,祂怎會忘記我呢?祂怎會把我撇下呢?的確,這個體會可以說沒有錯。但實際是怎樣呢?實際上她也知道,主這時候實在不在她裡面。 我們不知道這個基督徒在夢想的時候,是在筵宴所,或是已經離開了筵宴所,但不管她在那裡,有一件事是明顯的,從下文看,她那時該是在內室,這一點是沒有錯的、我們在第一章的時候就看到,內室豈不就是這個隱密處,就是與主交通的那個隱密處。在這個地方還會錯嗎?我們一直的說,這一點也沒有錯,錯就是錯在這一個屬靈的煙幕把她這個自己迷糊了。到了這裡,這個基督徒已經知道主已經不在她身旁了,而她卻又盼望主會來到她身邊。祂何時會來呢?祂為何會離開我呢?祂往那裡去呢?這個基督徒一點也不知道。她落在一個胡裡胡塗的光景裡,她在這裡只有夢想,「良人呀!你回來吧!我等了很久了。你為何還不回來呢?還要等多久呢?」。倪弟兄的那首「自伯大尼」詩歌的其中一段,好像就是寫出這種光景。 這個基督徒一直在那裡等,等到何時呢?天亮了,祂還沒有回來。中文聖經在這裡說,「求你等到天起涼風,日影飛去的時候,你要轉回。」(二17)不知道這樣的繙譯是根據那時的七十士本或是其他,其實準確的意思應該是,「等到天亮,黑影過去的時候,你回來,你要回來。」要注意這個基督徒對屬靈的事真有認識,她曉得自己靈裡很黑暗,她還在黑暗裡的時候,是沒有辦法看見主,但她知道等到這個時刻來到,她裡面的黑暗過去,她會重新看見光,主就回來了。這對不對呢?屬靈的事是對,但在她的經歷裡是不對。不對的地方在那裡呢?她知道自己在黑暗裡,知道自己需要亮光。但問題在這裡,怎樣能脫離黑暗呢?怎樣能得著亮光呢?她卻沒有理會。她只在這裡等,好像等這個黑暗自然的過去,好像等亮光自然的來到。 但屬靈的事情不是這樣的,要脫離黑暗,我們必須要有所脫離。落在黑暗裡,是因為在我們裡面先有捆綁,要脫離黑暗,就先要脫離這個捆綁。裡面沒有亮光,定規是裡面有些東西把光擋住,必須要先把這些東西挪開,光才可以進去。現在她的問題不是在她沒有真理,乃是她沒有實際;她有認識,卻沒有進入,她只在這裡光等,好像在說,「天亮啦!主,你回來吧!」怎樣回來呢?「好像羚羊,或像小鹿在比特山。」(二17)羚羊,母鹿和小鹿都是說到敏捷,這就是說「主呀!要快快回來,快轉回,好像那些小鹿那麼快地轉回,又好像羚羊那樣快地轉回。」 在比特山轉回,比特山就是滿有崎嶇的山,滿了山谷的山。看到這個人的光景,她自己不要脫離捆綁,她只要主來到她那裡。她應該脫離的,她不脫離,她卻一直在那裡想,主來就夠了。雖然比特山是很難走,但主呀,你是大能的主,你走比我走好,所以比特山我不走,你走到我這裡,我就脫離黑暗,我就得見亮光了。 那些不追求的基督徒是不會有這樣的事情,成熟的基督徒也不會有這種光景,剛剛開始追求的基督徒也不會有這種光景,但追求到一個階段,或者照著蓋恩夫人所講說三個屬靈經歷的階段,走過第一層,但還沒有走完第二層,還留在人的魂裡面,在這一個階段裡的基督徒,是最容易落到這種光景裡。他總覺得自己蠻愛主,蠻有追求。我這樣愛主,主怎會不來看我呢?但要注意,這個呼召是一直叫他離開筵宴所與主同去,而不是主要回去與他一起留在筵宴所。一直到第八章,都沒有看到筵宴所這個地方。我們只是看到,主一直把他帶向前,帶到豹子崗,帶到獅子山。基督徒生命的成長,是從感覺與主同在出來而進到與主同行的光景。從這段話中,就可以看到這個基督徒的難處是在於要主來滿足他,而沒想到她要跟上主。 裡面的甦醒 進到第三章就更能看得清楚。她自己感覺到失去主的同在,當然這是感覺上的,實際上主與我們的聯合是不會失去的,但在感覺上的同在,似乎是失去了。在這個時候,這個基督徒失去了主的同在,她也不甘心就這樣的失去。她心裡有了這樣的渴慕,渴慕主回來叫她得滿足。等著等著,好像主還是沒有回來,等了一個晚上,沒有,等了兩個晚上,也沒有,三個、四個、五個晚上都沒有。注意三章一節「我夜間躺臥在床上」。不是一個晚上,而是許多個晚上。雖然新國際版(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把它繙作整夜,但其他的譯本都是繙作許多個晚上。無論是一整夜或是多個晚上也好,一直在那裡等候,但盼望來,盼望去,等候來,等候去,主都沒有回來,主好像與她離開得很遠。起初她覺得主是在牆外,現在她覺得主不在牆外,並且又到很遠的地方去了。有多遠她就不知道了,總之她和主中間就是失去了交通的享用,她受不了了,主也允許她受不了。 這裡也說出一個問題來,許多時候我們向主要一些東西,主不答應。這並不是主虧待我們,主常常藉著禱告的不答應,或者遲延的答應,要我們從一個光景裡脫離出來,而進入一個更高的境界。她在這時候盼望主回來,而主又真的回來,她就不會長進,不會離開所在的地方,也不會按著主所要去的地方跟著主去,更會養成她屬靈的惰性,以後她都不能再有長進,以後都不會成長了。所以主好像是很忍心,她越渴求,祂就越走遠一點。這樣一走,這個基督徒就受不了。 故此在第三章,我們便看到她立定了心意要尋找主。她不願意就這樣失去了主的同在,所以她說「要尋找,要去尋找。」有了這一點轉機,但是不是真的轉機?尋找是對的,但要注意去那裡尋找。這個話很嚴肅。她老早就知道,主是在牆壁外,現在她去尋找,她還躺在那裡尋找,這是屬靈上的懶惰。我們覺得不能失去主,我們一定要將主找回來。但怎樣尋找呢?躺在床上尋找,不肯付代價去尋找,要舒舒服服的去找。 在對的道路尋找主 我們曉得要把主找回來,有很多事物要在我們身上脫落,我們覺得疼痛。又要自己不疼痛,又要得著主,結果心裡要尋找主,但卻找不到。原因是方法是對的,因為要尋找主,但地位是錯了,因為是「躺臥在床上」(三1)。找不到了,她便下了決心要起來,要脫離舊的經歷,要脫離從前感覺上對主的享用,不再停留在這個感覺裡面。她起來,出去尋找了。她不再在自己的範圍裡去找了。 我們常常有這樣的毛病,太注意我們在主裡面所經歷過的。就是在我們自己範圍裡面的東西。要在舊的經歷裡,尋找新鮮的主,一定是找不到的,因為舊的已經過了,新鮮的主,不可能再在舊的裡面。所以結果就是我要起來付點代價,我要去尋找了。這時她已經有了點要付代價的心,要脫離屬靈上的安逸,脫離屬靈上的享用,肯付代價出去尋找了。然後她就起來,在城中行走。我們看見一座城,當時所羅門寫詩歌,當然是指著耶路撒冷城。我們領會基督徒屬靈的經歷的時候,也是講到那天上的城。也就是說,她起來到神兒女們當中去尋找,到了神的城中來尋找,或是來到聚會當中來尋找。在這個城她一面游行的時候,「在街道上,在寬闊處,」(三2)她都在那裡找。 甚麼是街道?甚麼是寬闊處呢?這都是交通的要點,都是人在這裡來來往往的地方,這個是交通,那是在天上的城中的交通。很多時候,我們真實有這樣的想法,我要恢復,所以要多點參加聚會。當然多點參加聚會是好事,但必須要注意聚會的目的是甚麼。聚會的目的不是來跟主作一個交換,我來聚會,主,你就把你給我。禱告是這樣,讀經也是這樣,神兒女的交通也是這樣。我們不可以將屬靈的事作為一些交換的手續,我們只能透過這些來遇見主。如果要以這些來作交換的代價,我們就永遠都找不到主。 我們從屬靈上的經歷來看,看見這個基督徒實在是很忙,不是說她忙著工作,她是忙著在交通裡尋找主。有沒有錯呢?沒有。但在她身上還是有點錯。神的呼喚是,「起來,與我同去」,現在這個人起來開了門了,但是沒有看見主,好像使她很失望。她尋找祂,卻尋不見,她就起來到處去找,也找不到。主曾說「尋找就尋見」,為何她現在起來尋找也尋不到呢?我們要注意這位基督徒所說的,「我尋找我心所愛的。」(三2)這裡就有問題了。她心裡所愛的是甚麼呢?表面上是主,實際上是享用主的感覺。這就看見主說「要擒拿小狐狸」的原因。就是這一點點,「擒拿小狐狸」,就差這麼一點點,這個問題就不一樣了。所以她出去尋找,或者在讀經裡,或是在禱告裡,或是在聚會裡尋找,甚至是進到弟兄姊妹當中去尋找,這些都沒有解決問題。我們承認我們是這樣,有難處就找某某弟兄,又找某某弟兄,有了交通就會解決問題,但實在沒有這樣的事。有的時候,主藉著弟兄們的交通使我們進入光中,更重要的一件事是我們直接跟上主。 許多時候,不是我們不知道主在那裡,不是我們不知道主的心思是甚麼,難處是我們沒有跟上去。現在主的呼喚是很清楚,「起來與我同去」。現在你起來找了,但你找的目的不是與祂同去,乃是要祂回來。所以看到她心所愛的不是主自己,乃是與主同在的感覺。她這樣尋找,找來找去都沒有找到。 後來,她踫見在城看守的人,也可說是最年長的弟兄了。在城裡面的家中看守的,作保護的,作引導的。看見這些年長的弟兄的時候,急不可待就問了,「你有沒有看見我的良人呀?你有沒有見到我心所愛的?」(三3)但沒有回答。不過很希奇,這話非常有意思,「我剛離開他們」(三4)。注意這些年長的弟兄沒有回答這個問題,因為年長的弟兄知道,不是這樣尋找主的,若繼續這樣找,不管怎樣也找不到。沒有回答就叫她心裡有點難過了。 在主的憐恤中遇見主 主的憐恤就讓她遇見主了,因她實在是有心意去尋找主。雖然她尋找的目的不對,但仍然願意去尋找主。就因這一點點的心思,主就給她學習到一點功課了。你要尋找主,不能靠讀經,不能靠禱告,不能靠聚會,不能靠弟兄姊妹,不能靠年長的,要靠你心裡面對主的揀選,弟兄姊妹所給我們的也是要我們直接揀選主。無論是讀經或禱告,所知道的是怎樣去尋找主。年長的弟兄給我們的指示,也是指出我們怎樣去找主。但真正的尋找必須是我們自己跟上去,真正的揀選主。這樣去揀選,就揀選對了,這樣的揀選就有結果了。 主帶領她經歷到不能在主以外遇見主。弟兄姊妹的交通是重要的,但是不能代替個人對主的揀選;讀經的生活是緊要,但不能代替你對主的揀選;年長弟兄們對你的指導是對的,但一樣不能代替你對主的揀選。這個揀選必須是我們自己行出去,不踏出我自己的那一步,我永遠是在老地方,我可以有許多屬靈的知識,可以有很多與屬靈人交通的經歷,但我自己的那一步不踏出去,我還是停留在老地方。 主要這個基督徒經歷了這個,看到了這一個,主就親自的遇見她,很有意思的,「我剛離開他們,就遇見我心所愛的。」(三4)這是主的體恤。沒有說她是完全對,但這是主的體恤來給她特別的拯救。她很是高興,但這個高興將她的本相顯露了出來。 仍舊活在自己裡 她立刻把她所愛的扯住,「不容祂走。」(三4)這就糟糕了,我們必須要記得主當時呼喚的話是甚麼,是「起來,與我同去」。現在反倒是不容主走,要返回到我這裡來。問題來了,現在主讓她恢復與主面對面了,這個基督徒的本相就顯露出來了。她只是要這個感覺,她並不要與主同去。是的,她把主拉住不容祂走,連主的自由都限制了,結果是把主放在她的權柄底下,叫主來聽她的話,不是她來聽主的話,不是她跟上主,是要主來跟她。她裡面要主的心是迫切的,但這一個要,只是用來滿足她在屬靈上的欲望,並不是去滿足主自己。 看呀!她遇見主,就把主拉住,不容祂走,然後「領祂入母親的家裡,帶祂到懷我者的內室」(三4)。按著基督徒生命的經歷,我們的「母親」,那就是主的恩典。「懷我者」就是愛我們的神,能進到「懷我者」的內室,那是一個很深的愛。我們不隨便進入別人的睡房,我們一定是跟這個人有相當的交情,才會進入這人的睡房。否則,一般來說,都不進別人的臥房。現在她遇見主了,她把主帶回去,帶到最沒有間隔的地方。這個地方就是神的恩典和神的愛。我們常犯的毛病,不是說神的愛不對,神的恩典不對,而是我們一直要求我們的感覺停留在神的恩典和神的愛。但主並不是叫我們停留在這種感覺裡。 這個基督徒一直不肯脫離這個。當主呼召她的時候,她很清楚知道主是「躥山越嶺」而來。現在主呼召她「與祂同去」也是要經過這些山山嶺嶺而去的。但她不要去,卻要留在主的恩典與愛的感覺裡。一直到這裡,這個基督徒去尋找主,雖然把主尋回來了,但對她來說,生命沒有太大的長進,還是停留在原來的地方,還是不夠體會主的心意,仍然追求自己屬靈需求的感覺,沒有想到去滿足主,她還是在「良人屬我,我也屬祂」的階段裡。 就是因為這樣,主又說這樣的話了。主已經說過,但現在又再說,「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她自己情願。」(三5)主一直在等待,等待這一個人裡面有更大的甦醒。主在這裡等候她,等她靈裡面甦醒。我真覺得,我們的主是常在等候我們,求神叫我們真實的體會祂的深恩厚愛。祂為了我們生命的成長,祂實在是忍耐了許多時候。主釘十架以前,為我們付上了許多的忍耐。巴不得我們真能體會到主給我們的這一個等待,要我們脫離好像是屬靈,實際是愚昧的體會。好叫我們從享用主而進到跟從主,從享用主而進到與主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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