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大前題

 

序言

“如果神變成人,那麼他會是什麼樣子?”“耶穌是否具有神性?”要回答這類問題之前,我們應先來想想另一個問題━為什麼神要變成人的樣子?我們可用螞蟻為例來說明。假若你看見一位農夫正在犁田,田間有一個蟻丘,很快就要被犁具所摧毀。由於你愛護螞蟻,你跑到蟻丘附近去警告螞蟻。首先你試著大聲通知牠們即將面臨的危險,然而仍繼續各行其事。於是你再試着打手勢,甚至用盡你所能想到所有的方法去警告牠們,但都不能奏效。為什麼?因為你無法與牠們交流(通)。那麼怎樣才是最有效交通方法呢?除非你變成一隻螞蟻,否則牠們是不會明白的。

那麼,神若要與我們交通最佳的方法是什麼呢?顯而易見的是為了與我們交通他必須先變成人後,才能直接與我們交通。

現在,讓我們回到先前那些問題,如神真的變為人,祂會像誰?他會是什麼樣子?第一,他是人但必具有神性,能以不尋常的方式進入這個世界。第二,他必能行超自然的神蹟。第三,他必是無罪的,並且能在世人中留下永恆不滅的印象等等。我認為神已經藉着耶穌基督來到這個世界,從耶穌的身上,我們不但看見神的個性被彰顯出來,我們也看見一位具有神性的人所應具有的其他特性。

在這一章中,我們將圍繞“因為……所以”這個哲學論題。在蘭姆(Bernard Ramm)所著的《基督徒信仰的確據》(Protestant Christian Evidences,Moody Press,1953出版)一書中第六章“就耶穌的超自然性看基督教教義的正確性”(The Verification of Christianity by the Supernatural Character of its Founder,pp.163-183)中,我第一次讀到該書作者如何將這問題應用到基督身上。

以下是本章的大綱,希望可以幫助你有效地運用此章的材料。

如果神變為人,那麼我們認為他應該

1.以不平常的方式來到世界。

2.是無罪的。

3.能以神蹟顯示他超自然的能力。

4.與世人有顯著的不同之處。

5.說世間最富睿智的話。

6.具有永恆、深遠的影響。

7.能滿足人類靈性的飢渴。

8.有超越死亡的能力。

1A.如果神變為人,那麼此人該以不尋常的方式來到世界。

基督為童女所生就是一項明證。

1B.聖經中有關童女生子的見證

有關童女生育的見證主要是記載於馬太與路加福音書中,因此這兩卷福音書中記載的可靠性與一致性,對印證耶穌神奇誕生一事極為重要。

1C.基本觀念

關於耶穌是為童女所生一事,必須與舊約中有關彌賽亞將如何降臨的說法一致才行。

聖經中首次預言基督降生之事是記於創世記三章15節,那裏神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蛇)的頭。”可見救世主要來自女人的後裔,而非男人的後裔,這從生物學的觀點上來說是可以接受的。

以賽亞書七章14節更清楚地預言道:“……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這裏很明確地提到童女,而且相當合邏輯地,這個童女就是創世記三章15節中所指的女人。

亨利·莫理斯(Henry Morris)在《聖經中有答案》(The Bible Has the Answer,Baker Book House,1971出版)一書中這樣說:“雖然有人對這個字真正的定義有所爭論,但每次用到它的時候,總具有童貞女的意義。在某些地方且是唯一可能的用法━即單指童貞女而言,並無他意。在聖經學者們把舊約聖經譯成希臘七十士譯本時,對以賽亞書七章14節中的‘童女’一字,在翻譯上也是選用了標準希臘字的童貞女一字。當馬太在馬太福音一章23節中引用以賽亞書七章14節的預言,證明這項預言已在童女所生的基督身上應驗時,他也是使用‘童女’兩字。”28/36

此外,在以賽亞書七章14節中提到,這個誕生是“從主自己而來的‘一個兆頭’”,可見這種誕生方式非比尋常,是獨一無二的。由此可見新約福音書中所記童女生子的教義與早期舊約聖經中的教訓是相合的。

2C.可靠性

關於童女生子之事,除應與舊約中所預言之彌賽亞的誕生方式相符外,它也應與史實相合。

福音書中所提到的種種事蹟均有其歷史性,這可以由每卷書的作者都清楚注明耶穌誕生的時間以及發生經過得到印證。例如,路加福音中所記有關敘利亞巡撫居里扭下命所作人口登記一事,過去許多人都以為與耶穌誕生的年日並不相符,因為大家相信居里扭是在西元八年左右當巡撫的,若是如此,人口登記的事應發生在耶穌降生及希律王逝世之後,而非之前。但現在大家都同意居里扭曾在職兩任,第一任是在西元前十年到七年期間,所以第一次的人口登記應該是在基督降生及希律死前不久的西元前四年。39/113-115

3C.見證的一致性

如果一件事是真實的,那麼述說見證的人,他們的見證必須能夠彼此相符。

俄爾(James Orr)曾針對馬太與路加福音的記載評論說,這兩位作者他們從不同的觀點來敍述基督誕生的事,而且他們所得資料的來源亦不相同,但他們的記載卻都包括一個中心內容:“已許配給約瑟的童貞女馬利亞,由聖靈受孕,生了基督耶穌,約瑟對這一切的經過都很清楚……”32/35

1D.記述的異同

“聖經批評家指出各福音書中的記述有不少的出入。然而,我卻認為它們相符之處更為顯著,即使有些不同的記述,但其中卻有微妙的和諧的氣氛貫串其中。如果我們仔細研究,就會發現聖經中有關耶穌為童貞女所生相符的記載遠比相異者為多。以下我們根據福音書,分別列出十二點有關耶穌誕生之事蹟,這些雖然只是部分摘錄的經文,但由其中我們亦可大略地看出故事的主要內容:

1E.耶穌降生於希律王死前不久(馬太福音二章1、13節;路加福音一章5節)。

2E.他由聖靈成孕(馬太福音一章18、20節;路加福音一章35節)。

3E.他的母親是童貞女(馬太福音一章18、20、23節;路加福音一章27、34節)。

4E.她已許配給約瑟(馬太福音一章18節;路加福音一章27節;二章5節)。

5E.約瑟是大衛的子孫(馬太福音一章16、20節;路加福音一章27節;二章4節)。

6E.耶穌降生於伯利恒城(馬太福音二章1節;路加福音二章4、6節)。

7E.出於神的指示,他們給他起名叫耶穌(馬太福音一章21節;路加福音一章31節)。

8E.他被稱為救主(馬太福音一章21節;路加福音二章11節)。

9E.約瑟事先知道馬利亞懷孕的情形及原因(馬太福音一章18-20節;路加福音二章5節)。

10E.他依然娶馬利亞為妻,並對她的孩子完全承擔父親的職責(馬太福音一章20、24、25節;路加二章5節及其後諸節)。

11E.有關耶穌誕生的預報是有啟示及異象為證的(馬太福音一章20節等;路加福音一章26、27節等)。

12E.耶穌誕生後,約瑟同馬利亞在拿撒勒城定居下來。(馬太福音二章23節;路加福音二章39節。)”32/36-37

在馬太及路加這兩本福音書中最容易引起爭論的是關於耶穌家譜不符的記載,新約聖經中有兩種不同的家譜,乍看之初兩者似乎是相互矛盾的。其實不然,馬太福音中記載的是約瑟的家譜,路加福音中所記的乃是馬利亞的家譜。30/37

約瑟是猶大王耶哥尼雅的後裔,但因神在舊約耶利米書二十三章20及30節中所說過的話,耶穌雖然是大衛的子孫,卻依然無法繼承大衛的王位。(列王記下二十四章中的約雅斤及耶利米書二十二章24節中的哥尼雅,以至馬太福音一章11節中的耶哥尼雅均為一人)。馬利亞家也是大衛的後代,但因系譜中沒有耶哥尼雅,且約瑟非耶穌生父,因此耶穌可因馬利亞的緣故稱為猶太人的王。換言之,他稱王因是“女人”馬利亞之後裔的緣故(參閱路加福音三章23節)。

2D.馬可與約翰與保羅的記載

1.除了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記載有童女生子,而在新約聖經中再沒有其他記載常被批評家爭論。因此,人們常得出這樣的結論,該教義在新約聖經中不重要。

2.威廉姆·查理斯·羅賓遜(Willia Chids Robinsom),哥倫比亞神學研究院榮譽教授,認為“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已很明確的內容在約翰福音及保羅書信中省略了。”

羅伯特(Robert Gromacki)寫道:無論採取爭辯還是以緘默來使人不信或不去考慮該教義都不是無懈可擊的。使徒對於人們都已熟知的內容沒有過多記載(參看約翰福音20:30)事實上,自由者稱為沈默的辯論使他們自作自受。由於保羅沒提及人格耶穌的人間的父,難道這就意味著他認為耶穌沒有人間的父嗎?多數人視沈默為認同。如果保羅和其他門徒不相信童女生子的教義,他們豈不就修改了早期的耶穌誕生的記載了嗎?辯論中的沈默可以有兩種結論。而事實上,無論認同或否認都不能以是採取爭辯還是採取沈默為依據。

3.也有人爭辯說“既然第一本福音書及第三本福音書中均記載到耶穌誕生的奇蹟,為何在第二本福音書━馬可福音中卻未提及呢?但馬可對此事‘一無所知’嗎?不然,我們認為馬可福音具有相當的權威性,它不但是四福音書中最先寫成的一本,後來也被馬太及路加所引用。這是馬可當年聽彼得口述而記載下來的,他曾是彼得的翻譯官。正如保羅在雅典的亞略巴古(Areopagus,即Mars Hill,位於雅典衛城的西北部,是一高僅370英尺的小丘)、耶路撒冷、安提阿及羅馬各地所傳的信息,彼得也是只挑選有用或必要的才叫馬可記下傳給大家。

“顯然因為只要耶穌的母親還活著,而且聽道者也都知道這事,有關耶穌誕生一事就沒有記下來的必要,他們認為該告知公眾的乃是耶穌的教訓,他所行的種種神蹟以及他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受難經過。”

第四位撰寫人在約翰福音中以“父生子”一詞指示耶穌誕生的奇蹟。

“但反對者又要問了,‘耶穌由童貞女所生這件事在約翰福音書中也沒有提到呀?’不錯,但不提並不表示約翰不知此事。約翰福音寫成較晚,主要是為那些已經聽過道的人而寫的。約翰與他的聽眾早已熟知同時記載耶穌生平的三本福音書,也就是我們稱之為‘對比福音書’的馬太、馬可及路加三福音(Synoptic Gospel)。針對這三本福音書,約翰再作一些補遺及修正的工作。比方說,他矯正了一般人對逾越節是哪一日的誤解;又從他寫作的語氣中,我們可以看出他的讀者都知道馬利亞和馬大是誰。這本書是為基督徒或至少對基督教感興趣的人所寫的,這是叫人拿來讀的一本書,不是講道的記錄,所以凡是讀者已知且不反對的事,約翰就不再重複敍述。如果當時有人反對童女生子的教義,他必然會提筆再度強調,但由該福音書中看來,約翰的讀者中好像沒有這類人。何況事實上,約翰福音一開頭就說到耶穌誕生一事,這也是全書的主題:‘道(神)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在該書中約翰也未提到受洗及領聖餐的事,這是因為讀者都已經知道了,因為這些都是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但他對尼哥底母夜訪耶穌在給五千人吃飽時與門徒間的對話卻有詳細的報導。”(全文可參看羅傑士所著《神蹟事例》一書(Case for Miracles by Clement S.Rogers,Society for Promoting Christian Knowledge,1936。)37/99-101

也可能約翰在約翰福音三章16節中,已將耶穌降生的神蹟單用“生”(begotten)一字完全暗示出來。

正如賴斯(John P.Pice)在《耶穌是神嗎?》(Is Jesus God?Sword of the Lord Publications,神劍出版)一書說的:“耶穌一再強調自己是神的‘獨生子’,‘生’乃是人類家系學上的一個名詞,特別是指子由父而生的意思。那指肉體的生。耶穌堅稱他是從神而生,不是由約瑟所生。論到耶穌是神的獨生子時,新約聖經中使用一個類似的字眼‘單性生育’(Monogenes)達六次之多,耶穌自己也特地二次使用他!我們要注意,耶穌不僅稱自己是神所生,他也聲稱自己是亘古以來唯一如此生下來的人,他是神的獨生子,從來沒有人由童貞女所生。若從靈意來解釋,基督徒也是神所生的(彼得前書一章3節),但是與耶穌從神而生之意上講,再沒有別人是從神而生的。他很清楚地指明他的父是神而不是人。”37/22-23

換句話說,我們可說約翰福音中也記有耶穌的家譜,但這個家譜由“太初”起始,因此就沒有提到童女生子之事。“太初有道……道成了肉身。”(約翰福音一章1、14節)。

至於保羅,羅傑士(Clement S.Rogers)說:“保羅與路加很熟,他們曾是傳道旅途上的好伴侶,又曾同赴羅馬。路加醫生對救主誕生這事知之甚篤,所以保羅必然是由他口中得知這件神蹟,既知道了,保羅一定會說出來,所以保羅後來寫道:‘神差遣了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39/101

2B.福音書外提及童女生子的史實資料

1C.時間

福音書的可靠與否與其準確寫成的時間其關係十分重要。由於這些福音書著作的年代很早就被鑒定,因此要它們被流傳成神話的可能性很小,現在讓我們從早期教會的教訓中尋找童女生子的證據,下面我們要提出兩個問題:

1D.如果這件神蹟並未發生,何以童女生子的思想卻流傳得這麼快?

2D.如果福音書記載不實,為何它們那麼早期就已被各國讀者所廣泛地接受?

北美賓州費城西敏寺神學院的創始人梅欽(Greshan Machen)在《基督由童貞女所生》(The Virgin Birgin of Christ,Baker Book House 出版)一書中提到:

“即使新約聖經對童女生子之事一字不提,我們根據西元第二世紀的資料也可以看出至少在第一世紀的結束之前,這種觀念已經開始流傳了。”24/44

在早期教會初創之時,就有一派自稱為艾比揚教派(Ebioites)的人出現,他們專門反對教會引用以賽亞書七章14節童女生子之事,他們認為該節中的“童女”一詞應譯為“一個年輕的女人”。可喜的是當時的教會不受其誘,仍然堅信童女生子的神蹟。

俄爾(James Orr)在其所著《童女生子》一書中(The Virgin Birth,Charles Scribner's Sons)對此點另加補充:

“除了艾比揚教派(Ebionites)……及一些屬於諾替斯教派(Gnostic)的人外,沒有一個早期的基督徒不接受耶穌是由童女馬利亞所生的這件事實為他們信的一部分。同時…我們還有充分的資料,證明這也是早期教會中最普及的一種信仰!”34/138

論到早期的教會,阿裏斯泰(Aristides)說:“從我們所收集西元第二世紀基督教的教義當中,我們看出童女生子是當時基督徒主要信仰的一部分。”2/25

2C.早期教會先父們的見證

要證明童女生子是早期教會中信仰的一部分,參看教會先父們所記下的資料亦十分重要。西元110年,伊格那丟(Ignatius)在他致以弗所教會書信中寫道:“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因聖靈……在馬利亞體內受孕而生。”52/18:2

伊氏又說:“馬利亞的貞操……與其所生之子在世間被傳成神話……卻是神在暗中所成就的奧秘之事。”52/19:1 這些知識是伊格那提亞由他的老師使徒約翰處得來的。

羅傑士(Clement S.Rogers)說:“我們還有更多的資料,可證明這種信仰並非自伊格那丟時代才興起的,童女生子的信仰早就遭到非信徒的攻擊。薛令喜(Cerinthus)是與使徒約翰同時代的人,反對約翰最激烈。傳說約翰有一次在公共浴場中見到他,就大聲說:‘讓我們快跑吧!因為真理的敵人薛令喜來了,恐怕浴池也要下陷。’另外約翰學生的學生愛任紐(Irenaeus)也說:‘薛令喜教導別人,耶穌為約瑟與馬利亞所生,與常人無論。’”37/105

另外一個使徒時代以後的作家阿裏斯泰(Aristides)在西元125年時,解釋童女生子一事說:“他是至高者的兒子,由天降下之聖靈停在一希伯來童女身上成孕而生。神藉童女馬利亞生育耶穌,由肉身來說,他該屬希伯來民族。”2/32

另一位早期教會的殉道者猶斯丁(Justin Martyr)在西元150年左右為耶穌不平凡的誕生寫下許多的見證:“……我們的夫子耶穌基督乃是聖父頭生的兒子,並不是因世俗的性關係而生……乃是神的能力降臨在童女馬利亞身上,使她成孕……因此他是由童女藉神的能力而生……按照神的旨意,神的兒子基督耶穌由童女馬利亞所生。”(摘自猶斯丁在其衛道學書中之一章《與猶太人蔡福對話錄》(Apology 1:21-33;Dialogue With Trypho the Jew)。

在說拉丁語的人當中,最早相信基督教的是一位律師特土良(Tertullian)。他告訴我們早在他那時代(約是西元200年左右),各教會就已訂下大家相信的教條,他們稱之為方骨文(tessera,將文字刻在骨骼上的一種方板)。當事務被確定時,它就有了一個專業化的名字。他甚至開聲朗誦四次,其中確實包括‘童女馬利亞’幾個字。37/103

3C.早期猶太人的見證

我們可以想見,只要談到童女生子,必然會有人提出反對意見,這個問題最先由猶太人所提出。下面我們想讓讀者知道自早期開始,教會之外就有反對童女生子之說流行,若有人反對,那麼顯然就是因為教會在教導信徒有關童女生子的教義。

史濤弗(Ethelbert Stauffer)在其所著《耶穌與他的故事》(Jesus and His Story,Alfred A.Knopf公司,1960年出版)一書中寫道:“耶路撒冷有一份從西元70年前開始記的家譜,其中將耶穌列為‘已婚婦人的私生子’,顯然馬太對此家譜知之甚詳,因此極力警告別人勿受其惑。後有猶太律法師妄稱耶穌為淫婦之子,他們甚至說知道姦夫名潘特羅(Panthera),因此在猶太法學博士的律法書內經常可以看到‘潘特羅之子耶穌’的字樣(Jesus ben Panthera)。有收集癖的柏拉圖派學者聶沙士(Celsus)甚至收集有160多則有關馬利亞及軍人潘特羅間的花邊新聞呢!”45/17

猶太他勒目中有一部是特別提及耶穌生平的史書《耶穌家譜》(Toldoth Jeschu),其中記載耶穌是“他母親與一名士兵潘特羅非法所生之子。”32/146

宋費(Hugh Schonfigld)在其《猶太人記事》(According to the Hebrews,Duchworth 出版)書中提到:“亞賽的兒子西緬拉比(R.Shimeon ben Azzai)說:‘我在耶路撒冷找到一卷家譜,其中記着某某人乃是姦婦所生之私生子。’”42/139-140

亞賽的兒子西緬乃是西元第一世紀末到第二世紀初人士,根據宋費的解釋,西緬所發現的家譜必然在西元70年耶路撒冷城被毀前已經存在,因為比此卷更早的猶太檔案中,即已開始對耶穌不稱其名,只稱其為“某某”。

宋費(Sehonfield)繼續寫道:“除非基督徒在回溯耶穌家世時,提到耶穌之誕生是不正規的,否則沒有理由會成為外人攻擊的對象。”42/139-140

根據拉比西緬(R.Shimeon)的資料,宋費說:“可見猶太人指控耶穌為淫婦所生之事,大概在相當早的時期就已經發生了。”42/140

教會先父俄利根(Origen)在他的Contra Celsum一書中敍述說:“讓我們來討論一下猶太人的說法,他們說耶穌的母親因與一位名叫潘特羅的士兵行淫生了耶穌,因此她的未婚夫木匠約瑟把她休了。這些人因為不能接受聖靈感孕的神蹟,以至心智暈迷,編造出這樣一個可恥的故事來。因神蹟本身過於神奇,他們在捏造神話之時,反而不知不覺自己也承認耶穌並非因平常婚姻關係而生的。顯然任何不信耶穌由聖靈所生的人,都必要捏造一故事來解釋此事,可惜這些人的故事並不能令人心服,倒是把馬利亞非由約瑟懷孕的事說明出來,從他們虛構的故事中,人們很容易就看出那是個謊言。像耶穌這樣一位史無前例地肯為人類捨命之人,難道他的出生不應是個奇蹟,倒是這樣不名不譽的嗎?……是的,像耶穌這樣一位比世上常人活著更有用的一個靈魂,他不但需要一具與人顯著不同的軀體,他的軀體且要超越眾人。”31/1:32,33

我們甚至可以由福音書中找到這類的爭辯,在馬可福音第六章3節記載耶穌家鄉中的人說:“這不是那木匠麼?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麼?他的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裏麼?他們就厭棄他。”

史濤弗(Ethelbert Stauffer)在《耶穌與他的故事》(Jesus and His Story , Alfred A.Knopf公司,1960年出版 )一書中寫道:“馬可福音的這段記載針對當時的環境來說,配合得十分恰當。猶太人對命名有極嚴格的規定,他們必須從父定名,如Jochanan ben Sakkai,就是撒該的兒子約康蘭,即使孩子的父親早在他出生前已經過世,他仍須稱為某人的兒子,除非是不知其父是誰時才從母姓。”45/16

“即使在耶穌生平野史(Logia,與四福音書有別,譯者注)中,耶穌也曾被人指為是個‘酒囊飯袋’,這樣的指責亦必有其根據,只要我們細看耶穌在世的行為及法利賽人對他的反應就可以知道。這種侮辱是巴勒斯坦的猶太人,用來加在一個出生不明、行為不檢,宗教信仰不純的人身上的。這也就是法利賽人為何攻擊耶穌,總歸一句,他們就是在罵‘耶穌是個私生子’。”45/16

由於早期(約在西元70年之前)猶太人對耶穌‘私生子’身份的嫌惡,這印證了耶穌家譜不明。此事之所以發生,顯然是因為早期基督教教會(約在耶穌死後40年左右)傳揚童女生子之信仰之故。

3B.世界各地作者的話

除了前面來自福音書、早期教會及猶太人的資料外,我們也該看看世界各地作者對童女生子之事的看法。

格里夫·多馬(W.H.Griffith Thomas)在《基督教就是基督》(Christianity is Christ,Moody Press出版)一書說道:“若要支持童女生子的教義,我們最好先找出耶穌具有獨特生命的原因來”47/125

亨利·莫理斯(Henry Morris )在《聖經中有答案》(The Bible Has the Answer,Baker Book House 出版)一書中寫道:“一個人若能在一生中行出這麼多的神蹟,且肯為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以後又能由死中復活來印證自己的宣稱的人,他理當以一種不尋常的方式來到世界。”28/38

“如果耶穌是救主,他就是必須是人子,且必須是個超人;他若要能除去我們的罪,他自己首先必須是無罪的;他若要做個無罪人,他自己首先必須有無罪的本性。若要具有無罪的本性,他就不能帶有人的本性,因為遺傳自亞當的人類本性都是罪惡的,是受咒詛的,是有罪的。耶穌若要生成人的樣式,卻沒有遺傳到人的罪性,那麼他出生的方式一定要異於常人。當這位‘女人的後裔’成孕於童女馬利亞身上時,天使對她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路加福音一章35節)。”28/38

“童女生子,此事之真偽不僅是因為聖經有這樣的教導,也是因為耶穌獨特的個性與使命,以及神對這個失落世界所定的救贖計劃一定要靠這種奇特的生育方式才能完成”28/38

“否認這個神蹟就等於否認神的存在,以及否認神有控制被造物的大能”28/38

梅欽(Gresham Machen)在總結童女生子的神蹟時說道;“要問基督教教會何以相信耶穌非由人父所生?理由很簡單,因為它事實就是如此。”24/269

綜合以上資料,羅傑士(Clement Rogers)總括說;“這一切的資料都證明了耶穌不平凡的誕生方式。” 37/115

2A.如果神變為人,那麼此人必須是無罪的

1B.首先,且看耶穌自己的見證

約翰福音八章46節:“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

沒有人能回答,耶穌是經得起眾子仔細審查的,也因為他沒有罪,他才能這樣敞開地讓人審查。

耶穌又曾說;“我常作他(神)所喜悅的事。”(約翰福音八章 29節)。由此看來耶穌與神間的關係一直不曾中斷過。

耶穌知道自已是聖潔的,這與其他信神的人經驗完全不同。每位基督徒都知道,只要他愈親近神,他愈覺得自已有罪。耶穌卻不然,他比任何人都接近神,他卻無罪的感覺。

路加福音第四章中記載耶穌受試探的經過,但未說他因此犯罪;他吩咐他的門徒要認罪悔改,我們卻從未聽他認罪、求神的饒恕,這是因為他沒有罪性的緣故。 

2B.他朋友的見證

打開聖經我們就發現其中每個人物都有缺點,沒有一個猶太偉人是無可責指的,甚至連大衛、摩西也不能免。從新約聖經的每卷書中,我們也可以找耶穌每個門徒的缺陷,但我們卻找不出耶穌的過犯。

我們為什麼要研讀耶穌門徒的記載呢?原因如下:

1C.他們有三年的時間與耶穌非常接近

2C.他們是猶太人,因此他們明白自己及其他人都有原罪

3C.他們的見證能間接證明耶穌的無罪

耶穌的門徒並未打算證明耶穌是無罪的,他們論及耶穌無罪的話全是出於正文外的插語。

卡衛(A.E.Garvie)在《基督教辯道手冊》(Handbook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中說道:“……若說福音書中有關耶穌人格的記載是門徒先構想出來,再記於書中,那是絕對難以叫人相信的。”11/98

他們與耶穌親密相處多年,卻未發現他有罪。門徒相處時經常互相刺激、抱怨及爭吵,他們卻從未見耶穌如此行。由於他們都是真猶太人,一慣受律法的約束,也靠律法判斷自己及別人的行為,若非耶穌真無罪,門徒斷不會說他是無罪的。

與耶穌最接近的兩位門徒,一是彼得,一是約翰,他們都異口同聲地證實耶穌是無罪的。

彼得前書一章19節:

“憑著耶穌的血,如同無瑕疵、無沾污的羔羊之血……。”

彼得前書二章22節:

“他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

約翰一書三章5節: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約翰為了進一步說明耶穌之無罪,他說若是有人稱自己無罪,他就是個說謊者。當他說“在他(耶穌)並沒有罪。”時,他就為耶穌之罪的本性作了見證。

甚至連處死耶穌的人,也承認他是無辜的、是敬虔的。猶大在出賣耶穌以後,才發現他的公義,以致深深悔恨地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馬太福音二十七章3、4節)。

使徒保羅在他所寫的書信中,也見證耶穌無罪。(參看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

3B.比耶穌朋友之見證更有力的,乃是耶穌仇敵的見證。

與耶穌同被釘十架的人為耶穌的無罪作見證。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1節,耶穌十架旁的強盜責備另一個強盜說:“我們是應該的……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羅馬巡撫彼拉多也見證耶穌的無罪說:“這人作了什麼惡事呢?”(路加福音二十三章22節)

耶穌的十字架被舉起來的時候,旁邊的百夫長說:“這真是個義(無罪之)人。”(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7節)。

聖經說他的仇敵曾想找些證人,使耶穌認罪,卻是不能(馬可福音十四章55、56節)。

說到這一點,馬可提到四種耶穌仇敵所收集的證據。

1.馬可福音二章1節至三章6節:他們指責耶穌褻瀆神,因為他赦免了人的罪。但如果耶穌是神,他當然有赦罪的權柄。

2.馬可福音二章17節:他們驚訝耶穌竟與一群不潔不義的人為友,這些人是罪人、稅吏和娼妓等。當時的宗教領袖們認為不與這類人接近才是聖潔之人,耶穌卻稱自己是罪人的醫生。

3.他們指責耶穌不虔誠遵守宗教的禮儀,不像法利賽人一樣地禁食。但我們從聖經中看出耶穌對自己的宗教生活採極嚴謹的態度。

4.最後,他們恨耶穌不守安息日的禁例,卻在這一天治病,撿稻穗充飢等。但從來沒有人懷疑他如何服從神的律法。因為他是安息日的主,他來為要廢棄猶太人中那些不正確的律法傳統,好再一次正確地注釋神的律法。

4B.最後我們且看歷史上的證據

伊斯蘭教稱耶穌是無罪的。在古蘭經馬利亞經五章19節(Maryv.19),天使加百列告訴馬利亞她的孩子耶穌將是“一無瑕疵的”意即無罪。

沙夫(Philip Schaff)在《基督教會史》(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William B.Eerdmans Publishing Co.)一書中,鄭重地告訴我們:“他是人類中的至聖……”40/107

沙氏還說:“世間再也找不出一個比他更無害的人了;他從不傷害人,也不佔人便宜;從未說過不當的話,也從未作過錯事。”43/36,37

“在這罪惡充斥的世界裏,耶穌的一生給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完全的率真與無罪。世間只有他一人能經過青少年期到成人,卻仍保守着嬰兒時代的純潔不染,因此只有羔羊和鴿子才能當作他的象徵。”41/35

“總括一句話,由於他絕對完美的個性,使得他的品格高高超乎眾人之上,遠非世人所能及,他成了世間的特例━一個歷史上道德的奇蹟。”40/107

“他是世間一切理想中聖潔及道德的具體表現,也是神與人眼中純潔、完善和尊貴的最高榜樣。”41/44

“這就是拿撒勒人耶穌━一個有體、有魂、有靈卻不同於常人的人。從小到大個性獨特,時時與神同行。施愛於人,無罪無疵,率真聖潔,致力止於至善,對一切美德均能言行合一。其莊嚴之死埋葬了一條最純潔的生命,他乃是世間完美與聖潔的唯一榜樣。”41/73

約翰·斯科特(John Stott)在《真理的尋索》(Basic Christianity,IVP出版)一書中提到:“像這種完全捨己,為神、為人服務的態度就是聖經中所謂的愛。人在愛中不重個人的利益,因為愛的本質就是自我犧牲。人類最大的缺點就是喜歡偶爾用這種高貴的美德來裝飾自己,但耶穌一生當中,一直是以這種熾熱的光輝照耀人間。耶穌是無罪的,因他是無私的。無私才能生出真愛。神就是愛。”46/44,45

衛伯·史密斯(Wilbur Smith)在《你曾考慮過他嗎?》(Have You Considered Him?IVP出版)中說道:“耶穌屬世生命中最突出的性格,也就是我們每個人所短缺的性格,但沒有人能否認自己不希望擁有那種無價的個性━絕對的完善;換句話說,也就是絕對的純潔,真正的聖潔,而對耶穌來說,也就是徹底的無罪。”44/7

傑弗遜(Charles E.Jefferson)寫道:“我們為什麼相信耶穌是無罪的?最好的理由是因為耶穌讓他最親近的朋友都看見他是無罪的。我們從他的言行當中,找不到悔恨的痕蹟,或良心不安的情形,也看不出因有缺憾而引起的悲哀,或因作錯事而起的懊惱。他教導別人要自知是個罪人,他明言斷定人心的詭詐。他告訴他的門徒在每次禱告之先,都要先求神的寛恕,但他自己的言行卻證明他向來是以討神喜悅為樂。”17/225

針對這點沙夫(Philip Schaff)說:

“從耶穌的使命和一貫的行為中,由他敬虔的態度中,我們可以看出一個不必爭辯的事實━基督知道自己是無罪的,關於這一點最合理的解釋就是基督沒有原罪。”41/40

卡衛(A.E.Garvie)另立一個見證說:

“如果在他身上有任何隱藏未顯的罪,或在他心中有犯過罪的記憶,那麼耶穌在教導上鑒別倫理道德的觀念時,必會不自覺地顯露出在道德上反應遲鈍的本性來。”10/97

傑弗遜(C.E.Jefferson)說:

“在耶穌的意識當中,沒有一件可以顯示出他曾犯過罪。”15/328

史陶德(John Stott)告訴我們,耶穌的人格完全彰顯他的思想與信仰:“顯然耶穌知道自己是無罪的,正如他相信自己是彌賽亞和神的兒子一樣。”48/39

著名的史學家來德里(Kenneth Scott Latourette)在《基督教歷史》(A History of Christianity,Harper and Row)一書中作證說:“另一個耶穌的特性,常為人所提及的,就是在他的意識當中沒有犯罪或墮落的感覺,這點非常重要,因為耶穌對道德行為萬分敏感,他教導門徒要為自己的罪求神寛恕,卻從沒有暗示別人,他自己也需要被寛恕。他既不求在他周圍之人的赦免,也不求神的赦免。”20/47

萊特(Thomas Wright)認為:“登山寶訓就是耶穌的傳記,其中每一個字都被他以行動表現出來,這些訓詞不過是將耶穌的一生以文字寫出來而已。”29/60

亨利·莫理斯(Henry Morris)在《聖經中有答案》(The Bible Has the Answers,Baker Book House)一書中寫道:“如果神藉他獨生子來到世界,卻在行為上不能符合神自己所訂聖潔的標準,那麼我們再想從宇宙中尋找聖潔的真義及來自神的救贖將是徒勞無益了。”28/34

蘭姆(Bernard Ramm)在《基督徒信仰的確據》(Protestant Christian Evidences,Moody Press出版)一書中說:“耶穌的一生敬虔、完美、聖潔,使我們不得不承認他就是神的化身。”36/169

格里夫·多馬(Griffith Thomas)在《基督教就是基督》(Christianity Is Christ,Moody Press)一書寫道:“…在他和天父之間沒有一絲污影,他是無罪的。”50/17

格里夫·多馬又說:“如果耶穌自己一生並非無疵,那麼他顯然不能成為拯救世人脫罪的救主。”47/17

從沙夫(Philip Schaff)口中,我們聽到這樣的話說:“一個人愈完美、愈聖潔,他愈會覺得需要被寛恕,他也會發覺得自己距離自訂至善的標準甚遠。耶穌與我們有一樣的本性,他也受過種種試探,只是從不屈服於試探之下,也從來沒有為自己的意念,言語或行為悔恨。他不需要被寛恕,不需悔改,也不需革新,他與神從未有不和諧的地方。耶穌奉獻一生為致力榮耀神及為世人永恆的幸福而努力。”42/107

章寧(William E.Channing)說:“除了從耶穌身上所照耀出來的特出品格外,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品格是美好的、是持久的。”29/51

衛伯·史密斯(Wilbur Smith)在《你曾考慮過他嗎?》(Have You Considered Him?IVP)中觀察說:“在這個邪惡和墮落的世代裏,獨有耶穌一千五百萬分鐘的生命裏━他的每一個思想,每一種行為,每一個目的,每一件私下或大庭廣眾下所作的工作,從他出世張開眼睛直到在十字架上斷氣而死為止,都是為神所讚許的。他從來不需要認罪,因為他沒有罪。”44/8,9

5B.由歷史上我們找到一些世界最聞名的無神論者的見證

盧梭(Rousseau)說:

“當柏拉圖描述他心目中的聖賢時,他認為此人應當擔負因罪而來的種種懲罰,然而卻要得到美德至高的奬賞,他所描述的正是耶穌的特性……”43/134

英國哲學家莫爾(John Stuart Mill)問:“在他的門徒或改信基督教的人當中,誰能造出耶穌的教訓,或想像出福音書中所記載的生命與性格呢?43/145

“耶穌是全世界中唯一的完人。”愛默生(Ralphwaldo Emerson)29/52

史學家李克(William Lecky)在《奧古斯都至查理曼大帝期間的歐洲道德史》(Histoty of Europe Morals From Augustus to Charlemagne)一書中寫道:“他……不僅成為美德的最高榜樣,也是力行最堅的激動力……”22/8

衛伯·史密斯(Wilbur Smith)在《你曾考慮過他嗎?》(Have You Considered Him?)中寫道:“史特勞斯(David Strauss)是有史以來反對福音超自然觀念最烈的一位學者,近代沒有一個作家能比他更善於摧毀一個人對基督教的信仰,但盡管他的筆善於針對基督教作嚴酷、尖銳、惡毒的批評,盡管他如何極力否認任何奇蹟的可能性,史特勞斯在晚年時,也不得不承認耶穌有最完滿的品德。他說:‘這位耶穌……確實是歷史上的一位人,而非神話,是個體而非圖騰。……他是人類想像力所能及的宗教最高模範,一個人心中沒有基督,他對宗教不可能產生絕對的敬虔之心。’”46/11

蘭姆(Bernard Ramm)最後總結說:“無罪的完美與完全的無罪是我們對由神變成肉身之人的要求,這些我們在耶穌基督身上都找到了,這正印證了假設與事實的合一都已在耶穌一人身上彰顯出來。”36/169

3A.如果神變為人,那麼此人必須能藉行神蹟顯出他超自然的能力。

1B.聖經上的見證

“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路加福音七章22節)

由耶穌所行的神蹟當中,我們看出他多方面的能力:超越自然的能力、超越疾病的能力、超越魔鬼的能力、創造的能力及超越死亡的能力。過去的預言及有關彌賽亞的見證都已一一地應驗在耶穌身上。 

下面我們列出這方面見證的章節:

醫治肉體的神蹟:

一個大痲瘋者,馬太八章2-4節;馬可一章40-45節;路加五章12-15節。

一個癱瘓者,馬太九章2-8節;馬可二章3-12;路加五章18-26節。

熱病(彼得的岳母),馬太八章14-17節;馬可一章29-31節。

大臣的兒子得醫治,約翰四章46-53節。

肉體有缺隱的,約翰五章1-9節。

枯乾的手,馬太十二章9-13節;馬可三章1-6節;路加六章6-11節。

聾子與啞巴,馬可七章31-37節。

伯賽大的瞎子,馬可八章22-25節;耶路撒冷的瞎子,約翰九章;耶利哥的瞎子巴底買,馬可十章46-52節。

十個大痲瘋的患者,路加十七章11-19節。

大祭司的僕人馬勒古的耳朵,路加二十二章47-51節。

患血漏病的女人,馬太九章20-22節;馬可五章25-34節;路加八章43-48節。

患水臌(腫)的,路加十四章2-4節。

超自然的神蹟

在迦拿變水為酒,約翰二章1-11節。

平息風浪,馬太八章23-27節;馬可四章35-41節;路加八章22-25節。

捕魚,路加五章1-11節;約翰二十一章6節。

使食物變多,喂餵五千人,馬太十四章15-21節;馬可六章34-44節;路加九章11-17節;約翰六章1-14節。喂飽四千人,馬太十五章32-39節;馬可八章1-9節。

在水上行走,馬太十四章22-23節;馬可六章45-52節約翰六章19節。

從魚口中得錢,馬太十七章24-27節。

使無花果樹枯乾,馬太二十一章18-22節;馬可十一章12-14節。

使人復活的神蹟

睚魯的女兒,馬太九章18-26節;馬可五章35-43節;路加八章41-56節。

寡婦的兒子,路加七章11-15節。

伯大尼的拉撒路,約翰十一章1-44節。48/500

2B.世人對耶穌所行神蹟的注釋及引證

“耶穌顯示出超自然的能力,這種能力只有自然界的主宰━神才擁有。”23/56

路易士(C.S.Lewis)針對這點在所著《神蹟》(Miracles,Mac-Millian出版)一書中說:“我認為若將印度教及伊斯蘭教中的神蹟部分除去,並不致損害其基本的教義,但若將神蹟由基督教信仰中除去就不行了。基督教本身就是一個大神蹟,可惜自然主義學派的基督教卻把這些神蹟除去,

簡直等於摒棄基督教的精義。”22/83

蘭姆(Bernard Ramm)解釋耶穌行神蹟的另一個意義說:“在基督教以外的其他宗教當中也有神蹟,但在神蹟出現前,人們已經相信這種宗教了,但聖經中的神蹟卻是建立基督教信仰的主要基石,這與世間其他宗教有極大的差異。當初的以色列人全靠神蹟才得以建國,摩西的律法是在超自然的環境下所頒發的,很多以色列人的先知是因為有行神蹟的能力才被人相信是神的代言人。耶穌來到世上不但傳福音也行神蹟,他的門徒時而也行神奇的事,藉著這些神蹟奇事人才可確認基督教的信仰是真實無訛的。”34/142,143

沙夫(Philip Schaff)說:“……聖經中的神蹟與一般不誠實的作為,無用、無稽的神蹟相比,其間的差別是很顯著的。那些招搖、簡易的神蹟在一般人看來都知道是人的作為,卻不能稱為神的作為。”40/105

格里夫·多馬(Griffith Thomas)繼續沿著這思路討論:“福音書中論及神蹟時,常用一個很普通的字━工作(Works),神蹟乃是耶穌生活中一種自然的和必然表現,這正表現了他的身份”47/50

超自然的神蹟也可以將行奇蹟之人的個性彰顯出來。

格里夫·多馬(Griffith Thomas )繼續寫道:“現在問題可簡化為;若真有這樣一個具有超自然能力的人存在,那麼他超自然的行為是否能與他的生命相配呢?我們從耶穌所行之神蹟的特色、它們的功用、行神蹟時所受環境的約束、神蹟在耶穌的傳道生涯中所佔微不足道的地位,以及他如何經常提醒人重建與神之間的關係遠較看神蹟為重要這種種事上看來,恰與神奇超人的耶穌的作為和所行神蹟相吻合。” 47/54

沙夫告訴我們:“這一切的神蹟不過是耶穌超自然生命的一種流露,他行神蹟就像我們每天在日常生活中工作行事一樣容易。” 47/76,77

沙氏繼續說:“耶穌行神蹟的動機十分單純,不外是為了榮耀神及幫助人。他所行的乃是愛與恩典的神蹟,充滿著啟示與意義,與他的個性及使命完全相符。”41/91

蔡斯(F.H.Chase)說:“福音書中所記載的神蹟,其動機與範疇都是一樣的,雖然它們都散載在各福音書中。但只要我們仔細研究其中的關係就可以發現神蹟之間的一致性,它們將我們救主在世的全部工作表明出來。這些神蹟並不是用來張揚他的神聖及能力,而是為了革新複雜的人性,恢復物質世界中的秩序。若這些神蹟只是為了彰顯神的偉大及榮耀以期引起人的注意力,那麼世人必然很難由神蹟之間看出其中微妙的關連性來。”6/404

卡衛(A.E.Carvie)提及:“神蹟與耶穌的個性及意識是絕對一致的,它不是用來證明神外在的能力,而是為要藉著神的獨生子及世人的長兄━耶穌基督彰顯出天父所賜與人的慈愛、憐憫和恩典。”10/51,52

格里夫·多馬(Griffith Thomas)最後總結說:“今天對我們來說耶穌,本身就是一個大神蹟,我們的思路應該由耶穌演變到神蹟,而非由神蹟到耶穌。”47/49

3B.早期猶太人的見證

史濤弗(Ethelbert Stauffer)在《耶穌與他的故事》(Jesue and His Story,Alfrde A.Knopf公司,1960年出版)一書中寫道:“我們從猶太人的律法及史籍中找到很多有關耶穌行神蹟的資料。”

“約在西元95年左右,利達人海蘭奴的兒子,也是猶太人的教師以拉結(Eliezer ben Hyraanus of Lydda)曾談到耶穌的神奇妙術。”45/10

“約在同一時期(西元95-100),我們又發現有文字記載:‘耶穌行使魔術,領以色列人誤入歧途。’”(錄自撒都該人文獻,Sanhedrin 43a)。45/10

“約在西元110年左右,巴勒斯坦的猶太人中起爭論,辯及奉耶穌之名求神醫治疾病是否可行。”45/10故奉耶穌之名去病正說明耶穌親自行過這一神蹟。

另外我們從羅馬皇帝朱利安(Julian of Apostate,西元361-363年)所著反基督教的作品中,也可略知耶穌能行神蹟之事。朱利安乃當時壓迫基督教最烈的羅馬大帝,他寫道:

“耶 穌……已被人歌頌有三百年,可是他一生中並未行過任何偉大聞名之事,只不過是在伯大尼的鄉村中,治癒瘸腿的、瞎眼的以及為被鬼附之人驅鬼而已。”41/133朱利安皇帝在攻擊耶穌時,卻無意地承認他有行神蹟的能力。

4B.平息指控

蘭姆(Bernard Ramm)說:“如果神蹟是人類感官可以感覺到的,那麼他們就成為可以見證的事實。如果這些神蹟被很實在地印證過,那麼任何有關文字記載都與我們個人眼見一樣的可靠。”34/140

耶穌的許多神蹟都是在眾人面前行的,可供懷疑者明察細究。現在讓我們首先來看看聖經中有關耶穌使拉撒路復活的記載。

蘭姆(Bernard Ramm)觀察說:“如果約翰真的看見拉撒路由死裏復活,於是在記憶猶新的情況下來,將此事忠實地記錄下來,那麼讀約翰的見證就如我們親眼看見一樣。”34/140,141

論到拉撒路由死裏復活一事,我們要注意反對基督的人亦不否認這個神蹟,他們只是想要在所有的人都歸信他之前把耶穌殺了(約翰福音十一章48節)。

因此根據沙夫的意見,凡與耶穌同一時代的人,這當然也包括了反對他的人,均一律能證明耶穌有行神蹟的能力。只是他的仇敵把這種超自然的能力歸諸撒但,信他的人則將這種能力歸諸於神(馬太福音十二章24節)

在回答以上之指控時,耶穌回答說:“凡一國自相分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分爭,必站立不住。若撒但趕逐撒但,就是自相分爭,他的國怎能站得住呢?”(馬太福音十二章25,26節)

根據所看見的事實與證據,我們發現福音書中所記載的神蹟不會因異教之誇張及迷信所行出的異能而受損。不錯,有些神蹟是假造的,但這並不證明一切的神蹟都是假的。

神蹟之所以難為人所接受,乃是因為它違反自然律的緣故。根據李德爾先生的解釋(Paul Lirrle),自然律不能生出神蹟來,它只能描述神的創造。當時論耶穌行神蹟時,我們必須知道這是神出現而改變事物之常規所致。

神蹟乃是神與人交通的一種方法,所以整個問題的關鍵乃在於信不信神的存在。

格里夫·多馬(Griffith Thomas)針對這點作進一步的解釋說:“如果我們接受封閉式的科學理論,只相信自然界的統一性及連續性(Uniformity of Continuity),而不相信神有突破自然律的能力,那麼神蹟對我們來說自然是不可能發生的了。神蹟既不可能發生,那麼行神蹟的耶穌也自然不可能存在了。所以問題不在探討神蹟的證據,而是要先決定我們對神蹟所持的立場。”47/52

李德爾(Paul Little)在《你為何要信》(Konw Why You Believe,Scripture Press,1967)一書中說道:“科學只能說明神蹟違反自然界的因果律,它卻不能‘禁止’神蹟的發生。因為自然律不能創造事物,因此它也無力禁止事物的發生。”23/125

沙夫(Philip Schaff)解釋自然律時說:“真正的神蹟是超越自然的,但卻不違背自然…它們彰顯出自然界中更高的一個律,因此較低的自然律也必須遵守此律。”41/92

下面我們將引用布盧德(John A.Broadus)及卡衛(A.E.Garvie)的話作結論:

“且信福音書中的記載為真……如果拿撒勒人耶穌並未行過神蹟,那麼他就是多次撒謊了。我們要不就相信,他所說的話從沒有人說過,批評家從他身上找不出可指責的錯誤來……且行過許多神蹟,要不就相信他們撒謊家。”11/72

卡衛說:“……基督即為神的兒子,來到世間為要拯救人類,卻不行神蹟,那這實在要比叫我們單純相信福音書中的記載更難。”11/73

4A.如果神變成人,那麼我們會期望他與世人有顯著的不同

1B.耶穌朋友的見證

耶穌在世時其影響極大,使得認識他的人“若不是與他站在一個的,就是與他為敵的,沒有人會對他採取漠不關心的態度。”《古蘭經》中Allmran,V.45有一段,稱耶穌是“這個世界及未來的世界中最偉大的一個人。”法國科學家巴斯喀說:“是誰賜予傳道人一個完美特殊的靈魂,使他們能將耶穌刻畫得如此完全。”51/29

“耶穌從任何一個角度來看,都十足是個人,但他又超越常人。”43/27

巴勒(Frank Ballard)在《不信者的神蹟》(The Miracles of Unbelief,T.&T.Clark 出版)一書中引用章寧(William Channing)的話說:“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能用來增添耶穌的奧妙,尊崇及慈愛的光輝。”3/252

費百恩(A.M.Fairbairn)在《基督教哲學》(Philosophy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一書中說:“簡單地說,耶穌乃是在時間範疇下,以人性出現的神。當然這是一個頗不平凡的觀念,但更不平凡的是,這一切都在人類歷史中以人的形態以神蹟的形式發生,何其高雅的觀念……”8/326

格里夫·多馬(Griffith Thomas)寫道:“他的生命是聖潔的、言語是真實的,他的個性乃是真理化身,世間沒有人比撒拿勒人耶穌更真、更純了。”47/11

葛瑞格(W.R.Gregg)也同意此說:“耶穌有天賜難尋的本性,其以靈和道德的完美與和諧是無與倫比的。這種種美德將預言中所論及神的特性完全表達無遺。”3/152

巴勒(Frank Ballard)在《不信者的神蹟》(The Miracles of unbelief,T.and T.Claark出版)一書中引用毫斯瑞(Hausrath)的話說:“在人類歷史中,我們找不到另一個更尊貴的生命,像耶穌一樣地不受世俗、時間、空間的範疇所拘束。也沒有一人像他一樣,為著一個高超、普遍的目的而活。”3/252

楊約翰(John Young)在《歷史中的耶穌》(The Christ of History)一書中寫道:“……一切都已過去,在全人類當中,還有耶穌一人達及靈性至善、至美的地步。如果神能在某個時間內某一情況下立下一次美善、敬虔的先例,那麼神自然可以在另一個時間、另一種情況下重施故技。如果耶穌只是人,神可以在不同的時代裏繼續安排出許多位像他的人來,但神沒有這樣做、神只立耶穌一人帶著神聖、高超的性格,為要糾正、教導、更新這個世界而降生人世。”52/243

辛普森(Carnegie Simpson)寫道:“很自然的,我們不會把耶穌與世上其他的人同歸一個。如果我們發現他的名字與孔子、歌德同列,我們也許不覺得對我們信仰是一種侮辱,倒覺得這種名單有失正統。耶穌不是世間偉人中的一位,他與亞歷山大大帝、查理大帝或拿破崙均不能相提並論。他不是偉人,他乃是獨一無二的一個人。耶穌就是耶穌,我們不能對他再加些什麼……他遠非我們分析的物件。在他聖潔的人性照耀之下我們顯得狼狽,使我們的批評顯得愚昧,他更使我們的靈魂敬畏他。”46/36(引自史陶德的《真理的尋索》John Stott,Basic Cristianity,IVP出版)。

沙夫(Philip Schaff)說:“他的熱情從不變為情卻,他的忠怕從不變為頑強,他的仁慈從不變為懦弱,他的柔和也不變為多情。他的超世絕非冷淡或不願交際,他有尊嚴卻不驕傲自大。除非我們願意接納他,他的愛總是適可而止;他捨去自己卻不自憐,他懂得節制卻非禁欲苦修。他有嬰兒般的純真,又有壯年人的強壯,專心摯愛上帝,同時對人類幸福又有不止的關懷;他以仁慈接待罪人,同時又不與罪惡妥協。他謙遜卻有威嚴,他勇敢卻不失謹慎,他溫和親切卻不失堅定不移之志。”41/63

史托德(John Stott)在《真理的尋索》(Basic Chrisiainty)一書中引用一段白朗寧(Robert Browning)與藍勃(Charles Lamb)間的談話。藍勃談到如果是耶穌走進他倆的房間時,他們會有何反應。藍氏說:“如果莎士比亞進房來,我們都會站起來歡迎他,但如果是耶穌走進來的話,我們都會仆倒在他,親吻他的衣邊。”46/36

格里夫·多馬(Griffith Thomas)說:“耶穌的出現,代表著神的作為很明確地彰顯在人類歷史當中。我們接受耶穌變成人乃是一個偉大的神蹟,這就是我們的立場……”47/53

“他包含了一切人身上所有的美德,若說舉凡人所渴慕的美德都已在耶穌身上體現,這樣的話亦不算過分。”47/11

猶太的學者克勞斯諾(Joseph Klausner)說:“耶穌比一切猶太人更猶太化,甚至比耶路撒冷的教法師海洛(Hillel,?60B.C-10A.D?)尤甚。”18/1249

“普世均公認耶穌所教導人類的乃是最純真、最卓絕的倫理觀念,他的教訓使任何箴言與古代智者的格言在相比之下都相形見拙。”41/44

約瑟·派克(Joseph Parker)在《注目看神》(Ecce Deus)中說:“只有基督才能表明基督。”25/57

米德(Frank Mead)在編輯《宗教名言大全》(The Encyclopedia of Religious Quotations)時曾選用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 的話:“耶穌基督是人性所能領悟出最尊貴、最完美的典型。”27/53

米德在該書中又收集拿破崙的話說:“我瞭解人,但耶穌不單是人,世人與他是無法相比的。亞歷山大、凱撒、查理曼大帝與我都建立過大帝國,但我們建國靠的是什麼呢?靠武力。但耶穌以愛建立他的國度,僅現在,世間就有成千成萬的人願意為他抛頭顱、灑熱血。”27/56

十九世紀的統一教神學家巴克(Theodore Parker)曾經明言:“耶穌將崇高的原則與神聖的行為融合於一身,因此他不但促成了先聖、先賢理想的實現,且突破世代、國界及宗教的偏見,他為我們所帶來的真理,如光耀目,如天堂莊嚴,又如神一樣地真實可信。自人性之光在耶穌身上升起後,十八個世紀過去了,但又有多少人、多少宗派能精通他的教訓,明白他的行為,又能將這一切完完全全地應用在自己身上?”3/252

十九世紀美國的哲學家與個人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如此說:“耶穌震憾並壓倒那些只知沉於情欲的人,他們無法將他與歷史合併,也無法使自己與他合好。”27/52

衛伯·史密斯(Wilbur Smith)在《你曾考慮過他嗎?》(Have You Considered Him?IVP)一書中寫道:“最新的大英百科全書用兩萬字來描寫耶穌,文詞之中絲毫未暗示此人並不存在,他們用來描述耶穌的字數,遠較描述亞里斯多德、亞歷山大、西賽祿、凱撒及拿破崙的字數為多。”44/5

布魯克(Phillips Brooks)說:“耶穌基督代表神性的屈身與人性的提升。”27/56

2B.耶穌仇敵的見證

沙夫(Philip Schaff)在《基督教會史》(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Wm.B.Eerdmans出版)一書中說道:“歌德是世間另一位天才,稟性優越,但他對基督教所持的偏見是個人所不能否認的。當他晚年回顧遼闊的歷史領域時,他也不得不承認:‘如果神真要來到世間,他必然是出現在耶穌這人身上。’歌德又說:‘人的心靈不論如何進步,永遠達不到基督教中所定的道德標準,這些倫理道德卻都在福音書中燦爛地照耀出來。’”40/110

“我想福音書必是真的,它們反映出由耶穌身上所發出的燦爛光輝,聖潔無比,是世間從未有的。”3/251

著名的史學家魏爾士(H.G.Well)寫下關於耶穌基督還有力的說明:

他的律法使他如此偉大。他以他們明的方式說,難怪富有的成功的人將因這個世界在他的教訓下運行而感到恐懼。也許神父、統治者和富有的人比耶穌的追隨者更能理解他。他把他們在社交中及通常宗教生活中的私人權都抛棄了。他就像那挖掘骯髒靈魂的獵人把人類從迄今所住的隱藏的地穴中挖出。在他那明亮光輝的王國裏沒有財產,沒有特權,沒有驕傲自大,沒有貴賤,甚至沒有目的,沒有報酬,而只有愛。難怪世人眼花潦亂,雙目失明,大聲抱怨他。難怪神父們認識到在神和他們自身間除了靠耶穌以外別無他法,否則他們的權術將廢棄。難怪羅馬的士兵們被閃現在他們頭腦中和威脅到他們的紀律的某種東西所包圍,所震驚,故他們以瘋狂的大笑,給耶穌帶上荊刺冠,給他穿上帝王的長袍,嘲弄他是凱撒來逃避。因為嚴格按他們行為將過一種陌生的,充滿警告的生活,改正舊習,控制本性及衝動,懷有極大的喜樂……

“難怪現在對世人這樣小的內心伽利略這樣世間的偉人已是很大了。”

有人類聞名的史學家魏爾士(H.G.Wells),誰是影響人類歷史最甚之人,他說:“若按歷史的標準來決定,此人非耶穌莫屬。”34/163

任南(Ernest Renan)說:“無論將來之事如何演變,仍然無人可淩駕於耶穌之上。”41/146

英國作者卡萊(Thomas Carlyle)稱耶穌為“我們最神聖的像徵,超越人類最高的理想,具有永存、無限的個性。他的重要性一再值得我們深思與探索。”41/139

盧梭寫道:“福音書中所記載歷史上的一位是凡人嗎?他的態度何其和善和純淨!他的教訓何其善良!他的言語何其高超!他的言詞何其智慧!他回答問題時何其用心!他的答案中充滿正義。如果蘇格拉底的生與死能代表哲學家,那麼耶穌基督的生與死則代表神。”3/251

以下我們將先後引用蘭姆(Bernard Ramm)與羅斯(G.A.Johntson Ross)的話總結以上的討論:

“神人基督乃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一個人,他所產生的影響也是世人所未曾見過的。”34/173

“論到性別上的觀念,我們有沒有想過耶穌的話特之處?沒有人敢誹謗耶穌,稱他是無性的。但他卻立於兩性之上,若許可,我們也這樣說他是立於兩性之間。他廣博的人性包含了人類兩性中最理想的典型,無論男女均可以從他的身上找到自己性別中最理想的代表。耶穌的性格中有男性的剛強、公義與智慧,也有女人的敏感,純潔與敏銳。某些美德在我們的身上,因受性別所影響而不能發展完全,但在耶穌身上沒有這一切的困難。”39/23

5A.如果神變成人,那麼他必能說智慧之言

1B.耶穌說: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2節)

路加福音四章32節告訴我們,人類“希奇他的教訓……”

與耶穌同時那些官府的差役也說:“從來人沒有像他這樣說話的。”(約翰福音七章46節)

2B.最偉大的教訓

今天許多學者都承認,耶穌的話是世間最偉大的教訓,其中一位學者就是蘭姆(Bernard Ramm)。他認為耶穌的教訓之所以偉大,乃是因為它們很清楚地帶著權威性處理當今人類所面臨的種種難處與問題,特別是對那些有心追求自己與神之間關係的人,耶穌的話格外有功效。

亞許(Sholem Ash)說:“耶穌乃是世間最特出的一位人物……他的每一個行為、每一句話語對世上一切的人都有意義。他是世界的光,耶穌是猶太人,這叫我這個猶太人格外引以為榮。”(錄自米德編的《宗教名言大全》(The Encyclopedia of Religious Quotation,ed.by Frank Mead.)27/49

羅曼尼(G.J.Romanes)告訴我們說:“當我們注意到有多少的記載是論及耶穌及他的教訓時,我們就不得不驚訝,他的話絕不因年代久遠而消失……古代的聖賢在這方面不能與耶穌相比。以柏拉圖為例,他雖比耶穌前四百多年,在哲學思想上卻遠比耶穌前進,但他不能與耶穌相比。我們將其‘對話錄’與福音書相比,就可以找出無數的錯誤來,不僅如此,如今我們可以看出對話錄中荒謬的推理與道德敗壞的部分。那些理論不過是人在未受神的啟示之下,憑自己的理性在精神世界中所能尋見最高的境界。”38/157

亨利·莫理斯(Henry Morris)說:“兩千年來,他一直是世界的光,他的話一句也不曾被廢去。”28/28

蘭姆說,耶穌的教訓所以不朽,乃是因為說這些話的是一位不朽的人物。34/173

何德(F.J.A.Hort)說:

“他的言辭那麼完全,也是那麼適當地代表著他自己,它們不像神藉其他先知說的話,只是抽像的真理。將耶穌由他所說的當中除去,那些話就都失去它們的意義。”13/207

葛龍納(R.G.Gruenler)說:“但耶穌的言行是完全合一的,我們相信他的話就代表他自己。當耶穌用代名詞‘我’時(如,我告訴你們……),每個我字後面都包含著他的忠貞之情。假如他的言行表現出彌賽亞的性格,這是因他要自己如此,為要顯明他就是彌賽亞。”12/97

格里夫·多馬(Griffith Thomas)說:“耶穌的話因包含他自己在內,因此有永久的價值,它們之所以能永存不朽,乃是因他是永存不朽的。”47/44

約瑟·派克(Joseph Parker)說:“柏拉圖、蘇格拉底與亞里斯多德的教訓與耶穌的教還有極大的不同,前者是在尋求真理,後者則是啟示真理。”27/57

蘭姆(Bernard Ramm)在《基督徒信仰的確據》(Protestant Christian Evidences,Moody Press出版)一書中:“就統計數字來看,福音書乃是流傳最廣的一部書。許多人讀它,許多作者引用其中的話,它被譯成多種文字,世間許多音樂與藝術都從聖當中支取靈感。無論那一位元作者,那一時代的作品,那一個國家沒有一部比聖經流傳更廣。然而聖經的偉大之處,並非它能流傳遠廣,也不在於它驚人的統計數字。聖經之所以被多人類讀,被多人引用,被多國翻譯,許多人相信,乃是因為其中所記載的話,那是世間最偉大的話。它們偉大之處何在?它之偉大在於能以純潔清醒、肯定且帶權威性的態度來解答困擾人類心靈的許多問題。唯有聖經能解答上帝是誰?他愛我們、關心我們嗎?我怎樣才能得到他的喜悅?他如何看我的罪?我怎樣才能得到他的赦免?我死後會到那裏去?我應該怎樣待人?世上沒有人說話像耶穌,因為世上沒有人可以像耶穌回答這些人類最基本的問題。如果宇宙間確還有神存在,那麼聖當中所列的教訓與答案,就是我們從這位神身上所預測能得到的答案。我們既然相信耶穌是具有神性的人,自然就不會奇怪為何耶穌口中能說出與神一樣的話來。”34/170,171

“當這位發言人站著說這些威嚴的話語時,世間沒有人看來比他更孤單;當他說:這些話都要應該時,沒有其他人說的話比他的話看來更可信。但是當我們回溯歷史時,我們發現這一切都應該了。他的話流傳下去成為律法,他的話流傳下去成為教條;他的話流傳下去成為智者之言;他的話流傳下去成為安慰人心的力量;但他的話卻從來不因流傳太久而消失。世間那一位教訓敢宣稱自己的話連一點一撇都不被廢去的?”━馬克林(G.F.Maclean)25/149

“人的智慧與學說有來去的時候,人手所建的帝國也有興盛與敗亡的時候,唯有耶穌基督不論時空如何運轉,它永遠是‘道路、真理與生命’。” ━沙夫(Philip Schaff)40/111

耶穌的教訓無所不及,他們及思想的管制,也論及意志的控制。難怪格里夫·多馬稱耶穌的教訓是‘無窮盡的’。每一世代都能由他的當中支取嶄新及具鼓舞性的力量。47/36

郝布金(Mark Hopkins)的話更肯定了以上的說話,他說:“世間沒有一次革命能比得上因耶穌的教訓所造成的改變。”27/53

皮克(S.S.Peake)說:“有人認為,凡耶穌所說的話,在他之前的人也曾說過。即使這種看法是對的又如何呢?創新也許是一種美德,也許並不是一種美德。真理的價值不在於它能被人宣告,乃在它能被人重複、被人充分應用。另外我們還要不忘考慮其他的因素,世間沒有人像耶穌一樣,能將琑屑、短暫與錯誤的道理由它教當中全然濾去,只留下永存與廣泛性的真理,並將它們綜合成一個教訓,所有真理在其中相呼應。我們可以由各個不同的地區收集耶穌與他國聖賢的話語,但為何先聖先賢卻說不出與耶穌類似的教訓來?為何這些聖賢之處所傳佈的真理,其中有的竟參雜著琑屑,甚至荒謬的部分?身為木匠之子,既未經學術的訓練,又未受希臘文化及哲學的薰陶,生於一個嚴守律法的民族當中,其最偉大的教訓只不過是一群心眼狹小、善妒、偏激及迂腐的宗教領袖,這樣一個背影的人為何能成為世間最聞名的宗教教訓,他從何得來至高無上的威嚴使他成為人類歷史上最重要的一位人物?”33/226,227

格里夫·多馬(Griffith Thomas)在《基督教是基督》(Christianity Is Christ,Moody Press出版)一書中總結說:“他未曾受過猶太律法師的專業純潔,但在論及真理時,他絲毫不顯露卑微、缺乏自信的態度。他不顧念自己與觀眾的反應,只是一無所懼地在每個場合,都可以體會出他的話帶有能力,‘他的話裏有權柄。’(路加福音四十章32節)。聽眾由他的教訓中能感覺到隱藏在他個性中的靈力,也深深被他的話語所吸引。因此當別人論及他話語所生的影響時,我們並不奇怪,‘從來沒有像他這樣說話的。’(約翰福音七章46節)。他的教訓簡單、動人,卻不失深度、直率與普遍性、真個性,因此能在他的聽眾當中產生極大的影響,世間沒有一個教訓能改變他的學生,如耶穌改變人心一樣,因為他大部分的話以及耶穌本人對世界能造成極大的影響,即使多年過去,在外邦人中作使徒的保羅仍要說:‘當紀念主耶穌的話,說……’(使徒行傳二十章35節)。即使耶穌及跟隨他的人的世代已經過去,但歷史的每一世代,都有人重述與保羅一樣的心得。舉凡相信耶穌是基督教信仰之中心的人,均一致承認其教訓的寶貴。”47/32

6A.如果神變為人,那麼他必須能產生永恆的影響

顯然二千年來,耶穌的個性在人類歷史上已經留下深刻不可抹滅的影響,即使在今天,世上每天仍有人接受耶穌,生命中經歷著革命性的改變。

名史學家來德里(Kenneth Scott Latourette)在《美國史評》(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雜誌上著文寫道:“基督徒對歷史的認識並不代表他們反對歷史的演進……一代又一代地過去,由我們所收集的歷史資料中,我們可以看出耶穌對人類歷史的影響,他們在是地球上所活過最重要的一位人物,他所造成的影響仍在日俱月增。”19/272

沙夫對此補充道:

“拿撒勒的耶穌,既無論力,又無武力,他卻比經歷山大、凱撒、穆罕默德與拿破崙征服過更多的人;他未受過科學與學術的聽眾,但為人類俗世與宗教知識上所帶來無窮的影響,遠勝於世間一切的哲學家與學者;他未受過高深的教育,但他的言語抛地成金,遠超任何演說家及個人所期望製造的成果;他未曾動筆寫下一句自己的話,卻促使多人揮筆,寫出無數以他為中心的講章、證詞、純潔文字與書卷,以及促使音樂家作讚美的歌詞與藝術家在藝術上的表達。他的影響遠較古今中外偉人類所能產生之影響的總和為甚。”41/33

“耶穌今日對人類的影響,依然如當年他在世時對他四周之人所生的影響一樣有力。”━史高德(Martin Scott)43/29

“耶穌在世的傳道生涯僅僅三年,然而這三年也是世間宗教史上最重要的三年。沒有一個生命比他消失的更快、更安靜、更卑微。他不受世間一切的噪音與騷擾所困,也沒有一個生命在離開這麼長久之後,依然能留下這種普遍性及永存性的影響。”━沙夫(Philip Schaff)40/103

格里夫·多馬(Griffith Thomas)說:“當耶穌離開這世界時,他對自己的門徒說,他們要做比他更大的事。基督教數世紀以來之所以能在人類歷史上產生不朽的影響,就完全其基於耶穌對他門徒說的這句話上。偉大的工作無論是過去、是現在都依然在進行中。耶穌的工作並不因他離世而中止,他們仍一直繼續直到如今。他依然像過去一樣,拯救人的靈魂,改個人的生命,改善人的性格,提升人的理想,激勵人行善,使人類生命及文明達及最善、最高、最美的境地。”

格里夫·多馬繼續寫道:“因此我們可毫不羞愧地說,歷代來耶穌對人類的影響,乃是最偉大、最直接、也是最有力的證明━基督教就是基督,唯有基督才能造成這一切的影響。他的影響不止及於歷史上的某一時期,他的影響直到今日仍能普及世上的每一個生命。”47/121

本世紀初時的愛爾蘭哲學家李克(William Lecky),也是一位無神論者。他在其所著之《自奧克斯都至查理最大帝期間的歐洲道德史》(The History of European Morals from Augustus to Charlemagne)中寫道:

“柏拉圖學家們勸勉人學習上帝,苦修派斯多喀學者(Stoic)鼓勵人追求理性,但基督徒教人學習基督的愛。後期的斯多喀派信徒經常將人類最佳典型集於一人身上,哲人艾比克帝特(Epictetus)鼓勵他的門徒在腦中自立一位品德淩駕個人之上的聖賢,作為自己學習的對像,並經常幻想此人正活在他們左右,然而這些斯多喀派者所能想出的聖賢不過是一個僅供人模仿的塑像,人能對他生出敬慕之心,卻無愛慕之情。唯有基督教能為世間提供一位完人,十八世紀以來世界變遷無常,然而此一完人仍以不論的愛改變千萬人的生命。這也證明基督教適用於任何時代、任何國家、任何一種性情,也適於任何一種場合;基督教不但具有最高的道德標準,也最能激勵人類際去行。其影響之大,使我們不得不承認,一個生命在短短三年當中所造成的影響,實在遠超過一切哲學家的話述與道德學家們之勸誡所能造成的影響為甚,基督徒若想在生活中活出最真、最善的生命,而這生命就是他們所需的泉源。歷代以來,教會並非無辜,一切的罪惡和失敗,一切牧師、神父所行的策略,所施的迫害,所發的宗教狂熱,都使教會蒙受羞辱。但不可否認的基督教依然保有着創教者的特性與榜樣,這才是真正更新力量的源頭。”21/8

“正如過去一樣,今天仍有成千成萬的人,藉著對付自己的罪和軟弱,顯露出基督的大能和榮譽。這乃是顛撲不破的事實,凡願意明白的人,都會得到相同的結論。”━格里夫·多馬4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