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問答
福音文摘-目錄(繁體)
全部資料蒙允准取材于原著“青年信仰問題”一書,謹此致謝!
1.宗教問題
2.思想問題
3.神學問題
4.教會問題
5.生活問題
6.信仰問題
7.男女問題
8.基督教與科學問題
9.基督教與社會問題
F 宗教問題
問: 宗教是甚麼?基督教又是甚麼?    
答: 當人感覺外界有一種比自己更大的能力時,就生出敬拜的心情。把這種心情儀式化,或組織化,就成  
  了宗教。這種敬拜的心情,其因素不一。有的是最簡單的求福避禍的希冀,即低等的宗教,例如拜精  
  靈的各種宗教是;有的是對祖先靈魂的敬拜;有的是一神教,其敬拜心情非僅由於對於神明大力之屈  
  服而產生,亦有道德性之愛慕因素在內;有的是多注重人生痛苦之解脫,而較少敬拜的成份,如佛教  
  之小乘等。基督教是甚麼?可以用三個字表逹出來:悟,受,合。「悟」是甚麼?就是覺悟。覺悟神  
  為主宰,為天父;覺悟自己是罪人與對於救恩之需要;覺悟人生的真意義。「受」是甚麼?就是接受  
  。接受神藉耶穌基督賜予人類之啟示與救恩。「合」是甚麼?就是合一。在生活中追求與耶穌基督互  
  相符合。愛其所愛,惡其所惡,行其所行。終於在德性上與工作上與祂合而為一。今生既與之合一,  
  來生亦必與之永遠同在。用聖經的三個字來講,基督教的真髓即:信,望,愛。信 — 相信獨一之神  
  ;相信耶穌基督之救贖與真道。望 — 盼望今生與來生之真理。愛 — 愛神,愛人類。前二者注重信  
  仰,後者注重生活。總之,基督教是一種因信仰而產生出來的生活。-滕近輝  
 
問: 宗教的起源是怎樣來的?    
答: 人類的心理,生來具有宗教性,好比人饑思食,渴思飲,寒冷思穿衣服,這是出於天性的自然,不用  
  別人教的。人心有憂慮時,就想找到安慰;有希望時,就想尋找他們所欲得的東西;遇有事情自己無  
  力應付或是遇着困難自己無力擺脫時,就想找得一個外來的援助。這一切都適合情理的祈求,沒有一  
  些迷信或是愚昧的成份。宗教的起源就是由這種心理而發生出來的。惟是他的出發點大概可分三種:  
  (一)是由於直覺的—可比野蠻民族有他們的巫術、符咒、種種鬼神之祀奉,這不是從甚麼記載或書卷  
  傳下來的。乃是憑他們祖先之直覺而產生的,因為人生感覺需要神靈之援助,指示,或賜予,而後自  
  然而然發生種種祀奉鬼神的思想與行為。(二)是由於人造的 — 可比中國之道教,印度之佛教,以及  
  凡世界各國以神道設教者都屬此類。但是在東方各國比較複雜,即就中國祀奉的鬼神而論,如土地、  
  城隍、關帝、玉皇上帝等等,都是人造的神。(三)是由於神示天啟的 — 如猶太教、基督教、回教等  
  ,他們有經典、有歷史、有先知,以資稽考。-陳觀斗  
   
問: 有人說宗教的產生,是開始於自然現象所引起的恐懼,這話對嗎?  
答: 宗教是怎樣產生的,曾引起許多研究哲學或宗教問題的學者們許多的猜測,英國克老特氏 (Edward-   
  Clodd)說:「宗教是從恐懼中產生的,最早的人類,恐懼他們四圍所發生的自然現象,大而神秘的可  
  怕現象如狂風、暴雨、地震、雷電等,他們也驚於天上的日月星辰,白晝黑夜的不斷交替臨於人間,  
  一切他們所看到,所遭遇的自然界事物和現象,都使他們不能明白,又時時驚恐,他們那時候雖沒有  
  鬼神的概念,(鬼、神、靈魂的說法都是較後才有的)然一切大而可畏的自然界事物,在他們看來,都  
  是一種神秘力量;他們怕觸怒牠們,他們想要避免這神秘力量不致加害於他們身上,於是憑着自己的  
  智慧來解決這問題,人類的一切宗教也是由此產生。」克氏的意見可以代表一部份人的意見,但未能  
  答覆宗教所由發生的問題。其實「恐懼」最多祇是誘因而已;真正的原因,乃是人是神所創造的,有  
  神所賦予的靈魂,這靈魂有與生俱來的宗教饑餓感,才是宗教的真正原因。可惜,人因犯了罪,遠離  
  神,所以人祇能憑自己的智慧,揣摩、探索,設立自己的宗教,來填滿人心的需要。因此有不少的宗  
  教,把人越帶越遠,造成人生更大的空虛。人必須找到神,他的心才得到真正的安息與滿足。-金新宇  
   
問: 人生是否需要宗教信仰  
答: 前清才子金聖嘆臨刑時會口占詩句云:「黃泉無旅店,今夜宿誰家!」一代奇人像金聖嘆,祇因沒有  
  宗教信仰,缺乏來世知識,臨終時也不免因不知身後歸宿之所而如此徬徨悲哀了。宗教信仰不特可作  
  死的歸宿,更重要的也可為生的把舵!人生在世上和行舟在海上完全一樣。每個人在世上雖然都有他  
  的目的,但世上不就是人生的目的地;行舟在海上雖然也都有它的任務,但海上也絕不是行舟久留之  
  所。行舟是物,而我們則是萬物之靈。但有一事我們卻不如行舟,因為行舟在海上大都能夠完成任務  
  ,而且離開海上之後也就會駛到它的目的地;而我們人生在世卻大都不能如意達到目的,而且離開世  
  上之後更不知到那裏去!何以行舟有此本領呢?因為行舟上面有它的主人替它作主,為它把舵,而我  
  們在世卻因少了這把舵而不知去向。宗教信仰就像那行舟上面的把舵,若問人生是否需要宗教,祇要  
  我們好比自己是一條船,試問這條船是否不需要一把舵呢?-吳懷珍  
   
問: 基督教信仰與迷信有何不同?  
答: 迷信是沒有理智與經驗的根據而盲目相信。通常祇顧及一己之利益。所以可以用「盲目求福免災」六  
  字表達之。基督教的信仰,是建立於心靈對人生真理的感悟上,與歷史的事實上。感悟神之存在,與  
  其全能全善,因而以心以誠敬拜之;感悟耶穌基督之言行,為良善聖潔仁愛之最高標準,並因其權能  
  之行動,其復活之確鑿史實,其應驗舊約預言,及其顯於信徒生活經驗中之巨大奇妙能力等等證據,  
  而相信祂是「道成肉身」的救主,並且遵行其聖道。-滕近輝  
   
問: 不信宗教信仰,而信一種主義,或者一種理想是否有同等價值?  
答: 宗教信仰與其他主義和理想,有一截然不同的要點:宗教信仰,主要的是建在有神的基礎上;而我們  
  對於神的存在的觀念,影響到我們的精神與事業,是非常之大的。一個人如果沒有宗教信仰:一、他  
  就不會有正確的宇宙觀。沒有宗教信仰,當然就不信有神,這樣他就不能相信宇宙是有目的與意義的  
  。宇宙無非是盲目與偶然的組合。二、既無正確的宇宙觀,也不能有正確的人生觀。人為宇宙的一部  
  分,當然人也是神所創造的,人生心一定有其目的與意義,同時人的來處與歸宿,也很明顯了。三、  
  他就不信人是有靈魂的。那末,這樣的人所追求的,不外乎物慾的滿足,不可能有高尚的旨趣。四、  
  他就缺乏了德行上支持的力量。宗教信仰使人生有意義與目的,有倚靠,安慰與鼓勵。有堅強的宗教  
  信仰者。常有他自己的理想、立埸與主義。宗教信仰可替代理想與主義;但純粹的主義與理想卻不能  
  替代宗教信仰。今有利用宗教而加強其主義者,使主義宗教信仰化,藉以推進其主義,更見主義之本    
  身,不能與宗教信仰的價值與力量相提並論了。主義不過是人對於事物、政治或問題的一種意見、主      
  張與理想而已。主張與意見永遠不是絕對的真理,是隨時代環境而改變的。請問世上有那一種主義與      
  理想而能永遠留傳而不須修正的呢?主義可能涉及人生,討論人生,發表對於人生問題的見解;但真      
  能解決人生,了解人生,充實人生的惟有正確的宗教信仰。雖然,主義與理想對社會人群亦有其貢獻    
  ;但在性質、價值與涉及之範疇,則與宗教信仰並不盡同。宗教可替代主義(因有宗教信仰者,已經    
  有他的理想與主義了,故常覺得毋須再有主義);但主義卻不能替代宗教。一個相信某種主義與理想    
  者,事實上,他還需要有宗教信仰。-桑安柱    
           
問: 宗教的目的,無非勸人為善,所以無論信仰任何宗教,他的結局仍然殊途同歸,這話可靠嗎?  
答: 不可靠。第一、基督教主要的工作,不是勸人行善,乃是救人遷善;正如聖經所記:「基督耶穌降世  
  ,為要拯救罪人」,必須先把人從罪惡裏救出來,然後遷進光明裏,這是基督教與其他宗教基本不同  
  之處。第二、其實行善是人生的本分,人不能立功補過。一個人想靠着他的善行,來補過贖罪,來生  
  可以靠着得救,是根本錯誤的思想。第三、世界的宗教,最好的不過勸人為善 (下焉誨淫誨妄,更無  
  論矣),但人性敗壞,實無法行善,祇好望 「善」興嘆,祇有基督教是天啟的宗教,把救贖的福音賜  
  給我們,經上說:「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叫我們可以靠着得救,祇有耶穌是我們獨一救主,你  
  要信祂才能得救。」-王載  
   
問: 有人說,宗教是感情的,它本身缺乏理智,因此越是無知的人,對宗教越熱誠。這話對嗎?  
答: 若所指的是所有的宗教,我不能答覆。若所指的是基督教(姑且認為基督教亦是宗教)我可以說,它既  
  不缺乏理智,而又富於感情。基督教是根於對神明白認識。基督徒認為神雖不可眼見,卻明明可知,  
  藉其所造之天地萬物,即可下一確定不移的結論,甚至無可推諉。(羅馬書一章廿節)基督又根據其自  
  己的經驗,又參考別人的經驗,知道神不但存在,且有大能,有大愛。這些認識,都是客觀的,理智  
  的,知道越多,認識越深,既知道神有大能,便油然而生敬畏之心,知道神有大愛,便油然而生報答  
  之心。諸如此類的感情,都是由理智而來的。這種理智,既不單單依靠書籍,也不單單依靠研究,而  
  是大家共有的體驗,因而產生所有的熱誠、奉獻、犧牲、殉道、及其他種種富於感情的行為。-劉翼凌  
     
問: 有人說宗教是保守落伍的,有人說宗教是奴化思想的,我們信仰宗教,思想會不會被毒害?      
答: 自啟蒙運動以後,世人迷信科學,受了經驗主義和自然主義的毒害,盲目反教,詆毀聖道。我國自新      
  文化運動以後,國人鶩新趨時,如醉如狂;追求西化,反對宗教;以為宗教乃科學發屬和社會進步障      
  礙;一切宗教,均將隨科學進步而淘汰。(詳見一九二二年反基督教大同盟宣言)。近代學者,例如杜    
    (John Dowey )  則以救恩的教義,乃是一種愚民的思想 宗教則為阻擋社會進化最大的障礙。心理    
  學佛洛德  (Sigmund Freud)  甚至說宗教是一種幼稚的神經病。但此說已遭其得意門生著名心理學    
  家榮卡爾(CarlJung)所反對;而杜威哲學,流毒之深,亦已痛遭美國有識之士所駁斥。(參看拙著「    
  原道」卷下第二章)還有德國哲學家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 ,則更以基督教的謙卑,同情等教訓,乃      
  是一種奴才哲學,奴才道德;信仰基督教,乃是意志薄弱的庸人凡夫;出類拔萃的超人,當發揮其意      
  志能力。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可借近代經驗哲學的始祖,一位宣導科學方法,對於近代科學進步,有          
  卓越貢獻的傑出學者培根(Lord FrancisBacan)氏的話,作為解答:「衹有初習科學,一知半解的人,才    
  趨向無神論;造詣稍深者,便能體會宗教的道理。淺學之士,衹能看到萬事的次因,以致不能深入;      
  必深思博學之人,始能探本窮源,澈悟主宰天地萬物的真神」。又說:「如果否認神,便是摧毀了人      
  類的尊嚴。因為但重肉體,人類便成行屍走肉,與禽獸無異。人類所以為萬物之靈,不僅在有肉體,      
  乃在其有靈魂,如果否認了靈魂,人便失去了神的形像,直同下等的動物。其次,人類所以會有超越      
  的境界,非常的力量,過人的忠勇,乃因在其堅信神的保佑與眷愛,如果否認了神,便根本阻抑了人      
  性向上的發展。所以,無論從何點來說,無神論實為荒謬之談,衹是使人自毀其尊嚴,無由超脫,人      
  類之弱點,提高其德性。」又說:「從世界歷史來看,任何宗教,任何法制,都不能和基督聖,相提      
  並論,等量齊觀;因為衹有聖經才能使國家社會蒙受最大的福祉」。(參看拙著「世界人宗教觀」第二      
  章頁16,17)。其次就歷史的確證言:教會歷史的權威斐利夏夫博士( Philip Schaff),也說:「基督教本      
  為神的啟示,乃系屬天的聖道,原與文化殊科,非同一物;但以其教義之崇高,理想之超邁,實為歐      
  美民族,新生之動力,文化之褓姆;而其推動西方科學文化發展的影響,尤為無可磨滅的史實。」(參      
  看斐氏著教會歷史卷二,貢267,625,626)複據斐氏考證,斯幹的那維亞半島諸國,在未信奉聖道之    
  前,迷信邪神,寺廟林立,祭壇遍地,每逢「究節」(Juul Time) , 須以九十九人,獻為活祭!且人民嗜      
  殺好戰,憎惡和平,以流血為榮,忍耐為恥,仇恨為美德,仁恕為罪惡。淫亂成風,廉恥掃地;人淪      
  禽獸,無惡不作。但是信奉聖道以後,數十年間,便成文明之邦。(同上書卷四,頁109)英國十八世紀    
  ,政治腐敗,社會黑暗,民德墮落,在當時歐洲,乃為一最無希望的國家;但自衛斯理宗教復興運動      
  以後,英國政治社會,科學文化,國民道德,均呈突飛猛進之象。此即反對宗教的唯理主義的史家賴      
  蓋氏(Lecky)亦終未否認之史證也。再就信徒的生活來說:許多聖徒或則衛道護教,百折不撓;或則赴  
  湯蹈火,視死如歸;或則沉潛堅毅,作驚人發明;或則轟轟烈烈,建豐功偉業,都有堅強的意志,過  
  人的魄力,動心忍性,超絶常人。而反對基督教的尼采本人,則由於其思想偏激,中年時起(三十以前)      
  即常患劇烈頭痛病,精神失常;一八七九年以後(三十五以後),便離群索居,其所著書,如Ecce Homo       
  等,竟以「我何以如此通逹?」「我何如此聰明?」「我何以寫這些好書?」自鳴其超越整個人類,    
  不同凡夫;語多狂妄,神經變態,卒乃不治身死!此正為敵基督者(尼采著有Anti-Chirst一書)之悲慘下      
  埸,宜作世人的殷鑒!基上所論,則基督教是否保守落伍,奴化思想,毒害人民,當不待智者而後明。    
  至於那些異教邪道,聖經對之,早有嚴重的警告,宜加明辨,切不可混為一談,盲從迷信。-章力生    
     
問: 中國已有自己的宗教,何必相信西方來的基督教?      
答: 學術無國界,先進者為師。宗教也沒有國界,就如基督教、回教、佛教,皆創立於東方,但歐西人擇      
  其善者而從之,從沒有人因它來自東方,而把它拒絕。再如佛教,原由印度藩屬一小王國的釋迦牟尼      
  所創立,但他的教義卻為中國、日本、東南亞各國所信奉;回教原由阿拉伯人穆罕默德所創立,卻在    
  非亞各國為多人所共信;基督教創始於中東的耶路撒冷,卻為今日普世人士所皈依。凡用地域來分別    
  宗教者,不是出於無知,便是出於偏狹的自大狂。其實中國固有的宗教,為道教與孔教。孔教實是教    
  育、教化之教,嚴格說起來並非宗教之教。道教清淨無為,惜淪為符籙鬼神之教,不為國人所重視。    
  此外如佛教、回教、基督教,同為外來之教。如果你覺得土生土長的孔教、道教、能滿足需要,便無      
  須外來的宗教。但要注意一點,宗教是個人的,如果別人覺得土生土長的孔教、道教,未能滿足他的      
  需要,他需要基督的福音和真理,你若用國界作為反對的理由,明顯你是錯誤的。-吳恩溥          
     
問: 基督教比儒教有甚麼長處?    
答: 中國儒教對於人生的指導祇限於數十寒暑的「生前」,而其最後的目的則是「求名」之不朽。因為儒      
  教對於人生的來由去處毫無所知。論語書中有這段話:「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      
  能事鬼?』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從這段話可以看出,孔子不特對鬼神之事不能    
  解答,連死生問題似乎也不是全知的。於是儒教就無可奈何地在「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論語顏淵)      
  的觀念下,聊以自慰地說「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論語衛靈公)主張人生務在生前行善,但求死      
  後能「留名」罷了。但是人生願望?不能限於生前,而求名也?非人生的目的。無可諱言的,人生的最      
  大威脅是「死亡」,而最高的希求不止「留芳百世」,而是精神「不死」,靈魂甚至肉體的「永生」      
  。基督教不特對儒教不能解決的神、鬼、生、死諸問題都能夠澈底解答,而以「永生」之道指導人類      
  ,更是最突出而值得稱頌的了!-吳懷珍      
       
問: 基督教比佛教有甚麼長處?    
答: 有人說,凡是宗教都是勸人為善,都是好的。你祇要信仰任何一樣宗教就夠了;其實不然。就如房子    
  ,雖然都可以住人;但有的高大華麗,有的簡陋狹隘,人住其中,受用就有不同。基督教比佛教有甚    
  麼長處呢?簡述如下:基督教有神,佛教拜多神,或無神。一切宗教皆有信仰,就是最低級的宗教有    
  時也十分虔諴;但重要的問題不是你有信仰,乃是你所信仰的是誰?因為你所敬拜的神不同,你的生    
  命人格,思想,生活,受用也隨之而異。青年人實在要謹慎選擇他的宗教,比選擇職業、婚姻更重要    
  。佛教在敬拜上,實在夠虔誠,祇可惜敬拜多神。而且那些神皆不是神。近年來新佛教有所覺俉,祇  
  敬拜釋迦佛,阿彌陀佛,及觀音菩薩;可惜這三位也不是神。觀音菩薩尚在修行地位,阿彌陀佛不過  
  是千億萬佛之一。佛教中最尊貴者,當推釋迦佛,但釋迦佛也不是神。他並未叫人把他當神來敬拜。      
  佛與眾生平等,人人皆可成佛。按佛說:禽獸也可成佛。澈底說來,佛教是無神可敬拜的。結果,佛      
  教祖師把佛像劈開燒火。自己就是佛,自己就是宇宙間最高最大的。可憐,卻不知道自己的渺小,微    
  不足道,有多樣的軟弱,低能。基督教則不然,「神既在古時藉着眾先知,曉諭人類」,雖然在各民    
  族,深淺不同,先知所能知道的有限;但在這末世,藉着祂的獨生子耶穌啟示於世人(來一:1)。這位    
  宇宙間獨一的真神—耶和華,不但是真理,太初的道,自有永有,而且是最高權能,智慧,仁愛,聖    
  潔,公義,生命,有位格的獨一真神,這才是人類所應當敬拜的。二、基督教看世界是神所創造,有    
  計劃,有目的的;佛教看世界是因緣和合,四大皆空,無計劃,無目的的。佛教看這閻浮提娑婆世界      
  ,眾苦充滿,都是由於一切眾生業感而生,果報而來,故佛教徒看不出此世界之美,及神創造之恩典      
  。基督徒則不然,以為世界萬物俱是天父神所創造,奇偉美麗無比,其中蘊藏財寶豐富,用之不盡,      
  取之不竭。人苟能靈眼開了,則無論太空宇宙之大,原子之小,處處皆可見到神創造之奧妙。吾人對      
  於山水花鳥,音樂美術,在在皆可寄情欣賞。因為這一切,皆是天父神為人類預備的。三、基督教看          
  人生是樂觀的;佛教看人生是痛苦煩惱的。佛教看人生有八苦,故不願來生再做人;基督教則不然,    
  無論音樂,美術,科學,皆應努力研究。家庭,社會,世界,皆要努力服務。以為愈能做得多,愈能    
  榮耀神。四、基督教人與禽獸有分別;佛教看眾生平等。佛教之所謂「眾生」,是指「胎,卵,濕,    
  化」一切生物。佛又謂一切生六道輪迴,所以不敢吃牛豬鷄鴨,以為恐怕是祖宗投胎,吃到了自己的    
  祖宗。縱然不是祖宗投的胎,也不可吃。因為一切眾生,佛性平等,殺一眾生,來生要投為牛、豬、          
  鷄、鴨被殺,以償還業報。有買魚投之江河以放生,買豬牛送到廟中去養老。基督教則主張:人與禽      
  獸之間是大有分別的。神創造萬物之時,唯人有神的形象(品格),唯人有神的靈氣。(Pneuma) 其餘一          
  切生物,祇不過有魂 (Psyche) 有血氣生命而已。佛教徒時常批評基督教的愛狹小,祇愛人,而不愛  
  禽獸。反過來說:佛教的愛倒不正確,注重愛禽獸,而忽略愛人。五、基督教勸人信耶穌,出發點是  
  「赦罪得救」;佛教勸人信佛修行,出發點是「離苦得樂」。佛教徒出家,或持齋代佛,集功德,原  
  因都是為「離苦得樂」。修修來生,或圖往生西方。出發點,並不是想到罪的問題,祇想到苦的問題        
  。此又與基督教不同,基督教叫人頭一件想到罪的問題,倒並不一定要離苦,甚至耍甘心樂意吃苦,      
  背十字架,在家庭中,在社會中,愛人,服侍人。六、基督教有救恩;佛教講因果。這是佛耶二教最          
  大的區別。釋迦佛祇是教主,導師,指示人離苦得樂,教導人自己修行之方法。他並未說:我能代替        
  眾生擔罪,祇要信我就得救。耶穌則不然,聖經清楚地說:我的寶血,是為你們的罪流出來,使罪得      
  赦(太二十六:28),信的人就有永生(約三:15)。七、基督教的究竟是永生;佛教的歸宿是湼槃。佛教      
  修行之目的,是在乎入湼槃。湼槃梵音(Nirvana),意為寂滅 tranquil extinction,是令人很難捉摸的名詞。      
  到底進入究竟湼槃後,還有我 idividuality 沒有?我問過好多法師,回答卻是不同。有的說仍有我存在。      
  有的說那時絶對沒有我存在了。如一滴水歸入大海,還有一滴水嗎?有的說;一滴水固然歸入大海,      
  其滴水之相,了無可得,但此一滴水性還是存在於眾水之中而未消滅的。甚至有兩可的回答說:「存          
  在,不存在」。存在是因為湼槃是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垢不淨,回到法性實相。不存在是法性本      
  來空寂。達摩說:「本來無一物」的境界。基督教對此問題,卻有了當確切的回答,就是肯定地說有      
  永生。永生希臘原文Zoen Aionion,乃指屬靈的生命—屬神的生命。此生命人在世時就能得到,假若此      
  人真能悔改重生的話。-王景慶        
           
問: 基督教比回教有甚麼長處?        
答: 回教起源于阿拉伯之麥加 (Mecca),教主穆罕默德 (Mohammed)。盛行于阿拉伯,波斯,土耳其,印度    
  ,巴基斯坦,馬來亞,及我國新疆等地。其教是一神信仰,絕對禁拜任何偶像。在可蘭經中記載:神          
  創造萬物,人類始祖是亞當、夏娃,甚至也敍述亞伯拉罕,摩西以及耶穌事蹟。唯與基督教仍有很大    
  分別,茲簡述之於下:(一)神觀-回教:回教稱神曰:「安拉乎」Allah,祂有自由意志,絕對權威,      
  是獨一的,絕對不可有三位一體之說,也不可稱為天父,及自己稱為安拉乎之兒女。基督教:神為父        
  ,一切悔改信徒,皆是兒女。神是三位一體的,聖父、聖子、聖靈。藉聖子寶血之救贖,任何罪人可  
  到神前呼叫「阿爸父」,可以藉聖靈隨時隨地與神交通。(二)人生觀-回教:人是被安拉乎所造,但        
  並無安拉乎之靈在人裏面,人在安拉乎前,祇可稱為「班代」Bandan 意為奴僕,人不可有自由意志,      
  對安拉乎須絕對服從。基督教-人被造時,有神的靈在人裏面,神給人有自由意志。(三)男女觀-回教        
  :大約因為阿拉伯的風俗,如中國儒家風俗一樣,人可以納妾,可蘭經允許人可以娶一至四妻(4:3)        
  也准休妻再娶(4:2),女人不可入清真寺禮拜。基督教-一夫一妻,(提前3:2,弗5:31)而且男女人    
  格在神前是平等的,合為一體(加三:28),也不准休妻,除非那一方面犯了淫亂(太十九:3-12)。(四)        
  聖靈觀-回教:安拉乎是獨一,不可能分身為三。聖靈在可蘭經中,不是神自己,乃是如加百列之類天        
  使而言。平常人不可能與安拉乎交通,祇有特別之人可以遇見天使,由天使傳達安拉乎之旨意。基督    
  教:聖靈是神自己之靈,祂直接啟示信徒,為信徒與神交十通之唯一橋樑。這是基督徒最大福氣,藉        
  著聖靈與神交通,得安慰,得智慧,得力量。(五)得救觀-回教:沒有十字架救恩,祇有靠行五功得    
  救。五功就是信安拉乎,禮拜安拉乎,持齋戒月,獻捐,往克巴Kaaba朝覲。基督教:認為人無力遵    
  行神律法,不是在這條上跌倒,就是在那條上失敗!人與神之間有一隔斷的牆-罪。耶穌基督降世,    
  為要拯救罪人,使人得與神復和,人祇要誠心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寶血洗罪,就得重生,成為神兒女    
  ,如浪子回家,享受慈父的恩典。-王景慶    
     
問: 傳教士到處,梯山航海,赴湯蹈火,不惜生命,他的動機為甚麼?有沒有政治背景?        
答: 一個真正的傳教士,乃是一位福音使者,他梯山航海,赴湯蹈火,祇有一個動機,就是神的愛激勵了    
  他,叫他甘心撇下一切,背上十字架,體貼神的心,去拯救沉溺的罪人。經上說:「神愛世人,甚至    
  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耶穌降生,就是體貼神的愛來拯救人    
  類。祂的動機就是愛,今天傳教士們,就是為着愛主的心,愛主所愛,願意離鄉背井,冒萬難而不屈        
  ,無非要拯救千千萬萬的罪人,歸向神。傳教士有沒有政治背景呢?真正的傳教士是沒有的。中國人        
  過去因為外國利用不平等條約來傳教,很易引起誤會和攻擊。其實,一個真正的傳教士是沒有政治任        
  務的。以筆者而論,曾多次環遊世界各國佈道,我一點沒有政治背景。我也相信絶大部份傳教士沒有      
  政治背景,大家祇有一個心,為神去救人而已。不過在今天政治鬥爭十分劇烈的日子,政治無所不利    
  用,難免有一些人偽冒傳教士混跡其中,正如主耶穌所說:狼披羊皮。不過我們是可以從他的生活和    
  工作分別出來。一個假冒的傳教士,是無法長久瞞混的。-王載        
       
F 基督教與科學問題       
問: 基督教與科學能否相容?    
答: 這個問題可以很肯定的回答:基督教信仰與科學並沒有衝突,許多世界權威科學家是虔誠的基督徒。        
  我們知道科學研究是限於這物質世界範圍裏,科學是根據觀察和實驗而有的學問;基督教信仰卻是根        
  據一位超自然的神,創造宇宙萬物的主。神的創造既是滿了規律,科學就是有規律地研究這神所創造    
  的自然事物和現象。在十九世紀時候,由於科學的發達,有人就擔心科學的進步對基督信仰是一致命        
  打擊。這擔心實在是多餘的。科學的範圍既然祇是限於物質世界裏,對於神的認識,也至多是限於神      
  所創造的一切。科學決不能對神的本身有任何確定的認識,更談不到能否定神的存在,「世人憑自己      
  的智慧,既不認識神。」(林前一:21) 英國近代動物學湯姆遜 (J.A.Thomson) 說:「小奧秘才去,大      
  奧秘又來,宇宙的神奇,決非科學所能盡知」。反過來說,近數十年科學的發現,反而證實了聖經中      
  許多章節,它們是過去被十九世紀科學家,哲學家格呂克(Dr. Nelson Glueck)說:「我們可以肯定的說    
  ,沒有一件考古學的發現是與聖經的記載有衝突的。」-金新宇          
     
問: 科學發達了有沒有宗教存在的餘地?    
答: 科學家本他們的實驗,發明種種物質的來及剖解深討種種隱微的質素,固然有助於破除迷信。但是他        
  們所發現的,僅此於物質的範圍,而不能窺探靈界的奧秘。好比科學家能解剖人的身體,而不能找得        
  人的靈魂。他們不能以解剖的方法找得人的靈魂,這樣就懷疑人到底有靈魂沒有?甚至有一班膚淺的  
  人,遂武斷人沒有靈魂。人若沒有靈魂,則與禽獸何異?人有智慧沒有?智慧是甚麼東西,可否拿出  
  來給大家看看?智慧是存在人的腦裏面嗎?為甚麼把人的頭腦解剖了找不到智慧的踪跡呢?在至接近        
  的人身上找不到靈魂,找不到智慧,那麼其他高遠的神靈更不必說了。而且宗教不但祇講有神,他還  
  注重人生的倫理與道德。他注重神與人,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世界有許多大科學家是基督徒,他們  
  確信有神的存在,怎麼說科學發達無宗教存在的餘地呢?人們觀察天文,現在上面有許多邈遠的東西  
  ,是人窺探不及,夢想不到的。這是因人類的知識有限的緣故。屬於物質範圍者尚且如此,其他出於    
  物質範圍之外者自不待言。科學之發明愈多,科學界之探求更無止境,有識之士便覺宇宙之偉大,與    
  人類之渺小,就不禁驚奇造物主宰之權能,而五體投地了。-陳觀斗    
         
問: 世界的生物,是進化的,還是創造的?    
答: 生命進化之說源於進化論。進化論是否靠得住?請聽聽下列這些科學界的權威人物所說關於進化論的      
  話:曾任哈佛大學校長的 Eliot 說:「進化論是假設的,絶對不是事實。」德國 Fleischmann  教授曾著        
  文說:「進化論全是想像的產物。進化論者空造學說而曲解事實。」法國無神論者 Rouin 在法國科學百  
  科全書中說:「進化論是虛構的東西,是無證據的。是含有詩意的『想當然耳』之類的想像的結果,  
  是動聽而無權威的解釋。」Post教授參觀大英博物館時,曾請求該院一著名的化石學專家Etheridge讓他      
  看看達爾文所倡之進化論的證據,所得到的回答是:「在這個大博物館裏,並沒有一點點可以證明族    
  類進化的東西那不是根據觀察得來的,也沒有事實上的證據。」與達爾文齊名的Wallace也不得不承        
  認:「在有與無之間,隔開一道深淵;有生命之物與無生命之物,人與較低級動物之間亦然。這三深  
  淵,非科學所能造橋於其間。」甚至達爾文自己,也承認:「在實際的紀錄上,現在仍沒有見過這一      
  種,變成另外一種的事情。」可見由無生物演進為有生物,由低級生物漸次演進為人類之說,不過是    
  假設和臆測而已。有人數過達爾文的進化論中,用假設一詞,竟達三百六十餘次。達爾文本人在年老        
  的時候,也很惋惜一般人不把他的學說當作假設看。綜上以觀,生物進化之說是靠不住的。至此我們  
  不能不揚棄此說而相信生物是神所創造的了。聖經開宗明義地說;「起初神創造天地。」英國皇家化      
  學會會長 Maunder曾指着這節聖經說:「這是一切真正科學的根本,也是一切宗教的根本。」旨哉斯    
  言。-趙恩賜    
     
問: 根據創世記的記載,人類歷史不過六千年,但科學家的究竟,遠達幾十百千萬年,相差如此之巨,孰是孰非?
答: 根據人類學家和考古學家的意見,人類在世界上已有幾十萬年的歷史,但基督徒認為神創造人類是在  
  主前四千零四年,那麼人類在世界上的歷史祇不過六千年左右,幾十萬年與六千年中間的距離很大,      
  到底那一個對呢?如果要接受主前四千零四年為神創造人的日期,就必須拒絕整個科學的意見;如果        
  要接受科學的意見,多半的人就以為必定是聖經錯誤了。因此在思想人類的年代時,科學與聖經兩者    
  取捨就成了基督教最大的難題!但實際上此問題的真正困難,不是在聖經與科學兩者的取捨,而是如      
  何能對此難題的真正性質有一個比較正確的認識。在思想此問題時,我們應當注意幾件事:(一)人類    
  的年代與聖經的基本教訓無關:聖經上有關人類學的教訓,最重要的問題是全人類都是亞當的後裔,    
  所以全人類都是罪人,至於人類在世上有多久的歷史卻無關緊要。(二)聖經上沒有記載神創造人類的    
  年代:人類被創造年代的早晚也許是不重要,但如果聖經上寫明瞭神在甚麼時候創造人,而我們因着科    
  學所說的主前四千零的意見而不接受,豈不是等於不相信聖經嗎?所以聖經中有關創造人類年代的問    
  題,值得仔細考慮。聖經上根本沒有說明神何時創造人類,不單沒有說明,而且從聖經上的記載無法    
  推算得出。今天一般人四年祇是在三百年前的一個學者所推定的。當時此位學者因未注意到希伯來人    
  記載家譜的方式,又未注意到一些細節的出入,祇是按聖經上明顯的章節推算得主前四千零四年。此          
  年代顯然與事實差得很遠。根據一位元近東文字學者 (J.H.Raven) 的研究,在他所發現的家譜所記固定的    
  格式:「甲活了………歲生乙,乙活了………歲生丙」,乙可能是甲的孫子或曾孫,或隔幾代的後裔,        
  但家譜中所記甲生乙的年歲,卻是甲生兒子的年歲;如此甲和乙中間可能隔了很多年,但從家譜中卻    
  無法得知。此種筆法在馬太福音一章一至十七節就可以看出一些來。創世記中的譜用的就是這種筆法    
  。創世記五章和十一章所記從亞當到亞伯拉罕的家譜很顯然的省去了很多人名沒有寫出。在第五章記    
  着從亞當到挪亞共有「十代」,在十一章中記從閃到亞伯拉罕也有「十代」。作者所注意的是十代的      
  「十」字,正如馬太一章的「十四」一般。其實從亞當到挪亞,或是從閃到亞伯拉罕都絶對不祇十代    
  。路加福音所記主的家譜中,從閃到亞伯拉罕有十一代。(路三:34-37)此外還有多少代的人名沒有記    
  載下來,我們無從得知。創世記中所記載年數與實在的年數顯然差得很遠。另外可以看一個更具體的        
  例,證明我們不能用字面的記載來推算聖經中的年代:創五:32-挪亞五百歲時生了閃,含,雅弗。創  
  七:6-挪亞六百歲時造方舟,此時閃應為一百歲。創八:13-挪亞六百零一歲出方舟,此時閃應為一百零      
  一歲。創十一:10-閃在洪水後二年生亞法撒,此時閃應為一百零三歲,但此處聖經說他祇有一百歲。    
  如何解釋此顯然的差別呢?此答案就在要明白聖經記載的目的和筆法。從創十:22 得知亞法撒不是閃    
  的頭生子,而是他的第三個兒子。聖經上所有家譜的目的都是為記述主耶穌的直系家譜,閃在五百歲    
  時生第一個兒子,過了幾年又生以法撒,但是他的頭生子在主的家譜裏無份,所以聖經記載他生第一    
  個兒子的年歲 — 五百歲,卻用在主的家譜內有份的人名以法撒。如果祇按着家譜的字面來計算年數          
  ,自然是不對。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神創造人類的年代一定遠早過主前四千零四年。也就是根據類        
  此這樣的推算。英國的一位信仰很好的學者,推算得神創造人類是在主前8167年 (John Urquhart在1902        
  年所著 How Old is Man?),人被創造的年代是否可確實定在主前8167年,也許有討論的餘地;但今天信  
  仰純正的學者,多半都承認人類在世界上,至少有八千年到一萬年的歷史。(三)仍然存在的問題:上面  
  所討論幾點,證明了兩件事,聖經上沒有記載,神創造人類的年代。同時,從聖經中也無法推算得出此        
  年代;另外一件是人類創造一定早過主前四千零四年。雖然如此,一個基本的問題仍然存在:聖經與        
  科學的意見是否符合呢?即使我們承認人類是在一萬年以前創造的,仍然與科學家所定的幾十萬年差  
  得很遠。如何能解釋此差別呢?關於這一點也有幾件事應當注意的:1.今天科學家也不能同意人類到  
  底有多長的歷史,有些學者認為人類已存在了幾十萬年,但最近有兩個美國的科學家主張人類的開始    
  是在主前九萬三千年(看一九六零年七月十一日的美國Time雜誌的科學家版)。2.人類學家今天多數都    
  同意人類的文化是在主前八千至一萬年開始的,雖然人類也許早已存在,但文化卻很晚才開始。3.創    
  世記第三章講到人的墮落,第四章就記載着人類文化的開始,人類被創造與文化的開始距離很近,也    
  就是說如果人類是在主前八千年左右被創造,那麼人類的文化也差不多在同時開始。如此則在這一點    
  上,聖經的記載與人類學研究的結果相差很少。4.按着人類學家的意見,如果人類在世上已存在幾十    
  萬年,那麼為甚麼人類的文化卻在一萬年前才開始呢?按着聖經記載所能推算出的年仢似乎比較合乎    
  情理。如果人類真已存在了幾十萬年,那麼此問題不單是基督教的問題,也是科學上的問題。5.今天        
  我們對聖經,特別是創世記的記載,明白的有限,因為我們目前所有的材料太少,有很多真正的意義    
  我們不能明白,也許不久我們會有更多考古學或生物學上的發現,給我們更多的亮光,此問題也許就        
  可以有更滿意的答案了。-鮑會園    
         
問: 創世記第一章,可靠嗎?請舉例證明之    
答: 聖經是神默示的道,可信可靠,創世記第一章也不例外。神的話原用不着找證據,但因着人的需要,        
  姑舉例說明:第一、「起初神創造天地」(一節),指出天地有個起頭,並且這個頭是出自神的創造。  
  關於宇宙來源,各民族有着種種不同的傳,說有說一個人叫盤古氏,他開闢天地,是萬物之祖;有說  
  天地是從一個有翼的蛋中孵出來的;有說是從混沌和虛空中,自己慢慢分開,成為上天下,大陸海洋      
  。但創世記第一章卻宣佈是神所創造。今天我們從科學家所得到的知識,大至太陽系數算不盡的星球    
  ,小至細微的原子,以至人體的奧秘:森羅萬象的偉大奇妙,無論運轉的軌跡,構造的奇巧,複雜錯    
  綜而處處顯出智慧、整齊,數學的精細縝密,證明它絶不是人類勞動的成果,更不是物體自身盲目瞎          
  撞的結果,而是出於一位超物外的偉大匠心所設計,所創造,「起初神創造天地」,是最好的答案。      
  第二、從前人讀到第一日神創造光(三節),直到第四日神才造日月星三光,不信的人就訕笑着說,沒    
  有太陽那裏來的光。但百年來科學家已經發現了,地球在還沒有太陽光之前早有了宇宙光。這再一次      
  證明了創世記第一章是出於神的啟示,不然的話,三千五百年前的摩西,怎懂得廿世紀科學家的發見    
  。第三、聖經把創造分為「六個創造日」,生物的出現,先是青草、菜蔬、樹木、(十一節),後是水    
  中生物,空中的雀鳥,(廿節)地上的牲畜;昆蟲、野獸、最後是人。地質學家把生物進化的程序分為          
  太古代、始生代、古生代、中生代、新生代,以後就進入現世界。生物的出現先是無脊椎動物,以後    
  為魚、兩棲類、爬蟲類、哺乳動物,最後是人。地質學家所研究的由簡而繁,由低級而高等,最後是        
  人,與聖經所記載的符合之妙,令人咋舌,這些都足以證明創世記第一章,絶不是三千五百年前人類    
  智慧的作品,而是出於神的默示。(根據Dr. Harry Rimmer)。-傅白石      
     
問: 今天已經是太空時代,基督教卻是二千年前的古老東西,相信了基督教,怎能趕得上時代,作時代的人物?
答: 儘管時代不斷更新,但仍有不變不易者存。這不變不易的東西,在自然現象上,說就是神所安的自然    
  律;在人生社會上說,是基督所昭示的真理,也可說是人生律。這都是放諸四海而皆準,歷萬古而常    
  新的。若基督教僅使信者「趕上」時代,那麼時代一變,豈非又要落在時代的後面?如此,基督教在      
  時代的巨輪下,恐怕早已成為歷史陳跡,像二千年前美奐美輪的殿一樣,徒供後人的憑弔了。但歷史    
  的事實證明:二千年來,基督教的發展與時俱增,基督教的影響力亦與時俱進,可見基督教並不是二    
  千年前的古董,而是充滿生命活力的宗教。真基督徒不怕趕得上時代,而且他是走在時代的前面,作      
  時代先導者,把「自由」、「平等」、「博愛」、「和平」等超越時代的基督真理的光輝,照亮了黑    
  暗沉沉的世代,把無數在暗無天日的罪惡中過生活的人們,帶進光明的境界裏。使徒約翰介紹基督說: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翰福音一章九節)這就是基督教會為甚麼永遠走在時代    
  前頭的最好說明。-趙恩賜    
     
F 基督教與社會問題  
問: 基督教二千年來對社會有何貢獻?    
答: 基督教對於社會的貢獻是使人類平等自由。這原則早自舊約先知以賽亞已經預言: (以賽亞書四十章    
  三節) 「有人聲喊着說,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在沙漠修平我神的道。一切山窪都要填滿,大小山  
  岡都要削平,高高低低的改為平坦,崎崎嶇嶇的必成為平原。」這是社會平等的先聲。又在以賽亞書      
  六十一章首二節說:「主耶和華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      
  ,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安慰一切悲哀的人。」這是說叫人類得釋放自由。基督教本此      
  宗旨與惡社會奮鬥,二千年來在世界各國顯有偉大的成就。自古代猶太社會以至於今,或是剷除階級      
  ,或是釋放奴隸,或是改革政權,如林肯之釋放黑奴,如孫中山之鼓吹革命,推翻專制政府,他們都      
  是基督徒,本聖經的教訓貢獻於社會。中國百餘年來受基督教真理的影響,改變了許多陋俗,如婦女      
  解開纏足,禁止溺女,女界得着自由,得受教育與男人平等、設學校、開醫院、辦報章、開民智、這      
  種種都是基督教開其先路。基督教派遣傳教士往各國宣傳福音,設立學校,醫院,指導衛生,醫治疾      
  病,介紹新文化,破除迷信。他們不畏艱難,冒險深入非洲野蠻之地,犧牲了不少性命。而且再接再厲,      
  卒使非洲土人得有今日步入開化之門,而得自由之福,這都是基督教對於社會貢獻的效果。-陳觀斗      
         
問: 基督教百餘年來對中國社會有何貢獻?    
答: 基督教在中國,豐功偉績,實有足多者。其對於中國所有的貢獻,固非片言所能盡述,而比較顯著的      
  幾點,則莫如:(一)介紹西洋科學,(二)改良社會風俗,(三)推行慈善事業,(四)提倡新教育;小之      
  ,影響於個人生活的改造,大之,影響於國家制度的變革。其在道德方面的主張,如提倡男女平等,      
  糾正重男輕女的積習;主張一夫一妻制度,掃除納妾蓄婢的惡俗;尤其是積極奮鬥的精神,使安常習    
  故的生活發生變動;犧牲博愛的主義,使自私利己的心理受着刺激;獨一真神的崇奉,使多神偶像的        
  迷信有所打擊。諸如此類,不獨在信奉基督教的信徒,咸能遵守,即一般社會人士,亦多受其影響。      
  是則基督教的有助於我國近數十年的革新運動,實為不容否認的事實。(選自中國基督教史綱)-王治心    
       
問: 基督教對於社會運動的態度    
答: 基督教關心於社會之改革,破除迷信,改良陋習,振興教育,開通民智,扶持弱小,濟助貧乏,捐除      
  種族歧視,尊重人權,待人平等,諸如此類都是基督教願作而常作的事情。基督教無論是傳教或是教    
  育,多由平民作起,這就是遵聖經指示傳福音給謙卑的人。耶穌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天國是他們  
  的。哀慟的人有福了,因他們必得安慰。溫柔的人有福了,因他們必承受地土。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  
  ,因他們必得飽足。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他們必蒙憐恤。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他們必得見神。使人  
  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這幾節金言  
  ,是記在馬太福音第五章。讀此可知基督教對於社會的觀點是注意在人的謙卑、虛心、哀慟、溫柔、  
  慕義、和平、慈善幾件的美德,因此基督教對社會運動,也是本這幾件美德的態度,去努力服務人羣  
  -陳觀斗  
   
問: 基督教對於人權的態度    
答: 基督教的人類史,是溯源於創世記第二章所載,耶和華神用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入其鼻,他就成為有  
  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世記第一章二十七節說,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這就說明人是本於神的形像  
  造成的。而且人的靈魂是神所賦與,故其身價之高,品格之尊可知了。人本是神兒子,祇因聽從魔鬼  
  誘惑,違背神命,乃被逐出樂園,失了兒子的地位。可比一個國民犯了憲法,失掉公民權一樣。後來  
  補救的方法,乃頼神子耶穌降世為人贖罪之功,所以基督教勸人信耶穌為救主,乃得恢復他的兒子名  
  份,蒙耶穌拯救,免沉淪而得永生。總而言之:基督教認為人是神的兒子,人具有神所賦予的靈魂,  
  有神的形像;人不同於禽獸,更不同於物質。因此人應被尊重,一切歧視、奴役、都是違反神旨意的  
  。人在神面前,無論膚色,種族,是一概平等的。基督教尊重人權,理由既如上文所說,因此林肯釋  
  放黑奴,是本基督教聖經,人類平等自由的宗旨。林肯為黑奴之救主,與古時摩西率領以色列百姓脫  
  離奴隸之軛由埃及出來,都是與耶穌拯救人類脫離魔鬼的轄制,復得原有人權的意義相同。-陳觀斗  
   
問: 基督教對於種族歧視的態度    
答: 種族和人種上的恐懼,憎恨和偏見,都是違反神的誡命和旨意。創造的主和救贖的主對於祂所創造和  
  救贖的人類是一樣地看待和愛護,祂也要人類彼此相愛,生養眾多,享用和治理祂所創造的世界。我  
  們也該明白,不拘是為奴的、自主的、猶太人、希臘人、文明人或野蠻人,全世界的人都要在基督裏  
  合而為一。普世基督教會協會曾一再宣佈其信念:凡根據種族,膚色或人種的根源,而作任何隔離的  
  形式,都與福音相抵觸,且與基督教關於人的教義和基督教會和基督教會的性質相矛盾。我們該廢除  
  一切隔離或歧視的形式。基督教會不能認許任何種族歧視法律,如限制人居住,遷徒、教育、就業、  
  婚姻、公民權利等,都是不合理的。神所賦與人的各種權利是一律平等,無分高下的。聖經對於異族  
  通婚並未禁止,故教會不能認許任何反對種族或人種上的通婚法律。目前反殖民主義的戰爭仍在進行  
  ,亞非新成立的國家有如雨後春筍。我們信徒對任何民族獲得進步與自由,任何人民免剝削的苦,都  
  歡欣鼓舞。然而由民族運動所帶來的仇恨、猜忌、偏見、兇暴都不是信徒所該有和維護的。基督徒反  
  對「白人優越」的論調,也不贊同「反白人」運動,我們也肯定「反猶太人」的偏見,是與基督徒信  
  仰不符的。以上諸點,係說明信徒對種族問題當抱的態度。這事要說明容易,實際上要行出來卻甚不  
  簡單。世上極大多數的教會都能宣佈在教會裏,以種族的不同而作身體上的隔離,是對靈性合一和人  
  類兄弟的一種否認。但這種隔離始終在這大多數教會裏存在着。我們常設法找尋種族以外的理由為本  
  身辯護,因為我們心中都明白,若祇是根據種族為理由而與弟兄隔離,那在神眼裏是可憎的。我們根  
  據文化的不同,風俗習慣或教育程度不同而分開與弟兄居住,我們找各種理由為這種排斥政策辯護。  
  我們甚至說我們雖然願意廢棄一切隔離政策,但為了目前大多數不願放棄這些,我們就祇好暫予保留  
  。這是利用世界的罪惡而寛恕我們自己的頑固。所以教會要放棄這種寛恕的藉口,要做到言行合一,  
  遵從神的旨意。「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祇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  
  的旨意。」我們相信這是神的意旨,我們是基督徒應該在言語和行為上予以切實的體驗,使神的名字  
  得榮耀。-顏路裔  
   
問: 基督教對於落後民族的態度    
答: 基督教的民族觀念,總括起來,就是「祂(神)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  
  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徒十七:26-27)。因此,我們知道萬族出一源,在父神面  
  前,萬族全然平等。所有民族,生存在世界上,最大的責任就是要尋求神。民吾同胞,物吾同與。自  
  私自利,和侵略歧視的民族觀念,都不是基督教所贊成的,神對亞伯蘭說:「我要叫你成為大國,我  
  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2-3)。自  
  己的民族,得了父神所賜的福,又要設法使別的民族都一同得福,這也是聖經所啟示的真道。從基督  
  教的立場看來,落後民族有兩種解釋,一種是物質的落後,一種是靈性的落後。這兩種落後的民族,  
  基督徒都要盡力幫助他們。但物質豐富當以靈魂豐富為基礎。「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  
  」(箴十四:34)。「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物質的)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所以基督教會對於落後民族,負有加倍的責任。在物質協助之外,我們更加注意福音的宣傳。「你們  
  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主的命令,我們必須遵守。-徐松石  
   
問: 基督教對殖民主義的態度    
答: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殖民主義是甚麼?殖民主義是一種思想和主張,要把本國的人民移殖到別國或別  
  個地方去,叫他們在那邊從事於墾殖和開闢,以期發掘經濟的資源;卻仍服從於本國的政治和遵守本  
  國的律法,然後把這種計劃去實施,成為一種國家的政策。殖民所居住的地土叫做殖民地;殖民地的  
  統治權操諸本國,由本國派遣官吏直接去治理,實施本國的政令和法律,強迫所有當地的人民去一律  
  遵守。說明白一點,殖民政策就是帝國主義的侵略政策,用武力去達成的殖民地就是帝國主義的產物  
  ,它是人權和自由的障礙,是古代奴隸制度的變相。經過兩次世界大戰之後,殖民及殖民主義已經給  
  民族自覺、自決和自治的浪潮淹沒了,時到今日,尚擁有一些殖民地的老大帝國,也將經不起時代的  
  考驗,似乎要在歷史的巨輪之下解體,充其量也不過苟延殘喘而已。基督教是以博愛、平等、自由為  
  教義的原則,人人站在神面前都是弟兄,同屬神的兒女,蒙受神的愛護,在地位上是一律平等的,凡  
  憑藉勢力或強權去加害於別人、侵犯別人的利益和自由的,都是罪惡。基督教是反對罪惡的,因此,  
  救危扶弱,是基督教博愛的一貫精神;解放黑奴,是基督教的歷史事實,正是「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  
  ,叫被擄的得釋放。」這種基於人道人權的作風,都是基督教素常工作的表現。因此,殖民主義自是  
  與基督教的教義相違背,而基督教的態度,自應站在正義和公道的一邊。可是在目前的形勢,放棄殖  
  民主義,固然是急不容緩之舉。但,按照現實殖民地情勢看來,似乎仍須作從長的考慮才對,因為在  
  現今殖民地區域內,許多民族的知識文化水準低落,獨立的條件還沒有足夠,加上社會經濟的貧乏,  
  倘驟然給予其完全的自治和獨立,甚恐其不但未易立足於現世,反會招致那些野心家,所謂新殖民主  
  義者覬覦,豈非給他們以擴張侵略和得着滲入的機會麼?所以在此時此地如果突然放棄殖民地政策,  
  無異是把羔羊送入虎口,愛之適足以害它了。在殖民地還沒有足夠自治獨立的條件之前,理宜採取一  
  種折衷的辦法,配合當前潮流的進步措施,把統治的方式儘量使其合理化。目的成為互惠的而非搾取  
  的;政策是開明的而非專制的;態度是公平的而非自私的。藉此機會培植人才,使能逹到政治自立,  
  經濟自給自足。除此之外,統治當局應視殖民地為託付管治的一個地方,是與本國休戚與共的一部分  
  ,看人民與本國人一樣無分界域,在這扶掖獨立的過程中,雙方在處理事上應採取公正合理的態度,  
  在和平商議的原則之下,解決一切的糾紛,絶對不能以武力干涉和要脅以達自方的要求,以免害多益  
  少。例如某些殖民地獨立之後導演的悲劇,它們的紛亂弄到天翻地覆,迄無寧日,正是前車之鑑!基  
  督教以實現天在人間為目的,以製和平為職志,使天下成為一家,在康樂中享受太平,在安定中求進  
  步。-劉允  
   
問: 基督教對於職業的態度    
答: 對於職業,基督教並無軒輊,既不重視那一行,也不輕視那一行。祇要是正當合法的,性情相近,容  
  易發展才能的;基督徒便不問其大小貴賤,都可從事。舉例來說,耶穌的十二門徒中,彼得、約翰、  
  安得烈,都是漁夫,使徒保羅以織帳棚為生,西門是皮匠,耶穌自己是木匠。這些職業,在世人看來  
  ,都不高貴,而他們都安之若素。基督徒看來,一個人的快樂,是從裏面發出的,並不是由環境產的  
  ,所以無論從事甚麼職業,都一樣有快樂。勤工樂業,都可以自助助人。-劉翼凌  
   
問: 基督教對於財富問題的態度  
答: 對於財問題的態度,基督徒是否會被認為有「阿Q」的嫌疑?因為基督徒認為「財富不能幫助他進天國  
  」。「財富」的堆積是不是一種罪孽?我們認為財富本身不是惡,而財富被惡人利用,或用得不當才是  
  。但是因為財富與財富分配不均勻,富與貧就成為強烈的對照。因為富者有餘,貧者不足;財富不均勻  
  就變為道德上的邪惡。自從工業革命之後,資本主義發遠,貧富不均的問題就更尖銳化。十九世紀馬克  
  斯的「共產宣言」及「資本論」就是針對這個問題;他認為資本主義不斷地擴展,勞動階級就變為更貧  
  苦。因為資本與勞工尖銳的對立,勞動階級的革命在所難免,革命的目標乃是建立共產社會,人人按                                                            
  照他的工作與才能分配社會的財富。我們在「社會福音」的問題中曾提到「基督教社會主義運動」也              
  是當時對於資本主義的反動。此運動始於一八四八年(與「共產宣言」同年),此運動的目的是要以基  
  督教的方法來改良社會以替代階級鬥爭的方法。其實共產主義所標榜的不過摭拾基督教早日教導的。  
  因為基督教的真理教訓乃是要破除社會的不平等,除掉人間的不義;同時另一方面也盼望在世間建立  
  理想的社會,就是神的國被設立在地上。我們不能否認資本主在社會中所造成的不平等,貧富分配的  
  不均勻。但是我們基督教的方法剛與共產主義所採取的相反。共產主義的出發點為恨,基督教的是愛  
  。共產主義藉着勞動階級的恨從資本家手中奪過財富來;基督教乃是以一切階級間的愛而實行自動分  
  財富。這個原則可以從耶穌基督對那少年財主所講的話中,以及當時使徒們已實行過的財產共享的事  
  上表明出來。但是問題就是在這裏,因為我們嘴上雖能高喊自動分財,而資本家是否會實行呢?我們  
  在此要認清幾件事:第一、財富本身的問題,因為財富堆積過餘並不是基督徒生活的目標,此所以耶  
  穌要說:「有錢人進天國比駱駝穿過針眼還難。」所以若有人要「跟隨主」就是作基督徒的人,必須  
  認清財富不能救人的事實;第二、自私與利他人格的問題;近代心理分析的目標就是要使人發展「利  
  他」的人格,因為一個懂得怎樣為別人着想的人,才是一個成熟的人。我們覺得自動分財就是互助的  
  原則;勞資糾紛解決的方法,就是資方要以勞方的利益着想,勞方要以不為難資方着想,因共同了解  
  就是共同的利益;雙方所求的目標乃是人人都要有安定的生活,不致於使貧苦者不能生活。這才是求  
  得財富均勻的正當手段;第三、階級鬥爭的方法雖是捷徑,但是被剝奪的另一階級反過來也成為被壓  
  迫的階級,這樣也不是合乎社會改進的目標。第四、我們認為生存比享樂更重要,因之人人都有生存  
  的權利;雖然有的人尋求財富為享樂,但是錢財佔有的目的為了生存;如果基督教「共存」的思想能  
  夠影響一般人對於生存認識,放棄尋求財富是為財富,或為享樂的人生,自動分財的目標就易於達到  
  了。耶穌基督對那少年財主說:「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還要來跟從我。」跟隨耶穌就是採  
  取一個新建立的人生態度,有了這種人生態度之後,將財富分給窮人就不是一件困難的事了。「共存  
  」為基督教所教導的目標,人人都當有生存的權利,人祇有助人生存的權利,沒有剝奪人生存的權利  
  。因之任何手段或媒介物若被用來剝奪人們生存的權利,就不合乎基督教的教訓。對於資本主義的財  
  富也是如此,因為少數人的財富(或權利,或任何其他東西)而使多數人不易生存,就不合乎基督教的  
  教訓。基督教所尋求的目標,乃是要藉着一切方法,使人人都能有生活的權利。-宋華忠  
   
問: 基督教對於勞工運動的態度  
答: 這一問題應該從基督教教義與歷史淵源着眼。勞動的創造人類文明動力之一,神創造宇宙萬物工作也  
  是勞動,耶穌說:「我父工作,直到如今(約五:17)。」耶穌是木匠的兒子,他自己也很可能是木匠。  
  偉大的使徒保羅彼得都會是勞工。耶穌更清楚地宣佈:「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  
  們得安息(太十一:28)。」所以,在基督徒的心目中,勞動和勞動者應受到關懷,重視與尊敬是必然的  
  。在基督教教義中「勞動神聖」並不是一句普通的口號,而是有其真實意義的。從歷史上看,基督教  
  從原始教會到中世紀改教運動以迄現代,無論教義上,倫理上與實際活動上,與勞動大眾都是有着密  
  切聯繫的。事實更證明:勞工運動與勞工立法,都由深具基督教義薰陶淵源的西方民主文化中產生。  
  而作為西方文化三大柱石之一的基督教平等、博愛、與人性尊嚴的教訓,又是西方民治思想與實踐的  
  主要動力。換句話說,保護勞工的勞工立法,和維護勞工權益與爭取勞工福利的勞工運動,都是基督  
  教文化中平等、博愛精神所孕育的產物。基督教會在教義上、人道倫理上、立法上與社會責任上,對  
  勞動大眾利益的不斷關切,同情和支持,是很明顯的。-鄧盛恩  
   
問: 基督教對於解決勞資糾紛的態度  
答: 許多人總以為基督教常袒護資產階級,很容易站在資本家的立場說話。這原因大概有二:(一)許多歷  
  史學家和經濟學家常認為:自中世紀改教以後,基督教義的理論實踐,助長了資本主義的發展,使基  
  督教與資本主義結了不解緣。(二)教會常為資產階級所主持,而許多教會的本身,也常擁有鉅大的資  
  產。其實,這僅是從表面上着眼似是而非的見解。基督教從耶穌時代,經改教時代以迄現代,一直都  
  對勞苦大眾,寄予最誠實的關切(太十一:5),也有深厚的關係,耶穌曾在天國的比喩中(太二十:1-15)  
  ,很清楚指示資本家或僱主應顧念充分就業,同時更顯示出工資的原則:僱主們應體察工人失業的痛  
  苦和關照他們實際生活的需要。現代的歐美教會,對勞動大眾直接和間接的支持和同情,在解決勞資  
  糾紛中,對勞工有形或無形的支助,以及在社會勞資立法上對勞工利益的關懷,都是很明顯的事實。  
  對這一問題,最重要的一點我們必須認識的,便是:基督教會是一個以「愛」為中心,以「和平」為  
  原則的團體,所以在解決勞資糾紛這一問題上,當然也是以「愛」,特別是「彼此相愛」為基礎,而以  
  和平的方法為途徑,決不贊同以「恨」為基礎,以暴力為手段法解決勞資糾紛或任何糾紛的。-鄧盛恩  
   
問: 基督徒如何對付失業問題  
答: 失業的是一件不幸而又可悲的事,它不但把個人經濟來源切斷,使家庭生活起着恐慌,並且使身受者  
  情緒煩亂,精神沮喪,身心蒙受無限痛苦,因而引起許多不快的事件發生,其後果誠難以想像。失業  
  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的還是自身條件問題,包括智力、體力、資歷、技能、志趣、和品行在內;  
  其次是社會和環境問題,包括人事、體制、關係、背景、機會和供求在內,尤其在這人浮於事的社會  
  裏,失業的現象至為普遍,因此,失業在目前是嚴重問題。世人應付失業的辦法雖各有不同,但大致  
  說起來是走向下列兩條路線居多:其一是大膽強悍的,拼命去鑽,幸而鑽到了一工半職,姑且捱下去  
  ,以便騎牛找馬。不幸而若東不成西不就,就會飢不擇食地甚麼都得去幹,即使明知是傷天害理的勾  
  當,或敗德毁譽的行徑,也在所不惜;但求達到賺錢的目的,就不計較將來的後果了。其次是意志薄  
  弱的,似覺去做苦工無力,去討飯怕羞,在債台高築,賒借無門,生計無着,走頭無路的情況之下,  
  深感身陷絕望之境,不如自尋末路,一死了之。但基督徒對於失業的問題,卻有另一種看法,由於信  
  仰的啟示,他們深知道宇宙人生是有着一個高尚的意義和目的的。他們看生命是有着一個偉大的使命  
  ,所以他們看自己的環境和前途,都在神的安排之中,而他們要去完成神所付託的工作,至於目前生  
  活的問題,他們看法正如耶穌所說:「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喝甚麼?為身體憂慮,穿甚麼  
  ?生命不是勝過飲食,身體不是勝過衣裳麼?」因此,他們深知神是他們的天父,自己是祂的兒女。  
  既是天父,自必會看顧祂的兒女,他們認定自己目前的遭遇,是有着神的美旨在其中的,祂要他們在  
  苦難之中學習一些信心的功課,以便他日應付更大的任務,猶如保羅所說:「因為患難生忍耐,忍耐  
  生老練,老練生盼望。」所以基督徒對於失業問題,雖身受痛苦,但總不至灰心,他們把握住堅定的  
  信仰,持守住聖經的應許:「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你們。」又如箴言所說:「你  
  們要惠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們一切所行事上,都要認定他,祂必指引你的路。  
  」所以他們在禱告之中把困苦付託神,自己向着正當的途徑去努力,仍然站穩崗位,忍耐仰望,深信  
  神終為他們開路的。這種經驗,無數基基督徒都會作美好的見證。-劉允  
   
問: 基督教與婦女運動  
答: 猶太人一天三次為着下面幾件事感謝:1.因為是活人不是死人;2.因為是猶太人不是外邦人;3.因為  
  是男人不是女人。女人在他們的眼中,祇是一羣不幸者。基督教卻不如此,經上說:「並不分……或  
  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加三:28)大家成為一體,地位是彼此平等,無分軒  
  輊。主耶穌在世曾三次稱讚女人,稱讚迦南婦人的信心(太十五:28),寡婦的奉獻(可十二:43),馬利  
  亞的愛心(可十四:8)。祂復活之後,最先顯現乃是向抺大拉的馬利亞。主耶穌釋放每一個被壓迫的人  
  ,婦女們因着主耶穌的解救,她們地位提高,生活自由。自此以後,婦女運動成為基督教主要工作之  
  一。以我國而論,第一間女子學校,為基督教所辦;女子教育成基督教對中國婦女偉大貢獻之一。天  
  足運動,女權運動,一夫一妻制度,都是基督教所竭力提倡,蔚為風氣,基督教對於中國婦女的貢獻  
  是偉大的。-王載  
   
問: 基督教對於兒童的態度  
答: 人歷來是忽略和輕視小孩子的。基督教對於小孩子的態度,是根據主耶穌的教訓和榜樣的。讓我們根  
  據聖經,看看主耶穌怎樣對待孩子們:(一)尊重-經文:「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裏的一個;我  
  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太十八:10) 人總是把孩子當作自己的「產物」,  
  因此容易把孩子當作自己資產的一部份。生殺予奪,可以從心所欲。中國舊社會所謂「父欲子死,子  
  不得不死」,「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都是根源這錯誤的念頭來的。主耶穌反對這種觀念,祂認為孩  
  子的「使者」在天父面前,他有獨立的人格,他被神所重視,因此人應當尊重孩子的人格,不應該私  
  為己有。父母不過是「受託」,因此,做父母的「祇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4)  
  。(二)愛護-經文:「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孩子跌  
  倒的,倒不如把大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海裏。」(太十八:5-6)。人養育孩子,常存一個自私的念  
  頭,就是所謂「養子待老」,雖然不敢說怎樣錯,但總缺少一個高尚的觀念。也如此,有一些自私心  
  重的人,常常為了自己的利益,犧牲了孩子的前途,斷喪了孩子的一生。這些悲慘的事例,屢見不鮮  
  。主耶穌要我們以愛耶穌之心愛孩子。同時提出警告,一個人如果有心或無心,使孩子跌倒或墮落,  
  甚至利用孩子去逹到某種卑鄙的目的,是一種嚴重的罪行,甚於殺死他的生命。(三)關心-經文:「  
  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裏去找那隻迷  
  路的羊麼?若是找着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  
  呢!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裏失喪一個」(太十八:12-14)。神不願意「小子裏失喪  
  一個」。主耶穌把神的心表明出來。自古以來,孩子失喪的何止萬萬,誰在關心他們?特別自第二次  
  世界大戰以後,少年罪犯已成為社會的嚴重威脅。造成這問題的,父母、學校、社會、政府,都要或  
  多少負一起部份責任。而最大的原因,無非大家漠視他們,讓他們隨波逐流,日趨墮落,沉溺在惡者  
  手中。主耶穌在這裏向我們提出挑戰:「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  
  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裏去找隻迷路的羊麼?」牧人為着一隻羊,可以撇下一切,翻山越嶺,去  
  把迷失的羊尋回。今天所失喪的,不是一隻羊,也許就是你的子弟,你的學生,你的朋友,你豈能漠  
  然無動於中,不去把他找尋麼?神不願意小子裏失喪一個,神的心為着每一個孩子何等迫切,歷代教  
  會也為孩子作了很多的工作,今天「我們意思如何」?能不能體會神的心去搶救孩子呢?(四)恩待-  
  經文:「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可十:14)。小孩子不  
  懂事,給人麻煩,是惹人厭煩的最大原因。所謂「惟婦人與小子為難養,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  
  是大家共有的感覺。但主耶穌卻不然,祂珍愛他們,因為愛他們,以恩待他們。當祂在世的時候,不  
  管工作多忙,每一個到祂面前來的孩子,祂從不出聲拒絶,總是歡迎。因為愛他們,所以能夠欣賞他  
  們,當孩子們向祂歌唱的時候,一陣噪音,人不勝其煩,主耶穌卻說:「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成  
  了讚美的話」(太二十一:16)。也因為他們,所以祂用祂尊貴權能的手,把孩子抱着,為他們祝福。祂  
  是孩子最好朋友,在世上如此,在神國也是如此,因為祂說:「在神國裏的,正是這樣的人。」(五)  
  孩子的世界-經文:「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裏誰是最大的?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  
  他站在他們當中,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  
  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太十八:1-4)。人渴望天國,希望在天國裏佔一席  
  位。如果可以用力獵取,用權勢,用金錢贏得,人一定願意把自己所有的拼上,來換取天國。可是主  
  耶穌宣告,人必須回轉像小孩子的樣式,才能進天國。因為在天國裏的乃是赤子的心,人世間的機智  
  、權詐、巧取豪奪、都被拒絕在天國外面。我們所切慕的,原來乃是一個孩子世界。在那裏,沒有刀  
  、沒有槍、沒有外交官,沒有政治家,到處祇有坦白、純潔、天真爛漫,不變的童心。在那裏風和日  
  麗,四時皆春,神是他們的父,他們歡渡着寧謐快樂的時光。先知以賽亞預言說:「豺狼與綿羊羔同  
  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羣,小孩子要牽引他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  
  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  
  一般」(賽十一:6-9)。這是天國的素描,也是人間的樂土,孩子的世界。「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  
  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主耶穌就是這樣尊重孩子,愛護孩子,關切孩子,恩待孩子;也因此孩子  
  在他心中,正如祂的珍寶,成為祂最寶愛的一羣。歷代教會因為接受主耶穌的命令,因此十分重視孩  
  子,也十分注重兒童工作。以中國而論,基督教辦學校,造就兒童,成為可用之才;設孤兒院、盲啞  
  院,無非為着拯救在苦難中的兒童,讓他們能夠享受人間的溫暖,走上新生的道路。這一切,無非得  
  自耶穌的啟示。所以我們的結論乃是;耶穌不但是兒童們的救主,也是他們最好的朋友。基督教師承  
  耶穌,他們正跟着耶穌走,奉獻一切的方法和力量,希望能夠做好耶穌所託付他們的:「你愛我麼?  
  ……餵養我的小羊!」-傅白石  
   
問: 基督教對於戰爭的態度  
答: 主耶穌基督是和平之君(賽九:6)祂極端反對人類互相殘害。先知預言主的國度說:「豺狼必與綿羊同  
  居,豹子必與山羊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居,小孩子要牽引他們」(賽十一:6)。「祂(主)必  
  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犂頭,把鎗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  
  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賽二:4)。主耶穌又親口說:「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二十六:52)。  
  可見戰爭殘殺,基督教絕不贊成。但基督徒的生活卻是一埸戰爭。使徒保羅吩咐我們要打美好的勝仗  
  (提前一:18,提後二:3)。主耶穌也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太十:34)。這裏所描寫的戰爭,又是甚麼意思?原來這乃屬靈的戰爭(即是與空中惡魔,以及與惡  
  魔差役的戰爭),我們必須打勝這一場仗,然後屬世的戰爭可以消滅,主的國度方才得以成全。因為人  
  與人的和好,是以人與神的和好為基礎的(羅五:10)。以世俗的戰來止戰,永遠不能辦到。所以基督徒  
  有一個重大的責任,就是要消弭世俗戰爭,宣傳基督,領人悔改,一同參加屬靈戰爭,除滅魔鬼的作  
  為,這是消弭世俗戰爭的惟一張本。不過屬靈戰爭的武器,卻不是刀鎗等物,而是各種屬靈的兵器(  
  弗六:10-20)。同時主的國度,要藉公義的審判和是非的斷定,以建設起來。所以世間不義之戰,即  
  侵略和欺凌等事,基督徒不應加以優容。至於自衛的權利,乃是一種基本的人權,在這裏我們無需多  
  作論述。-徐松石  
   
問: 基督教與共產主義,是否對立,不能相容?  
答: 基督教與共產主義有不少對立之處,擇要言之:1.基督教信有神,並且信神是創造的神,護理的神,  
  人的生命,存留,都在乎祂,人靠神而活,人生最大的本分是敬愛神,遵行祂的旨意。共產主義是絶  
  對無神論者,他們還積極地進行嚴厲的無神教育,要把有神思想從人心中完全清除。2.基督教相信人  
  是神的兒女,因此人性是尊嚴的,不可侵犯。共產主義用物質的眼光看人,人不過是一副機器而已。  
  3.基督教信人有肉體,又有靈魂;有物質世界又有屬靈世界;人生在世不過數十寒暑,但來生卻是永  
  遠長存;今生撒種,來生收割,因此人要趁着今生預備來生,好在神審判台前交賬。共產主義不信靈  
  魂,不信來生,不信屬靈世界:他們信人祇有今生,今生死了,一了百了。4.基督教講人生最高原則  
  是愛。因着愛願意犧牲自己,造福別人。藉着愛消滅貧窮,階級、種族,以及人間一切不平等、罪惡  
  的制度。共產主義講仇恨,講暴力,利用階級鬥爭達到攻治目的,利用仇恨消滅政治敵人,利用暴力  
  奪取政權。基督教與共產主義信仰不同,思想不同,方法也不同,無法調和。雖然如此,基督教對於  
  一切思想不同,甚至敵人,總是存着「悲天憫人」的心,採取忍耐、說服的方法,希望他們悔改,對  
  共產主義者也是如此。但共產主義者卻不是如此,他們認基督教為思想敵人,非消滅不可。因為人信  
  有神,就無法奉馬列主義為神;人信有靈魂、有永生、做事就要摸摸良心,預備死後的審判;人講愛  
  心,就無法仇恨,照他們的方法去「狠」。因此共產黨徒,千方百計要把基督教連根拔去,在蘇聯、  
  在中國、在東歐、都足證明。雖然許多時候他們也說宗教自由,這僅是他們「統一戰線」的一種政策  
  罷了!在他們還沒有獲政權以前,便利用這口號來欺騙、分化、爭取世界上的宗教徒,等到時機成熟  
  ,政權到手以後,接續而來的乃是高壓、消滅的政策。-吳恩溥  
   
問: 基督教對於社會問題是不是改良者,這種綏靖政策對於社會有沒有用處?  
答: 基督教改良社會,不是用綏靖的政策,而是絶對與罪惡勢不兩立。耶穌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  
  士和法利賽人的義,(虛偽的義)就不能進天國。」又說:「若使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  
  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若使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百體中失去  
  一體,不叫全身入地獄。」這是嚴於律己的意思。耶穌又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  
  。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這是正直立身,與罪惡抗敵到底的意思。上舉  
  經文,散記在馬太福音書五章與十章裏面。基督教和罪惡為敵,其所攻擊的不是人,而是罪,因為害  
  人沉淪的是罪惡。基督教欲救人靈魂,必須攻擊罪惡,叫人悔改而得救治。可比疾病害人身體。如要  
  救治病人,必須用種種藥石以攻之。其攻擊之目標是疾病,其救治的對象是病人。一個良醫不能對疾  
  病行綏靖政策。必攻其人之疾,驅其人之病,使其脫體,而恢復其原有的健康。基督教對於拯救個人  
  ,以至改良社會,都是用攻罪的方法,叫人悔改才可得救。養疽為患,縱惡養奸。綏靖政策,求一日  
  之安,貽無窮之患,不可用阿!-陳觀斗  
   
問: 基督教講愛心,講忍耐,是不是代統治階級,資本階級作說客,要被壓迫,被剝削的   勞苦群眾,在「愛」麻醉下,長久讓他們被奴役,被剝削?
答: 「宗教(按:特別是指基督教)是社會的鴉片」,是「無產階級革命群眾的麻醉劑。」這是馬克思主義  
  的信徒們對宗教特別是基督教所下的定義。這一定究竟是真理還是徧見呢?我們不必急作結論。我們  
  最好在答覆這一問題之前,對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有一個清楚的瞭解。基督教教義的總綱祇有一個字:  
  「愛」。愛神並愛人如己,神包括敬畏,信賴和感謝神的權能,慈愛和恩賜;愛人便是憐憫,饒恕,  
  關懷和服侍別人,但除非我們能愛人,我們便不能愛神。所以,耶穌給門徒的最重要的「新命令」,  
  便是「你們要彼此相愛(約十三:34)。」但人是有自私性的,人與人間,到處都會碰到衡突和困難。  
  故在你日常的生活中,甚至在你愛人,憐憫人,饒恕人,幫助人或服侍人的時候,常常無可避免地要  
  遭遇到各種不同的挫折,困難與衝突。這時便必須用忍耐的工夫去克服,去解決這些困難。沒有忍耐  
  ,便很難相愛。好像沒有汽油便不能開汽車,沒有水就不能煮飯一樣。這就是為甚麼基督教要講愛心  
  ,講忍耐(儒佛道各教亦然)。不過,基督教要人講愛心講忍耐,沒有徧袒,也沒有階級性的。是普遍  
  的,一律的。不問你是貧是富,是強是弱,是資本家或是勞工,是統治者或是被統治者,是父母或是  
  兒女,是丈夫或是妻子,都要有愛心,有忍耐,盡自己的力量,為他人設想,憐憫人,饒恕人,幫助  
  人和服侍人,這樣才是真正的「彼此相愛」。不幸的,在今天的世界上,仍免不了有許多強凌弱,眾  
  暴寡,欺壓至和剝削的現象,但這並不是基督教道理的罪過。相反的,乃是基督教義沒有被充分發揚  
  推行的結果。假如,把這被稱為「宇宙真理」和「社會良心」的基督教會從地球上除去,請問這世界  
  是否會因而改善呢?答案無疑是否定的。但,相反的,如果我們一切有智慧有熱忱和有魄力的青年,  
  能同心同力,努力發揚這一基督教「愛」的教義,我們敢斷言,這世界的局面,將要為之大大的改觀  
  。讀者諸君,以為如何?-鄧盛恩  
   
問: 基督教對於世界的看法,是否屬於消極的一類?  
答: 基督教對於世界的看法,說消極,並非消極;說積極,也不是平常的積極。原來基督教看世界充滿了  
  罪惡,一天天敗壞,無法醫治,因此對現世界採取了消極的態度;不貪愛,不忮求。雖然如此,但基  
  督教並不失望,他採取主動,來拯救這個世界。一方面基督徒要發出光來,照耀這黑暗的世界;發出  
  鹽的味道來,防止這世界的繼續腐化;另一方面,基督徒天天祈禱,等候耶穌降臨,那時,這世界的  
  罪惡制度要解體,公義和真理要掌權,基督要自己作王,使這世界進入一個光明幸福的黃金時代,那  
  即所謂「人間天國」。-于中一  
   
F 思想問題 
問: 基督教對於人生有何貢獻?  
答: 基督教對於人生「真理」與實際「生活」兩方面都有極大的貢獻。一個人對於人生真理的最大缺陷是  
  「無知」;對於日常生活的最大弱點是「悲觀」;基督教對此兩者的指導都有極大的貢獻。關於真理  
  方面,人生的最大的問題有六個:第一科學的,生命的來源與去處問題;第二哲學的,宇宙的造化與  
  人生的關係問題;第三社會的,人生的存在與目的問題;第四倫理的,人生的真相與價值問題;第五  
  道德的,人性的善惡與改造問題;第六宗教的,生前的立命安身與死後的歸宿問題。可以說,自中國  
  的孔子,希臘的蘇格拉底以後的哲學家、科學家,都曾經環繞這幾個問題而企圖解決的。但是,從古  
  迄今,他們都祇能對其中一二問題作出各是其是,各非其非的解說,而不曾把這全部真理作出一個不  
  自矛盾而有系統的解釋。然而,基督教對這六個大問題,不特能作出有系統的解說,而且對每個問題  
  都能有具體的、精闢的、不矛盾的和可實行的真理啟示,使人對於人生真理從無知而「有知」。關於  
  實際生活方面,人生的最大困難事件有四個:一是如何能夠「去惡就善」;二是如何避免「患難勞苦  
  」;三是如何獲得「最大幸福」;四是如可解除「死亡威脅」。基督教對這些人生的日常困惑事件,  
  都能藉在基督裏迎刃而解。關於「去惡就善」之事,神有話說:「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  
  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像薄雲滅沒。」(賽四十四:22)「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  
  遠。」(詩一百零三:12) 關於「患難勞苦」之事,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  
  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你就作貧窮人的保障,作困乏人急難中保障,作躱暴風雨之處,作  
  避炎熱的蔭涼。」(賽廿五:4)「耶和華又要給受欺壓的人作高台,在患難的時候作高台。」(詩九:9)   
  關於「最大幸福」之事,主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太七:7)「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祇要信,就必得着。」(太廿一:22)最後關於解除「死亡威脅」  
  之事,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  
  ,反得永生!」因此,基督教既使人生對真理從無知變為有知,又使人生從神處得到無上的能力,把  
  原本悲觀的人生,變為極樂觀,滿有盼望的人生了!-吳懷珍  
   
問: 基督教對於我國國情人情是否適合?  
答: 一種宗教也就是一種文化,必然有其歷史性、民族性、地域性,而更重要的則是宗派性;所以一種宗  
  教不特與異邦的國情、人情必有其不適合之處,即在天國也不可能完全適合;因為各種宗教的教條必  
  含有「拯救人心」和「鍼砭時弊」的特點,而這特點,雖為本宗派所信奉,卻也為更多人所接納,同  
  時也還有異教起而對抗。因此,基督教之於我國國情、人情,也當然有其不適合的地方。不過宗教不  
  能視同一般文化,因為它具有領導並改造文化的作用,它不需要適合於任何其本身有缺點的國情、人  
  情,相反的,其所不適合的,可能就是它之所需要拯救、鍼砭的和改造的。就中國國情言,數千年來  
  的政治「平等」主義,經濟「自由」制度,治家「勤儉」作風,這三者都與基督教思想融合並不衝突  
  ;但其不適合的卻有兩事:一是家族「拜祖」習俗,二是宗教「多神」思想。中國的儒、道、釋三教  
  雖然都曾一度被視為國教,但實際上中國民族是信教自由,流佈多神思想,崇尚偶像膜拜;而基督教  
  則是一神宗教,癈除偶像;同時由於反對偶像,就連帶也不能拜祖了。可是中國的多神思想,自古就  
  由一面拜「物」為神,一面拜「祖」為神而來,又因儒家主孝,加重了拜祖思想,影響人心最深,所  
  以不易革除,而與基督教思想衝突了。其實中國的拜祖思想,無形中增長了「守舊」和「復古」觀念  
  ;因為既拜祖就「尊祖」,「尚古」而不思維新了。至於多神思想、偶像膜拜,無疑是宗教思想的幼  
  稚和脆弱的表現;人生既然需要宗教,當然需要「超人」、「超物」的真神,而不以死人、朽物為神  
  ,所以基督教的唯一真神思想,縱有些不適合中國,卻正是中國所需要接納的。而且,若進一步說,  
  基督教所信奉的神,我國古代原已信奉了的。中國古號「神州」,這個神當然不是祖先,亦非朽物。  
  是甚麼神呢?說文神字箋註:「天地生萬物,物有主之者曰神。」說苑修文篇:「神者,天地之本,  
  而為萬物之始也。」又如易經上說:「觀天之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何以天  
  下會服呢?因為:「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書經伊訓)所以古湯帝就  
  有:「予畏上帝,不敢不正」(書經湯誓)的誓言。於此可以看出,中國民間的多神觀念,原是背棄了  
  袓先所信奉的真神。至於中國人情,其被公認為正確、善良的有四事:第一、為人「中庸」之道,第  
  二、社交尚「道義」之風,第三、居恒守「安份守己」之訓,第四、處變信「善惡有報」之說,這些  
  人情道理總綱也都與基督教教義完全符合。但不適合的也有兩事:一是中國人乃「性善」觀念,而基  
  督教則是「性惡」觀念;二是中國人個個都自認是「善人」,而基督教則認定個個都是「罪人」。基  
  督教過去在中國之未能發展,這可能也一個主因;因為儒家的「人之初,性本善」思想深入人心,而  
  「我本善人」觀念原也是人情之常。不過,這並不是根本的衝突,祇是說明上的欠澈底;因為中國的  
  人性善惡問題,原有「性善」、「性惡」、「性無善無惡」、「性可善可惡」和「性有善有惡」五種  
  理論,如果基督教能把這五種理論予以分析、貫通,再把「原罪」觀念和中國「罪」字的原始觀念加  
  以澈底解釋,不難使中國人接受基督教這基本信念的。於此,我們希望今後基督徒在宣道上能夠致力  
  於這一重點!-吳懷珍  
   
問: 基督教宇宙觀?  
答: 關於基督教的宇宙觀,可分三點,簡要解答:一、從宇宙的創始說 — 神是造物之主,萬有都本乎神  
  ,都是藉着祂造的。(羅馬十一:36;西一:16)基督教的宇宙觀,反對進化論和創化論;相信神乃是創  
  造天萬物的主。(創世記一:1;尼希米記九:6;詩篇九十:1,2;徒十七:24)天地萬物,不是永恒的,  
  也不是神之內蘊的表現,而乃是神造化的產品。基督教的神,乃是一位超乎自然的神。祂不藉任何先  
  存的事物,從無中創造萬有;「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祂在萬有之先,因為萬  
  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  
  掌權的,一概都是藉着祂造的。」(西一:16-17)這乃是一種顛不破的真理;一切否認神創造的學說,  
  絶對不改變神創天地萬物的事實;而一切進化論和創化論,非但絶對不能解釋和證明宇宙物的來源,  
  而且自相矛盾,根本不能自圓其說。基督教的創世論,相信神乃是一切物質和精神世界的創造者。以  
  宇宙萬象之偉大奇妙,萬無出於「偶」然的道理;必然出諸一位自有全智全能的神-造物之主。英國金  
  斯爵士 (Sir James H.Jeans) ,乃是一位善以科學闡明哲理的學者,在其所著「宇宙的奧秘」(The Myste-   
  rious Universe)一書中說:「從神創宇宙的內證看,這一位『宇宙的大建築家』,乃是一位『絶對精確的  
  數學家』……………倘使宇宙是一個思想的宇宙,則宇宙的創造必出諸一種思想的動作。…………….  
  近科學原理,使我們不能不信,神創造天地萬物,乃在時間空間以外;正如一位畫家作畫,亦在其畫  
  之外。」還有一位對於光學、電學、聲學、磁性學、動力學、熱力學有卓越貢獻的英國大科學家,英  
  國皇學會會長凱爾文爵士(Lord William Thomas Kelvin),也說:「從偉大的自然界中,我們可以看到冥冥  
  中有一位主宰,並知道一切生物都必依乎一位自強不息的造物主和大主宰,始能存留有氣息。」又說:  
  「蝴蝶之美麗,百花之鮮艷,豈是各樣原子偶然湊合而成的結果嗎?若然,這些原子如何不把我偶然湊  
  合成為蝴蝶和百花呢?於此足證無神主義誠為絶對荒謬之談,余實未敢稍贊一詞也!」二、從宇宙的統  
  治說—神是萬王之王,萬有都依乎神,都是靠祂而立的。(羅十一:36;西一:17)基督教不泛神,論泛神  
  論把神和宇宙混為一談,既不信神創世,又不信神之位格及其統治宇宙的事實。基督教的神,不是宇宙  
  的總和。無論宇宙範疇是人何等廣袤偉大;其構造是何等的複雜奇妙,終不能和神等量齊觀。………..  
  從神的「內蘊性」(Immanence)言,祂固在宇宙之間; 然自其「超越性」(Transcendence) ,祂的崇高偉大  
  ,和作為之奇妙萬殊,則又超乎自然,超乎宇宙,令人不可思議。神不僅創造宇宙,而且隨時隨地運行  
  其大能,在掌管攝理宇宙萬物;凡世界上一切所發生之事,無不經其運行,照其安排。不但我們「生活  
  ,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8)甚至「兩隻麻雀……………若你們的父不許,也不能掉在地上  
  。」(太十:29),「從亙古直到永遠,因為智慧能力都屬乎於祂。祂改變時候,日、期廢王、立王,將  
  智慧賜與智慧人,將知識賜給聰明人。祂顯明奧秘的事,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與祂同居。」(但二  
  :20-21)英國科學促進會,會長卡本德氏(W.B.Carpenter) 嘗抨擊妄用學來反對聖經的科學家說:「當科學  
  越過其領域,侵佔了神學的職權,妄擬從其皮相的觀察來解釋宇宙的奧秘,那便是越爼代庖。假如以為  
  自然的定律是自動的,否定那創造這些定例的大主宰與全能者,那便是最不科學最不合理的武斷;因為  
  一切管理和主宰宇宙現象的法則,便是那位統治萬有的大主宰運籌安排的結果。…………………………  
  一切科學的任務,祇是對於造物主如何施展其奇妙作為一種考察和研究。一切最高的定律法則,祇是神  
  藉着各樣事物表現祂作為的結果,一切宇宙的觀察,從最簡單和最微小的,到最偉大的作為,都應以神  
  為其本源,為其主因。」三、從宇宙的目的說—神是歷史之主,萬有都歸乎神,都是為祂而造;祂還要  
  領許多兒子進到榮耀裏去。(羅十一:36;西一:16,來二:10)宇宙萬有,不僅都是經其運行,靠祂掌管;  
  而且還要照其安排,完成其目的。基止而論,基督教又不理神論 (或作自然神教Deism)。理神論雖信神  
  創造宇宙,為萬有之源,超乎世界而存在;然卻以為神意乃超乎自然法之外,不信神過問世事。照他們  
  的看法,宇宙彷彿一架龐大的機器,照着一種呆板的定律,機械地自己運行;每一個人,每一樣東西,  
  彷彿機器裏面無機的輪齒。殊不知照基督教的道理,神和世人之關係,卻像舵師之與航船;這一個宇宙  
  ,乃由一位大主宰用祂的智慧在掌管統治,完成其目的。祂乃是歷史之主,整個人類歷史的行程,乃是  
  以主耶穌基督人類救主,榮耀再臨為指歸。在這邪惡悖謬的世代,雖有離道反教之事;然而到了時候,  
  那「不法的人」,祂必用祂降臨的榮光廢掉它,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地和其上的物,都要被烈火燒  
  盡;而祂卻要在祂聖徒的身上得榮耀,率領他們進入新天地,有義居在其中,那時,神要擦去他們一切  
  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號哭、疼痛,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參看帖前四:16-18  
  ,帖後一:6-10;二:3-8;彼後三:8-13;啟廿一:1-8)。大科學家牛頓,嘗對宇宙觀作嚴正的表示說:  
  「證諸天文系的奇妙安排,我們不能不承認這必是一位全知全能的神的作為。………………宇宙間一切  
  有機無機的萬象萬事,都從永生真神的智慧大能而來;祂是無處不在,無所不能的;祂在這無量無邊,  
  井然有序的大千世界中,憑其旨意,創造萬物,運行萬物,並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我們生活  
  、動作、存留,都在乎神。……萬物之新陳代謝,如果否認係出諸神大能的運行,實在無法理解。」他  
  在其所著「基本原理」( Principle)一書的結論中說:「宇宙萬物,必有一位全能的神在掌管統治。」牛氏  
  雖為著名科學家,同時卻又為一位精通聖經的學者;他對聖經研究,興味之濃,並不在科學之下;而其  
  對於但以理和啟示錄兩部深奧奇妙的書,尤其有深入獨到的研究。牛氏鑒於宇宙之奇妙神祕,深深感到  
  造物主的莊嚴偉大,實在不可思議;於是在他平常談話的時候,終不敢妄稱耶和華的名,在題到祂聖名  
  之前必先肅然靜默,以示敬畏之心。是則牛氏信神之篤切,事神之敬虔,尤足令世人深思反省,世人必  
  先對宇宙人生有正確的認識,才能樂觀進取,有榮耀的盼望。-章力生  
   
問: 基督教的人生觀?  
答: 希伯來書十一章說:「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並沒有得着所應許的,卻是從遠處看見,且歡喜迎  
  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們卻羡慕更美的家鄉。」基督徒被人批評為  
  不實際(Unrealistic),因為基督徒的目標乃是那更美的家鄉,並非今世這個短暫的,有苦難的塵世!自從  
  文藝復興以來,文學、藝術、哲學、宗教等都趨向人本主義,人類開始尋求今世的福樂以及人生在世  
  上的目的與意義。這種思想很自然地也影響到神學,因之就有詩萊馬赫的感覺神學,以神秘主義為骨  
  幹,以感情為中心,宣導以人的主體的情感為神學基本思想。然後又有李巧的寛大派的屬世神學,以  
  建立神的國在地上為目標,以進化論及樂觀主義為方法,以宗教為道德思想,因之宗教的目的乃是建  
  立「四海之內皆兄弟」之理想。這些以人為中心的神學及哲學、文藝等,就是要想在人生短暫的今世  
  中建立一種人生觀。此種世俗化的人生觀,統治了人類的思想約有四五百年,直到廿世紀初葉的第一  
  次世界大戰為止。世俗化的人生觀可以說受到進化論的影響最大,因為進化論認為萬物是在向着更完  
  善的方向演進,因之所得的結論乃是:人生、社會等等也都向着更完善的方向演進;所以在十九世紀  
  末與廿世紀初期的寛大派神學認為廿世紀是屬於他們的,因為天國藉着科學的進步在廿世紀中將要實  
  現在地上。但是當這些寛大派的人的幻夢尚未做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炮聲已將他們轟醒了過來。照  
  樣哲學上的理性主義、樂觀主義也如大夢方醒。在地上建立完善的天國或社會不過是癡人說夢。在哲  
  學界方面因着這種情景而產生的覺悟乃是「實存主義」的興起,這是一種悲觀主義對於樂觀主義的反  
  動,他們所看見的不過是「危境」、「憂鬱」、「虛無」、「絶望」。更有甚者,法國的沙特(Jean  
  Paul Sartre) 認為人生的情境是荒謬 (Absurdity) ,因之所帶給人們的不過是絶望。一般無神的實存主義  
  哲學家,都可以以沙特的悲觀論調為代表。在神學方面,所興起的反動是「危機神學」或「新正派」  
  ,他們認為人類因着已經敗壞的罪性,除非有超然的干涉,就不能改善,因之人類想藉着自己的努力  
  以建立天國在地上決不可能。這種新正派的代表有巴特、布魯諾。因為廿世紀人類所面對的情境,人  
  類再一次自覺人生在今世不能達到生存的目的,光景如同被棄絶或拋棄的存在,我為甚麼在這裏不在  
  那裏,為甚麼不在此時在彼時,這種對於自己有限的自覺被稱為「此時此地」(here & now)。因為,我  
  在此時此地並不能有真實的意義,我的人生就變為空虛與絶望;更有甚者,有一天我要死去,因之消  
  失我的存在,這種被虛無征服的自覺常威脅着我,使我的人生變為空虛、憂鬱。這就是近代人所覺悟  
  的人生狀態。但是基督徒的看法卻是仰望一個更美麗的家鄉,我們現在生存在這個世上不過是客旅,  
  是寄居的,我們乃是盼望那永恆的、更美好的存在。一般人沒有看清楚這一點,故祇在今世尋找人生  
  的意義,他們失望了。寇克加 (Kierkegaard) 說過一句很有意義的話:「如果今世不過是一個過路的地  
  方,在這地方我們可以期盼永恆的福樂。那末,今世是美麗的;但是我們如何忘記我們不過是在旅途  
  中間,那末今世就不見得美麗了。」 (取自寇氏著 Edifying Discourses,‘Eternal Happiness’);一般人都忘記  
  我們不過是在旅途之中,想在今世尋找人生的意義,結果是虛空失望。古時許多聖徒都是存着信心死  
  去;對於他們,死並不是路途的終點,乃是起點。他們憑着信,所以他們有那永恆的盼望。我們的生  
  命也是如此,因為我們憑着信,我們將來我們主耶穌基督要帶領我們進入榮耀裏(來二:10),我們今世  
  生活才顯得有意義。如果沒有盼望,沒有永生,我們就算比眾人更可憐。保羅說:「因為受造之物服  
  在虛空之下…………………………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這就是人生的狀態;但是另一方面若有  
  那「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這一切就不足介意了。基督徒認為今世的道路不過是旅途,我們在這  
  個旅途中有一個目標,就是向着神所為我們預備了的永恆的榮耀,我們在今世找不到存在着「此時此  
  地」的目的,但是如果我們已經持定了「擺在我們前頭指望」,我們就大得勉勵;因為藉着為我們創  
  始成終的主,我們已有了永恆的盼望,就是那要顯於我們的榮耀。一切的學說、思想、看法,甚至於  
  宗教、神學,都不能叫我們在今世找到人生的目的,除非我們已經找到了耶穌基督作我們個人的救主  
  ,並領受了祂所賜予我們的永恆的救恩。-宋華忠  
   
問: 基督教的來世觀?  
答: 一般人知道信、愛、望是基督教的三大主德,望的運用主要是在乎死人復活,基督再來和天國降臨,  
  或說望的功用是要成就在未見之事上,正如聖經上說:「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  
  呢?」來世,是未見的,所以一般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常以此說是空想、是麻醉,甚至說是迷信,但  
  基督徒卻是堅信不疑的,來世不僅是我們整個信仰的一環,而且是重要的一環,它不是由聰明人幻想  
  出來的,也不是由野心家捏造出來的,它是神的啟示,連篇累牘地記在聖經上,聖經是神的話,天地  
  可以廢去,神的話卻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聖經上所啟示的來世也都要成全,不能改變,不能否  
  認,也不能廢去。聖經上對來世的啟示是這樣的:(一)靈魂的歸宿-人是有靈魂的,這在我另外一篇文  
  中曾約略的敍述過(參本書「如何證明人有靈魂」一文)。我們知道所謂肉身的死,就是靈魂離開他軀  
  體,由路加福音十六章19-31節及二十三章39-43可以看到,人死後靈魂所到的地方有兩處,一處是亞  
  伯拉罕的懷裏━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在他懷中是指一切相信基督耶穌的人所安息的地方,也就是耶穌  
  在十字架上所應許強盜的樂園;另外一處是那個財主所在的陰間,那裏有火焰,有黑暗,靈魂在那裏  
  極其痛苦,凡是不信耶穌基督的人,他的靈魂都必被投在那裏。這是公義的要求,也是自然的結果。  
  神為一切相信的人預備了樂園,但那些不信的,堅決拒絕不肯進去,而且決志要墜落陰間的,神也祇  
  好任憑他了。(二)千禧年的榮耀-主要照祂的應許在世界上設立千禧年,那時候撒但被捆綁,鎖在無底  
  坑中。凡是在主裏面睡了的信徒,當基督再來的時候,都必聽見天使的號聲,由死中活過來(就是靈魂  
  肉體的復合),連同那些活着而儆醒等候主再來的信徒,一同被提到空中與主相會,赴羊的婚筵,並且  
  與主在千禧年國裏一同作王,享受神所應許的福樂和榮耀。但些不信人還不能復活,沒有準備好的人  
  也不能被提,這在帖前四章13-18,太二十四章40-41,及啟二十章1-6記載得非常清楚。(三)新天新  
  地時代-千禧年國度過去以後,就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凡第二回由死復活的人,不論信或不信都必經  
  過主的審判,「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主要像分別麥子與稗子一樣,把信的和不信的  
  分開,不信主的與魔鬼,假先知及敵基督的一同被投到硫磺火湖裏,在那裏受苦直到永遠,這是第二  
  次的死;信主的人就與主一同進入新天新地,在那裏充滿了福樂和神的榮耀,再沒有罪,再沒有痛苦  
  ,再沒有死亡,列國都在光裏行走,再沒有黑夜,是極其理想全備的國度。神和羔羊永遠為王。(參啟  
  二十章7-27)-吳明節  
   
問: 基督教是否唯心論?  
答: 唯心論肇自柏拉圖。柏氏認為絕對的實在,乃是觀念;而物質的世界,僅為實在不完全的投影。真正  
  的「實有」(Being) 不物質,乃為「觀念」;物質生滅無常,非真實幻,(Non-Being);而觀念則超越  
  時空,永恆不變。及後柏克萊 (Berkeley)就認識論方面,加以闡發;康德以後,此說益趨發揚。他們  
  以為物質不能離知覺而獨存,萬有之形式,乃由心意而產生;人類可僅憑先天的純粹思考,認識萬有  
  。一般人鑒於基督教反對唯物論,以為基督教便是唯心論;這種見解,實屬「似是而非」。試分論之  
  。第一、宇宙萬有,乃由神創造,有精妙偉大的計劃,並非空幻。「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  
  的手段」;(詩十九:1)自從造天地以來,藉着所造之物,可以知道神的永能和神性;(羅一:20)萬有都  
  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榮歸真神,直到永遠。(羅十一:36)而人的「觀念」,則入主出奴,今  
  是昨非;並非超越時空,永恆不變。祇有神的道,安定在天,萬古長存。(參看拙著基督教的宇宙觀)   
  第二、基督教與世俗的哲學,根本殊科;而唯心論,則為一種純哲學的見解。基督教不是主觀的玄想  
  思辨,乃是無可否認的永存不變的史實。聖經乃是福音,乃是歷史,其中心為耶穌基督人類救主的降  
  生;而人類歷史的行程,則以主耶穌榮耀再臨為指歸。第三、基督教乃是萬古長存的生命之道。基督  
  教雖然亦有其哲學,但基督教哲學,不是人類內在的(Immanent)先天的知識;而乃是由神藉着主耶穌  
  基督給我們的特殊啟示。基督教雖不完全否認理性,亦有其思想的體系,但這乃是聖靈所默示的,乃  
  是超凡的,神授的;而唯心論乃是人類純主觀的意思與理想,他們所企慕的所謂「永恆的本質」(Et-  
  ernal Being) 乃是絕對主觀虛構的空中樓閣;他們的思念,終必歸幻滅。第四、基督教本乎信仰(Faith)  
  ,唯心論乃出自理智(Reason)。前者為啟示的知識,後者則為自然的知識;前者以神為中心,後者則  
  以人為本位。奧古斯丁認為宇宙人生的真理,祇能從神而來,柏拉圖、康德以及一切唯心論者,則以  
  為可以由人自求。此乃為基督聖道與人文主義之根本異點。第五、基督教既為真神啟示的真理,乃是  
  永恆不變的、?對的、無誤的;唯心論,則為人類的理想,乃是相對的、有限的,不能自?於謬誤勢力  
  的轄制。且人類自始祖犯罪墮落以後,人類良知良能,均已失常;苟非藉聖靈之功,重生更新,實無  
  由了悟真理,明白真道。第六、基督教以神為宇宙萬物的主宰:唯心論者(如黑格爾),則以「絕對理  
  念」,為形成歷史的終極因素;此絕對理念,往往可藉偉大人物的心志來具體表現;而以理想的普魯  
  士王國為人類歷史的歸趨,乃是離棄神,而以「個人」和「制度」為崇拜的偶像!第七、基督教重客  
  觀主義,唯心論則為純主觀主義。號稱新神學鼻祖的施萊馬赫 (Friebrich D.E.Schleiermacher) ,妄倡所謂  
  「宗教的唯心論」 (Religions Idealism),重視主觀的經驗與情感,漠視教會教義和神學;從而要和科學  
  哲學相妥協,把耶穌基督,視為一個「新的受造物」,一個「理想人」;不信聖經是神超自然的啟示  
  。施氏這種學說,顯屬抹煞真理,離經叛道;為害教會,流毒滋深。癥結所在,即為其主觀的唯心論  
  。基上各點,我們可以斷言,基督教不是唯心論。-章力生  
   
問: 基督教反對唯物主義嗎?  
答: 甚麼是唯物主義?-唯物主義主張(1)祇有物質才是真實,永久存在。(2)宇宙是由物質造成,宇宙並非  
  在一智慧主宰統制之下。並非有目的。一切的事情由物質產生和支配。(3)一切的快樂、財富、感觀…  
  …均係物質支配之。(4)人類歷史,和個人命運,均在經濟支配之下,人生之價值,政治的運用,道德  
  的性質,均係物質或是物質運用的結果。基督教對於這些方面如何看法?(a)世界萬物是神創造的,從  
  無而有。神是永遠存在,人的靈魂永遠存在。「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  
  是永遠長存。」(約翰一書二章:17)被創造的本分在「述說神的榮耀」(詩篇十九篇:1)。而今日神仍  
  坐在寶座上掌管一切。(b)人的快樂,財富感觀……與物質有關,吃喝可以教人快樂,物質成為人的財  
  富,人的感觀與外界接觸,香氣使聞覺快樂,鹹淡使味覺有快感,這些並非不好,不過這些並非最後  
  目的。人若追求這些,到頭來還是虛空。物質不能解決生命或永生問題,「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  
  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路加九章:25)(c)人的始祖是神創造的,人類歷史雖是被罪所支配,帝王  
  興衰,朝代接替,戰爭相聯,由宗教來看,是人犯罪之後自然的演變。神有其計劃,神有忍耐,世界  
  的終局就是神的國度永遠存在人中間。(d)人生之價值在於他有一個不滅的靈魂,人生的目的應為榮耀  
  神而活,完成祂計劃中的一環,行完祂的旨意而安息。人活着不單靠食物,靠神的話語更要緊(馬太四  
  章:4)。物質由一大目的而支配應用就對了。「浩然之氣」和氣節重於物質,文天祥慨然就義,陶淵明  
  不為五斗米折腰,就是例子。一個人為了傳天國福音而被人殺死殉道,就是神的旨意重過物質之一證  
  。為神而活比為物質為自己而活更加重要。這不是說完全廢掉物質,乃是由於前提正確,物質也就有  
  意義了。比方說,一個人吃飽了飯去為社會服務,另一個人吃飽了飯去為非作歹;同樣的飯,由於吃  
  的人不同其價值也就不同了。我們贊成擁護科學,許多科學家是基督徒,但我們不能說,科學就是神  
  。物質是被創造的,是人生不可少的東西,但物質不是神。人支配物質,而不是物質支配人。這樣看  
  來,基督教對於唯物主義的態度是無法苟同的。-于力工  
   
問: 基督教與共產主義有何不同?  
答: 基督教與共產主義不同之處,約略言之:(一)基督教不是主義,乃是真理,故能歷萬古而常新,她以  
  耶穌為中心,必須信靠祂才能從罪惡裏得釋放,作個得救的人。共產主義卻以物質為中心,一切理論  
  祇圍繞着經濟團團轉,因此一切祇為着今生的物質生活而已。(二)基督教的目的,叫「榮耀歸神,平  
  安歸人」,即神得着當得的榮耀,人人過着平安愉快的生活。共產主義藉着無產階級專政,希望達到  
  社會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三)基督教注意來生?永遠的精神世界;共產主義祇談今生,對於來生  
  ,一點希望都沒有。(四)基督教講愛心,以愛為力量;注意感化,絕不強迫,以愛為依歸;推己及人  
  ,登萬民於袵席之上。共產主義講暴力流血,不惜任何手段以達到目的。(五)基督教講重生,注意生  
  命的改變,共產主義講洗腦,強迫思想改造。一是由內及外,自然轉變;一是從外入內,強力迫使。  
  (六)基督教主張宗教與政治分開,信仰自由;共產主義卻是政治第一,甚至以政治奴役宗教,利用宗  
  教。(七)基督教講「平安」,「不害怕」,一個信耶穌的人,罪得赦免,上不愧天,下不怍人,天君  
  泰然,無往不平安。共產主義主張暴力,彼此大膽懷疑,不惜用各樣恐怖手段相鎮壓,弄得各人自上  
  而下,惴惴不安,日無寧晷,如大禍之將至,精神痛苦達到極點。-王載  
   
問: 共產主義社會與聖經的新天地有何不同?  
答: 這個問題的意思是說共產主義最終的理想社會與聖經上所記載的天國區別在那裏,讓我們首先看共產  
  主義最終的理想情況:英國的共產黨部在一九二二年刋行了一部書,名為共產主義淺說,這部書被共  
  產黨視為權威作,書中論到理想共產社會和分配問題,有一段說:「……共產社會的基礎,必須建於  
  社會佔有生產工具,及交易所的制度上……社會將蛻變為一個龐大的分工合作機構……將來我們應當  
  曉得,在每一部門工業所需要的勞動力,社會所需要的生產品,每種消耗品應有的產量……沒有計劃  
  ,沒有全面性的指導系統,沒有精確的估計和核算,是說不到組織的,但是在共產社會中,將有上述  
  的一切計劃……,在共產主義領導下的工廠中,沒有固定的廠主,管理人,也沒有終生枯燥的常作着  
  一樁固定而同樣的工作……在共產社會中,民眾受到一種多方面的教育,因此能學得各樣不的生產技  
  術,今天我在一所管理性的機構內工作……我應計算在下一月內應製出多少隻氈鞋,多少法國捲布,  
  明天我可能到另一所肥皂廠內去工作;下一月或許到一所蒸汽衣廠中工作,再一月我又到一家電力公  
  司內工作……」作者提出保證說:「幾時社會中每一個人都受了適當的教育以後,這理想制度是能實  
  現的,將有一種特別教育,使每一個男人和女人,都能輪流地作每一樁工作,在短短的時期內,還能  
  製出許多物品,因此每人的需要都可得到富裕的供給,一切工業品,既不買也不賣,都儲藏在公共創  
  庫之內,供給一切需要它的人們用……每種物品,都有豐富的產量……每人都可得到他所要的……每  
  人從公共創庫內,祇取所需要的數量,不多不少,恰按每人的需要。」論到管理,書中說:「……在  
  共產主義的社會中,沒有政府……一切主要的指導工作都委任於各個統計部門,一切的生產及需要的  
  核計、報告、賬目都要保存下,各統計部門也規定應向何處派遣工人,應由何處抽調工人怎樣完成預  
  定工作,因為民眾從孩童時代,就已習慣了社會勞動,一切人又都瞭解工作是人生的需要,也知道,  
  如果每人都按預定的計劃去工作,人類的生活,也會變得更幸福更快樂,所以那時每一個人都依照統  
  計部門的指示去工作,在那時政府中的部長、閣員、警察、監獄、法律、條例……等一切全不需要了  
  ……因為在設計部門中,今日是甲工作,明日便可能是乙……在數十年內,社會便會變作一個新世界  
  ……有新人民、新風俗的世界……」由上面所述共產主義的最終理想社會情況看,他們所企望的新世  
  界乃是:一、每人都受一種特別的教育,學得多種的工作技能,照着統計的定規去生產。二、各人都  
  照所需要產品去工作,沒有固定的管理人,也沒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三、一切產品都儲存於公共倉庫  
  ,每人都可照自己所需要的去取,不多也不少。四、那時沒有了政府,沒有了官兵,沒有了法律,沒  
  有了買賣,沒有了家庭,沒有了任何私有品甚至連罪惡也沒有了。總之,共產社會不過給那些終日勞  
  動的人羣一個美滿的物質生活之想望而已,他們要把一種特殊的制度付諸實施,是否空想,我們且不  
  去管他,但極端敗壞的人,能被共產主義聖化到那麼完全地步,是任何人都不能置信的。(編者按:今  
  天共產主義國家普通鬧飢荒、鬧窮之,天天在飢餓線上掙扎,中國人對事特別清楚,天性敗壞的人能  
  做出甚好結果來,大家不言可喻了!) 這裏讓我們看一看基督教聖經上所記載的新天新地罷:(一)新  
  天新地是神成就的,不是人所成就的;(二)新天新地中人雖可享受物質的美滿生活,但他們都是屬乎  
  靈的;(三)新天新地中的人是沒有疾病和死亡的;(四)新天新地中的人勞力而沒有勞苦的;(五)新天  
  新地中的人是要以三一之神為主為王的;(六)新天新地中是沒有一切自然災害的;(七)新天新地中的  
  人是不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的;(八)新天新地中的人是在基督裏合而為一的;(九)新天新地中的人都  
  有豐富的知識和智慧;(十)新天新地是一個絶對光明美滿幸福完備的世界;(十一)新天新地中人都有  
  榮耀,但那些榮耀有大有小,好像天上的星辰一樣;(十二)新天新地中絶對沒有一個不肯悔改的共產  
  主義倡導,擁護和實行者。(十三)新天新地中是無犯罪之可能的。(十四)新天新地中的一切福樂,超  
  過一切人類最高的想望。主耶穌基督已經為此目標受死、復活、升天,祂還要再來,促使新天地的實  
  現,這是基督徒信仰的主要內容,這信仰植基於全能之神的客觀作為和聖靈的工作上,自非空想產生  
  的主觀理論可比。-吳明節  
   
問: 基督教是唯愛主義嗎?  
答: 讓我們先弄清楚「唯愛主義」這個名詞的定義。唯物論者專從物質方面解釋社會一切現象,唯美主義  
  者卻以美為人生的中心,漠視一切道德倫常。那麼我們也可以給唯愛主義下個定義:完全用愛來對付  
  世界一切,不論善惡真偽。如果這個定義下得對的話,基督教就絶對不是唯愛主義!我們得承認,世  
  界上有許多對立的事情。一個人不能愛清潔又愛污穢,愛美麗又愛醜陋。相反地,一個愈愛清潔的人  
  便愈恨污穢,愈愛美麗的人便愈嫌醜陋。祇有那無所謂,馬馬虎虎的人才站在中間,清潔也好,污穢  
  也好,懶得管那麼多!神是愛,祂有偉大的愛,深遠的愛。祂愛公義,便不得不恨邪惡;祂愛光明,  
  便不得不恨黑暗;祂愛聖潔,便不得不恨罪污;祂愛真理,便不得不恨虛謊;祂愛你得救,便不得不  
  恨那阻礙你得救的東西━驕傲、硬心、不信等等。基督為了愛世人,將自己的性命捨棄在十字架上,  
  像這樣偉大的犧牲,除了至深的愛以外,我們找不出别的解釋。聖經上描述基督的愛,有兩句話說:  
  「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像這樣一位愛護備至,顧惜週全的人,你能想  
  像得到祂當眾大聲責罵那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或是手持鞭子在聖殿中大發義怒嗎?為了愛真理,  
  為了使人辨別是非,認清正義,祂不得不這樣做。聖經中最著名論愛的一章是哥林多前書十三章。那  
  裏面有一節說:愛不喜歡不義,祇喜歡真理。約翰二書也有一節說:愛是為真理的緣故。可見基督教  
  的愛是與真理並存的。在真理的範圍以外,我們便不能愛;而事實上,超出真理的範圍,愛的本身也  
  就變了質,不再是真純的愛了。-史祈生  
   
問: 基督教愛仇敵的教訓,在今日弱肉強食的國際情況下,是否行得通?  
答: 愛仇敵是聖經的教訓,聖經的教訓總是行得通的,這非但是聖經的教訓,而且是主的命令。因為主耶  
  穌在山上對門徒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祇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  
  仇敵,為那逼迫人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女。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  
  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3-45)既然主有這樣的命令,我們怎可以不依從呢?但天父愛歹  
  人和愛不義人,乃是愛他們的靈魂和生命,而不是愛他們的罪和他們的不義。這是我們首先要明白的  
  。神恨罪和忌邪,所以我們愛仇敵,也祇當愛他們的靈魂和生命,而絶對不可以愛敵人的惡行。古人  
  說:「君子愛人以德,小人愛人以姑息。」聖經叫我們要愛人以靈,這顯然比愛人以德更高一籌。故  
  此,基督徒愛仇敵最好的方法,就是帶領他們離去罪惡,歸向基督。倘若縱容他們的罪,就不是真愛  
  他們,而反是害他們了。在今日弱肉強食的國際情況下,我們更須高舉主耶穌基督的正義,努力傳揚  
  福音,使敵人都歸信基督,而離棄不義的罪行。主愛罪人而恨罪人所犯的罪,這是我們基督徒最好的  
  榜樣。-徐松石  
   
問: 人生命運,是否都在神掌握中?如果是,一切既已命定,努力奮鬥豈不是多餘?  
答: 神為每一個生在世界上的人,都有一個預定的計劃,這個計劃一定是最好的。而「命運」一詞乃是「  
  神的計劃」的屬人的膚淺說法。假如某一個人肯照神為他所預定的計劃去生活,這人一定是活得不同  
  凡響,樣樣蒙福,而且世界會因他的生存與工作而受影響。可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知道神在他身上  
  的計劃,有些人知道,但不願依照神的計劃而行,還有一些人,竟然破壞神在他身上的計劃,當然他  
  的遭遇是不會蒙神的賜福。雖然在一切大事上,神已為我們安排好了,但人被造是賦有「自由意志」  
  的。人有選擇善或惡的自由。一個明白神旨意的人,必須盡他人生的本份來配合神的計劃,所謂「天  
  助自助」。如不努力奮鬥勝過一切從那惡者而來的阻力,是很難完成神的計劃的。-蘇佐揚  
   
問: 人有生在富貴家,一出生就幸福,有人生在貧賤家,終生潦倒,這是神的公平嗎?  
答: 生在富貴家而被認為享福,生在貧賤家而被認為可憐,祇是一般人膚淺的看法。因為生在富貴家的孩  
  子,不過是承受父蔭,並非他自己勞苦得來的。如果這孩子能明白神的計劃而努力,他可能有比他父    
  親更大的成就,而不必先去勞苦來建立事業的基礎。但如果這孩子不去勞力,盡「自己」的本份,可    
  能他終日游手好閒,不務正業。他父親所留下來的富有,適足以毁滅他的一生。因此俗語有「一代富    
  貴,三代乞兒」之句。反之,生在貧賤家者,如明白神的計劃而努力奮鬥,為「自己」的一代而求上    
  進,雖時感困難,但必有成就。貧窮並不能妨礙一個人努大的發展,古語「有詩窮而後工」之句,證    
  明在窮苦的環境下,能有更美好的文學成就,而其他方面的亦正相同。-蘇佐揚    
     
問: 佛教講三世因果,謂今生是前世果,來世是今世界,似乎比較基督教講的更合情理?  
答: 佛教講所謂三世因果報應,這是根據印度佛教的六道輪迴而來,(天道,阿修羅道,人間道,畜生道,        
  餓鬼道,地獄道)說甚麼人的今生的一切榮辱禍福,貧富貴賤,甚至傷風生病,被狗咬一口等等都莫不      
  是前生的甚麼(業力)而造成了現在這種結果云云。甚至更主張牛羊豬馬等動物都不外是前生自己的父    
  母兄弟姊妹投胎所成的。但當知道一個人現在的生活好壞是決定於他個人和社會的背景的,決非由於    
  甚麼前世,因例如一個懶於勞動而祇專門伸手向人要錢或騙錢生活的人,他的結果是他自招的。再如        
  在中東有許多土皇帝和酋長,他們用專制封建的手段至壓迫人民,他一個人成了大富豪,而所有人民      
  都窮得一貧如洗,這個絕不能說這些壓迫者是前生因好,所以該享福,人民因為「共業」壞,所以活        
  該受苦!很清楚的,「今生是前世界」的道理在信佛教的人民中間,扶助了封建專制制度的延長,以  
  及間接地鼓勵人用不法手段積財,因為行這些事的人,都個個主張自己前生因好,所以現在該享受。    
  但是,無數的勞動大眾和升斗小民,因為迷信着因果,所以大都消極地自認現在生活窮苦,全係自己  
  前生惡因所致,努力有何用處呢?因此,在社會上都失去了發奮圖強的精神,實在太可憐了!再者,      
  佛教自己講六道輪迴,現在假定這個是真的,那末前生自的父母兄弟姊妹也未必都一齊會變成豬、牛      
  等畜生,因為他們要按他們的生前業行,或去天道(非同基督教的天),或入地獄。但中國佛教徒卻偏        
  要拿畜生來當自己的父母看待,以此嚇人,實在早已違反了自己所講的六道之理,這豈非清楚地證明    
  在說謊騙人嗎?論到來世是今世果,也是荒誕無稽,佛教徒洪玉川氏在講定了「今生報」,「來生報    
  」和「後世報」,「後二者雖似神奇怪誕之說,但因果通三世者,譬如種瓜種桃……」(見一九六二年    
  一月份菩提樹雜誌,「報應與輪迴」一文),他以為植物的瓜桃之類有今年結果,次年結果,也有後數    
  年才結果的,所以因果貫通三世。他自己已覺得這個道理好像「神奇怪誕」。其實,瓜桃等的結果年      
  代不同係受自然界與本身的好壞影響而成,不能拿它來解釋來世和來世這些渺茫不可知的東西的。佛  
  教最大的弱點是沒法拿出更具體的證據來證明來世,來來世的六個輪迴世界,現在世上的一切萬物在  
  死去後,到底根據何種規定,甚麼細則,那種次序在來世或來來世去變成這個那個的呢?犯了甚麼樣  
  的罪要變成豬、蚊子、蒼蠅?行了甚麼善才可再生人間?而人間中又可分成貧富高低,長矮肥瘦,甚  
  至黃種、白種……這種種區別由甚麼前生的標準而定呢?對此,佛教根本答不出來,既然沒法詳說,    
  便不足置信了。佛教說,人作了惡,來世或變成畜生或入地獄,如這是真,那末至少自佛教在二千五    
  百年前興起後地球上的人類應該天天減少,動物卻越來越多,遍滿世界才對的。因為人類的犯罪自有
  天地以來,祇有增加,並沒有減少,且越來越兇,到了今日已至巔峰狀態,但是相反的,就在這四五
  十年中全世界的人口卻增加了好幾億,各國都在為人口過多擔憂,這是大家共知的事實,祇看這一點
  ,便知來世報應輪迴不過是一種迷信罷了。佛教傳入中國快兩千年了,從那時到今日已經過了許多「
  來世」了,中國人為甚麼越來越多?中國人的犯罪實在也不下於別國,今日的犯罪花樣百出,恐怕比
  漢朝那時的人更厲害罷!基督教決不講甚麼三世因果的迷信,而清清楚楚地主張人類的罪惡是由於亞
  當、夏娃犯罪所致,人祇要信耶穌便能得贖,並獲永生,信耶穌是「因」,獲永生是「果」,(請注意
  ,因果兩字決非佛教專用的),這好像生病吃藥得癒一樣,是一種必然的結果,毫無一點迷信成份在內
  。人是人,動物是動物,各從其類,決不能混為一談的。信耶穌的人將來能去天國,這是善報,因耶
  穌的善成了我們的善,但不信的人死後要受神的審判,因他滿身是罪之故,這是惡報,祇有萬物之靈
  的人才會受善惡之報,至於其他動植物之類根本不能和人相比。難怪有許多曾做過和尚的人,決心放
  棄了甚麼三世因果而改信了基督教,因為他們覺得惟有基督教在這方面所講的道理才較佛教更合情理
  呢?-龔天民
   
問: 很多善人,一世坎坷,很多惡人卻發達善終,神公義嗎?有人遭遇意外死去,是不是罪?是誰的罪?
答: 神是公義的,苦難與平安,在神計劃中有同等寶貴的價值,人們喜歡平安而逃避苦難,不過是膚淺的
  人生態度。善人一生坎坷,可能是神計劃的一部份,藉着他的坎坷,而完成另一個人或另一件事的發
  展。惡人一生發達,也可能是神的一部份計劃,為的是完成下一代或另一件事的發展。我們祇以屬地
  的看法來看天上的安排,當然認為某人坎坷或發達。但如果透過神的看法來看人生的和各種遭遇,我
  們便真正明白人生的意義了。至於意外死亡,並非該人的罪。人人必有一死,死得舒服與死得痛苦,
  同樣是死,死是生命的終結。神的計劃並非要每一個人都安樂死在病床上。死乃是人類祖宗犯罪的結
  果,除死以外,勞苦、衰老與疾病也是人類祖宗犯罪後應得的報應。一個敬畏神的人,可能在死上也
  會蒙恩。-蘇佐揚
 
問: 一次戰爭,死人盈野,那些死的人是誰的罪?  
答: 這是始祖的罪,也是那些殺人者自己的罪。聖經記載亞當的兒子該隱,見神看中了他兄弟亞伯和他的
  供物,祇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
  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四:1-8)這是人類第一次犯了殺人的罪。無怪約翰教
  訓我們說:「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
  兄弟的行為是善的。」(約壹三:12)自從該隱犯了這殺人的罪以後,世界人類就常有互相殘殺的事。
  數千年來,古今中外的人,經過無數次的戰爭,死了數不清的人。僅在過去短短的幾十年中,世界發
  生兩次最殘酷的戰爭;一次世界大戰,死了七百萬人;第二次世界大戰,又死了超過三千萬人。近年
  來世界各國所發明的新武器,比前更厲害多倍;如果一旦發生第三次世界大戰,死亡的人數,恐怕無
  法計算呢!本來神賜給人智慧,發明各種科學,是要人作那有益於人的事;那知人反倒利用神所賜給
  的智慧,作那害人的利器。這就給我們看見,人類戰爭,殺人盈野,固然是始祖所遺下的罪,也是那
  些殺人者自己的罪,因為主耶穌說到兇殺的罪,是從人心裏發出的;(可七:21-22)保羅也提到那些不
  認識神的人,裝滿了各樣不義,滿心是兇殺。(羅一:28-29)這樣的人,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約壹
  三:15)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二十一:8)原來殺人者既不承認人是
  按照神的形像造的,反倒看人的性命如禽獸;而且又奪去神賜給生命和收回生命的權柄,這是極大的
  罪,該受極重的刑罰的。然而戰爭的罪,追本溯源,還是從撒但那裏來的。主耶穌親口說過:「你們
  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牠從起初是殺人的。」(約八:44)根據主耶穌所說的話,可知自古以來人類所
  有的戰爭,都是魔鬼從背後煽動的。啟示錄一書,還預言在未來災難期間的幾次戰爭,莫不從魔鬼而
  來。例如揭開第二印的時候,約翰聽見第二個活物說:「你來。」就另有一匹馬出來,是紅的。有權
  柄給了那騎馬的,可以從地上奪去太平,使人類彼此相殺,又有一把大刀賜給牠。(啟六:3-5)這真是
  一幅驚心動魄的圖畫!究竟紅馬是指甚麼呢?紅馬是指戰爭。因為馬在聖經多是指戰爭,當然紅馬是
  指戰爭了。但是這匹紅馬的顏色從何而來?換句話說:殺人流血的事從何而來?查考聖經,就不難看
  出,乃是從魔鬼而來。因為本書給我們看見,有一條大紅龍,就是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
  惑普天下的。(啟十二:39)再看第六位天使吹號,又是一幅驚心動魄的圖畫,因為在災難期間,四個使
  者要殺人的三分之一。(啟九:3-21)我們所當注意的,就是那四個使者是誰?牠們乃是天使,但牠們既
  被捆綁的,當然不是善天使,而是惡天使。因為那些跟從撒但背叛神,以致犯罪的天使,被捆綁的留
  在黑暗裏;還被主用鎖鍊鎖住,等候大日的審判。(猶6/彼後二:4)至於牠們的數目是四,諒來牠們是
  四個撒但特別的使者,因為墜落的惡靈,牠們的數目很多,牠們的品級也不等的。(弗六:12)當牠們在
  災期中被釋放,立即有二萬萬馬軍充滿地上;牠們作馬軍的首領,殺死了地上三分之一的人。最後看
  第六位的天使倒碗,更是一幅驚心動魄的圖畫!因為在災難期間,有三個污穢的靈好像青蛙出現,牠
  們都是來自撒但所摹仿的三一偽組織,即大龍、(啟十二:3-9)、獸心、啟二十:1-10)假先知等,(啟
  十三:11-18)牠們本是鬼魔的靈,施行奇事,出去普天下眾王那裏,叫眾王聚集在哈米吉多頓爭戰。(
  啟十六:12-16)那時全世必有空前絶後的騒動和擾亂,準備世界空前的大戰。在千禧年之後,撒但被
  釋放,還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叫他們野心勃勃,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上來徧滿
  全地,攻擊聖民,結果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他們;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
  遠遠。(啟二十:7-10)這叫我們清楚的看見,所有的戰爭,多人死亡,魔鬼是其中作俑者,但是結果卻是
  使人痛苦死亡的。世人如果深知戰爭是從魔鬼那裏來的,就不應該輕易發動戰爭;並且應該皈信耶穌
  ,共同消滅魔鬼和它的作為。-楊濬哲 
   
問: 犯罪的動機如果是救人利他,這種犯罪會否博得神的原諒?諸如喇合撒謊救了探子, 是否仍要被神所定罪?
答: 一般說來,犯罪的動機多是損人利己的,所以得不到社會的同情;若有人為救人利他而犯罪,且為人
  們所共知,想必社會上大有同情他的人。至於神會不會原諒他,這問題可分為兩方面:(一)還未信主
  或不認識神的人━這種人曾一度或數度為救人利他而犯罪,後來才信了主,也因此認識了神,當然神
  會饒恕他,因為神必饒恕信主的人在得救之前一切罪惡。如果他終生是個「非基督徒」,他決不會因
  「救人利他所犯的罪」而沉淪,也不會因「不犯損人利己的罪」而得救。人的沉淪或得救,專看他有
  否信主耶穌為救主而定。(二)已信主,已認識神的人━這種人已信了主,已認識神的大能、信實,心
  知道神的心意━喜愛公義,恨惡罪,惡就應當運用信心,去解決「左右為難」問題才是。他們不該明
  知故犯,為了「救人利他」而貿然以身試火!喇合因說謊而救了以色列族的探子,用心佳,方法錯,
  屬於第一類的人,神是會原諒她的(提前一:13)。可是,他和家屬得救,並非因着說謊救人的功績,乃
  是由於信━信靠神(來十一:31) 。天下事常是複雜、離奇、曲折得超過智力所能想像的。我們以為可
  以「救人利他」,才不惜犯罪,那知事過境遷,我們才發現我們是糊塗地被利用了,或者是我們是自己騙
  了自己了。而且,本題所謂「犯罪」一詞,範圍很廣,並非單指說謊一罪。說謊一罪,在神眼中並不是小
  罪(箴六:17,啟廿一:8),在世人眼中卻視同小事。有的罪行,在神眼中看為大罪,在人眼中也看為深
  重,就如犧牲個人的貞操或靈魂,縱然在「救人利他」的前提之下,仍為天理人情所不容。究竟基督
  徒可否因救人利他而犯罪?我說:斷乎不可。理由有三:(1)神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2)明知故犯,
  神難以「原諒」。(3)犯罪是信心不足的表現;信徒有信心,就不至於企圖以惡成善了。-吳乃恭
   
問: 有人犯罪與生理有關,與家庭有關,是否神要責罰他?  
答: 神的審判是公平的,祂不隨便責罰人,少知少罪,多知多罪(路十二:48)。還要知道祂的恩典在人的
  軟弱上顯得完全,凡在生理上,或家庭中有缺憾的人,要藉禱告多仰望主,讓基督的能力覆庇他,好
  叫他能勝過一切的軟弱。-吳乃恭
   
問: 甚麼叫「基要派」?「基要派」與「福音派」有甚麼不同?
答: 「基要派」(Fundamentalism)乃上世紀初在美國興起的一個護衛正統信仰的運動。當時進化論和新神學
  思想在美國流行。這班抵抗新學說的保守派人士,以普林斯敦神學院(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
  學者及相信時代論 (Dispensationalism)的宗教人士為主力。一九一七年叨雷 (R.A.Torrey) 集合當代著名 
  保守派學者,分別論述基督教之基本信仰,涉及範圍甚廣,編纂成十二冊,名為「基要信仰」(The -
   Fundamentals),基要派因此得名。後來這些基要信仰又被簡化成五項:(一)聖經的超然性及權威,(二)
  耶穌基督之神性及為童貞女所生,(三)基督代替性的救贖 (Substitutionary Atonement), (四)基督身體的
  復活及(五)基督歷史性的親自再臨。基要派在護道的作戰上,漸漸犯了偏激的毛病。一九三零年後漸
  走下坡,不單抵擋不住進化論的侵襲,同時各大宗派和神學院亦相繼被新神學派人士所佔據,基要派
  亦漸漸因內部的分裂而失去團結的能力。第二次大戰後基要派中有識之士起而試圖改革基要派的流弊。
  這班人信仰與基要派大致相同,改名為福音派(Evanglicalism)。基要派卻未因此而消聲匿跡,繼續在北
  美洲盛行。重要的領袖有鐘士(Bob Jones)、麥堅泰(Carl Mcintire)及勒來士(John R. Roce)。福音派人士以
  為基要派所犯的錯誤主要的有以下數項:(一)祇重熱心而忽略知識的追求,(二)對信仰不同者過度的不
  容忍,和採取孤立的態度,(三)生活方式過分消極及注重定罪性的規條,回復法利賽人式的生活形態
  ,(四)基要派祇傳福音,忘記了信徒參與社會的責任,退出了文化主流,失去正統派傳福音和社會參
  與的一貫平衡作風。-張慕皚
   
問: 甚麼叫「新神學派」?新神學派的信仰怎樣?
答: 自由神學(Liberalism)亦稱新神學(Modernism)。顧名思義,自由神學而不被傳統思想約束來自居,樂意
  接受科學對聖經信仰的批判。尋求把基督教信仰摩登化,使它能與現代新學術和科學調和。自由神學
  之鼻祖為德國之史拉默克  (Sehleiermacher)。他在一七九九年出版的(On Relion, Speeches to its Cultured
   Dispisers) 成為新神學的嚆矢。巴特(Barth)在一九一九出版的Epistle to the Romans 開始了新正統神學運 
  動,同時也為新神學思想響了喪鐘。史拉默克以為神學乃人類宗教情感和經驗之描述。宗教的權威,
  從客觀性經驗之描述。宗教的權威,從客觀性的啟示遷移到主觀性的宗教經驗,一般而論,新神學思
  想相信聖經是一班宗教偉人之宗教思想和經歷之描寫,沒有超然的權威性,祇不過代表宗教進化史上
  的一個高潮。其他主要的正統派基本信條名稱雖被保留,但內容卻被新解釋。超然有位格的神,變成
  了內在性的泛神論,或解釋成為一股宇宙間的能力,耶穌的神性當然被否定,耶穌祇不過是第一個基
  督徒,是一個超級的聖人,代替性的贖罪亦被否定,耶穌之死,祇不過為我們立下了一個自我犧牲的
  榜樣,耶穌的為童貞女所生及復活,都被解釋成有名無實的神話故事。新神學思想不信天堂地獄之實
  際,將來人人得救,強調人類乃兄弟之親(Brotherhood of men),神為萬人之父(Fatherhood of God),人類
  慢慢的進化,終歸自己會帶來天國的降臨和烏托邦之實現。-張慕皚
   
問: 甚麼叫「新正統神學」?新正統神學與正統神學有甚麼分別?
答: 新正統神學的宗師是瑞士奇才巴特(Karl Barth),他生於一八八六年。父親是個當代頗負盛名的聖經學
  者。由於巴特生長於一個深受自由神學影響的歐洲社會裏,他受丹麥哲學家祁克果的影響極深。十九
  世紀的自由神學,重點在於將一切通不過人類理性及智識的聖經真理加以摒棄。用人類精神取代神的
  啟示,以社會倫理作宗教本質。許多人都對自由神學有美麗的憧憬,以為人類真的可以靠自己的智慧
  和能力去改善罪惡,在地上建造樂園。豈料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敲響了自由神學的喪鐘
  。到一九一九年,巴特發表了他的「羅馬書註釋」,同時發現自由神學失去正統神學的本質,於是呼
  籲教會的信仰應該回到聖經來,重溫正統神學的舊夢。故有人稱之為「新正統神學」。「新正統神學
  」的主要宗旨是要將聖經中原本的、正確的、有系統的真理加上新的解釋,給人們一種新的感覺?實
  際上「新正統」與「正統」兩者在神學思想有許多差別,茲擧數大端如後:一、神的道━新正統神學
  主張耶穌基督是神的道,也是最高啟示。但是聖經祇不過是為這「道」所作的見證,由一班人寫成的
  。所以主張聖經包藏着「神的話」,應該用辯證法去批判聖經何處合理、可信和不合理、不可信。二
  、神自己━新正統神學認為神是「完全的另一位」(The Wholly Other),並且對神的唯一性,可知性及
  權威性都很重視。但對聖靈的位格不加解釋,故此對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真理沒有交代。三
  、歷史觀━新正統神學重「神聖的歷史」而輕「人類的歷史」。前者主張神在永恒中早已命定基督來
  世,擔當世人的罪,使人在恩典中與神和好。這些歷史層次不能也不必用世俗的歷史研究法去分析,
  祇能以信心去接受。後者卻聲明「創造」、「墮落」、「道成肉身」、「受害受死」、「復活升天」
  、「再來」等都是有時間、空間的歷史事實。倘若否認或輕視這些史實,就難免令人推測到底在這個
  神學體系裏有沒有人類真正犯罪墮落,耶穌基督真正肉體復活這些歷史事件。四、相對性━新正統神
  學的人物除巴特外還有布倫納(Emil Brunner)及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他們一般的思想都避免用絶對
  的字眼。企圖帶領人回復聖經的權威,但同時使用高等批判抨擊聖經,有時兩件完全相反的事情都解
  作「同時都對」。難怪現代福音派學者杼法認為新正統神學是一個配合着新時代潮流的「實存主義」
  -司徒焯正
   
問: 「實存主義」神學是甚麼?
答: 實存主義為近代新興之一派哲學。按照田立克 (Paul Tillich) 的看法,乃是一種對於「本質主義」之哲學
  的反動。所以著名的實存主義大師沙特認為「實存是先於本質」。實存主義的鼻祖有兩位:一位是尼
  采,被視為無神之「實存主義」(筆者稱之為「存在主義」)的首創者;一位是祁克果,乃「有神之實
  存主義」者的先鋒。近代的神學,自一九一九年巴特發表了「羅馬人書註釋」,首創新正統神學,降
  至今天「神死說」、「世俗化神學」,以及「希望神學」、「進化神學」等,都是直接間接地受到祁
  克果的影響,也可說是受到了實存主義的影響。然而真正稱自己的神學為「實存主義」的神學家為鮑
  得曼,他的神學直接受到實主義大師海德格的影響。海德格的形上學雖然不承認有神,但也不否認神
  。鮑德曼卻是比海德格更進一步:認為沒有一個人能藉哲學的思考來領悟「神是決定人類存在」的主
  宰,惟有藉信仰才能瞭悟這個真理。鮑德曼所傳的凱歌 (Kerygma) 信息也是以實在的思想為主體。如
  「呼喊季刋」第一卷第所指出:「鮑氏利用海德格實存主義來詮釋新約中的凱歌……以實存主義的思
  想,作為近代人的形式……如此聖經中的凱歌就能被近代人所接納。」-宋華忠
   
問: 甚麼叫「神死說」神學?對嗎?
答: 實際上「神死說」並不是一個神學體系,祇不過在美國學圈子裏曇花一現的一個學說。這學說的主要
  人物是奧大舒(Thomas J.J.Altiner)。其實,宣告「神已死亡」並非美國人的新玩意。無神學論者尼采(
  一八四四至一九零零)早已有「神死」的主張,第二次大戰後,奧氏深受歐洲存在主義(尼采、沙特)
  和東方神秘主義(佛教禪宗)的影響;同時,美國的社會現狀使他窒息,他是一個追求信仰的人,但是
  眼見不到神的偉大,耳聽不到神的聲音,口傳不出神的恩言,鼻聞不到神的氣息,手摸不着神的帶領
  ,腳跑不上神的義路,生命得不着神的同在,所以大膽地、悲痛地、無可奈何地宣佈:「我們必須認
  定神的死亡是一樁歷史事件;神已經在我們的時代、我們的歷史、我們的存在中死去了。」奧氏的論
  調是極其難懂而又是自相矛盾的,他常說:「感謝神,神死了。」這種激動的神死說神學至少有七個
  含義:1.在教會裏「神已死了」━神學家,基督徒根本不必到教會敬拜,教會無非是一種有形式而無
  意義的存在。2.在信仰上「神已死了」━再沒有讀經、禱告、見證。人所追求的是一個無宗教儀式及
  行動宗教。3.在哲學上「神已死了」━現代人再不必依靠形而上的邏輯辯證來研究神了。因為這些問
  題都是神話,對哲學是無意義的。4.在神學上「神已死了」━現代人不需要神,同時所有關乎神的觀
  念,無非是人的揣測和臆斷。5.在文化上「神已死了」━現代人目睹二十世紀的文化,無論在藝術、
  音樂、繪畫、雕刻、攝影、戲劇、娛樂各方面都表現出神的毁滅,人的抬頭。6.在社會上「神已死了」
  ━人類社會,再沒有有平等、自由、博愛,若要把天國建在人間,必須置身社會積極反戰爭、反貧窮
  、反階級、反種族歧視等。7.在思想上「神已死了」━現代人強調人性自主、存在的超越,人不單祇
  說神死了,就是神不死,也要把他殺死,好使人變為神。奧氏極力批評現代教會,在「基督教無神論
  福音」一書中,他聲明:「將神殺死是人類一種救贖行為。這種過份激烈的思想是可憐。在羅馬書第
  一章裏面,我們發現「神任憑他們」一連出現四次。當人類生活在那種「神任憑」的社會裏,人所找
  到的最方便、最自私的結論,若不是「神死了」,還有別的嗎?不滿現實青年們不可不慎,免得誤入
  歧途。-司徒焯正
   
問: 甚麼叫「進化神學」?對嗎?
答: 所謂「進化神學」是一位天主教神學家的神甫名為戴雅(Teilhard de Charbin)所首創。因為他是一位
  化論的科學家,他在中國旅居二十年,曾任考古隊員,並找北京人,同時他又是一位「天主教」的神
  學家,所以就想以神學來配合進化論,並以進化論來解釋神學。戴雅的思想在他自己過世之前被天主
  教所禁止,認為他的思想與天主教的正統思想有衝突。但是因他逝世,而他的著作得陸續發表,不但
  對天主教的神學思想界發生極大影響,甚至於也為基督教的神學所重視。戴氏的思想(因他是進化論者)
  乃是要以進化論的過程來解釋神學。他認為不但物質是從簡單的細胞而逐漸進化為複雜的有機體;而
  且心意也是從簡單而進到複雜。從物體的進入到有高尚的心意之人,是一種進化過程;有了人之後,
  就有了心意方面的進化。這種進化過程,戴氏稱之為「從首先到末後的進化」。他引用林前十五章28
  節的話說:「神在萬物之上,是萬物之主。」所以進化的「終點」(Omega Point),就是萬物到了最末
  後的一點,要在神裏面歸一。所以我們可以說:戴氏的進化神學不過是一種新創的泛神論。戴氏的進
  化神學最基本的錯誤:乃是要以神的啟示來配合人發明的理論。進化論不過是一種理論,並不是絶對
  無誤的真理。戴氏把神啟示與人的理論兩方面的顛倒過來,以神的啟示來迎合人的理論。戴氏的基督
  論也有極大的錯誤,他認為基督不過是進化過程中的一種原則,是心意進化的動力。因為基督是「愛」
  所進化的過程也是愛。由於愛動力,到了最終點的時候,世上各種分散的心意能以在基督裏集中合一。
  戴氏思想中的動機與目標非常高尚,可是他把基督祇看作一種觀念,或是一種原則;完全把道成肉身的
  耶穌基督成為人的樣式,並捨身在十字架上作成的救恩一筆抹煞。所以,戴氏的進化神學,並不是真正
  神所啟示的神學。-宋華忠
   
問: 甚麼叫「希望神學」?
答: 在美國的「神死說」正趨於高潮時,德國有一位年輕的神學家慕德曼(Jurgen Moltmann)發表了一部「希
  望神學」的書。慕德曼是在鮑得曼以實存主義神學對於德國及世界各地神學思想界的影響後期,所興
  起的許多新的神學家中之一。他們都受到了鮑得曼的影響而又對實存主義神學加以批判。慕氏認為實
  存主義對於「此時時地的抉擇」即信仰的中心的一點是不夠的,他認為「希望神學」的「未來」才是
  實存的實際。慕氏希望神學的觀念雖是新鮮,但他所信的一位神卻與美國的一位哲學家懷德海(White
  head)所信的「進程神學」中的神沒有甚麼分別。他們都認為神是受着時間的限制,神也是在時間的轉
  進過程中逐漸變為完全。這種看法完全與聖經所啟示的自有永有與不變自足之神的觀念相衝突。慕氏
  因為太着重於未來的實際,就是因為神是賜應許的神,應許乃是在未來才得以實現,所以他也認為神
  的實際乃是在未來才得以完全彰顯。換句話說:神自己也受着「未來」所決定。慕氏的希望神學有一
  個中心思想,「未來」既然是真正的實際,那末我們今天的教會就應當為改造社會而努力。換句話說
  :就是注意到今天教會對世界的責任。這一點是我們今天純正信仰的基督徒所忽略的。不過最可惜的
  是:慕氏因為太注重改造社會,而受到馬克斯思想的影響:認為祇有「正義」就可以「暴動」。這種不
  擇手段而達到目的的方法,並不是聖經中以和平方法達到改善社會的方法。因為「暴動」本身並不合
  乎正義。惟有「手段」與「目的」都是正義的,才是真正地能夠達到改善社會的目標。慕氏的「希望」
  是建於人的方法;我們的「希望」是基於復活之主將來的再臨,並建立天國在地上。-宋華忠
   
問: 甚麼叫人文主義?人文主義是否不容於基督教的信仰?人文精神呢?
答: 人文主義乃一種以人為本位的世界觀。人文主義強調人的威嚴,價值和重要。人乃衡量其他一切之標
  準。從西方文化歷史來看,人文主義發源於古代的希臘和羅馬的思想。十四至十六世紀之間乃這種人
  文主義在西方思想中之全盛時期。(就中國文化而言,孔孟的思想可算是一種人文主義)。在此之前,
  西方文弋深受基督教的影響,是一種以神為本位的思想。十四世紀文藝復興在義大利開始後,乃迅速
  蔓延至法國、德國、荷蘭和英國。人的地位提高而神的地位逐漸失去,以後科學主義興起,進化論帶
  來對神和聖經的信仰人巨大的打擊。近年來這種人文思想更藉着實存哲學和心理學(特別是B.F.Skinner
  的一套)把西方的思想完全世俗化。但在近伐的文文主義的信徒中,基督教並非人文主義的最大敵人。
  近代的科學和工藝的驚人發展,把人類生活和社會非人化,才是人文主義的最大敵人。從聖經的立場
  看,人文主義當然不容於基督教的信仰。因為基督教以神為主,而人文主義以人為主。這種神人易位
  的思想可說與基督教勢成水火。從另一角度看,人文主義所強調的所謂人的威嚴,價值和重要,亦是
  基督教所強調的。但這種人的尊嚴和價值在人文主義的立場來看是人類與生俱來,而且是人類文明所
  爭取得來的。但聖經卻告訴我們人的價值是神藉特別的創造所賜的。因人擁有神的形像而有高超的尊
  嚴和價值。但人類犯罪墮落之後,神的形像雖仍得保留(創:5-6),但人的尊貴和價值已大打折扣。祇
  有靠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叫人能恢復並重建的形像(西三:10;弗四:20-24)。祇有根據上面所指出的聖
  經真理,我們才能有正確的「人文」精神,去努力爭取人權和把這個世代的人類生活「人化」(Humanize)
  -張慕皚
   
F 神學問題
問: 有沒有神?有甚麼憑據證明有神?
答: 神的存在,非用理論可加證明。神非理論的產物。神的偉大與無限非有限的人類,所容易了解的。人
  的頭腦與心靈不能理解神時,並非證明神之不存在;人的頭腦與心靈對於神略有所知時,也並非真的
  已了解關於神的一切。總之,神的存在,首要的是一個信仰問題,這是宗教的信仰。沒有信心就不能
  知道神的存在,有信心就能看見神是無所不在的。同時,神正因其不容易被人所了解,故神要藉着神
  的化身,耶穌基督到世上來,使人由於耶穌就可以看見神。愈與耶穌發生關係,對於神的認識與存在
  ,就會迎刃而解了。當然,神是有的;但要知道神之有,必須由正路去找,否則誤入歧途,是不會找
  到神的。神是靈,人若以誠以靈與神相交,人就會知道神的存在,是非常真實與親切的了。聖經說: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一19)。又說「自從造天
  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
  諉」(羅一20)。以上兩節聖經,指出神的存在,有內證與外證兩種。外證就是藉着神的創造。大至宇
  宙,小至原子與電子,無不證明造物之工。至於內證方面:人有宗教觀念,知道有神,人有良心,有
  道德觀念,有永生的企求,在人的心靈深處,無不覺得有神的存在。人若違反天良行事,就受無形的
  制裁,恐懼不安。憑良心說,人是知道有神的,不需要用甚麼證明了以後才信。-桑安柱
   
問: 神造人,誰造神?
答: 論到神的來源,這本是一個奧秘的問題,原非所知有限的人所能蠡測的。(傳三:11)所以聖經有話說:
  「神的踪跡,何其難尋!」「你考察,就能測透神麼?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麼?祂的智慧高於天,
  你還能作甚麼?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甚麼?」(羅十一:33,伯十一:7-8)幸而神藉着聖靈,將這奧秘
  的事啟示出來,所以人們才能略有所知,否則就必一無所知(摩三:7)。神對摩西示說:「我是自有永
  有的」。(出三:14)由此可知,神是無始無終的。所以神不是被造的,也不被生的。耶穌說:「(神)
  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五:26)既然神原是在自己有生命,所以祇
  有祂,才是生命本源,能創造人,並將生命賜給人。真是「神無本,而為萬物之本」。正如聖經所說
  :「萬有本於祂(神),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鄭德音
   
問: 神為何要造人?
答: 神造人的原因,至少有下列的幾個:(一)為着神自己的旨意-聖經明明的說:「神創造萬物,並且萬
  物是因祂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四:11)「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深處,都隨自
  己的意旨而行。」(詩一百三十五:6)。(二)為要人榮耀神-神說:「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
  自己榮耀創造的。」(賽四十三:7)所以神向人要求,「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
  行。」(林前十:31)。(三)為要人作神的同工-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
  ,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昆蟲。(創一:26)這顯明了
  神造人的旨意,是要人服在祂的權柄和旨意之下而與祂同工。假若人對神順從,不破壞祂的計劃,那
  就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使神國早就臨到地上。(四)為要人作神的朋友-神要人生活在祂的
  旨意下,發展那從祂所受的神性,(弗四:24),彼後一:4-7)得以與祂同行,彼此有更密切的相交,(
  約壹一:3,7)而成為祂的朋友。(雅二:23,約十五:14,15)。(五)為要人作神的兒子-神從萬世以前
  便定下奧秘旨意。「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着聖靈啟示祂的聖使徒和先知一
  樣;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着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5
  ~6)啊!原來神的美旨,就是要把祂所造的人,救贖出來,成為自己所生的兒子,(約一:12-13)好和
  祂一同在永世裏,享受那永遠的榮耀(啟二十一:1-4,彼前五:10)。-鄭德音
   
問: 神如果是純善的,祂所造的人應該是純善的,為何會犯罪?
答: 按照聖經所言,神創造人類時,人類的確是良善的,與神的形像相似(「形像」二字係指其德性之形像
  而言。參閱以弗所書四章:24),具有神之真理、仁義、與聖潔,與神有美滿之關係。但是,人類終因
  誤用自由意志而陷入罪惡之中,而且越陷越深,不能自拔。神原欲人類用其自由意志遵守祂的聖善旨
  意,因而獲致真正的幸福。但是人類竟在相反的一面運用其自由意志,違犯了神的旨意,落在痛苦的
  深淵裏。或曰,神既然知道人類要誤用其自由意志,為何將它賦與人類?如果人類沒有自由意志,豈
  不可以免去這些麻煩麼?但是,沒有自由意志就失去了人格的意義,祇像機械人而已,人的價值貶落
  無遺。神決不願創造這樣的人類。換一句話說,這樣的創造是在神的偉大標準之下,是祂所不屑為的
  。神的途徑是經過罪惡的痛苦,而完成其最高之創造:那些能運用其自由意志而遵守神聖善旨意的人
  類。-滕近輝
   
問: 神造魔鬼又造人,造天堂又造地獄,又叫祂獨生子來世界犧牲,忙忙碌碌,究竟何苦 由來?若不造這些,豈不是天下太平,甚麼事情都沒有……?
答: 上列的問題,惟有按着聖經的啟示,才可以作以下的解答:全能的神,祂所造的,都是好的。(創一:31)
  祂造天使又造人。至於魔鬼,那就不是祂造的,乃是天使因自己墮落而變成的。(結廿八:11-19)。公
  義的神,是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因為祂是公義的,所以祂不偏待人。祂為人所造的乃是天
  堂,(約十四:2,太廿五:34)為魔鬼所造的才是地獄。(太廿五:41)。創造世人的神,祂是愛。因為是
  愛,所以不願所造的人,有一人因罪報而落地獄受永苦;乃願人人都得救而進天堂享永生(彼後三:9)
  。為此,祂差遺獨生子耶穌降世,作世人的救主,使世人藉着祂得生。耶穌為愛世人,而付上犧牲的
  代價,就是流血贖罪,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啟五:9)。人們
  都知道,「多兒多累」。可是人們為兒為女,不祇甘心受累,反倒樂此不疲。同樣,有一個父的心的
  神,為着要使祂所造的人來作自己所生的兒子,所以不憚煩的一方創造人,一方又付上大得無比的代
  價來救贖人。神的愛是奧秘的,是何等的長濶高深,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神的作為是奇妙的,
  這作為,從始至終,是人不能參透的。-鄭德音
   
問: 儒教的「天」,道教的「道」,是否即基督教的「神」?
答: 要答覆這個問題,須待專書。簡言之,這些觀念,甚至我國古代的「神觀」,乃是一種「原始的一神
  信仰」(Frimitive Monotheism),係出諸人類自然的秉賦,和基督教的「神」━「三一真神」,不可等量
  觀。充其量,我們可以譬之為「水中之月」。水中之月,和天上之月,雖為一物,但一則為月之「真體」
  ,一則為月之「幻影」。加爾文(John Calvin)說:「人類由於自然的本能,都有若干對於神的觀念和
  識,此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無容爭辯之事。」此在神學上稱為「普通啟示」。(General Revelation )
  吾人固不完全抹煞「普通啟示」的價值,及其和「特殊啟示」(Special Revelation)之關係;惟僅憑「
  通啟示」,雖自對神有若干糢糊的知識,卻不能對「三一真神」有絶對無誤的認識。神「為自己未嘗
  不顯出證據來」;(使徒行傳十四:17)「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
  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一:20)惟知有神為一事;真正認識神,信
  有神,敬畏神,「得與神的性情有份」,(彼後一:4)「作神的兒女」,(約翰一:12)有神永遠的生命,
  (約翰三:16,36;約壹書五:12)為又一事。如果「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結果
  則「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聰明,反成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
  偶像。……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之主。」(羅馬書一:21-25)
  我國學者,強以「天」和「道」,來代替「神」,殊不知這些觀念僅僅之於「普通啟示」,甚或僅為主
  觀的揣摩,(徒十七:27)而非真神的「特殊啟示」;並沒有真正認識一位全善全愛,全知全能,至尊至
  聖的三位一體藉着主耶穌基督表明出來的(約翰一:18),獨一真神。所以他們這些觀念,便日趨變質:
  上焉者,成為一種空幻虛無的「自然神論」(Deism)和「泛神論」(Fantheism);下焉者,便敬拜天、山
  川、和各種受造之物,並流為一種迷信邪靈崇拜偶像的低級宗教觀念和神秘思想;從而使民智日蔽,
  民德日墮;民族衰微,此實厲階!-章力生
   
問: 有說佛教淨土宗的阿彌陀佛,即基督教的神,對嗎?
答: 有不少的中國佛教徒,確以為淨土宗的阿彌陀佛(Amidapha Buddha)便是基督教的神。因此,何必再要
  改信神呢?但是,我們如果將阿彌陀佛和神稍加以客觀的分析比較後,便知道阿彌陀佛不單不是神,而
  根本比不上神(由於字數所限,祇舉三點)。一、神是創造主,但阿彌陀佛卻不是,所以他不是神:根
  據聖經的明確記載,神曾創造了萬物,不單創造了,同時還保持統治着整個宇宙。我們祇要觀察春夏
  秋冬四季的按時運行,動植物的奇妙生長,以及天空間星球的合理轉動等等,便能證明世界萬物都是
  藉着一個不變的法則在運行着,神便是這個法則的支配者。但是在佛教中,無論任何大小宗派都不講
  創造,而主張「緣起觀」(Patica Sammuppadu Dependent Orgination)佛教徒主張世界一切萬物,連人類
  在內,都不過是藉着許多不同的「因」與「緣」而成的一種結果罷了,據佛教自己說,阿彌陀佛曾經是
  一個比丘(和尚),後來他苦苦修道而成了佛云云。因此,假定相信有阿彌陀佛,那末,如從佛教來看
  ,阿彌陀佛也不過是從因緣而生的一種存在罷了。再如從基督教來看,法藏丘比(後成阿彌陀佛)則是屬
  於被神所創造人類之中的一個人而已。人和神那裏能比較呢?二、神是唯一的神,但阿彌陀佛卻不是
  ,所以他不是神:基督教祇信一位神,祂是唯一的,?對的神,基督教除此一位神外,再不承認有其他
  的甚麼神。古代印度教相信有許多大小不同的神,但人們要敬拜時往往祇揀選其中的一位而拜之。這
  個在宗教學上稱為「單一神教」(Henotheism. Belief in one god without denying the existence of others), 但是 
  基督徒所信的神不是眾神中的一神,而是唯有這一位神,這個叫做「唯一神教」 ( Monotheism.  The -
  doctrine on belief that there is only one God)阿彌陀佛在淨土宗中雖是最高級的存在,但在他旁邊還有甚麼
  觀音菩薩和勢至菩薩,他們也受人敬拜,特別是觀音菩薩。再者,在整個佛教中,更是諸佛林立,菩
  薩無數,人們都在跪拜他們。如果說「佛」是佛教中的最高存在,那末除了阿彌陀佛外,還有大家熟
  知的釋迦牟尼佛,大日如來佛、藥師佛、以及「三千佛」中的甚麼人中尊佛,龍威佛、金剛王佛……
  等等的許多數不清的佛。中國佛徒有時是甚麼佛都拜,有時是像印度人那樣從這許多中揀選一個自己
  歡喜的來拜。由此可知,阿彌陀佛在佛教中或在淨土宗中都不唯一的,絕對的,而不過是諸佛中的一
  佛,是一種「單一神教」的存在罷了。這個那能和唯一的神來比較呢?三、神是自有永有者,但阿彌
  陀佛,不過是覺者,所以他不是神:根據聖經記載,神是先天地而存在,超時間與空間,不受甚麼「因
  緣」的束縛,是自有永有的神,但根據佛教淨土宗的「無量壽經」說,在不知年代的往昔,有一個叫
  做法藏的和尚曾經經過了五劫的思維(一大劫是十三萬四千四百萬年),後在甚麼世自在王佛前立誓修
  行,在十劫前終於開悟成了阿彌陀覺者(覺者原文是Buddha中文音譯作「佛」,阿彌陀Amida是無量之
  意,另再在尾部或加━ pha yus而成為無量壽佛,或無量光佛)。我們假定相信這個修行成佛的故事
  是真的,(今日大多數日本學者都把這故事看為神話)那末,阿彌陀佛也不過是由一個凡夫苦苦修行而
  開悟(成佛)罷了,所謂開悟成覺者便是人明白了宇宙真理之意,因此,阿彌陀佛不過是覺者,是悟者
  ,而神卻是真理,是真道,是覺者所要開悟的對象,兩者之間真有天地之差!一個開悟的人能與自有永
  有的神━真理來比較嗎?祇看以上三處比較結果━便知道基督教神是何等崇高偉大;而阿彌陀佛根本
  不能和祂比,更談不上說他就是神了。-龔天民
   
問: 神何以有子?
答: 人們因聖經祇說有天父而無天母,故問神何以有子。這樣的問,簡直把那全能的神看作有所不能的人
  。豈知聖經說耶穌是神獨生子,無非是藉着人所能知的父子關係,以說明和耶穌的關係罷了。耶穌說
  :「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約八:42)。這顯明耶穌與神的關係的密切,正如「子從父那裏出
  來」那樣的密切。耶穌與神的關係,乃是生命的關係。所以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這
  話說明了祂的自己,在未降生成人之前,是與神是同體的。我們藉着聖經的啟示,才能認識聖父、聖
  子、聖靈、就是三位一體的神。聖經說耶穌是神的兒子,乃是表明聖子耶穌與聖父神是同體的。大哉
  ,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 鄭德音
   
問: 三位一體的道理,怎樣解釋?既是三位,如何一體?
答: 「三位一體」是神學上的一個名詞,表示獨一的真神有三個不同位格,卻是合一的。何以見得這獨一
  的真神是三位而又一體?因為:從創一:26-27,三:22,十一:7,賽六:8……等處經文,看見神用了眾
  數的「我們」自稱,可見不祇一位。1.從賽四十:16,六十一:1,太三:17,廿八:9,約三:34,十四:
  16,26,十六:13-14,徒二:33……等處經文,可知道眾數的「我們」就是:聖父(神),聖子(主耶穌)
  ,和聖靈三位。2.從約十:30,十七:11,23,申六:4,亞十四:9,可十二:29,約五:44,十七:3,
  羅三:30,林前八:4,6,提前一:17,二:5,猶24等處經文,可知道聖父、聖子、聖靈三位的神,乃
  是合一而獨一的神。但何以三位,而又一體呢?這「位」照我們物質界的人的觀念,是用來表示佔有
  空間的,不是無形抽象的意思。但「神是個靈」,神的位格是不能照足物質界之人的位格來領悟的。
  所以「三位一體」這個名詞中的「位」,可以說祇是借用物質界的位格觀念,來表示這屬靈界的真神
  ,並非虛無飄渺的,乃有形體有位格的而已。可是,這屬靈界之神的「位」與我們屬物質界之位有甚
  麼不同呢?當我們還生活在物質界未進入靈界之前是無法完全領悟的,我們所能知道的祇是:神的「三
  位」是可以合一的 — 可以成為一體的;但人的任何三位則無法成一體。-陳終道
   
問: 耶穌救世,何不直接從天降下?經過胎生,明明是人,怎能被稱為神?
答: 耶穌是神乃新舊約聖經的明文:「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
  :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約一:1)。主耶穌自己說:「我與父原為
  一」。眾使徒也都見證祂是神的兒子,與父神同等同尊同榮。「創造諸世界,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
  ,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1-3)。祂既然是神,何不從天直接降下,而必經過胎生成為有血肉之體的
  人呢?希伯來書二章給我們很好的解說,希伯來書的著者首先說到耶穌是神的兒子,萬物是藉着祂造
  的,又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萬物都服在祂的腳下(來一:1-3,二:5-9)。祂明明是神;但是祂必
  須道成肉身。(1)才能為人人嘗了死味,擔當了世人的罪孽(來二:9)。(2)「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
  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
  奴僕的人」(來二:14-15)。(3)「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成為人的樣式),為要在神的事上,成
  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
  二:17-18,四:15-16)。道成肉身是基督教基要真理,所以魔鬼多方誘惑人叫人不信道成肉身。約翰
  說信徒要試驗靈是否出於神,就是根據那些靈是否相信,主耶穌是道成肉身來的。凡靈認耶穌基督是
  道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凡靈不認耶穌道成肉身的,就不是出於神,這是敵基督者的靈(約
  壹四:1-3)。所以純正的信仰是相信主耶穌是神的兒子,祂降世為人,成了肉身擔當世人的罪,甘心
  樂意代人死於十字架上,使凡信祂的,可免沉淪而得永生。-何守瑛
   
問: 耶穌是童女所生,這話可信麼?不信耶穌是童女所生,對基督教有甚麼妨害?
答: 新舊約聖經都肯定的說耶穌是童女所生的:「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創三:15)。這女人的後裔就是
  預言童女所生的耶穌要傷魔鬼的頭。這裏不說亞當的後裔,而三次着重的單提到「女人」,就是說耶
  穌不是按血氣情慾而生的,乃是聖靈感動童女而道成肉身的。「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
  內利」(賽七:14)。「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太一:16)。這是聖靈感動馬太,不按上
  文寫法說約瑟生耶穌,而明明寫出耶穌是童女馬利亞生的。「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
  女子所生」(加四:4)。路加福音第一章26至38所記載耶穌降生的史略,清楚的說明童女馬利亞由聖靈
  能力的感動而生耶穌。聖經既明明記載耶穌是童女所生,我們必須確實相信,不可心存疑惑。當天使
  報信給童女馬利亞時,馬利亞說她沒有出嫁怎樣能生耶穌呢?經天使解說至高的能力要蔭庇她,她就
  相信而情願照主的旨意成全。神的能力可用塵土造亞當,又用亞當肋骨造女人,神離道不能藉童女而
  生耶穌麼?在神豈有難成的事麼?約瑟是馬利亞的未婚夫,他是個義人,知道馬利亞有孕,想暗暗休
  她,卻在夢中得天使指示說,馬利亞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他就堅信不疑,不但沒有休她,反竭
  力保護嬰孩耶穌。從約瑟的態度轉變,便證明他得着神的啟示,也更證明主耶穌是童女所生。而況耶
  穌是聖者,是神的兒子(路一:35),非平常人可比,必要由聖靈感動童女所生。耶穌如果是從血氣生的
  或情慾生的祂就與世人沒有分別,祂怎能拯救世人呢?因為凡亞當的子孫都有原罪,有了原罪,決不
  能救人;故此耶穌必須是童女生的,沒有原罪,也沒有本罪,祂是聖潔,毫無罪污,才能擔當世人的
  罪(彼前二:22-25)。如果不信耶穌是童女所生,便推翻基督教救世之道,使基督教與其他宗教勸人為
  善無異了。須知基督教有生命之道:就是因耶穌道成肉身,不是按人意生的,作亞當的後裔,成了有
  靈的活人。祂是聖靈生的,成了叫人活的靈。使凡信祂的有新生命而成為新造的人,是屬天的,可以
  承受神的國(林前十五:45-50)。所以凡人不信耶穌是童女所生,這人根本仍是滅亡人。耶穌說:「從
  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這是萬
  古永存的真理,絶不能因人不信而推翻的。-何守瑛
   
問: 耶穌是至人,還是神?或者是半神半人?
答: 耶穌是至人,但不是我國古聖先賢眼中至人,而是神眼中的至人;祂道成肉身,凡事與我們相同,但
  祂卻是完全的聖潔,完全的誠實,完全的仁愛,完全的犧牲,這樣的至人,天下無雙,祇有主耶穌自
  己。耶穌也是神,祂是神的獨生子,祂從天而來,祂曾說過:「我與父原為一。」祂是人,祂也是神
  ,祂是「神而人」。祂不是半神半人。半神半人,既不神也不是人,乃是怪物。主耶穌卻是完全的神
  ,也是完全的人。-吳乃恭
   
問: 聖靈是不是一種勢力?
答: 聖靈是「三合一真神」中的第三位,是有位格的。如果說聖父是天上的神,聖子是來世上的神,那麼
  聖靈便進入人心的神(約十四:17;腓一:6,二:13);如果說聖父是預備救恩的神,聖子是成全救恩的
  神,聖靈便是施行救恩的神。聖經曾經用好些比方說明聖靈的功能和本性。或說聖靈如火(太三:31;
  徒二:3)。具有潔淨人心,燒熱人心,照亮人心的功能;或說聖靈如水(約七:38-39)。具有洗滌罪污,
  解除乾渴的功能;或說聖靈如風(約三:8;徒二:2),具有自由運行,無孔不入的功能;或說聖靈如油
  (詩四十五:7;約壹二:27),具有滋潤撫慰,啟廸愚蒙的功能;或說聖靈如鴿(太三:16),象徵其純潔光明
  的本性。在舊約時代,每當耶和華的靈降臨在人身上時,人便能說預言,或行各樣奇事蹟。在新約時
  代,聖靈降臨,會使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參徒二:37);會「引導人
  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會在信的人身上發出重生和更新的力量(約三:5-8;多三:5;彼前一
  :2);會為基督作見證(約十六:14;約壹四:2);會為聖徒代禱(羅八:26);會叫門徒重新得力(徒一:
  8);會賜各樣恩賜給門徒(林前十二:8-10)。所以,我們不應該「說聖靈是一種勢力」,而應該認識
  聖靈乃三位合一真神中的第三位,是有位格的進入人心中的神。祂雖然能在聖徒和信的人身上發出啟
  廸、感化更新,安慰各種力量來,但祂並不是一種抽象的「勢力」。-周天和
   
問: 聖靈充滿的人,一定要說方言嗎?
答: 方言原文glossa意為舌,舌音、方言。中文聖經譯為方言,新約計共二十六次。一為萬人的方言,(
  林前十三:1)是各地方的話語;一為沒有人聽出來的話語(林前十四:2,27),英文聖經譯為Unknown-
  Tongue(林前十四:2、4、13、14、19、27)。說方言是一種恩賜(林前十二:10)。「恩賜原有分別」,
  聖靈可以隨祂自己的意旨把恩賜分給各人,因此,「這人蒙聖靈賜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
  祂知識的言語,又有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又叫一人能行異能,
  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繙方言」(林前十二:8-10)。
  五旬節時,使徒們「按着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4)他們說的可以稱得上「萬人
  的方言」,他們原是加利利人,現在呢,卻能夠說從裏海南邊的帕提亞,到裏海西南的瑪代以攔(現伊
  朗),米所波大米(現伊拉克),黑海南邊的加帕多家,本都,小亞西西,弗呂家,旁非利亞,非洲北部
  的埃及,呂彼亞,還有來自歐洲的羅馬,地中海東部的革哩底,(現干地亞),猶太和猶太東部的亞拉伯
  地方的方言,使他們不得不驚訝,「各人聽見門徒用眾人的鄉談說話,就甚納悶」(徒二:6)。使徒行
  傳還有兩次提及方言,十章46節與十九章6節。十章的方言,經上說:「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
  大」,他們所說的方言,既然彼得等聽懂是「稱讚神為大」,可見那方言還是五旬節「別國的話」的
  一類。十九章的方言聖經就沒有較詳細的陳述,因此我無從知道,究竟是否「別國的話」還是「沒有
  人聽出來的話語」,無法決定。還有一類方言是屬於「沒有人聽出來」的話。這一類乃是說者對神交
  談,作用在造就自己,說者也許滿懷高興,滿得造就,但旁人卻「不知所云」,因此聖經吩咐遇見這
  一類的「說方言」者,必須有人繙出來,若沒有人繙,就當在會中閉口,(林前十四:27-28)。被聖靈
  充滿的人,一定要說方言嗎?讓我們問,說那一類方言呢?若說「別國的話」,好像截至今止,我們
  還沒有聽見;今天我們所常聽見的,都是些「沒有人聽得出來」的話語。說方言的在那裏說,旁邊的
  人莫明其妙。就算同一個地方有幾個人說方言,還是你說你的方言,我說我的方言,你不懂我的方言
  ,我不懂你的方言,彼此無法說「阿們」。或者有人說,不管那一類方言,祇要說方言就算。那麼,
  我們可以說,聖經從沒有這樣的明文或者榜樣,指示我們一個聖靈充滿的人,一定說方言。第一、主
  耶穌在約但河受洗,就被聖靈充滿,但主耶穌多年工作,從沒有說過方言。(路四:1)。第二、主耶穌
  應許門徒要「說新方言」(可十六:17),但那裏沒有提到「聖靈充滿」,而乃是應許給「信的人」。
  第三、使徒行傳提到「聖靈充滿」計十次,除二:4,說「別國的話」外,其餘,四:8,31,六:3,5,
  七:55,九:17,十一:24,十三:9,52雖然提到聖靈充滿,無論第一次充滿,或者以後再次充滿,都
  沒有提到「方言」。更希奇的,就是十九:6,提到「方言」,祇說「聖靈降在」;第八:14-19,有人
  指那段是說方言,但也祇說「聖靈降在」,第十:44-48,提到說「方言」,也祇說「聖靈降在」,「
  澆在」,以上三段,一點跟「聖靈充滿」無關。照字文直解「說方言」祇是「聖靈降在」「澆在」的
  一種現象;「說方言」並不是聖靈充滿的憑據。第四、說方言是聖靈恩賜之一(林前十二:10),使徒行
  傳十章:47也明明指出說方言是「聖靈的恩賜」,既是「恩賜」,就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林前十二:11),因此聖靈叫「這人……那人……又有一人……還有一人……又叫一人……又叫一人…
  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恩賜各別,功用也不同,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彼
  此配搭,來建立基督的肢體。「豈都是使徒麼?……豈都是行異能的麼……豈都是說方言的麼?……」
  (請細想哥林多前書十二章的話)。第五、哥林前書十四章,很詳細地論到說方言的恩賜並非必要,對
  造就教會並沒有多大用處,最多是向不信的人作證據。保羅說方言比眾人更多,但保羅憑自己的經驗
  卻說:「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萬句方言」(林前十四:19),因此保羅勸我
  們「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林前十四:12)。最後我說,我們不要禁止說
  方言(林前十四:39),但如果有人高舉「說方言」,指說方言是聖靈充滿的一定憑據,他就是違背聖經,
  祇憑私意。聖經明明告訴我們:「豈都是說方言的嗎?」(林前十二:30)。如果有人鼓勵你追求「說方
  言」,聖經的話才是最好的指示:「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林十四:12),
  說方言不過「造就自己」而已。-吳恩溥
   
問: 有邪靈麼?基督徒要怎樣防備邪靈?
答:  有,因為邪靈是有來歷的。聖經給我們看見,撒但在宇宙中乃是神創造中之最早者。受造之物,沒有
  一個地位像牠那樣高,權柄像牠那樣大,智慧像牠那樣多。可惜牠不因此讚美神,榮耀神;反倒驕傲
  起來,目空一切,誇耀自己,高抬自己,以致神立時向牠施行審判。(結二十八:1-19,賽十四:12-20)聖
  經還給我們看見,除了撒但之外,又有兩種受造之物跟牠背叛神:一班是屬牠管理的天使。牠們受了
  撒但的誘惑,有三分之一跟從牠。(啟十二:4-9)所以這班天使就作了牠的爪牙,管理世界。(弗六:12)
  另一班是前一世界住在地上屬撒但管理的百姓。聖經常常記載有一班鬼,(太十二:24-27)有時也稱為
  靈或污靈,惡靈,聾啞的靈等等。(路十:17,可九:25,路八:2原文) 這些鬼常在人身上找得安息,
  (太十二:43-45)有時得不着人的身體,就是猪污穢的身體,牠們也願意住在裏面。(太八:31)可見當
  初牠們是有身體的,現在因為沒有身體,就成為脫體的靈,也就沒有安息。這些脫體的靈是誰呢?是否
  現在這個世界裏死去的人呢?不,因為聖經說:「人下陰間不再上來。」(伯七:9)這些脫體的靈也不
  是跟從撒但背叛神的天使,因為那些天使仍有屬靈的身體,能與天上的使者爭戰。(啟十二:7)那麼牠
  們是誰呢?乃是前一世界住在地上的活類。牠們必是因為跟撒但背叛神,而受神的審判。當神用洪水
  審判前一世界時,必是特別審判牠們的身體,牠們就成為脫體的靈。神既用洪水淹沒了牠們,水就成
  了牠們的住處。(參創一:2)這是有邪靈的明證。其次,邪靈也是有工作。聖經記載天上有撒但褻瀆的
  痕跡,(結廿八:16)污穢的腳踪,(伯一:6)讒告的聲音,(啟十二:10)反叛的爭戰。(啟十二:7)在空中
  ,牠是掌權者的首領(弗二:3)。在地上萬國都在撒但的魔君管治之下,因為牠是世界的君王(約十四:
  30)。所有的不公、徇情、強暴、欺壓、都是牠所使然的(參詩八十二)。還有污鬼在人身上工作,使人
  又聾又啞,(可九:25)成為駝背,(路十三:11)失去自由等等(可五:1-5)。更有教會多人的愛心漸漸冷淡
  ,(太廿四:12)厭煩純正的道理,(提後四:3)不認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約壹四:1-6),約貳7)皆因有人
  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前四:1)。這又是有邪靈的明證。再者:邪靈又是
  有結局的。路加記載那群附在一個格拉森人身上的鬼,央求耶穌,不要吩咐他們到無底坑裏去(路八:
  31)。馬太又記載牠們怕時候還沒有到,就叫牠們受苦(太八:29)。這叫我們知道,在一定時候,所有
  還有自由的鬼,都要被扔在無底坑裏;並且神隨時將那橫行越常的鬼,拘禁在裏面,以限制牠們的橫
  行。這類的事情,必是主耶穌所趕出去的那群鬼所知道的。所以鬼才央求耶穌說時候還沒有到,不要
  叫牠們到無底坑去受苦。究竟無底坑在那裏呢?如果我們把啟十三:1的「海」,和十七:8的「無底坑
  」對照一下,我們就要斷定,無低坑雖不敢說就是海,也必是與海相聯的地方;因為那從海中上來的
  獸,就是從無底坑上來的獸。大概無底坑是在海的深處,因為創一:2的「淵」字,在七十譯本裏就是
  「無底坑」。無底坑是一個火坑,好像大火爐一樣,也有極大的煙往上冒,連日頭和天空,都因這煙
  昏暗。(啟九:2)邪鬼既要被拘禁在裏面,其痛苦可想而知。然而還有更痛苦的地方,就是要被扔在火
  湖裏。照啟示錄的預言,大災難一過,神要把撒但扔在無底坑一千年;期滿釋放後,又把撒但扔在火
  湖裏。那時有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審判所有死了的人。還有「海交出其中的死者」,(啟二十:13原文)
  這些海中的死者,不能像有人所以為的,是指着淹埋在海中之死人的身體。因為如果海交出其中之死
  人的身體,就為何不說地也交出其中之死人的身體呢?原來在地下有更多死人的身體哩。所以海交出
  其中的死者,就是這些前一世界住在地上的活類,也就是鬼和邪靈。海所要交出的死者既是前一世界
  住在地上的活類,自然該比現在這個世界裏的死人,就是死亡和陰間所要交出來的,先受審判,因為
  各人要按着自己的次序受審判。牠們受審判的結局,就是被扔在火湖裏;(啟二十:14-15)在那裏有燒
  着硫磺,牠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遠。(參啟二十:10,二十一:8)牠們既被扔在火湖裏,作為牠們監
  獄的海,就不再有了。(啟二十一:1)這更是有邪靈的一個明證。至於基督徒要怎樣防備邪靈的問題,
  因篇幅關係,祇有簡單提出兩個秘訣:頭一個秘訣,就是要試驗。使徒約翰說:「親愛的弟兄啊,一
  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約壹四:1)如何試驗呢?底下說:「凡
  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
  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約壹四:2-3)這就給我們看見,真靈必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邪
  靈卻恰恰相反。而且聖經還指示我們,要試驗在聚會中是否安靜,來作防備邪靈的秘訣。保羅說:「
  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因為神不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十四:32-33)這是保羅奉神
  命對哥林多教會所說的話,因為他們在聚會中秩序混亂。有人錯用了自由,或以方言與詩歌等攪擾會
  序,所以保羅嚴厲的勸告他們。也許有人以為使徒時代,使徒被聖靈充滿後的狀態,以致有人譏誚他
  們無非是新酒灌滿了。(徒二:13)就證明人一被聖靈充滿,必如瘋如狂,行動異常。那知所謂「新酒灌
  滿」,並非記載使徒被聖靈充滿後所顯的狀態,乃是出於那些譏誚之人的口。所以彼得和其他使徒,
  接連聲明,高聲說:「你們想這些人醉了麼?其實不是醉了...。」(徒二:15)於是彼得引證舊約預言
  ,和講了許多要道;結果三千人領洗信了耶穌,絶非如瘋狂者之狀態,所能比及者。使徒行傳還屢次記
  載,使徒被聖靈充滿,都是非常安靜的。(徒四:8-12、31等)這就給我們看見,試驗是否安靜,是防備
  邪靈的秘訣,因為若不安靜,邪靈就很容易乘機而入的。第二個秘訣,就是要趕逐。我們知道撒但會裝
  作光明的天使,牠的差役每裝作仁義的差役。(林後十一:14-15)所以當聖靈作工之際,牠也藉着人的
  誠懇誤認,就摻雜了一些牠的動力。牠最毒辣的手段,是叫人不知覺,不承認是出自牠的衝動作為,
  反認為是聖靈的功能。那知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林前十二:7)如果使人得不到益處,
  反倒有害,都是來自那邪靈。所以我們每逢看出有邪靈作工時,必須靠主放膽,把邪靈驅逐,使徒行
  傳記載:保羅傳道於腓立比,遇一使女被巫鬼所附;她跟隨保羅喊着說:「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
  對你們傳救人的道。」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原本這話是無錯的,保羅亦未嘗不可藉此博得大多數人
  的歡迎;但保羅卻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
  。(徒十六:16-18)自有教會以來,神常藉着祂的工人兒女,趕出邪靈,真是述說不盡。例如上世紀三
  十年代,在廈門區的滄海教會,前後四年多,邪靈假冒故傳道林舒泰名字,屢次在空中發聲,自稱奉
  神命令,摘引經訓,強解真理;且能自空中發光,幻身為光明天使,醫治疾病等等,於是信從者日眾。
  迨後破綻漸露,該處陳德修牧師乃與離異。詎料未幾陳竟被該邪靈誣稱其伺吞廖兩端二百六十元,聞
  者嘩然;街談巷議,莫不信以為真。牧師泣訴無門,莫從辯白。幸虧後來廈門區議會派許春草等調查
  本案;許君等到滄海後,即積極進行審明。果聞有聲呼許春草之名,又謂陳德修吞廖兩端二百六十元
  等語;但許君請牠舉出人物兩證,牠都支吾其詞,還摘引經訓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許君等看
  出邪靈,乃大聲喝道:「你既舉不出證據來,我便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命令你出境,永遠不得再來!
  」聲乃默然。是許君相繼祈禱,聲終不再來,知鬼已伏罪遠遁。從此事乃大白,撒但受羞恥,主名大
  得榮耀了。以上是許春君趕逐邪靈的簡單經過。甚願我們都能認清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
  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所以務要順服神,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我們逃跑了。-楊濬哲
   
問: 聖母有原罪嗎?
答: 聖母有原罪,因為聖經明明說:「世人都犯了罪」(羅三:23),又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羅三:10)。主耶穌所以無原罪,因祂是從聖靈懷了孕(太一:20),祂不屬亞當的種。馬利亞是亞當的子
  孫,從亞當而生,怎能無原罪。並且馬利亞稱神為她的救主(路一:47),足見她將自己列在被救的人當
  中。馬利亞生產後獻上血祭(路二:22-24),也證明她自知與別的婦女一樣不潔淨。羅馬教宣稱馬利亞
  無原罪,實在是錯誤的。-薛玉光
   
問: 敬拜聖母在聖經有根據嗎?
答: 敬拜聖母在聖經中並沒有根據。查考新約聖經找不出有一人敬拜過馬利亞,也找不出一處勸人如此行
  。馬利亞祇是耶穌肉身的生母而已。主耶穌並沒有給予馬利亞以特別地位(馬太十二:46-50),馬利亞
  與我們同樣有軟弱,受責備(約二:4),中世紀教會不但敬拜馬利亞,連馬利亞的母親亞拿也拜,這是
  錯誤的。聖經教訓我們要敬拜神,單要侍奉祂(申六:13,太四:10)。-薛玉光
   
問: 神何以不立刻除滅魔鬼?
答: 這個問題可以從三方面加以解釋:(1)神做事是有永遠的計劃,有祂一定的時間配合祂美好全盤的旨意
  :傳道書三章1-2節。馬太福音十三章24-30節「耶穌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人撒好種在田裏,
  及至人睡覺的時候,有仇敵,來將稗子撒在麥子裏就走了,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田主
  的僕人來告訴祂說:「主阿!祢不是撒好種在田裏麼?從那裏來的稗子呢?」主人說:「這是仇敵做
  的」,僕人說:「祢要我們去薅出來麼?」主人說:「不必,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容這兩
  樣一齊長,等着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着燒;惟有
  麥子要收在倉裏。」(2)因為魔鬼之試探攻擊,有時反成為對信徒包黑紙的禮物:路加福音第四章第一
  段敍述,耶穌是給聖靈引到曠野去受四十天魔鬼的試探,馬可一章13節且說是聖靈把耶穌「催」到曠野
  去,這證明各種受試探,有時且是聖靈做主動的。然而路加四章14節接下去就說耶穌受試探後,就滿
  有聖靈的能力,又滿有聖靈的恩膏可以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受壓
  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因為耶穌的生命一經戰勝惡的各種試探(路加四章13節),就流露
  出聖靈的能力與恩膏來。約伯記敍述約伯所受之試煉,卻是惡者主動,而經過神准許的。我們由約伯
  自己的見證看出為甚麼神准許惡者如此做;「然而祂(主)知道我所行的路,祂試煉我之後,必如精金
  」。(約伯記廿三章10節)約伯於受試以後,又說:「我從前風聞有祢(主),現在親眼看見祢,因此我
  厭惡自己。」(約伯記四十二章5-6節)撇開主以後以雙倍福氣補他不說,單單約伯受試後與主親密進深
  一層的關係,及其曉悟「自己」一無良善,這兩點已經是珍貴的禮物了。(3)如准惡者試探你,一定預
  備足夠的恩典,並代你開出路:哥林多後書十二章7-9節「又恐怕我因所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
  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
  這刺離開我,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哥林前書十
  章:13說:「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
  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聖經明載神早已為魔鬼和他使者預備
  永火(馬太廿五章41節),而在千禧年後魔鬼將被扔在那裏,直到永永遠遠(啟示錄二十章10節)。祂有
  一定時間,祂暫准惡者存留是有其美旨;一面又用恩典支持被試信徒,代開出路,逢凶化吉,我們應
  絕對信靠主,不用懷疑。-邵慶彰
   
問: 有鬼嗎?鬼在那裏?
答: 鬼是有的,根據聖經所記和我們生活所經驗到的事實知道確實有鬼。不過普通人常以為鬼就是死人的
  靈魂作崇,這是錯誤的想法。人死了,靈魂並不變成鬼。鬼是一種邪靈,也就是撒但的差役和使者。
  它出沒無常,有時附在人身上叫人行法術(徒十六:16);有時壓制人,叫人害奇怪的病,如啞罷(太九
  :32-33),害癲癇(太十七:18),狂叫(路四:33),駝背(路十三:11);有時進入人心,控制人的行動(
  可五:1-8);有時盤踞人的靈,使人犯罪作惡,不能自拔。(太十二:43-45)他們永遠的份乃在無底坑(
  太八:29,路八:31)。-薛玉光
   
問: 如何證明人有靈魂?
答: 你的問題並未否認人有靈魂,而是要我給你舉出人有靈魂的憑據,在此我先聲明;倘你不肯承認聖經
  有絕對的權威,則我所舉出的證據恐怕也不容易為你所接受,但我還是說:人有靈魂是可以證明的。
  第一個證明是人人都有宗教概念-不管文明人,野蠻人,有神論者,無神論者,或懷疑主義者,人人都
  有一個宗教概念,對神的傾向,對神的崇拜,也許不大顯者,也許自己平常不大注意,但神的概念永
  遠藏在人的心裏,這種宗教概念是屬乎靈的,是人靈魂的一種禀賦。第二個證明是人人都具有道德思
  想-惻隱,羞惡之心人人具備,即使一個窮兇極惡的人,他內心還是有道德概念的,道德是屬乎靈的,
  是靈魂的特性,不管我們對人性如何看法,樂觀也好,悲觀也好,但屬乎靈魂之事的活動,是無人可
  以否認的。第三個證明是人人都有一個永恆的盼望-也不管人如何失敗,如何犯罪,但人人都具有一
  個永恆的盼望和不朽的感覺,我們看那些自殺者的遺書,幾乎千篇一律都會寫上「來世再見罷!」來
  世再見,說他受佛教的影響也好,說他受其他宗教的影響也好,但人本身是自然傾向永恆的,也可以
  說無人不願「長生不老」,雖然他此等概念糢糊不清,而靈魂還是要在他心裏作這個要求的。第四個
  證明是人人都知道有個公義的結束-「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這幾句俗語,雖
  然脫胎於佛教的因果理論,但人人都知道最後都必有個結局,乃是無可置疑的。我們由現今的世代,
  有些人守善不阿,反而人亡家敗;有些人窮兇極惡,反而生榮死哀,如果沒有靈魂未來的審判,那麼
  不但公義無法存在,對於人的理性也是扞格不合的。第五個證明人的高貴尊榮不能在肉體上表露得完
  全-連那些最反對靈魂存在的唯物論者也不能不把「光榮」,「英雄」等等名詞,用在他們所認為功臣
  的人身上。一切榮譽的稱頌,祇有靈魂才能領會,肉體是無法感到其作用的。除了以上五個憑據以外
  ,有個最大的證明就是聖經在聖經中很多地方都論到人的靈魂,約伯說人住在泥房之內(伯四:19),
  到死的時候,就要離開肉身的帳棚(林後五:4)。彼得說基督是靈魂的牧人和監督(彼前二:25),也特
  別論到靈魂的救恩,(彼前一:9)保羅勸哥林多信徒要潔淨身體和靈魂的一切污穢(林後七:1)。耶穌親
  口說:「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
  太十:28)倘使我們承認聖經上的記載是確實的,主耶穌及其門徒所說的話也是確實的,那麼人的靈魂
  存在就毫無疑義了。-吳明節
   
問: 人死了靈魂到那裏去?
答: 根據聖經告訴我們,信靠耶穌的人死了,靈魂和主耶穌同在樂園(路廿三:43),那是好得無比的所在(
  腓一:23),在那裏等候主耶穌榮耀降臨,(帖前四:16)復活與基督同作王。不信耶穌是人死了靈魂到陰
  間去,在那裏受痛苦(路十六:23),並且到千年國度過後,要在白色大寶痤前受審判(來九:27,啟廿:
  11-15),最終被扔到火湖裏。-薛玉光
   
問: 聖經講天堂,天堂究在那裏?
答: 據筆者記得,聖經中祇兩次提到天堂,第一次是希伯來書九章24節,第二次是彼得前書二章22節。這
  兩次「天堂」,許多權威解經家,都說原文祇一「天」字,中文繙「成天堂」是要配合國人原有「天
  堂」的說法。「天堂」或「天國」原文是「天」或「諸天」,舊約所羅門稱「天和天上的天」(王上八
  :27),新約使徒保羅稱「三層天」。(林後十二:2)無論怎樣說法,都表明神所住之處而已。根據以賽
  亞書第十四章13節,這地方似在「北方的極處」。多年前真道雜誌好像有這樣記載,某天文學家看到
  北方極處,顯出特別光亮,那樣榮耀是他處所罕見的。該文作者認為就是神住在北極處的憑證。至於
  按屬靈經驗說,我們甚麼時與主親近,就能嘗到天堂的滋味與快樂,有一節副歌可作說明,今錄之於
  後:「哦!哈利路亞的天堂,罪愆赦免真是天堂;無論岸上無論海洋,耶穌同在就是天堂!」-石新我
   
問: 耶穌講天國。有說天國在人心;其中有說當世人棄惡從善時,天國便實現人間;有說   天國乃在天上。究竟天國是甚麼?                                         
答: 天國在人心中,是根據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七章20-21節,答覆當時法利賽人問題的。主說:「神的國
  就在你們心裏。」底下小字註明或說「中間」。據筆者看,主說「神國即在你們中間」,是容易明瞭
  的,因為一個國即代表一種權柄與能力,主耶穌身上滿有神權柄和能力,他們應當信主耶穌的來臨,
  即神國降臨之先兆,他們當時如果接待主,那麼天國老早實現在地上了。至於另一種人說:「當世人
  棄惡從善時,天國便實現人間。」這種說法,筆者在答覆「重生」問題時,也說到那些新神學家的看
  法,他們「出主入奴」,以行為主義━改良社會為己任,認基督教祇二件事即改良人心與社會,等到
  大家棄惡從善了,天國便實現在地上。他們心目中的天國,根本不是聖經所說的天國。聖經明明告訴
  我們,這「天國」的來到,是在天國的王(主耶穌)再次來到的時候;(路十九:11-27)而且,聖經明明
  說這世界越後越壞,不是單靠改良社會可以變好的,必須等到主的再來,才有千年平安國,(啟示錄二
  十章)即一般人所說之天國。有說天國在天上,這是因為他對天堂與天國含義不清楚,施洗約翰與主耶
  穌起初傳道時,說:「天國近了。」當然不指天堂(即神所住之處),乃是指猶太人所指望的彌賽亞國,
  即神在舊約應許大衞,他的子孫要坐在他的寶座上,直到永遠。主耶穌再來設立千年平安國,即實現
  神古時所應許,同施洗約翰和主耶穌自己所傳說的,那個天國將來設在地上。-石新我
   
問: 聖經講地獄,何以我們從未看過?
答: 你沒有看過地獄,並不就證明地獄之不存在。許多存在着的東西,都是眼不能見的。地獄也是肉眼不
  能見而又確實存在的事物之一。照聖經說,地獄是深黑幽暗的地方,例如啟示錄九章2節稱之為「無底
  坑」,猶大書13節稱之為「黑黑的幽暗」,世人所稱之「陰間」與此正同。地獄苦不可言,故聖經又
  稱之為「火湖」(啟示錄廿一章14節)或「硫磺火湖」(同上8節)。這地獄並不在世界上,因此人無法在
  今生看得見它。地獄是罪人來生定罪的地方。現在看不見,將來卻要身受。等那日身受時才悔改,已
  經太遲了!幸好今日還未眼見,今日還有機會逃避。-劉翼凌
   
問: 有煉獄嗎?
答: 「煉獄」是天主教的一個很重要的教訓,但卻毫無聖經的根據,而且實在是與聖經的教訓相違反的。
  根據天主教的教訓,一個人信了主祇有「大罪」得到赦免,所以不至於入地獄,但他的「小罪」仍存
  在着。又在啟示錄上說,凡是不潔淨的和有罪的,都不能進新耶路撒冷(啟廿一:27)。信主的人既然仍
  有小罪,所以死後不能直接進天堂。但他也不能下地獄,因他已信主耶穌,那麼還有甚麼地方好去呢
  ?因此天主教的神學家推論,說必定有一個「煉獄」,叫那些已信主的人,死後在裏面受苦等待。在
  「煉獄」中的人自己受的痛苦,和活着的親友在天主教堂中為他們獻祭和捐獻的金錢等,都成為他們
  的「功勞」,可以幫助除卻他們的「小罪」。等這樣的功勞多過了他們的小罪,神甫認為滿意了,他
  們就可以從「煉獄」中被釋放出來。此教訓完全是人按自己的意思推想出來的,不是出於神的啟示。
  現在我們把此教訓的理由簡單的思想一下:不錯,聖經上說不潔淨的人不可以進新耶路撒冷,但甚麼
  人是不潔淨的呢?同節聖經中清楚的說明(啟廿一:27),不是信主而仍有「小罪」的人,因為主耶穌的
  血把信祂的人所有的罪都洗淨了;乃是那些不相信主,名字不在羔羊生命冊上的人。名字在生命冊上
  的人,就可以進入,不需要經過一段熬煉。天主教中認為此信仰最有力的根據,是教會一向如此作,
  他們說教會中很早就有人為已死的人祈禱,同時在聖經以外的旁經裏記載着過去曾有人為已死的人的
  罪獻祭,因此一定有個「煉獄」。我們無需為是否曾有人為已死的人禱告或獻祭,這件事來辯論。即
  或真有人如此作過,也不能成為我們信的根據。人的行為,如果不合乎聖經,不論有多少人作過,也
  不能成為我們的標準,因為人都是會犯錯的,都是不可靠的。祇有神的話,神的啟示才可靠。因此,
  「煉獄」的教訓最大的錯誤,就是它與聖經的教訓相反。聖經上說凡是相信主耶穌的人就已經得救,
  罪已得赦免;但天主教說祇有一部分的罪得赦免,人祇有得救的可能。聖經說所有罪得贖,都是靠着
  主的功勞,主的寶血;天主教說要靠着自己捐錢,受苦「功勞」來贖「小罪」。聖經上說祇有神有權
  赦免人的罪,相信主的人,罪就已得赦免;天主教說,要經過神甫赦免了人的罪,人才能從「煉獄」
  出來。整個「煉獄」的教訓都沒有根據,而且與主耶穌和聖經的教訓相反,所以此教訓是錯誤的。根
  本就沒有「煉獄」。-鮑會園
   
問: 耶穌復活是真的嗎?
答: 是真的,因為有一個歷史事實,埋葬耶穌的墳墓三天之後成為空的。猶太人雖然反對耶穌無所不用其
  極,但他們不能否認空墳墓的事實,因為耶穌實在從死裏復活過來。耶穌復活之日,門徒起初也不置
  信,認為是胡言,等到面對面見主,就不能不信。最倔強的多馬,堅決不信,等到主親自向他顯現,
  最後祇好向主俯伏,化不信為篤信。「空墳墓」是一大憑據。門徒多次親自見主,又是一大憑據。還
  有一大憑據,是眾門徒梯山航海,為耶穌作「復活的見證」,甚至甘以身殉,死而無怨。如果耶穌沒
  有復活,他們的見證就是騙人的假話。你能夠說使徒門是一群喪心病狂的騙徒嗎?他們非為名,非為
  利,卻要為着一場騙人的假話(假若耶穌沒有復活的話),離鄉別井,肝腦塗地,他們豈不是天下的大
  傻子嗎?另外,教會二千年來,歷盡患難,卻像不倒翁一樣,證明耶穌實在是永遠活着,把着教會的
  舵,經過苦海狂濤,還有,每個基督徒都經驗着,耶穌住在他心中,日日和他同在。這些都是主耶穌
  復活的鐵證。-傅白石
   
問: 人復活不再是肉體乃是靈魂,這個靈體是否有肉體的感覺?如果沒有,地獄的火必不 會叫他痛苦,如果有,那麼喜怒哀樂愛惡欲是否纏繞此心,不復解脫?
答: 復活的身體如何,是一個奧秘,我們祇能根據耶穌復活後的情形來研究,他可以顯現也可以隱藏,可
  以用手來摸,也可以吃東西……如此說來,將來復活的身體也是靈也有身體,一個復活的人可以同時
  在兩個世界 — 靈的世界和物質的世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也說復活是一個奧秘,是一個榮耀
  的身體。一個基督徒死了之後再復活和基督再來時改變的身體將相同。但是一個不信主的人死了之後,
  將在大審判的時候復活過來,要受審判。至於說在地獄中有否感覺到痛苦,從耶穌所說的一個故事來
  看,(路加十六章19-21節)那財主死了在陰間受痛苦,他的確有懊悔,有口渴,有擔憂他弟兄的前途,
  有理智上的判斷……這樣說,人死後仍有感覺,但是信主的人死後雖有這些感覺,但不再被這些感覺
  所支配。再不犯罪。不信的人死了之後,亦有感覺。那時不信的人已知其「命運」。故這些「感覺」
  解脫與否與我們現在的感覺有別。信主的人可能有喜,但無哀;再不發脾氣;有愛但無性愛,因屆時
  再無嫁娶;有惡乃是惡罪;有慾,但無情慾。祇有一念就是愛神。不信的人,那時即有這些感覺,不
  過增加他「懊悔」的痛苦。-于力工
   
問: 人的良心從那裏來?
答: 良心,在新約羅馬書第二章15節說是「是非之心」,其功用能判斷是非,分別善惡。始祖亞當喫了分
  別善惡果,便如神能知道善惡,這是良心功用的開始,但亞當未喫禁果以前,已經有了良心。創世記
  第二章7節記載說:「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的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人是有
  靈的,良心屬乎靈的一部分,所以人在受造時,就有了良心。-楊劍雄
   
問: 原罪之說是否可信?惡當死了已久,他罪怎能遺留下來?
答: 原罪就是亞當犯罪遺留給他的後裔,聖經明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
  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亞當一人犯罪,他所有的子孫的身心靈都受影響,這是鐵
  一般的事實,不但可信,而是人們親身體驗到的。亞當未犯罪前,宗教是無問題的,他可以面對見神
  ,與神交通;犯罪之後神與人隔絕,從此宗教發生了問題。亞當未犯罪前,生活也是無問題的;犯罪
  後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生活飯碗發生了大問題。亞當未犯罪的,家庭社會也是無問題的,夫婦相愛,
  人獸相處無爭;但他犯罪後,女人戀慕丈夫,丈夫管轄他;女人與蛇為敵,蛇與女人為仇;罪來了家
  庭社會就永無寧日了。亞當未犯罪前,身體健康,無疾病死亡;但他犯罪後,病痛死亡就臨到人類,
  無一人能倖免。這一切的問題迄今仍無法解決,都是因亞當犯罪遺留給後代的事實。除了人類各方面
  受亞當犯罪的影響而受苦外,最可怕的,是亞當犯罪的性情也遺傳給子孫。經云:「亞當生了一個兒
  子,形像樣式和自己相似」(創五:3)。人類的性情到如今還是老亞當的樣子,貪愛肉體的情慾,眼目
  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這個老亞當的罪性,無法改善,不可補救,祇有用死來結束它。耶穌被稱為
  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意即祂死於十架時,會將舊人和祂同釘於十字架上,使罪身滅絶,結束了老
  亞當的罪(羅六:6)。凡信祂的人,是歸入祂的死,與祂一同埋葬,一同復活,成為重生新造的人,遷
  入愛子的國裏。這新造的生命不是從血氣生的,乃是由聖靈生的,與神聖潔的性情有份,是神家的兒
  女了。凡不信耶穌的人,仍舊在第一亞當裏,過犯罪的生活,至終必要滅亡。-何守瑛
   
問: 二元論說神與魔鬼,是善惡二神,永遠對立,這話真嗎?
答: 聖經說,神祇有一位,就是那三位合一的神,獨一無二的真神(申六:4;賽四十四:6,四十五:22;雅
  二:19),魔鬼原是神所創造的一個「明亮之星,早晨之子」(賽十四:12-15),是「智慧充足,全然美
  麗,遮掩約櫃的基路伯」(結廿八:2-17);換句話說,他原是天使長中的一位,後來因為心中驕傲,不
  守本位,企圖與神並駕齊驅,結果被神摔倒在地,「交在黑暗的坑中,等候審判」(彼後:二4;猶6)。
  神本有權力毁滅魔鬼,但祂不毁滅他,乃要他活着「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10)。不過,
  儘管神不欲毁滅魔鬼,可是魔鬼一切的作為都在神的管制之下,換句話說,魔鬼不能超出神所准許的範
  圍之外,有所作為。約伯記中的撒但(即魔鬼),必須先獲得神的許可,才能加害約伯(伯一:12,二:6)
  ;啟示錄中象徵魔鬼的獸,得神賜牠權柄,「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啟十三:5),但僅有「四十
  二個月」而已!而且牠這樣權柄乃是「賜給牠」的。再者,按照啟示錄二十章1-3節所記,神有權把魔
  鬼捆綁,也有權把牠釋放。可見,魔鬼並非與神互相頡頏,與神勢均力敵的另一靈物,乃是服在神的權
  下,不能越出神旨意以外行事的惡魔而已。有一天,牠要被神扔在硫磺火湖裏,晝夜受痛苦,直至永永
  遠遠(參太廿五:41;啟廿:10)。-周天和
   
問: 信仰一神論,對於人生有何影響?
答: 「一神論」是基督教信仰特色之一,也是基督教福音的一部分。祇有向來生活在「多神教」的環境下
  的人,才能深深體會到「一神論」是何等寶貴的一種信息。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不是
  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去侍奉神,又侍奉瑪門(財利)。」(太六:24)。這句話充
  分說明「侍奉多神」者內心分裂的情形。使徒保羅初到雅典時,發覺滿城都是偶像,但其中仍有一座
  壇,上面寫着「未識之神」(徒十七:23)。由此可知,敬拜多神的人,內心不僅不能滿足,而且不免時
  常擔憂,沒有平安。中世紀時,在歐洲有一位著名的聖徒,說了一句意味深長,富含哲理的話:「魔
  鬼乃是第一個文法學家,教人用複數去稱呼神。」也許有人會說:「我既不是『多神論者』,也不是
  『一神論』的信徒,我所相信的乃我自己!」說這樣話的人顯然是以自己為神,是個自我中心的人物
  。這樣的人,既不敬畏神,也便不尊重人(路十八:2),其所作所為,實在比敬拜邪靈,侍奉多神的人
  ,更可怕,更惡毒。但是如果我們相信聖經所啟示的獨一真神,相信祂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施恩的主,
  知道如果祂不許可,我們連一根頭髮也必不捐壞(路廿一:18;太十:30),那麼,我的人生便有依靠,
  有中心,有盼望。我們也便能夠像使徒保羅一樣,以一種得勝的心情說:「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
  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
  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絶!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八:38-39)。-周天和
   
問: 孔子、孟子、釋迦佛、穆罕默德可否看為神所差派來人間的先知?
答: 「先知」乃是神所差來的,他是神的代言人;因此一位真正的先知,祇能傳神要他們說的話。孔子和
  孟子都是中國的哲學家,他們說的是哲學和倫理學,他們並不是傳神的話。釋迦佛是一位宗教家,他
  所創立的佛教是屬於自然宗教的;基督教是屬於神啟示的宗教的,這兩個宗教的出發點完全不同,極
  其明顯地,釋迦佛並不是傳神的話,乃是引人到另外一個宗教裏去了。穆罕默德所傳的回教,其中部
  份教義是根據舊約聖經的,但多妻和奴隸制度的教義是與聖經的真理衝突的,在這方面他不代表神說
  話。-于中一
   
問: 聖經是我們信仰的唯一權威,除了聖經以外,難道沒有別的權威嗎?
答: 是的,除了聖經再沒有別的權威。因為:(一)祇有聖經是神所默示給我們,作為信行事之準則的。注
  意提後三章15-17節的記載:(1)「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神並未在聖經所給我
  們「得救的智慧」以外,另給我們甚麼信仰上的根據,使我們可以靠着得救。(2)聖經不但是神所默示
  的,且是為「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而給我們的。「於教訓……」「於」字原文
   (Pros) 是「為」或「因」的意思,英文聖經作“for”。 中文新舊庫譯本此句譯作 :「為教訓、為督責
  、為使人歸正、為教導人學義……」除了聖經以外,神並未「為」……「使人歸正」,「為教導人學
  義……」而給我們另一本書。(二)主耶穌在魔鬼試探時,三次都根據聖經的記載來拒絕魔鬼。並且細
  讀耶穌回答魔鬼的三句話━「耶穌卻回答說,聖經上記着說,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
  說的一切話……耶穌對他說,經上又記着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耶穌說撒但退去罷,因為經上
  記着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侍奉祂。」━可知主耶穌在世為人時,也是尊重聖經的記載為信仰之權
  威。(三)加三:8━「並且聖經既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
  國都必因你得福。」若將本節與創十二:3對照,可知向亞伯拉罕傳福音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的
  是神自己並非聖經,因神如此應許亞伯拉罕時,最早的聖經尚未寫成。但使徒卻把神所說過的話,作
  為聖經所說的話,顯見在使徒的觀念中,認為神親口所說的話和聖經的話是完全相等的,除了聖經內
  記載的話以外,任何其他的著作或言論,都沒有這種可被視為是神的話之權威的。(四)聖經最後一卷
  啟示錄,最後一章第18節說:「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
  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
  聖城刪去他的分。」表示神在聖經上的啟示已經完全,無可增減,所以祇有聖經是我們信仰的權威。
  ~陳終道
   
問: 聖經可信嗎?是不是一字一句都出自神的啟示?
答:  (一)請讓聖經表達它自己,正如科學的書籍道出其公理、定理、定律、自然律來。「聖經都是神所默
  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三章16節。「第一要緊的,
  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
  出神的話來。」━彼得後書一章21-21節。(二)主耶穌以聖經戰勝惡者試探,以聖經為祂生活準則,祂
  說聖經是祂的見證,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耶穌說:「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
  話。」(馬太四:4)「神阿!我來了為要照祢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希伯來書十:7)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翰五:39)「經上的話是不能
  廢的」(約翰十:35)「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聖經之別稱)的一點一畫,也不能
  廢去。」(馬太五:18) (三)聖經就是真理,真理就不能打折扣,倘使有一句一字不是神的話,那別一
  句一字就可疑了。是的,有時因為譯者不小心抄錯了或誤譯了,但很奇怪的是這種現象是少而又少,
  難道不是聖靈親自指引嗎?而且今天聖經已譯了一千多種語言,聖靈亦用了這本不同凙本的聖經,給
  人切實得到悔改重生的新生命。筆者承認聖經許多地方難以明白,有時需要你靈性至某種程度,這聖
  經的導師才會使你瞭解,耶穌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不能領會,祇等真理的聖
  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翰十六:12-13)。青年人常喜根據科學去批判聖經,殊
  不知科學是人去發現(Discover)神原有的真理,而聖經是神把真理闡示(Inspire)出來。出乎人就可能有錯
  誤。譬如人以前把啟示錄八章所記的預言(地的三分一被燒,月亮受擊打等)認為是誇大之詞,約翰是說
  夢話,或解釋是約翰所指的地是那蕞爾的拔摩海島,但今天 — 核子時代,已證明這些可按字面一句
  一字實現了!筆者之態度,聖經現在不能解釋的,承認自己不懂;在主的時間中,主的旨意中,祂自
  然會闡示出來,因為聖經原是神所默示的。-邵慶彰
   
問: 讀聖經有甚麼用處?
答:  (一)聖經給人有得救的智慧,曉得怎樣尋找救恩。(二)聖經叫人在苦中得安慰。在世界有苦難,但
  聖經叫人不至灰心失望,反倒因着有盼望的緣故,能夠奮鬥到底。(三)「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
  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讀聖經叫人有指引,有幫助,有鼓勵。(四)聖經給人有一個正確的人生觀
  。(五)聖經能給人認識神、認識真理、認識人類、認識自已、認識永世。(六)詩篇十九篇及一百一十
  九篇,很詳細地論到讀聖經的好處。聖經像寶藏,寶藏須發掘,聖經須誦讀,否則聖經對你仍然是關
  閉的,一無所得。聖經是屬靈的糧食,我們要天天吃飯,也要天天讀聖經,才能使靈命生長。我的習
  慣是「不讀聖經,不吃早飯」,這是一個好習慣,希望大家養成。主耶穌題到「查考聖經」(約五:39)
  。查考是深入的研究。深入的研究叫我們對真理有更深的認識,生命有更深的扎根。聖經是神的話語
  ,人用自己的聰明很難明白,因此讀聖經之前要虔心祈禱,求聖靈照明心眼,並用虛心接受,信心調
  和,忍耐實踐。-王載
   
問: 聖經的神蹟可信嗎?
答: 聖經所載的一切神蹟都是可信的,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換句話說,聖經所有的神蹟都是神的作
  為,祂又親自默示人,把祂的作為寫出來,所以它的事蹟和記載,兩方面都是絶對可信的。神是全能
  的,在祂沒有難成的事;祂既有超常的能力,任何奇妙的神蹟,祂都可以輕而易舉地行出來。天地尚
  且可以藉祂口中的氣而成,區區人所認為奇難的事,在偉大的神看來,是算不得甚麼的。-龍靈光
   
問: 如何可以明白神旨意?
答:  (一)信徒必須確實要遵行神的旨意,才能明白神的旨意。主耶穌說:「人若立志遵着祂的旨意行,就
  必曉得……」(約七:17)。許多信徒口說遵行神旨,心卻歡喜體貼自己所喜好的:這樣的人,神的旨意
  向他是隱藏的。平常對神明顯的旨意(羅十二:1-2,帖前四:2-3,五:16)不肯遵行,到了特殊的事來到
  時,也難明白神的旨意了。所以欲知如何可以明白神的旨意,必須常謹守祂的道,遵行祂的路。誠心實
  意尋找祂的旨意,神就必向他顯明祂的旨意了!(二)信徒的靈性必須長大成人,就能體會神的心意,而
  容易明白神的旨意,如同幼小孩童不如長大成人的兒女能明白父母的心意。(三)信徒必須多親近神,
  就能多明白神的旨意,如同神對亞伯拉罕的情誼一樣,祂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着亞伯拉罕呢
  ?」耶穌說:「人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
  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十五:14-15)。以上三
  項是要明白神旨意的基本條件,有了這些就可以用下面各項來瞭解祂的特殊旨意:(一)神的旨意一定
  是合乎聖經真理的原則,凡不合聖經真理,一定不是神的旨意。(二)當某事臨到時,各方面審察合乎
  聖經的原則後,神也給人屬靈智慧、經驗,互相較量着為合式者,再經過多方禱告,心中有平安,就必
  是神的旨意,若不平安,或有攔阻,就不是神的旨意了。(三)神要信徒行某事,(1)常用聖靈先感動我
  們的心。(2)祂又用話語臨到我們,不是我們的肉體耳朵聽見聲音,乃是某節聖經很有力量的感動或指
  示我們當行的路。(3)同時神在環境方面也必有所安排或開路,有了這三件就必清楚神的旨意了。-何
  守瑛
   
F 信仰問題
問: 信耶穌有甚麼好處?
答: 「人往往成為他自己的一個最煩惱的問題。」這是現代一位神學家所說的話。耶穌宣稱祂來要尋找拯
  救人,祂就要解決人們一切煩惱的問題。尼哥底母,撒瑪利亞婦人,奧古斯丁……各人的煩惱問題不
  同,但主耶穌都為他們一一解決了。因為在祂豐富的恩典內,能夠充足的供給人的需要。不但如此,
  還有許多好處是我們未曾夢想得到的,主都要賜給我們。「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
  ,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在這裏我們的思想彷彿成了愚拙,我們的筆墨也
  感到無用,因為信主之人所要得到的超過先知,詩人所想像所能形容的。簡單說起來,就是有今生與
  來生的福氣。-余屐真
   
問: 信耶穌有甚麼好處?
答: 耶穌名字的意思就是耶和華為拯救者。正如主的使者對約瑟所說:「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
  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可見耶穌是拯救世人脫離罪惡的救主。祂自己曾說:「人子來為要尋
  找拯救失喪的人。」又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你們就得安息。」噫!失喪的人是
  一勞苦擔重擔的人。這等人的情形正如作詩者所說:「他們在曠野荒地漂流,尋不見可住的城邑,又
  飢又渴心裏發昏,他們又如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被困苦和鐵鍊捆鎖。又因自己的過犯和自己的罪
  孽便受苦楚。」感謝神!祂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就差遣祂
  的獨生子降世,就是為人的基督耶穌,祂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作為萬人的贖價」「將我們從罪
  惡中拯救出來」。如今「這福音傳遍普天下」,「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叫凡信靠祂的,不滅
  亡,反得永生。」-鄭沛然
   
問: 信耶穌有甚麼好處?
答: 信耶穌有好處沒有?當然有。否則怎會到處有人傳耶穌,到處有人信耶穌呢?將近兩千年來,基督教會
  在世上的發展及信徒的數目可以說是與日進步的。如果沒有價值的話,恐怕這宗教早已消滅了。一切
  信耶穌和不信耶穌的人都該明白信耶穌的好處是甚麼。許多人都強調信耶穌有得永生入天堂的好處。
  他們以為信主祇有來生的好處:為免地獄苦,不能不信主。有一首小朋友常常愛唱的詩,那上面說:
  「信耶穌,實在好,靈魂得拯救,天堂福樂永享受。」這是不錯的,但總歸太強調一方面,那就是來
  生的好處。許多不信主的青年人聽了這番道理之後,可能很自然地想道:「宗教都是講來生的好處。
  佛教是要積善功,修來生;基督教也是祇講來生入天堂。我們年紀輕,還等幾年再談罷!」這是多麼
  可惜的看法。其實跟隨耶穌的好處是立刻就能兌現的。有一次門徒彼得問耶穌道:「我們已經撇下了
  一切來跟隨你,將來能得甚麼呢?」耶穌的回答摘要說來是這樣:「今生得百倍,來世得永生。」從
  這裏可以看到,信耶穌可以得到今生和來生的好處。究竟主耶穌所說,「今生得百倍」是指甚麼呢?
  那當然是屬靈的福氣。耶穌曾說過一個撒種的比喻,說明道種若落在好土(指好好接受的心田),便能
  結實百倍。真道是無價之寶,若能滋生於信徒心中,從行為上表明其功效,又能感動他人行善,不是
  結實百倍是甚麼?我們常聽人說「某某信主之後,和從前判若兩人。他從前掙錢不擇手段,一心祇為
  自己打算。現在他信了耶穌,其為人有了徹底的改變,他比以前善良,有愛心,不再作沒有天良的虧
  心事,也不自私自利的人了。」 也有作妻子的驚奇丈夫在信主後的改變。好比說,從前他殘忍兇暴,
  醉酒賭博,現在完全改變了,成了一個標準丈夫。也許你要說,這種改變,外邦宗教與哲學也能辦到
  ,不錯外表的改變,人生觀的改變等,非基督教的信仰也能辦到,可是在耶穌基督裏的改變卻是最完
  美的。基督教強調一個事實,就是新生命的創造。信徒們常說到「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等事。又
  有甚麼「除去舊人,穿上新人」,在基督裏作「新造的人」(林後五:17)。等等,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挪威神學家哈勒斯比把這種道理看為是「基督教神秘的因素」。他以為真信是必須有新生命的(他說
  非有悔改和重生,不能有真基督教。)新生命又基督救恩的果子,也就是聖靈恩賜的果子。信徒與非信
  徒的分別猶如生命與死亡的分別,救恩被稱為「從死裏復活過來」(參弗二:6等)。若是祇藉我們第一
  次的生產━肉體的生產,就沒有人能作基督徒。我們需要重生的經驗。怎樣才有重生的經驗呢?那就是
  「在你轉向救主,向祂誠實認罪的當兒。」(哈勒斯比語)我無意向青年朋友們述說許多神學方面的道
  理,然而對於一個信徒,這一點基本知識卻是必須知道的。耶穌在和撒瑪利亞婦人或是和尼哥底母談
  道時,首先就是談悔改和重生的道理。這是基督教的基本要道。請想一想,一個人信了耶穌之後,能
  夠離惡行善,去舊更新,接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在行為上結出聖靈的果子,有甚麼事情比這更
  好和更美呢?基督教決不祇講死和死後的事,它最注重的還是悔改和新生。一個人信耶穌之後,能徹
  底改變過來,獲得重生的經驗,有甚麼好處可以比這更大呢?我們平常講到好處的時候,太過於想到
  物質的好處,金錢的利益等。其實靈性或精神方面的好處是更加重要的。西諺云,「美而無德,如花
  之無香。」花的美色與芬芳是同樣重要的。我國古書上亦有論利與義的記載。孟子對梁惠王說,「王
  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信從耶穌的好處,是決不能以物質的利益去衡度的。然而信主的人,
  在經歷靈性上的改變與重生之後,他在物質上面的蒙福,也是很自然的現象。好比說,一個真實的信
  徒在社會上鮮有不受人尊敬愛戴,其事業亦鮮有不順利成功,其家庭亦鮮有不快樂和諧。這些祇能說
  是屬靈福氣的副產品。其次我要稍說到信耶穌在生活上的喜樂。有一首聖詩如此寫道:「耶穌領我,
  我甚喜歡,蒙主引導,心中平安。無論日夜,動靜起坐,有主耶穌,時常領我。」這短短的幾句已充
  分描述跟隨耶穌在生活上所獲得的幸福了。第一是喜樂,第二是平安,還有信賴、靠託、安全等。曾
  經從「讀者文摘」見到一文論「長壽祕訣」。上面說到宗教信仰亦能影響壽命,那裏說:「你有宗教
  信仰嗎?宗教問題的專家們一致認為在年輕時忽略了宗教信仰的人,到老年就很難得宗教的真正的安
  慰。有宗教信仰的人,他們的信心能在他們日常生活遭遇艱難困苦時,經常支持他們,使他們的生命
  更加充實。」惠特曼在其「尋找神的記者」一書中,提到一個農婦對他說:「我並不因為我信仰神,
  就預料我不會遇到不幸或悲劇。」「那麼你預料的是甚麼呢?」「我預料的是無論發生甚麼事,我都
  能接受。」她這樣回答。終身對神有信仰的人,可能對別人也有信心,尤其是他自己有信心。我們若
  有充足的信心,就可獲得平安,並且確知我們能克服一切災禍苦難。有人說:「人是有頑固宗教信仰
  的動物」(Man is incurrably religious),又有人說,「人生不可無宗教信仰。」信仰之為物,在人生活上
  是不能無日或缺的。記得我在美留學時,一位中國同學對我感歎地說,「對於你這樣信耶穌的人,容
  或對世事樂觀得多;在我看來,人生就是亂跑一場,求學、賺錢、結婚、生子,沒有甚麼意義。……
  他說得對,我的生活,因為信了耶穌,要比他豐富得多,有意義得多。因為祂改造我的生命,又時常扶
  持我的生活。信耶穌的好處, 要我一一說出來,真是怎麼也說不盡。我所說的,祇是千萬信徒見證中
  的一點零碎罷了。-顏路裔
   
問: 信耶穌得救,這個「信」字,作何解釋?
答: 信耶穌的「信」,作「接受」解。經上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
  的兒女。」(約一:12)這個「信」字,不是頭腦相信,知識明白,而是敝開心門,接受耶穌到心中,作
  個人的救主。當人知道自己是罪人,無法得救,又知道主耶穌是罪人的救主,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是為
  代替罪人受刑罰,這時心中明亮了,誠心誠意,悔改己罪,求主耶穌作他救主,接受主的救恩,他就
  要因「信」得救。-傅白石
   
問: 基督教叫人信耶穌,這個「信」能為我們做甚麼?
答: 新約以弗所書三12記載說:「我們因信耶穌,就在祂裏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的來到神面前。」又在
  第十七節說:「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這裏兩次說到信:一方面信徒因信,進入主裏
  面。另一方面主因信徒的信,住在信徒裏面。信徒與主合而為一,打成一片。這是基督教與其他宗教
  所不同的。其他宗教的教徒與教主是敵體的,祇要明白教義就可以了,與教主本身無關緊要。基督教
  就不然,基督徒與基督是一體的,罪歸基督擔當,義歸信徒接受。人因信就必稱義,進入基督裏面,
  做神兒女,享受神所預備的基業。-楊劍雄
   
問: 罪人怎樣可以得救?
答: 罪人怎樣可以得救?這是每個罪人急需解決的問題。經上記:「救恩出於耶和華。」因為罪人不能救
  罪人,好像沉溺在海中將死的人不能救沉溺將死的人一樣。有人以為靠自己,行各種善事,如修橋、
  鋪路、濟急扶危,恤寡憐貧,來救自己。其實人的善行,是應有的本分,不能因此邀功。有人說:我
  的良心很好,祇憑良心作事,便可上天堂。其實「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貪
  官誇口良心,土匪誇口良心,在神的眼中看,世人的心地都壞透了,那些想靠良心得救者,不過是自
  欺欺人而已。人當怎樣行才可得救?使徒保羅回答說:「信主耶穌就必得救。」他自己見證說:「基
  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
  徒的分別猶如生命與死亡的分別,救恩被稱為「從死裏復活過來」(參弗二:6等)。若是祇藉我們第一
  次的生產━肉體的生產,就沒有人能作基督徒。我們需要重生的經驗。怎樣才有重生的經驗呢?那就是
  「在你轉向救主,向祂誠實認罪的當兒。」(哈勒斯比語)我無意向青年朋友們述說許多神學方面的道
  理,然而對於一個信徒,這一點基本知識卻是必須知道的。耶穌在和撒瑪利亞婦人或是和尼哥底母談
  道時,首先就是談悔改和重生的道理。這是基督教的基本要道。請想一想,一個人信了耶穌之後,能
  夠離惡行善,去舊更新,接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在行為上結出聖靈的果子,有甚麼事情比這更
  好和更美呢?基督教決不祇講死和死後的事,它最注重的還是悔改和新生。一個人信耶穌之後,能徹
  底改變過來,獲得重生的經驗,有甚麼好處可以比這更大呢?我們平常講到好處的時候,太過於想到
  物質的好處,金錢的利益等。其實靈性或精神方面的好處是更加重要的。西諺云,「美而無德,如花
  之無香。」花的美色與芬芳是同樣重要的。我國古書上亦有論利與義的記載。孟子對梁惠王說,「王
  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信從耶穌的好處,是決不能以物質的利益去衡度的。然而信主的人,
  在經歷靈性上的改變與重生之後,他在物質上面的蒙福,也是很自然的現象。好比說,一個真實的信
  ,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又說:「你
  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稱義,口裏承認就可
  得救。」-鄭沛然
   
問: 甚麼是基督對罪惡的解決方法?
答: 要瞭解對罪解決方法,先要明白罪的真正意義。罪的基本意義是得罪神,而不是單單本身的錯誤。不
  論是有意或無意的,我們若作了與神旨意相反的事,便是違犯了神的尊嚴,神的權威,神的聖潔等。
  違犯神的罪直接影響人與神的關係:這樣的罪不是憑着物質、金錢、功勞等可以解除的。人犯了罪就
  要當罪的刑罰。「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神是慈愛的神,祂不願意人死亡;但神也是公義的神
  ,祂不能不刑罰罪。因此主耶穌才來到世界上,擔當人的罪的刑罰,替人被釘在十字架上,流出了祂
  的寶血,在十字架上死了。血就是代表生命,主為罪人流血,就表示主為人類受了罪的刑罰,代替人
  死了。有主耶穌為人擔當了罪的刑罰,如此神的公義得滿足了,所以可赦免人的罪,而不為不公義;
  因為主已代人受了刑罰,所以聖經上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
  明神的義……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5-26)因
  為主耶穌已經「用自己的血,祇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2)如今我們祇要相信神的
  兒子耶穌,祂的血就必「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 鮑會園
   
問: 耶穌的血怎能洗去我們的罪?
答: 這裏「洗去」是「除淨」的意思。希伯來書第九章二十二節記載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這裏所說這個流血的人,不是罪人;罪人流血,祇是擔當自己的罪,斷不能算為功勞,叫他得赦罪
  。這裏所說這個流血的人,乃是神的羔羊耶穌基督,祂是無罪的,所以祂流血可以替人贖罪。利未記
  十七:11說:「因血裏有生命,所以能贖罪。」以賽亞書五十三:12說:「你們是主用重價買來的。」
  這重價是指神兒子非受造的生命。主出了這麼大的代價,把自己聖潔無瑕疵的生命,為我們作犧牲,
  代替我們擔當罪的刑罰,因着主耶穌的代替,我們的罪全歸祂身上,所以希伯來書九14說:「基督藉
  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罪惡),
  你們侍奉永生神嗎?」-楊劍雄
   
問: 重生是怎麼一回事?
答: 「重生」是一件生命的奧秘,不但世上各宗教未聞是說,即法利賽人尼哥底母,也聞所未聞,所以一
  聽見耶穌說「重生」,不禁驚訝發問:「人老了怎能進母腹生出來呢?」「重生」說更清楚一點,就
  是再生一次。人第一次是父母所生,所生的是肉身。祇因此身係從亞當而來,所以生下就屬於亞當;
  又因亞當犯了罪,這個在亞當裏的生命,天然的是一個有罪的生命,習慣犯罪,嗜行不義,無力行善
  。雖世上反宗諄諄教人為善,總是事倍功半,表面或有多少成就,但人心敗壞,卻無法改變,這因為
  人對於生命的奧秘,所知有限,所以無根本解決。耶穌是生命的主,祂知道人病根所在,所以祂救人
  不從表面(行為)下工夫,以教善相標榜;乃是從根本(心靈)下工夫,先來個生命的改造。從表面下工
  夫,人固然可以學習,模仿得文質彬彬,如果生命沒有改變,仍舊罪人一個,正所謂「沐猴而冠」,
  「鸚鵡能言」,外面好看,但內心仍然敗壞污穢,於事無補,此所以人需要「重生」也。重生的道理,
  說來很簡單,第一次生我的是父母;第二次生我的是聖靈。第一次所生的,是身體;第二次所生的,
  是屬靈的新生命。人如何得重生呢?主耶穌說「從水和聖靈而生」。當主耶穌說這話時,施洗約翰正
  用水為人行悔改的洗禮。因此人都懂得水指悔改而言。說清楚些,重生是兩方面的事,一在我,一在
  聖靈。當我知道自己是罪人,到神面前悔改認罪,求神開恩拯救,一心信靠耶穌十架救贖的功勞;這
  時聖靈要把神那新的生命賜給我,使我得到第二次的生(即重生)。我們聽過移花接木的事。一棵桃樹
  生的又苦又小,請攘木的師傅來把舊枝砍下,接下好種的枝,等到生命接上了,樹身還是舊的身,但
  枝卻是新的枝,它結出果實便是新的果實,又大又甜,與舊日完全不同。接本的功夫,可說功參造化
  。重生的道理正如此,我們的生命敗壞,因此生活也敗壞,無法改良,祇有求聖靈給我根本改造,賜
  我新生命。人有了新生命,從外表看,人仍舊日的人,但生活行事,卻有了新的表現,新的流露。「
  在基督裏,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吳恩溥
   
問: 如何知道重生?
答: 這問題似乎到了一個核心,不僅僅是講一些道理而已,乃要有經驗作佐證。新神學派的人講重生,說
  :「不是一次重生夠了,乃要天天重生。」他們對重生與釘死分不開,聖經祇有「天天與主死,」沒
  有「天天重生」,重生是一次的。天天死是我們的「舊人與主同釘十字架,使罪身失敗;(中文作「
  滅絕」,原文是「生效」。)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天天重生」的意思即得每天做好人
  ,不犯罪。實驗主義者稱為「以前種種譬如昨日死,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我們知道這是作不到的,
  根據主耶穌自己的話說:「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裏豈能摘
  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因此,必須先重生,有了主的新生命,然
  後才能真正過一種屬靈的新生活,結出好的果子來。至於重生的憑據,下面七處經文可以說明,你究
  竟是否已經重生?或「重生」二字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細細揣摩其中的文句,即可瞭然於中。(1)「
  所以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加三:26)注重信字。(2)「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
  他裏面。」(約壹四:15)神住在裏面的人,即是重生的人;這裏認字非常緊要。(3)「我們因為愛弟兄
  ,就曉得已經出死入生了。」(約壹三:14)重生了的人,關心別人靈魂,也與教會肢體有親密關係。(5) 
  「祇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因為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
  的義心就天天傷痛!」(彼後二:8)為罪人憂傷,也是重生之人該有的態度。(6)「聖靈與我們的心,同
  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6)重生的人,裏面有聖靈作證,使他知道自己已經重生,是神的兒女了
  。(7)「人有了神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如何知道自己重生了呢?即
  清楚知道有了神兒子在心中為主!-石新我
   
問: 我們怎樣知道自己得救?
答: 一、從聖經的應許━聖經記載神對救恩的應許,我們憑信心接受,就可以得救了;因為神的話是信實
  的,祂不能背乎自己。(請看使徒行傳十:43,十六:31,約翰福音一:12、三:16、羅馬書十:9,約翰
  壹書五:13)二、從聖靈的工作━我們認罪悔改接受救主耶穌以後,自有聖靈住在我們心靈裏面,在凡
  事上感動、光照、啟示、引導我們,這聖靈內住的工作,就是我們得救的憑據。(參閱使徒行傳二:38
  ,約翰福音十四:16-17,以弗所書一:13-14)三、從外顯的見證━一個人重生得救了,他與以前截然不
  同。從前喜歡犯罪,現在飢渴慕義;從前體貼肉體的事,現在追求天上的事;從前與人同流合污,現在
  有神的性情,渴望屬神的事,偶有不慎跌倒,內心便覺痛苦。有人說,從前生活像一頭猪,現在從心
  改變了,卻像一隻綿羊;自己感覺得出,別人也看清楚。-鄭果
   
問: 人不信耶穌贖罪,但克己努力行善,甚至他的善行勝過許多基督徒,是否可以得救?
答: 仍然不能得救。因為:(1)行善是人當然的本分,不足以贖罪。聖經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
  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 (2)人的善行勝過許多基督徒,乃不過是人與人比較的善,這種比較上
  的善,是不足使人得救的。聖經說:「凡遵守全律法的,祇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
  二:10)所以人若要憑善行得救,必須在他一生之中一次錯失都沒有。(3)基督徒的得救也不是憑他們
  的善行,乃是憑耶穌贖罪的功勞。我們信靠耶穌贖罪之功勞的結果,便可以承受「因信神而來的義」
  (腓三:9)而得救。-陳終道
   
   
問: 信耶穌才得救,千千萬萬未聽見過福音的人,是否都滅亡?
答: 關於將來審判人得救的問題,保羅舉出一個很重要的原理:「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
  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就是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
  着我的福音所言。」(羅二:12-16)馬丁路德說:「神在末日也要這樣審判世人,把善人與惡人分開,
  如同爐裏經過火煉一樣。基督徒和義人都上升到了天堂,在那裏享永遠的福樂,但惡人和不信的人如
  同鍋底的渣滓一樣,留在地獄裏受永遠的刑罰。凡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猶太人可按摩西律法獻上羊羔
  的血而得救;外邦人如果按着是非之心行他們本性合宜的事也可以得救。神的審判不但公平的,也是
  合理的。-余屐真
   
問: 許多基督徒有名無實,仍然犯罪,是否可以得救?
答: 馬太福音一:21節記載說:「她將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
  出來。」耶穌尊名的意義,乃是要將信徒從罪惡裏救出來。凡沒有從罪惡裏出來的人,是沒有得救的。
  有名無實的基督徒,未信時,在罪惡裏犯罪;信了,仍然在罪惡裏犯罪,請問他得救在那裏?希伯來書
  三:14說:「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在基督裏有分的人,才是得救
  的人。要在基督裏有分,必須堅持「起初」「確實」的信心。起初相信,實在相信,而且堅持到底,才
  有得救。-楊劍雄
   
問: 罪人因信得救,得救以後會不會犯罪?如果會,則救來救去仍舊是罪人;如果不會, 何以我們所接觸,所看見的信徒,每與常人無異?                                
答: 主耶穌拯救了罪人,屢次對他們說:「不要再犯罪了。」(約五:14、八:11)使徒約翰告訴我們,「凡
  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約壹五:4,18)詩人說:「我若心裏注重罪孽,主
  必不聽。」(詩六十六:18)使徒保羅也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後二:19)可見基督
  徒不應該犯罪,這乃聖經一貫的教訓。但基督徒是否沒有罪呢?我們知道罪人因信得救,舊罪蒙赦之
  後,雖然不立心犯罪,仍舊是有罪的。「我們(指信徒)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
  ……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倘若有人(指信徒)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
  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書一:8,二:1)。「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雅三
  :2)既然如此,則信徒與非信徒有何分別?其實二者之間,截然不相同。世俗的人喜歡犯罪,得救的人
  憎惡犯罪。世俗的人犯罪自辯,得救的人陷罪自責。世俗的人面向魔鬼,得救的人面向基督。世俗的
  人愈行愈潔。雙方面的分別,就在這裏。然而我們須知,得勝罪惡,不是倚靠自己,乃是靠着基督。
  得救不過是靈程的初步而已。得救之後,我們還要得勝。信徒不應該與常人相同。倘若一個信徒與人
  相同,就是因為他得救之後,沒有倚賴聖靈以追求成聖。這樣作基督徒真是可憐得很。-徐松石
   
問: 好人不信不能得救,壞人信了耶穌可以得救,但有許多壞人,信耶穌以後,仍然嗜行 不義,據說仍可因信得救,這種教義對於世道人心是否有很惡劣的影響?並且對於神 的公義很矛盾?
答: 好人不信耶穌不能得救,是因為「好人」祇是比較而言的評語,與神在聖經裏所定「義人」的標準,
  不能同日而語。所以聖經說:「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其意正如古希臘哲人Diogenes在雅
  典的街上打着燈籠找誠實人,而連一個也找不到一樣。壞人信了耶穌可以得救,是因為他藉着耶穌救
  贖之功,而解決了罪惡問題。但是,如果一個人在相信耶穌之後,仍然嗜行不義,就證明他並未真實
  相信,所以不能得救。相信與悔改是不能分開的。耶穌基督開始傳道時說:「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沒有悔改的信心是假信心,是自欺,當然不能使人得救。信心有三個不可或缺的因素:信靠━因信而
  依靠耶穌的贖罪之功。信服━因信而服從耶穌的教訓,遵守祂的真理。信愛━因信而敬愛耶穌。聖經
  明明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滕近輝
   
問: 有人一聽就信,有人屢聽不信,似乎是緣份不同,是否即聖經所謂「神的預定」?如 果神預定人存剛硬的心,屢聽不信,則神入人以罪,似不公平?
答: 聖經說:「神愛世人,甚至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又說:「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
  三:9)。可見,神並未「預定」人沉淪,乃願人人信穌得永生。主耶穌在祂所設「綿羊和山羊的比喻」
  中,也曾指示我們,地獄的永火原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太二十五:41);但天國永生的福樂,
  則是神從創世以來,為信耶穌遵行祂命令的人所預備的(太二十五:34)。由此可知,有人至終進入永火
  裏去,並非出於「神的預定」,乃是因為他們自絶於神為世人所預備的救恩的緣故(約三:18)。不過,
  我們不可以因為有人屢聽不信,便斷定那人是「沉淪之子」。他所以屢聽不信,可能有多方面原因;或
  由於他存心剛硬,故意敵擋真理;或由於傳福音的人,未能將福音真理講解明白;或由於魔鬼用諸般
  方法蒙蔽了他的心。假如是聽者存心剛硬,故意敵擋真理,當然咎由自取,罪無可逭!因為凡故意不
  認識神的人,神就會「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虛妄的事(羅一:28)。這樣的人,至終必為為滅亡之
  子。假如是由於傳福音者未能將福音真理講解明白,則應「反求諸己」,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
  人的神,賜下足夠的聰明智慧,俾能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雅一:5;提後二:15),引人到耶穌面前。
  假如是由於魔鬼用諸般的方法蒙蔽了聽眾的心,則應該迫切忍耐為聽眾代求,懇求聖靈光照他們的心,
  開啟他們的愚蒙。使徒保羅和奧古斯丁的事蹟可作我們的鼓勵。當記住,信徒責任是:「務要傳道,無
  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勸勉人」(提後四:2)。-周天和
   
問: 人到天堂以後,有甚麼工作?如果沒有,豈不是飽食終日,無所事事?
答: 一個人終日工作勞苦,為謀一飽,這是在不理想的人間所產生之不理想的生活。一個人有錢,可以飽
  食終日,不需要工作,一方面不能算為此人的幸福,同時,也因為社會沒有到達理想的程度始有此種
  現象。天堂是一個理想的地方:雖不能確知人在天堂裏做甚麼事,但決不致於有上述不理想的偏差現
  象。神一定使人在天堂裏有快快樂樂的生活,而工作(不是為換飯吃而工作),乃是生活的一部份,工
  作使生活更豐富更有樂趣,更見多采多姿,你想神會使這個在天堂過理想生活的人,讓他們過着刻板
  遲鈍乏味的生活嗎?人都知道「無所事事」的無謂,難道神會不想到這一點嗎?總之,天堂生活一定
  是蓬勃有生氣與活躍的,不要愁,無事可為。雖然,我們不知道將來做何事。可是,神不但造萬有,
  並且還護理萬有,在天堂做神的兒女,難道替天父管管家,一同治理萬有,還不夠有工作嗎?啟示錄
  書中,給我們看見天上的天軍活物,都晝夜不息的歌頌讚美敬拜神。我們有時候,為着慶祝聖誕,忙
  得滿天星斗,作許多工作,還去「天使報信」,這些工作並非為謀食而作,但豈非大家作得很忙而很
  快樂嗎?將來在天堂,我們不要為謀食而工作,但我們為着讚美歌頌敬拜我們的神,還怕無事可做嗎
  -桑安柱
   
問: 人死後有沒有悔改的機會,如果沒有,豈不是神太忍心?
答: 基督教的「悔改」道理是對活在世上的人說的。其重要的意義就是要在「生前」悔改,死後才能進入
  「天國」。所以施洗約翰出來傳道的時候,就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後來耶穌出來傳道
  也是這樣說。這很明顯的,悔改是指活人說,不是對死人說,而且是活人要靠這悔改才能進入天國的
  。(太三:2,四:17)因為人一生下來就有罪,罪的結果是「永死」,就是永遠要到火湖裏去的,所以需要
  「悔改」才能「免罪」,才能進入天堂。這是神所定的。在這事上我們可以看出神的大恩典,就是「
  允許」世上罪人悔改,同時「也赦免」他們的罪。如果在這莫大恩典的「允許」下,又有「一生」的
  長時間,罪人仍不肯悔改,還一意繼續犯罪,難道神還應當寬恕他們嗎?本來神是大有「慈愛」的;
  但如果世人不接受他的慈愛,蓄意作惡,欺慢神,而且害己害人;於是神就另有「公義」的權能,對
  怙惡不悛的罪人予以應得的懲罰,這是需要的。因為世間有「善」與「罪」,所以就有「賞」與「罰」
  。神的慈愛是對善人的恩典,而公義則是對惡人的懲罰,本來罪人當犯罪時就應當受懲罰的,但神常
  常仍以慈愛之心恩待、憐憫世人,又用種種啟示,促人儆醒,希望他們能夠棄暗投明,去惡從善。而
  且最後更給人悔改的機會,深深盼望世人不要使祂最後失望;也深深盼望罪人能夠得到祂的最後恩典
  ;這豈非莫大的慈愛!世人在生前的為善為惡,原也有在生前就受賞罰的。那都是屬於「啟示」性的
  ,「寬恕」性的,並不是「最後」的賞罰,就是最後審判之後的上「天堂」與下「地獄」兩種。這人
  死後的去處,不能改變的。至於人死後的靈魂,得救了的上了天堂,不得救的下了地獄,再沒有再審
  判的機會,也沒有可作再審判的屬善或屬惡的行為了。這不是神的「忍心」問題,這審判的「結果」
  問題。既有「善」與「惡」,就需要審判,就需要分別「賞」與「罰」。神的忍心不忍心,是在世人
  犯罪之時,或在最後審判之時已表現完全了。所以,人死後沒有悔改的機會,這不是神的太忍心,這
  是罪人的自取滅亡!當然,那死在耶穌降世以前,即「恩典時代」以前的人,他們的靈魂可能得救,
  那是另一回事,與悔改無關。那不是尚有悔改的「機會」,祇是依神的旨意,許有得救的「可能」而
  已,不需我人之強嘴。(羅十一:33-36,九:20)-彭福
   
問: 信耶穌的人生活太嚴肅,缺少趣味,讓青春消逝未免太可惜,俟年紀老邁時才來歸依如何?
答: 一般人所謂生活的「嚴肅」或「趣味」,大都指生活的外表說的。而所謂「老邁」和「青春」,那更
是指形體說的了。以這四者的配合說,好像青春喜趣味,老邁漸嚴肅;若是年青人不喜趣味而生活嚴
肅起來;年老人偏不嚴肅而生活追求趣味的,則似乎有些反常、不配合了。但是,縱然這「反常」的
,卻不是「不好」的;因為前者常被譽為「少年老成」,後者也常被稱為「老當益壯」,都是好的,
難得的,可稱譽的。若不看人的外表生活而就人的內心生活說,那所謂嚴肅,絶不是「寂寞」的,而
且也甚有趣味的。好像兒女們都以為父母們的生活是嚴肅的;學生們都以為師長的生活是嚴肅的;一
般人也都認為科學家、教育家、宗教家們的生活是嚴肅的;其實呢,為父母的、師長的、教育家們、
科學家和宗教家們的內心生活的「趣味」感,「美妙」處,絶非兒女們之所能想像的!所以就生活的
內容言,沒有甚麼嚴肅與趣味之分,祇有所趣味的事物不同而已;就生活的情趣說,也不受甚麼老邁
與青春所限,祇有性靈的境界不同而已。於是可知,所謂「信耶穌的人生活太嚴肅,缺少趣味,」這
祇是未信耶穌的人之一種表面或是錯誤的觀感,絶不是事實。很明顯的,信耶穌的人對於世俗的趣味
生活也都經驗過,及信耶穌之後之所以逐漸變為嚴肅,並不是「失去」了那趣味的生活,而是「得着」
了另一種更趣味的生活,因為一個人的「生活量」有限,所以祇好把那世俗的趣味放棄了!「讓青春
消逝未免太可惜」,其實,人把青春消逝在世俗的趣味上,浪費生命,才是可惜呢!試問人生的目的
、價值,到底是為着「趣味」還是為着「造就」呢?基督徒的人生趣味是放在「接受」造就和「有所」
造就之上;他的生活絶不寂寞,絶不是缺乏趣味的嚴肅;他們就因為不讓青春價值的消逝,所以他們
才信耶穌。因為他們明白一條真理:「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
  了!」(雅四:13-17)所以他們認為:「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罪是人人所不
  願意有的;於是為着要免這個「知而不行」的罪,就必須趁早去行善,就不該帶罪到老邁之時。而且
  ,誰能知道自己會活到老邁之年呢?誰又能有把握不突然死去呢?另一條真理這樣說:「神卻對他說
  ,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路十二:13-21)所以,你如果知道了這
  真理,就不能再等待。要知道,這「等待」就是罪!-彭福
   
問: 信耶穌的人生活太嚴肅,缺少趣味,讓青春消逝未免太可惜,俟年紀老邁時才來歸依如何?                                                                                                                                                                                                                                                              
答: 一般人所謂生活的「嚴肅」或「趣味」,大都指生活的外表說的。而所謂「老邁」和「青春」,那更                                                                                                                                                                                                                                                              
  是指形體說的了。以這四者的配合說,好像青春喜趣味,老邁漸嚴肅;若是年青人不喜趣味而生活嚴                                                                                                                                                                                                                                                              
  肅起來;年老人偏不嚴肅而生活追求趣味的,則似乎有些反常、不配合了。但是,縱然這「反常」的                                                                                                                                                                                                                                                              
  ,卻不是「不好」的;因為前者常被譽為「少年老成」,後者也常被稱為「老當益壯」,都是好的,                                                                                                                                                                                                                                                              
  難得的,可稱譽的。若不看人的外表生活而就人的內心生活說,那所謂嚴肅,絶不是「寂寞」的,而                                                                                                                                                                                                                                                              
  且也甚有趣味的。好像兒女們都以為父母們的生活是嚴肅的;學生們都以為師長的生活是嚴肅的;一                                                                                                                                                                                                                                                              
  般人也都認為科學家、教育家、宗教家們的生活是嚴肅的;其實呢,為父母的、師長的、教育家們、                                                                                                                                                                                                                                                              
  科學家和宗教家們的內心生活的「趣味」感,「美妙」處,絶非兒女們之所能想像的!所以就生活的                                                                                                                                                                                                                                                              
  內容言,沒有甚麼嚴肅與趣味之分,祇有所趣味的事物不同而已;就生活的情趣說,也不受甚麼老邁                                                                                                                                                                                                                                                              
  與青春所限,祇有性靈的境界不同而已。於是可知,所謂「信耶穌的人生活太嚴肅,缺少趣味,」這                                                                                                                                                                                                                                                              
  祇是未信耶穌的人之一種表面或是錯誤的觀感,絶不是事實。很明顯的,信耶穌的人對於世俗的趣味                                                                                                                                                                                                                                                              
  生活也都經驗過,及信耶穌之後之所以逐漸變為嚴肅,並不是「失去」了那趣味的生活,而是「得着」                                                                                                                                                                                                                                                              
  了另一種更趣味的生活,因為一個人的「生活量」有限,所以祇好把那世俗的趣味放棄了!「讓青春                                                                                                                                                                                                                                                              
  消逝未免太可惜」,其實,人把青春消逝在世俗的趣味上,浪費生命,才是可惜呢!試問人生的目的                                                                                                                                                                                                                                                              
  、價值,到底是為着「趣味」還是為着「造就」呢?基督徒的人生趣味是放在「接受」造就和「有所」                                                                                                                                                                                                                                                              
  造就之上;他的生活絶不寂寞,絶不是缺乏趣味的嚴肅;他們就因為不讓青春價值的消逝,所以他們                                                                                                                                                                                                                                                              
  才信耶穌。因為他們明白一條真理:「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                                                                                                                                                                                                                                                              
  了!」(雅四:13-17)所以他們認為:「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罪是人人所不                                                                                                                                                                                                                                                              
  願意有的;於是為着要免這個「知而不行」的罪,就必須趁早去行善,就不該帶罪到老邁之時。而且                                                                                                                                                                                                                                                              
  ,誰能知道自己會活到老邁之年呢?誰又能有把握不突然死去呢?另一條真理這樣說:「神卻對他說                                                                                                                                                                                                                                                              
  ,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路十二:13-21)所以,你如果知道了這                                                                                                                                                                                                                                                              
  真理,就不能再等待。要知道,這「等待」就是罪!-彭福                                                                                                                                                                                                                                                              
   
問: 耶穌若不是救主,錯信了教,豈不是太吃虧嗎?                                                                                                                                                                                                                                                              
答: 如果你信一位教主,可能會錯信,因為教主太多了。教主都是講許多教義道理的。但救主祇有一位,                                                                                                                                                                                                                                                              
  就是主耶穌。你信祂,絕不會錯,不會上當,不會吃虧。(1)因為祇有耶穌是為救你而死,且死在十字                                                                                                                                                                                                                                                              
  架上,流出寶血,別的教主雖用許多教條,教訓你不要犯罪,但他們沒有為你死,為你流血,沒有替                                                                                                                                                                                                                                                              
  你贖罪,解決死亡問題。(2)因為祇有耶穌的墳墓是空的,祇有耶穌復活了,長遠為我們做救主,證明                                                                                                                                                                                                                                                              
  祂的救法有效可靠。其他的教主,都像其他世人一樣,到壽盡而終,死後葬在墳墓裏,證明他們不過                                                                                                                                                                                                                                                              
  是教主而已,不是救主。-桑安柱                                                                                                                                                                                                                                                              
                                                                                                                                                                                                                                                                 
問: 個人福音與社會福音,是否衝突?
答: 我們在討論「個人與社會福音」之關係前,必須先看一下社會福音發展的歷史,然後才能以之與個人
  救恩作為一個比較。社會福音的根源可回溯至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本主義,又加上對於今世福樂的樂觀
  主義而產生的。談到社會福音,我們不能不一提「寬大派」神學的影響 ;尤其是李巧 (Ritsche) 神學
  影響。李巧認為宗教的經驗是道德性的。所以他?重兩件事:第一,神的大愛,第二,大同(即「天國
  實現在地上」)的理想。神為父,世人皆兄弟的道德教訓,可為寬大派的代表。除了寬大派對社會福音
  在神學上的根基之外;社會的變更以及不平對於社會福音的產生也是一大刺激。十九世紀工業發達,
  資本主義的發展所產生不良的影響,在英就有「基督教社會主義運動」的發展,領導人有毛禮斯(F.D
  .Marice) 金斯萊 (Charles Kingsley) 陸得魯 (J.M.Ludlow) 等。他們對於社會改革的建議有以下數點:第一
  ,宗教的更新;第二,組織合作社;第三,建立貿易工會;第四,發動平民教育。除了以上各種影響
  之以外,我們不得否認十九世紀各種社會問題對社會福音也有極大的刺激:第一,社會主義及美國工
  會運動;第二,寬大派神學與個人主義對立狀態;第三,工業社會中的勞資糾紛。為了以上各種社會
  及神學之問題,社會福音乃應運而生。倡導社會福音者甚多,但其中最主要的人物為饒新布施(Rausc-
  hcubusch)。社會福音的基本原則乃是:天國中皆弟兄(Brotherhood of the Kingdom)以及耶穌所教導的道德
  與屬靈的原則。饒新布施說:「社會福音乃古老的救恩福音,但是被擴大了範圍。個人福音使人看到
  個人的罪孽,並使我們因信來到神的面前。但個人福音並沒有指示我們社會的罪惡,在邪惡的社會中
  ,人人都有份。因之也需要相信神的權能與旨意來拯並潔淨社會。」(見饒氏著「社會福音神學」A -
  Theology of Social Gospel)按照饒氏的看法,社會改革可以由以下數方面着手;第一,建立屬地的天國;
  第二,重新組織經濟系統;第三,用科學方法來研究社會問題;第四,基督教神學當配合目前社會問
  題。以上是極簡要的社會福音發展的歷史與思想;為了篇幅關係我們不能詳細申述。按照聖經教訓我
  們基督徒為了愛鄰舍的原則,並不認為社會福音有甚麼錯謬而不去實行,因為社會的秩序與組織的改
  善是與基督教愛的原則沒有衝突的。但是問題乃是如果我們祇社會福音而不傳個人得救的福音就有背
  乎聖經的啟示了。因為神的救恩,先是以個人得救為目標,然後才有社會的改造。所以福音的步驟,
  乃是必須有得救重生有了新生命的人,然後再由這些人組成天國。如果個人仍然是罪人,怎能有無罪
  的社會呢?繞新布施講到這點時,他自己的話是衝突的,他說:「邪惡社會的組成,是人人都有份的。」
  那末個人若沒有先改善,社會怎能改善呢?社會福音受着十八、十九世紀樂觀主義的影響,認為人的
  本性是傾向善的,因之是可以改進的;同時也受着寬大派及進化論是思想所影響,認為人類的社會也
  是向着天國的目標演進,所以在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葉,社會福音能有普遍的發展。但是無情的
  兩次世界大戰,不但對於寬大派的思想是當頭棒喝,就是對於社會福音的樂觀看法也是一記悶棍,因
  為歷史的事實已經證明他們的錯謬。所以近代的一位危機神學的神學家說:「罪並不是『尚未(善)』
  如進化論者所說;也不是『現在還沒有(善)』如道德學家所說;罪乃是『不再(善)』。罪乃破壞了的
  關係,乃是與父神隔?。」又說:「罪不是尚未完善,或尚未達到理性;罪乃是敗壞,乃是反理性。」
  (布魯諾著「危機神學」; Brunner Theology of Crisis」)人類罪的本性,並不能靠人的努力可以改善
  ,因之社會的改也不可能。個人得救的福音之所以着重個人的救恩,因為我們必先對付個人已經敗壞
  了本性,藉着神的恩惠,靠着耶穌的代贖替死,並聖靈的工作重生了我們各別的個人,然後由已經改
  造(重生)的個人再組合成一個社會,這個由重生者所組成的社會才是真正的天國,因之這個社會的建
  立才能算作是社會福音。最後我們要特別注意的是,基督教的福音乃是以個人為出發點,以社會(天國)
  為目標。如果沒有達到愛鄰舍的目標,愛神(雖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仍是不算完全的。我們不因為「
  社會福音」者在實行社會福利及改造的工作,而判斷他們的行動為不合乎真理。我們乃是要不但忠心
  傳揚個人的救恩,同時也當實行社會的福音;這樣才合乎聖經所教導的真理。-宋華忠
   
問: 基督教相信「世人都犯了罪」,未免對人類太悲觀?因為人間不少聖賢哲士,豈能一網打盡?
答: 基督教認為「世人都犯了罪」,是根據羅馬書三章二十三節及其他經文的記載。對於這個問題,不是
  悲觀不悲觀的問題,乃是是否事實的問題。正如一個病人能否痊愈,不是別人對他的病悲觀抑樂觀的
  問題,乃是他的病的實際情形是否有希望痊愈的問題。這樣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是否合乎事實
  ?我們首先要注意到「罪」的標準。聖經憑甚麼標準判定「世人都犯了罪?」是憑神絕對聖潔的標準,
  來判定人是不是罪人是否公平呢?我們的回答是公平的,因為:(1) 神最初造人的時候,是按祂自己
  的形像樣式而造(創一:27),是完全聖潔的(參創一:31)。如今神判定人是否罪人,當然應照最初的標
  準。(2) 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是指世人在神面前的情形,當然應照神的標準。正如一個嫌疑犯
  在法官面前,是否一個罪人,是不能憑犯人自己的觀點判定,乃應憑執掌法律的法官來判定,才是公
  平的。人間的聖賢哲士誠然不少,他們不過在人前被稱為「聖」,在聖潔之神面前仍是罪人。-陳終道                                                                                                                                                                                                                                                              
 
F 教會問題
問: 教會是甚麼?
答: 普通人對「教會」的概念,第一、作宗教解,如基督教會、佛教會、孔教會等。第二、作宗教派解,
  如問:你屬那個教會?答:我屬中華基教教會,他屬華僑基督教會等。第三、作禮拜堂解。如問:你
  到那裏去?答:我到教會做禮拜。這地方的教會建築得很堂皇等。但聖經原來的意思,並不是這些。
  按教會原文Ekklesia係「召出」之意,引伸出來,即從世人中所招出來的一羣人。這麼看來,所謂教
  會乃主從萬人中召選的一群人。時無分古今,地不分中外,人不分男女文野,凡被主所召選,由主寶
  血所贖的人,他們就是教會。這個教會是超越地方,超越時間,它是屬靈的,弟兄姊妹互為肢體,基
  督是她的頭,她是基督的身體。但當這些肢體,還在地上的時候,他們需要聯絡交通、配搭、興旺福
  音,這些肢體在同一個地方聯合起來,這些人也被稱為教會,如在哥林多的教會(林前一:1),在加拉
  太各教會(加一:2)。這些是在地方上的教會,與上面所說的屬靈教會有分別。屬靈教會是總的,地方                                                                                                                                                                                                                                                              
  上的教會是個別的。屬靈教會藉着地方上的教會得活動、表現、壯大;地方上的教會有一天要歸於停
  止,仍然要歸入屬靈的教會內面。這樣看來,教會一是屬靈的;一是在地方上的。但他們的關係並不
  是對立、分裂,而是合一。比方城市的發電廠,它的電流藉着各處的電燈發出光來;他們的任務是合
  一的。今天世上千萬在地方上的教會,不過是將那屬靈的教會向世人見證出來而已。因此地方上的教
  會,不是見證自己,宣傳自己,而是見證那屬靈教會,表彰那屬靈的教會而已。這是最緊要的一點,
  從前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因為不懂得這一點,他們有人擁護保羅,成為保羅派;有人卻抬出基督來,成
  為基督派(林前一:10-13)。彼此分門別類,不肯相讓,保羅曾嚴嚴責備他們。可是今天基督教卻比哥
  林多會走錯了一大步,哥林多人祇是暗地裏鬧派系之爭,今天卻拿出教會作招牌,除了彼得教會、保                                                                                                                                                                                                                                                              
  羅教會、基督教會之外,還有人用教義作招牌,有人用禮節作招牌,使教會的名字五花八門,這也罷                                                                                                                                                                                                                                                              
  了,更利害的,是這些所謂教會也者,不惜間戶之見,主奴之見,不屬我會者,不管他是否重生得救
  ,是否基督的肢體,基督所接納的,他們卻拒絶他,不與他們擘餅,不與他們交通,不承認他們作弟
  兄,甚焉者且黨同伐異,自相摧殘,他們雖然掛着教會的招牌,其實卻沒有基督教會合一的見證,祇
  是一個宗派而已。這是多麼令人傷心的事。我希望大家認清這一點,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乃是
  教會的頭,今天地上的教會,不過是屬靈教會的具體表現而已,因此我們不應該把基督的身體分裂,
  乃要「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繴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人
  。」(弗四:2-3)建立地上教會的見證。人應該從神的話得到警戒,千萬不要分裂主的教會,「若有人
  毁壞神的殿,神必要毁壞那人。」-傅白石
   
問: 怎麼才算是一間成功的教會?
答: (一)必須持守「自立、自養、自傳」的地方教會原則,「向人獨立」方能導致「向神專一」。(二)量
  的增加與質的提高並重,否則人多問題亦多,「胖」而不「壯」絶非健康的教會。(三)一切講臺,不
  忘傳福音,鼓勵「信徒再決志」,變掛名教友為重生信徒,掃除一切「閒雜人」,免給撒但留地步。
  (四)糾正「一切單憑信心,不用預先打算」的偏頗思想,教會必須有全年度的工作計劃及經費預算,
  使肢體納入身體,個個明瞭教會的道路和標準,共負一軛,同跑天路。(五)一個寶座(基督永遠作主不
  被代表),一個聲音(聖經的話永遠是權威),一個腳蹤(十架窄路),一個標竿(榮神益人)。(六)鼓勵
  全家歸主,人人侍奉,教牧是帶領而非代替會友作聖工,積極造就接棒人才,藉此消滅「代溝」問題
  。(七)注重文字佈道,發行以「講臺」為主之定期刋物,擴大屬靈影響,作為教會介入社會之主要工
  具。(八)堅持真道與靈歷平衡,絶不高舉個人經驗,杜絶一切弊端,防止屬靈追求走向極端。(九)適                                                                                                                                                                                                                                                              
  度注意差傳工作的拓展,逐年提高差傳經費的百分比。(十)着重恩賜的訓練,符合教會的需要,不使
  知識的追求高過靈的進深。(十一)加強「家」的味道,關心會友的擇配,青年的升學、就業、貧苦無
  告的賙濟,孤寡疾患的安頓,發展禮拜中的福音問題等,以增進會友對教會的向心力,化解可能之阻
  力為必須之助力。-寇世遠
   
問: 怎麼才算是一位現代的好基督徒?
答: (一)必須是活在恩典之中,不是行在律法之下,立定心志,恆久靠主,行事為人,討神喜悅。(二)對
  真神的認識,已從「風聞」變成「眼見」;對聖靈的引導,已從「觀念」進入「經驗」,因此,每動
  一念,每走一步,每發一言,每做一事,不是想我能得到甚麼,乃是怕主將失去甚麼。(三)在日常靈
  修生活中;「讀經」是聽神說話(如飲食),「祈禱」是向神說話(如呼吸),「見證」是為神說話(如運
  動),「信服」是讓神說話(如睡眠),俾確保靈命日新,榮神益人。(四)對末後的世代,有敏銳的使命
  感,無論得時與否,務要為主作證,救靈第一優先!並且天天預備燈油,束腰儆醒,恭候主來。(五)
  不隨從今世的風俗,不捲入時代的潮流,雖然在聖工的做法上和工具運用上,可按實需,吸收科技成
  果,活用新穎方式,廣泛為主得人,但在基層原則上,必須高舉聖經,以耶穌基督的恩惠福音內容,
  不敢稍為更改,以免失去純正立場。(六)耳朵並不發癢,也不喜歡新奇的道理,祇將起初的信心與愛心                                                                                                                                                                                                                                                              
  堅持到底,在至聖的真道上追求進深,平衡重點,不偏左右。(七)守住本位,將個人恩賜納入教會,
  滙為主用,同心合意興旺福音,建立基督的身體,在愛中建立自己。(八)尊重教會的權柄,順服年長
  的帶領,不敢越過神的定規,不敢偷竊神的榮耀。(九)奉行「施比受更有福」的原則,無論在錢財、
  感情、事業、侍奉的處理上,均本此原則,力求捨己為人,學主樣式。-寇世遠
   
問: 今日教派別甚多,大家都自稱信仰純正究竟有甚麼標準,可以分別純正不純正呢?
答: 今日教會派別多,可說是馬丁路得改教的副產品,為了反對教皇的專制,馬丁路得高舉聖經的權威,
  聖經是本易明的書,在聖靈的帶領下,信徒都能以經解經,不必接受教廷的信仰管制。在這原則之下,
  信仰的分歧便日益增加,以致一般信徒往往在無所適從。以下提出一些分別信仰之是非的準則以供參
  考:(一)接受聖經為神所默示,純淨無謬誤的話語,乃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權威。因此聖經所清楚教訓
  的,都應接受和持守。例如三位一體和基督為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真理,都是聖經清楚的教訓。雖然
  難以理解,信徒必須篤信不疑。若放棄聖經之絶對權威,則為謬誤的道理大開門戶。也有一些信仰是
  沒有聖經清楚根據的,持守的人就不應固執,如未聽過基督福音的人能否得救和未聽過福音者如何得
  救的問題。聖經沒有清楚教訓,就不應堅持己見以致破壞合一和團結。(二)分別基要的信仰和非基要
  的問題,所謂基要的信仰就是聖經所清楚教訓的基本真理,如能守住這些信仰的大題目,則信仰的細                                                                                                                                                                                                                                                              
  則就不易失去。基要信仰失去一則,其他基要信仰也會受嚴重的損害。如果基督神性的真理失去了,
  三位一體的真理便跟着失去了。基督代罪的救贖的信仰也就不能成立了,基督再來的真理也就成了不
  能實現的夢想。為了抵擋當時的新神學信仰,二十世紀一班美國信仰純正的正純派人士,提出了五項
  基要信仰:(1)聖經的權威,(2)基督的神性,(3)基督為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及死後三天身體復活,(4)
  基督代替性的贖罪,(5)基督歷史性的第二次再來。肯接受這五項基要信條的,便算是持有正純的信仰
  。所謂非基要的信仰就是一些聖經中不很明顯的教訓,在解釋上產生不同的意見,這些信仰的細則,                                                                                                                                                                                                                                                              
  採納任何一個意見,並不影響大局,例如信徒被提一事,是聖經清楚的教訓,但被提的時間,聖經並                                                                                                                                                                                                                                                              
  無明文提示。因此有人以為在大災難之前,有人以為在災難中,亦有人以為在災難後,接納任何一個
  見解,並不影響一個人的正統信仰,不應互相攻擊。(三)純正信仰的教會,宗派和團體都有自己的信
  (Statement of faith)。這些信條都建立在基要信仰上,再加上教會,宗派或團體的獨特信仰,例如會強宣道
  調祈禱治病,聖靈充滿及主千禧年前再臨。浸信會強調浸禮和會眾治會的體制。祇要任何教會能持守
  聖經的權威和以上所提的五項基要信仰,就應被視為純正信仰的教會。純正教會之間雖在非基要信仰
  上有不同之強調,仍應(互相接納,同心聯合傳揚福音。-張慕皚
   
問: 基督教何以宗派林立,孰是孰非,究如何辨別?
答: 基督教宗派林立,有許多原因,最大的原因,是因為基督教是一個尋求真理的宗教,當各人對於真理
  的看法有所不同,便容易造成分歧;發展下去,便難免各是其是,自立門戶,自成宗派。這並不是真
  理的本身有甚麼問題,祇是人的問題罷了。因為各人禀賦不同,智識不同,背景不同,理解力亦不同
  ,還有時代不同,環境不同……因此對於真理的了解難免受影響,被限制,以至「見仁見智」,各有
  不同。這些不同,有些實在是無關宏旨的,原可以彼此忍讓,大家共處的,祇因開始時因着爭執,以
  至鬧意氣,馴致「小不忍」造成分裂;有些卻實在枘鑿不相容,無法共處。舉例說明,比方浸禮,浸
  禮宗以為必需浸禮才是完全,洗禮宗卻以為外面的禮無須拘着,祇要裏面有重生的洗就够了。又如聖
  餐,主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因着這句話,有人說,這不過「表明」罷了,有人卻反對說,「
  是」就是「是」,怎可說是「表明」。可是說「是」的人意見也不一樣,問題在這塊餅甚麼時候變成                                                                                                                                                                                                                                                              
  主的身體?有人說牧師祝聖的時候,它就變成主的身體;有人卻反對,說必須等到信徒憑着心領受這
  餅,吃下去才變成主的身體。我舉這例,目的在說明了各人對真理的了解和認識很難完全一樣,當人
  各是其所是,要照着各人的主張貫澈下去時,新的宗派就成立了!這是從好的方面說,但也有一些宗
  派,從開始的時候,實與真理無關。有的是為利益,有的是為出於意氣,有的是由於無知,以致離開
  真理,至於那些異端教派,明顯是被惡者所引誘,本文不想細說。其實基督教有許多宗派,天主教一
  樣有,不過天主教在教皇的寶座下面,去發展他們的工作,外面的人看不清楚罷了。佛教一樣有,最                                                                                                                                                                                                                                                              
  表面化的就是禪宗與淨土宗,彼此對立。這就說明了每個宗教的「宗派林立」,實在有它的背景在。                                                                                                                                                                                                                                                              
  基督教的宗派林立,究竟孰是孰非?扼要答覆:(1)凡相信新舊約聖經是所默示的話語,是我人信仰和
  生活的最高原則;(2)凡相信耶穌道成肉身,釘十字架救贖我們的罪,並且祂埋葬了,復活了,四十日
  升天,不久祂還要再來(林前十五章)。這樣的教會大體算得信仰純正。雖然有些少瑕疵,也不過「大
  醇小疵」罷了!如何你想參加教會,作為他們的會友,還必須注意兩件事,這因為今天正有人假冒着
  基督教的招牌,去從事盜名欺世,甚至牟利騙財的下流勾當,當你參加之前,必須小心分辨,才免上
  當。第一、那教會不是一個熱心事主,彼此相愛的教會,對你的靈性有沒有真正的造就?第二、那個
  教會是不是一個傳福音的教會?如果是一個熱心的,又是努力傳福音的教會,你參加了,不但可以造
  就自己,並且可以彼此幫助,發揚肢體的力量,多救些人歸主。-吳恩溥
   
問: 有的教會有牧師,有的教會沒有牧師,究竟那一種對?
答: 「牧師」,「監督」及「長老」三個名稱在聖經中指同一個職位(見徒二十:17,28;弗四:10,多一
  :5,7)。「長老」一詞是從猶太人的宗教制度裏借過來用的。而「監督」一詞則是從希臘社會裏的官
  吏制度裏取過來用的。保羅向外邦人傳福音,為適應他們的文化,往往用監督一詞,可見在寫聖經的
  人心目中名稱並不重要。三個名稱都指教會中管理、教導和牧養的一個職位。聖經所着重的,是一個
  地方教會裏面需要有一位或多位負責管理、教導和牧養教會的職份,叫他們牧師,或監督,或長老(甚
  或其他名稱)都無關重要。因此,問題並不是某些教會有沒有牧師,而是某些教會用牧師這名稱,某些
  教會則用另外一個名稱。主要的是教會要有人負責管理教導和牧養的職份,如果沒有則不合聖經。牧
  師這名稱和職份是合聖經的,但牧師們自成一級,形成一種教階制度,則違反了新約中信徒全體皆祭
  司的原則。有些教會反對教會中這種教階制度,矯枉過正,過份強調全體信徒皆祭司的真理,以致反                                                                                                                                                                                                                                                              
  對組織,廢除領袖,聚會又不用固定的程序,這種不合聖經的過度民主方式,往往引致小教皇的出現
  ,帶專制的組織和有實無名的教階制度。十九世紀的弟兄會運動和近代的耶穌運動中所出現的流弊,
  是一些的例證。聖經中的牧師,不是大權獨攬的獨裁者,也不是眾人僱來的用人(這是教會中常見的二
  個極端),而是這二者的平衡。聖經中的牧師是會眾的屬靈「父母」(帖前二:7,11)。「父母」照顧兒
  女如用人一般,但卻同時有權柄去管理和教導他們。-張慕皚
                                                                                                                                                                                                                                                                 
問: 有的教會很有屬靈的供應,但侍奉機會不多;有的教會很多侍奉的機會,卻缺少屬靈 的供應;在這兩種情形下,我應該參加那種教會?     
答: 一個教會有屬靈的供應,缺少侍奉的機會,有入無出,會友慢慢會頭重腳輕,變成屬靈的癱子。一個
  教會很多侍奉,卻缺少屬靈的供應,有出無入,會友會慢慢變成「馬大式」的基督徒(路十:40),外面
  緊張,裏面空虛。這兩種教會都是不健全的,若不改絃易轍,發展下去,前者將成為一群新文士,新
  法利賽人,後者將成屬世的社團。倘若你們母會(就是你蒙恩的那個教會,或者你受洗的那個教會)有
  偏向,你要設法扭轉它,為它祈禱。如果你到一個新的地方,當你還沒有決定參加那個教會以前,你
  要小心選擇,教會或大或小,人數或多或少,不關緊要,最緊要的是要健全,不但要有屬靈的供應,
  並且彼此配搭,發揮功能,一同侍奉,興旺主的家。-吳恩溥
   
問: 今天教會各立門戶,各樹壁壘,早無肢體意味,祇信耶穌不入教會如何?
答: 與主同時釘十字架強盜之一,當他求主得國降臨時記念他的時候,主立刻應許他說:「今日你要同我
  在樂園裏了。」因此,我們都承認得救不是因遵行儀禮或加入教會,乃是由於信靠主耶穌之名。另方
  面「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誠實拜祂。」於是許多人目覩今時教會眾多,各具門戶之見
  ,甚至彼此指摘,覺得這樣簡直胡鬧,既信主可也,何必要參加教會!我們不否認教會有因真理角度
  和觀點之故而自成宗派,似乎壁壘森嚴,失卻互為一體的意味。然而我們既具有「一個指望、一主、
  一信、一洗、一神」的信仰(弗四)。我們就不應因噎廢食把自己置身於教會之外,因為教會是以基督
  為元首,目的互相聯絡榮耀神。設使真誠信了主而不參加何教會,豈不是把自己孤立起來,這樣,首
  先對主傳福音的託付便無由推展,其他聖工也減少效用;獨善其身,沒有與主內同道交通,那互相勸
  勉、互相代禱的愛心也無由表達;在個人方面,也因為單獨行動往往陷於迷惑而不自覺,會虧損主的                                                                                                                                                                                                                                                              
  榮耀,所以若不加入教會是不合真理的、危險的。然而,應當參加甚麼教會才是對的,我們可以提供
  幾點,藉備參考:(1)這教會對聖經是否確信全部都是神的話,神所默示的。(2)這教會對三位一體神
  是否同樣尊榮,同樣高舉。(3)這教會對主耶穌十字架上的救贖、復活、再來,是否確信與時時傳講?
  (4)這教會是否重視福音拯救靈魂,與必須重生過聖潔生活?(5)這教會是否着重牧養與探訪工作,並是
  否有主的愛心?若有你在其間,必感覺到有「肢體意味」了。若你所要參加的教會,具有以上的基本條
  件,那麼,我不但盼望你決意參加,並且盼望你積極的赴會,熱心為主工作,過真正的團契生活。那
  麼你不獨加入教會,且附屬於主的身體了,因為「教會是祂的身體。」(弗一:23)-李啟榮
   
問: 今天教會似乎「家家有本難唸之經」,複雜得很,我不想加入教會,作個「遊行聽道家」,對嗎? 
答: 基督徒在教會中若單是為了聽道,正如一個人回家單是為了吃飯一樣,是不正常的,且是極端自私的
  。聖經以「神的家」比喻教會(提前三:15)。嚴格說來,人的家是暫時的,「神的家」才是永存的。
  雖然「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但對一個真正愛父母的人來說,家並未失去它甘甜,家人並未變為路人
  。他仍需要家人的督促、容忍家人的缺點、盡力解除家中困難。我們重生以後,對教會更當如此。所
  以經上說「信從主耶穌」的,也就是「親愛眾聖徒」的人(弗一:15)。-焦源濂
   
問: 上禮拜堂有甚麼用處?  
答: 上禮拜堂的用處多得很,聖經至少告訴我們四個:(一)同心合意的敬拜神,與神親近-使徒行傳所記載
  的最初聚會的情形,就是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主耶穌曾親自應許:「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
  ,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
  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這是多麼大的福份! (二)聽從神那裏來的信息-神的僕人在神的家裏按時分
  糧,我們也應該按時去領取糧食,才能得到靈性營養。這與普通上禮拜堂去聽道態度大有不同;我們
  相信祇要真正是神的僕人,就有神的信息傳來,雖然有的烹調枝術不高明,我們若虛心謙卑接受,也
  能飽足。(三)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保羅在這裏特別強調「和眾聖徒一同明白
  基督的愛」,就是因為基督的愛太深宏了,我們以個人的思想,個人的經驗,難得測度其萬一;但是
  當我們與眾聖徒一同聚集的時候,查考聖經,謳歌讚美,述說主恩,就能使我們更明白主的愛,更認
  識主,更清楚神要在我們身上所行的旨意。(四)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凡是信主的人都是神
  家裏的人,在這個大家庭裏的兄弟姊妹應當彼此相顧。有疾病的為他禱告,孤兒寡婦要救濟,有受苦
  的應安慰,還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輭弱跌倒的人。如果大家都不上禮拜堂去,
  誰會知道別人的需要呢?又怎能彼此相顧呢?總之,上禮拜堂就是去與信主的人一同敬拜神,包括了
  與眾聖徒交通及與神交通兩種關係,也可以說是縱橫的兩種關係。像這樣合在一起,支取天上的力量
  ,教會才能剛強,每個信徒也因而得到長進。-史祈生
   
問: 神是靈,我們有誠實敬畏的心,在家中拜祂,不是一樣嗎?
答: 有一位父親有十二個兒子。每個兒子都對父親非常孝順,輪流接父親到家中去奉養;可是他們從不肯
  合在一起請父親來吃飯,兄弟之間也完全沒有來往。父親非常憂傷,他開始懷疑這些兒子是不是真心
  的愛他,因為他們並不體貼他老人家的心。他們口口聲聲說愛父親,卻不愛父親所愛的人;也不喜歡
  與別人共同談論父親的事情。父親歡喜常常有大家庭團聚的機會,兒子們卻祇要十二個小家庭。故事
  講到這裏完了,也許你會說我不相信有這樣的兒子。是的,我也不相信有這樣的基督徒,祇歡喜在家
  裏敬拜神,而沒有與聖徒一同敬拜神的願望。一個真正愛主的基督徒,他一定有這麼一個欲望,願意
  出去與其他愛主的人一同述說神的奇愛,見證主的大能,在靈裏交通。沒有這種欲望的人,我懷疑他
  還不真正屬於主身體的一部份。從另一方面來說:一堆紅炭不容易變黑,若一小塊一小塊的分開放,
  則不出六分鐘就全黑了。一大壺熱水不容易冷,但分成一小杯一小杯,很快就冷卻了。我們如果要常
  常火熱服侍主,也必須常與眾弟兄姊妹聚在一起,彼此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一個人單獨在家中敬拜
  神,頭幾次也許很虔誠,但慢慢就會冷淡下來,不能持久。(魔鬼最喜歡把我們分開,讓我們孤獨地、
  一個個被擊破。) 同時,聖經明文說,我們同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百節應該各按各職,照着各體的
  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又說,我們像活石,而基督是房角石,我們
  要一同被建造成為靈宮,成為神藉着聖靈居住的所在。因此,信主的人不能獨善其身,這不止是神的
  教訓,也是信徒本身的自然願望。-史祈生
   
問: 教會多做救濟,從人道立場看,值得讚揚。但教會卻因此混進許多「吃教」的人,使   教會變了質,這樣做,似乎對教會本身大有損害?
答: 這個問題要分三方面來講:一、教會辦理救濟貧窮的工作,是否正當?是否合乎聖經?二、教會是否
  僅注重辦救濟工作,而忽略了宣傳福音,培養信徒的靈性?三、教會所作的工作有那些不被那些別有
  企圖的人所利用?現在讓我們分開來說:(一)聖經上有好些地方論到救濟貧窮的事,請參看雅二:14-
  18,約壹三:17,弗四:28,林後九:6-15,提前五:10,詩四十一:1,箴十四:21,二十八:27,申十五
  :7,可十:21。救濟貧窮的物件,祇有兩種人,一是主內的弟兄姊妹,一是外邦人。我們很難忘記,主
  看見上千上萬的人在祂四周沒有東西吃,就吩咐門徒說:「你們給他們吃罷!」我們堅決相信:主現
  在仍然憐憫貧窮人,仍然關心那些沒有飯吃的人。所以教會辦理救濟,是應當的,是合乎聖經之道的
  。(二)一個教會如果祇注意辦理社會救濟或對人的肉體服務,而忽略了傳揚福音,培養信徒的靈命,
  那麼那教會就變成了一個屬世的機構,對神的託付和對人類的基本任務,便完全放棄了。如此教會蒙
  害並非因辦理救濟工作,乃是認錯了工作的目標。在約六章記載主耶穌五餅二魚給五千人吃飽以後,
  有更多人跟隨祂,祂指出那些人的錯誤及企圖,說他們找祂並非見了神跡,乃是因吃餅得飽,但接着
  就為他們講解生命之道,苦口婆心地教訓那些人。教會總不可忘記:本身所受的使命,乃是靈性的活
  動;辦理救濟工作,僅是靈性活動的某些說明,決不可作為唯一的任務,一些極端反對辦理救濟工作
  的教會,看法固未必全對,但他們特別注重傳福音,用意是極其正當而合乎真理的。(三)教會任何工
  作,都可被那些居心不正的人所利用,耶穌的十二個門徒,乃是一個很小的團契,但其中竟有一個加
  略人猶大,猶大跟隨耶穌乃是要利用耶穌成就他個人的私圖,約翰、雅各布的母親,叫兩個兒子跟
  隨耶穌乃是要利用耶穌作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首領。不少人利用參加教會的英文查經班,以達出國
  留學的目的;不少人利用作教友的身份,以圖佔有教會某項工作的位置;教會創辦的學校,教會創辦
  的醫院甚至連外國宣教師,亦均被人視為可資利用的工具,有些人要獲得一些救濟品而成為「吃敎」
  的教友,又何怪乎?因此,我個人認為教會辦理救濟,是應該的,但在方式上應該循着以下三個途徑
  :(1) 對教會內的貧窮教友,應勉勵富足的教友多多奉獻,由長老、執事們負責辦理救濟工作,這是
  教會必須遵守之聖經之道。(2) 對不信的人辦理救濟,應與其他教會聯合設立特別機構,使那些被救
  濟的人,毫不感到領受救濟物品必須具備教友身份,至於教會向他們傳福音乃是另外一件事。(3)「
  博施濟眾,堯舜其猶病諸。」教會辦理救濟工作,應憑本身力量,藉此激動教友們的愛心,多多奉獻
  ,為主發光,對世人作見證,那些含有政治性的救濟物品和救濟工作,還是外邦人去辦理罷!教會多
  做,除了本身受害之外,別無益處可取。-吳明節
   
問: 把辛苦得來的錢奉獻給教會,有真正的價值嗎?
答: 真心有所奉獻的信徒,是「記念耶和華神,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祂給的。」若說:「這貨財是我力量
  我能力得來的,」那就「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神了。」(參看申八:11-18)在神面前若說:「把辛苦
  得來的錢奉獻,」是不是帶有些屬靈語病?但有時看到或聽到間教會的禮拜堂崇偉壯麗,她的傳道事
  工配備週全━如廣播、出版、福音車、福音船,以及附屬的教會、慈善等事業,都辦理得相當規模的
  話,我們不期然曾有羨慕的心意,認為神真是賜福他們,神的靈果真感動人踴躍奉獻。然而當所屬的
  教會為了需要,或其他聖工有需要,雖然知道,也不一定肯盡本份奉獻,我們總覺得論錢財,自己比
  別人不如,論需要自己還更重要,於是在聖靈感動奉獻的剎那間,就退縮下來,祇有奉獻事上敷衍一
  下。乃是以為我的金錢都是辛辛苦苦得來的,若一下子投進奉獻箱,又未免太不值了。是的,若把金
  錢濫用,是招致破敗之由,但我們應該想:「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8)不然
  ,儘管世上充滿財寶,你也無從得着。許多比我們有智慧有能力的人,豈不是比我們現有的境遇還不
  及嗎?從神賞賜來的獻給神,是個絕不錯誤的原則。不過,我們也不否認有些教會對財經的處理不夠
  適當的,這樣,若片面熱情奉獻,不但失卻意義,反而促使那些經管財政的人員受不住誘惑而「貪污
  舞弊」或濫支浪費去了。為此,我認為該教會是高舉主耶穌,憑愛心行事的,對財政處理是公開的,
  其支付是以傳道事業為最主要的,經管財務人員是廉潔的,一切支銷是有實效的,那麼,你當盡你所
  能,獻給教會為神使用,像當日那主耶穌稱讚的窮寡婦,把一切養生的都獻上了。(可十二:44)經過祈
  禱、考慮而憑信心的奉獻,不要顧及奉獻的價值,「祇事耕耘,不問收穫」,若耕耘得好,收穫也必
  好的。在所屬的地方教會,奉獻的效果如何,當然,每個信徒應該看見的;至若將奉獻款寄到遠方去
  ,就要有書信,刊物,或該地傳教士的報告,好叫我們知道我們所關心的工作,如何得着主祝福,同
  心讚美神。有人傳福音受苦,為要多得着靈魂歸主,他們沒有向人訴苦,祇有喜樂前進;我們奉獻錢
  財,協助宣傳福音,得着一個罪人悔改歸主,原值得我們奉獻上所有,因為罪人得救,乃是最有價值
  的。-李啟榮
   
問: 基督教的浸禮與洗禮,有何不同?那一樣對?不受此禮能得救嗎?
答: 浸神是全身浸入水內,洗禮祇是拿一點水灌注在頭上。浸禮和洗禮是根據着主耶穌的教訓:「你們往
  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就必得救。」(可十六:15-16)當五旬節時使徒彼得說:「你
  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但怎樣施洗
  呢?有的教會主張浸禮,有的教會卻用洗禮。究竟浸禮對呢?還是洗禮對呢?我想最好還是讓歷史答
  覆我們。基督教會史(華爾克著,謝受靈譯)第一四二頁:「說到施洗所取的形式,大約最初是用浸禮
  ,或全身浸入水內,或半身浸入水內。這種見解自然是由於羅六:4和西二:12。……關於這事最詳細的
  證據記在遺訓:「奉父子聖靈的名在流水中施洗。但是,設若沒有流水,用別樣的水施洗亦可;設若
  不能在冷水中受洗,也可以用溫水。假如水不夠用,那麼,祇拿一點水奉父子聖靈的名,三次灌注在
  頭上也行。」根據上文,可見當初教會所用的乃是浸禮,在不得已的時候,才用一點水權注在頭上。
  使徒遺訓是寫在主後一一五年,該書所說的,給我們看清楚初期教會採用的水禮形式乃是浸禮。(有人
  指出使徒遺訓所說的用水灌注,不過是一種主張,在那時並沒有實行過。歷史上第一個受灌注水禮的
  乃是北非的Novatian,他在主後二百五十年,因患病很重,不能受浸,乃用澆水禮。見賴崇理著新約
  教會)可是,今天的教會卻有浸禮和洗禮兩種不同的形式。浸禮的人主張說:我們應當受浸,因為這是
  聖經最初的榜樣,我們不應該把它簡化;洗禮的人說,這祇是外面的禮儀罷了,如果你的生命沒有實
  質的改變,多浸幾次也沒有用處。大家辯論紛紛,幾百年來仍無法解決。照筆者的意見,你如果能夠
  浸,何妨更多的順服,接受浸禮。如果你有甚麼理由無法受浸,同時你的良心覺得平安,那麼灌注也
  無妨。因為「水」並不能叫我們得救。十字架強盜並沒有受浸,今天公誼會和救世軍的會友不浸也不
  洗,我們深信他們如果實實在在接受耶穌做他的救主,他們一樣是個得救的人。因此,為着人的軟弱
  ,我們還是少為這事辯論。不要為着禮儀,妨害教會間彼此合作,乃要彼此體貼,互相尊重,向着教
  會的大目標━榮神救人,同心努力。-吳恩溥
   
問: 基督教與天主教有何不同?
答: 基督教與天主教不同之處,最重要有左列數點:(一)基督教以聖經為信仰與生活之唯一準則,而天主
  教除聖經以外,尚以教會之傳統學說、教諭、習慣,及次經為準則。而且其傳統常有與聖經互相衝突
  之處。(二)基督教認為按照聖經所言,人人可以藉耶穌基督直接與神相交,但天主教設立了中間階級
  ,例如信徒必須向神甫認罪,而不能直接向神認罪。又如信徒必須向死去的聖徒或聖母祈禱,請他們
  轉達神。明顯與聖經的教訓相違反。天主教的「教皇」制度,在聖經並無根據。(三)基督教認為馬利
  亞是可尊敬的,但她祇是耶穌的肉身之母。而天主教竟稱呼她為「上帝之母」,把耶穌肉身與神性混
  淆為一。甚至使她在信徒的宗教生活中,佔了比耶穌更重要的地位,更在二十紀五十年代新創了聖母
  升天的信條,毫無聖經的根據。(四)基督教按照第二條誡命不拜任何偶像,而天主教的禮拜堂裏卻滿
  了石像與紙像,他們不但拜馬利亞,而且也拜死去的聖徒。(五)基督教相信耶穌基督的贖罪之功,已
  經百分之百的完成了救恩,使每一個悔改相信的人,在死後立即與主耶穌同在。但天主教相信一般信
  徒死後要先後經過煉獄的痛苦。這是聖經所沒有講的。(六)基督教主張政教分離,而天主教是一個具
  有政治性的宗教團體。(七)基督教相信宗教自由,而天主教不但在過去的歷史中迫害基督教徒,時至
  今日,仍然有這樣的事屢次發生,例如葡萄牙、南美洲等處。-滕近輝
   
問: 安息日會的信仰是否正確?
答: 打開聖經,內分舊約新約兩大部份。甚麼叫新約?甚麼叫舊約?已有舊約何必新約?這問題閣下想過
  麼?經上說:「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又說:「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
  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沒有了。」(來八:7,13)舊約即前約,因前約有瑕疵,有缺欠,因此神就在
  末後日子藉着祂兒子的血立了新約,就是那更美的約(太二十六:28)。關於這事,約翰福音一章:17節
  ,說得最扼要,最清楚:「律法本是藉着犘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在這裏有兩個
  人:一是摩西,律法就是在西乃山上藉着他傳的;一是耶穌,恩典和真理都是由祂而來。這二個人帶
  進兩個不同的時代:摩西帶來律法的時代,律法是以「行」為本,凡不照着律法書去行的,他就要受
  咒詛。耶穌帶來恩典的時代,恩典是以「信」為本,因為耶穌已經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了一切救恩
  ,祇要你憑信心,就可白白領受祂的恩典。(參加拉太書三章)先是摩西,後是耶穌;先是律法,後是
  恩典。何以如此?原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
  ,作了贖罪祭。」(羅八:3)使人類在律法不能得到的,藉着主耶穌就可以白白得到。這是律法和恩典
  的不同處。也是神所以賜給「恩典」代替「律法」的原因。每一個新約信徒必需認清這一點,信仰才
  不致觸礁。安息日會信仰正確嗎?祇要你看他們標榜安息日,高舉十誡,竭力宣傳西乃山,就知道他
  們的錯誤。安息日會最喜歡說:神六日造天地,七日安息,神賜福這日,連神都守安息日,我們怎好
  不守安息日呢?不錯,神六日造天地,第七日就安息了。但這第七日安息日,是神自己的安息日,神
  並沒有吩咐亞當守安息日,極其明顯地,這安息日與人類無關。祇要你讀創世記,不管亞當、挪亞、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沒有一個人守息日,神從來也沒有吩咐他們任何一個人守安息日,
  這就是最清楚的證明。安息日會更喜歡說:神親自在西乃山,賜給以色列人十條誡,這十條誡是神親
  自用指頭寫下來,其中第四誡就是守安息日。我們要守十條誡,我們要守安息日。這話乍聽有理,細
  細想來就不對,第一、神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原來是記念他們從前怎樣在埃及為奴之地,過着鐵爐
  火熱的生活,因着神的拯救,現在得到自由與平安,「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
  五:15)極其清楚地,十條誡的安息日是以色列人的安息日,與外邦信徒無關。第二、我們千萬注意,
  這十條誡是摩西從西乃山傳來的。摩西代表律法,西乃山象徵刑罰與咒詛(來十二:18-21),律法的時
  代已經過去,西乃山不過是奴僕(加四:24)。我們靠着耶穌,作神的兒子,難道還想走回西乃山,去過
  那雷轟、閃電、密雲、冒煙、地震的可怕生活麼?(出十九:6-18)第三、「但這因信得救(恩典)的理,
  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
  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律法)的
  手下了。」(加三:23-25)如果,你想再回轉到西乃山下面去,有如安息日會所說的,一面信靠耶穌,
  一面靠守安息日,那完全是開倒車。並且你不肯全心信靠耶穌的救恩,你想在耶穌的救恩上再補上守
  安息日的義,來得完全,你這樣做,不但是藐視耶穌的功勞(加二:21),並且是十分無知,要在耶穌的
  義袍上,補上你義行的破布(賽六四:6),結果祇是不倫不類而已。 初期教會,猶太基督徒強調基督徒
  必須加上割禮,仍勇往直前。今天安息日會派,把割禮改換「安息日」,他們也強調基督徒必須安息
  日,他們的口脗、行徑,正是初期教會律法派的作風,為着基督完備的救恩,福音真理的自由,我們
  非反對不可。我們不守息日,因為叫我們蒙恩的乃是加略山;西乃山已經是過去的時代。從西乃山所
  出來的,不過是夏甲,以實瑪利,是奴僕,如果有人要把我們帶回到西乃山去,再用奴僕的軛轄制我
  們,我們要堅決拒絕。新約沒有吩咐我們守安息日,但我們卻喜歡存着感恩的心,在七日的第一日(主
  日)聚會、敬拜、交通、侍奉,不是出於「命令」,乃是出於敬愛的心,記念我們的主。(讀者如要對
  這問題作更詳細的研究,請讀筆者另著:「律法與恩典」,聖文社出版)- 吳恩溥
   
問: 摩門教的信仰是否正確?
答: 摩門教被聖經判為異端,他們的信仰當然不正確,茲分別述之:(一)對聖經的看法:他們說全部新舊
  約聖經並不完備,而且其中有很多錯誤;必須接受他們的摩門經,聖約與教義,及無價珍珠等書也為
  聖經。這樣新舊約聖經便不是唯一的標準了,神的道便混亂了。(二)對神的信仰:他們說神是三位三
  體,聖父是神,是有骨有肉、有形像,可以看得到,摸得着的一位老公公;聖子耶穌是一位小一點的
  神,不是神;聖靈僅是一種流質,一種能力,是另一位小神,也不是神,這是與新舊約聖經的真理完
  全相反的。(三)對教會的理論:他們說:使徒們死了以後,真教會已經不在世界上了,所有各宗各派
  各教會,完全是假教會,完全是魔鬼的工作,直到他們的先知史密斯約瑟降世以後━一八三零年前後
  ,他得了神的特別啟示,才把福音再授給人,並且設立了真正的末日「聖徒教會」,這理論是與新舊
  約聖經及教會歷史的發展事實相違反的。(四)關於罪:他們說人並無原罪,小孩子甚麼罪也沒有,這
  也是與聖經記載不合的。聖經上說:「死是從罪來的」,「罪從一個亞當入了世界」;又說:「沒有義
  人,連一個也沒有。」初生的嬰孩會死,小孩子也是人,焉能說他們沒有原罪呢?(五)關於救恩:他
  們說:救恩有兩種:第一種就是保羅所講的「恩惠救恩」,是人類肉身死亡的救恩,無論信與不信,都
  可得到;第二種靈死的救恩,即獲得進入神之國度的救恩。他們把神的公義廢除了,把福音的內容更
  改了,這與聖經的記載是完全相反的。(六)關於因信稱義:他們斷然否認聖經上因信稱義的真理,他
  們說人得救是在乎信心,行為和服從━順從他們的領袖。其他違背聖經之處,還有很多,即此已可證
  明摩門教是正牌的異端了,如欲詳細瞭解摩門教的一怍,請參閱兄弟所寫的「認識摩門教」一書,道
  聲出版社出版。-吳明節
   
問: 守望台的信仰是否正確?
答: 守望台即耶和華見證人。他們根據以賽亞書所說:「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賽四十三:10,
  賽四十四:8)所以於一九三一年正名為耶和華見證人。守望台的信仰?(1)他們相信神是創造的神,神
  的名稱耶和華。(2)他們相信耶穌是神最初創者,是「造成」不是「生成」。(3)他們不信聖靈是有位
  格的,而是神用來成就祂的意旨的動力。(4)他們不信三位一體。換句話說:神是獨一的神。耶穌是
  被造者,是較低級的神;神是 the God ,耶穌是 a god 。(見「以神為真實」第三十三頁)聖靈祇是一
  種能力。守望台的信仰,為我們所竭力反對:第一、我們相信耶穌是「生成」,不是「造成」;祂是
  神的獨生子。如果照守望台所說,耶穌是「造成」的,那麼與萬物一樣是被造者,(祇有先後之分),
  既然是被造者,有始必有終,耶穌也有「完了」的一天。並且,神多麼愛世人,是因祂將祂獨生子賜
  給我們,如果耶穌不是獨生子,祇是首先的被造物,那麼十字架對神而言,祇是犧牲一個被造物,我
  們就無法看出神的愛有甚麼希奇和偉大的地方。保羅對救恩的讚嘆,祇是多餘而已。第二、把聖靈當
  作「動力」,更是悖謬之至。聖經告訴我們,聖靈能定意(徒十五:28),能禁止(徒十六:6),能差遣
  (徒十三:2),能隨己意(林前十二:11,羅八:27),能選立(徒二十:28),能說話(徒十三:2,提前四:
  1),能吩咐(徒十一:12),能指教(約十四:26),能啟示(路二:26),能安慰(約十四:16),能擔憂(弗
  四:30),能責備(約十六:8),能感動(帖前五:19),能施恩(來十:29),能住在(林前六:19,提後一:
  14),可以被試探(徒五:9)……這位聖靈這樣有思想、有意志、有感情、有形有體(當然這形不是我們
  的形,體也不是我們的體,而是靈體),卻說「聖靈其實是一種能力而非一位神。」(見「這就是永生
  」一五一頁)豈不是謬妄之至。守望台對於聖子耶穌與及聖靈的神學思想,是如此荒謬。根基若敗壞
  ,其他更無論矣。其實,今天守望台的信仰,不過是第四世紀的亞流主義的翻版而已。亞流主張「基
  督乃受造之物。基督既係受造,所以祂不與神同一實質,但與其他受造之物一樣,是由『無物』之中
  被而成。雖說是一切受之首生者,世界也是藉着祂造而成,但祂並非永遠常在的。『子有始,但……
  神無始。』在亞流看來,基督誠然是神,但他是次一等的神,並非與神同體,也不是永遠常在的……
  基督不是全神,也不是全人,乃是神人之中的第三者。」(華爾克著基督教會史第一七一頁)試把亞流
  主義的「基督論」跟今天守望台的主張比較一下,就看出守望台不過是抄襲亞流主義的陳調而已。亞
  流主義早教會定為異端,對於今天的守望台,為着維護聖經的真理,我們必需把他們堅決清除。-吳恩溥
   
問: 統一教是甚麼?對嗎?
答: 「統一教」由韓國的文鮮明所創立。後來傳到日本和台灣時改名為勝共會,藉以迎合人心。文鮮明自
  稱為基督第二次降臨,即此一端,已見其荒謬到極。茲將台北市研經培靈會第二屆籌備會全體同工公
  開信摘錄如次,以證其妄。「……現在此異端在台灣大事活動,茲將此異端的創始人略介於後,由他
  荒淫虛謊的生活及邪說,則知他是一個假基督了。」「文鮮明於一九二零年正月六日生於北韓,是北
  韓長老教會中一位狂信派人,因為狂熱自稱於一九三六年四月十七日得了神的啟示。又自稱他是日本
  早稻田大學電器工學畢業,但據『每日新聞』派員調查,得知該校沒有此人。一九四五年他從日本回
到北韓,一九四八年八月十日在北韓因犯淫亂罪被押一百天,但文自稱是因反共而被押。出獄後娶一
姓金小姐為妻。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二日以姦淫罪又被押,判刑五年,直到一九五零年十月十四日盟
軍攻入北韓而釋放了他。一九五二年正月二十七日他創辦「統一教」,一九五四年五月一日來到南韓
首都漢城,一九五五年五月十一日韓國梨花大學五位教授十四位學生和延世大學三位學生均被校方開
除,其原因是他們參加淫亂的「統一教」。一九五五年七月四日他以淫亂罪名被韓國政府收押,一九
五五年七月六日韓國「世界日報」刋出文鮮明種種淫亂罪行,說明文氏被押是因有些高官太太被愚弄
;文氏自稱和他苟合可以生「救世主」,後於同年十月四日因病得被保釋。一九五七年八月十五日刋
「出原理解說」一書,據說此書就是「統一教」的信仰經典,此書我們沒有看過,我們也不願浪費時
間在這個異端邪說的錯謬上,因為文氏的私生活真是荒淫極了;由其果則知其樹。他在北韓是如此荒
淫,他到南韓後依然如舊,於是又和一位崔姓小姐結婚,不久分居,又娶一位姓名不詳的女子為妻並
且生子。一九六零年三月,文氏四十一歲和聖貞女高一位十八歲的韓鶴子小姐結婚,此婚禮在他們「
統一教」中稱為「羔羊的婚禮」,其妻稱為「宇宙之母」又稱「真母親」。一九五七年三月十八日及
五月十三日「世界日報」和「實話雜誌」把文鮮明淫亂事情詳細刋出,說明他曾經和七十個大學生有
過淫亂的行為。「統一教」相信再來之主是在韓國,他們認為文鮮明就是道成肉身降世的彌賽亞━基
督。我們曾經親自收到一封信,上寫「文鮮明氏是彌賽亞」八個大字,真是荒謬絶倫之至。我們所信
的主耶穌基督祂確是一位要來的彌賽亞;但祂是一位全然聖潔的主。如今文氏生活充滿了荒淫和欺騙
  ,連一個稍有道德的普通人都不如,怎能說是彌賽亞呢?這對基督聖道是個大的侮辱。我們深信一個
  稍有思想的人就不會受其愚弄的。望主內同道應當在聖經的真道上建立自己,不要讓這個錯謬的邪教
  玷污了你。-吳恩溥
   
問: 對傳異端的人,我們應該採取何種態度?
答: 傳異端的人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被人欺騙,誤入歧途,對這種人,我們應該把真道詳細向他解釋,領
  他們從錯謬中出來,「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拯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
  (猶23)。另一種是堅持錯誤,不肯悔改的人,這種人我們要毫不容情的跟他們分開,「若有人到你們
  那裏,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上有份。」(
  約貳10-11)因為這種屬靈的「帶菌人」,你容讓他,就給他機會,傳播毒菌,損害你的羊群(提後二:
  17-18)。-吳恩溥
   
F 生活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教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F 會問題
問: 人生最大的目的是甚麼?
答: 想要解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首先知道,神創造宇宙和創造人類,是有宗旨的,絕對不是盲目的作為。
  聖經由頭至尾,啟示神造人的一貫宗旨。所以我們做人最大的目的,就是要順着真神的旨意而活。主
  禱文說:「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就是這個意思。神所定宇宙最後的歸向是甚麼?
  這是祂的奧秘,我們無法探測。但是人要順服父神的旨意,這一點我們可以確定下來。然則全部聖經
  ,千言萬語,究竟要我們怎樣遵行祂的旨意?有一個律法師問主耶穌說:「夫子!律法上誡命,哪一
  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
  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5-40),使徒保
  羅也說:「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凡事都要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祇求眾人
  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林前十:31-33)可見愛神愛人,或榮神益人,乃是人生最大目的。推而言之,
  一切榮耀神和益人的事,我們都要盡力去做。一切羞辱神和害人的事,我們都要竭力避開。榮神最大
  的事,乃是悔罪信主,追求成聖;益人最大的事,乃是為主作證,領人得救。聖經所定的人生目的,
  可謂高尚得很。-徐松石
   
問: 甚麼是分別生活?
答: 基督徒是那些信了主,蒙主從罪人中選召出來的一班人。所以基督徒必須過一種分別的生活。舊約中
  有一種人,被稱為拿細耳人(參民六章),就是歸主為聖的人;今天的基督徒也可以說在生活上,在靈
  性上看來是拿細耳人。所謂分別的生活,在新約中給我們看見有數方面的意義:第一、辨別的分別。
  當耶穌再來時,要將綿羊與山羊分別出來。基督徒都是綿羊,與山羊有分別(太二十五:32)。太十三:
  49也有同樣的意義,就是「義人」與「惡人」之分別。第二、分隔的分別。門徒必須從那些心裏剛硬
,毁謗真道,不肯相信的人中間,分離或分隔開來。(參看徒十九:9,林後六:17)但是不應該與一個身
份不同而相信的人分開。所以當彼得與巴拿巴因為怕猶太人奉割禮的人而與外邦人隔開(分別)時,保
羅就當面指正他們。第三、分派的分別。當聖靈要開始宣教的時代,在安提阿教會一班神的僕人之中
,特別分派(分別)保羅與巴拿巴去作宣教聖工。也可以說:他們兩位是特別蒙神分別出來作主聖工。
所以保羅在羅馬人書一:1中特別提到他自己是蒙神「特派」(分派或分別)傳神的福音。第四、選召的
分別。這是一種特殊的分別,因為保羅說:他乃是「在母腹中」被神分別出來(加一:15)。這是神對於
他特殊的恩召,好像他在羅馬人書九章廿三至廿四節中所說的:「神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
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從以上的意義看來,我們基督徒「分別
的生活」應當要表現出來的有幾樣:第一、我們必須清楚知道自己是得救的人,因為當我們接受主相
信祂時,祂就使我們稱義。將來主再臨時,可以被歸在「綿羊」之中。第二、我們必須在生活、行動
、態度、思想方面,與不信的人,或世界「分隔」開來。保羅在林後六:14-16特別指出「信和不信」
,「義和不義」的不能同負一軛,不能相交。(注意:信主的弟兄姊妹是否可以與不信主的人結婚?可
以從這個「分別生活」的原則上得結論)第三、第一種分別的生活,就是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參羅十二:1,2)這不但是神的旨意,而且是我們這些「拿細耳歸主為聖」的人理所當然的侍奉。這
也是神選召我們的目的。可見我們基督徒要過一種分別的生活,因為基督徒的身份,就是要從世俗中分
別出來。不過我們必須在所謂「分別為聖」的生活中,要注意兩件事。第一,不自以為義。有一班基督
  徒常抱着「我比你更聖潔的態度」(holier than thou attitude)態度傲慢,使得那些尚未信主的人厭棄我們,
  甚至於因此也厭棄我們的信仰。第二、我們不能因為要過一種「分隔」的生活,就完全與世人隔離。
  保羅在林前五:9,10兩節指出這一點。因為我們仍然是活在世上,必須與人相處,而且我們還有責任將
  福音傳給那些不信的人。如果我們完全與他們隔離,過着修道院中修道士的生活,怎能帶人來歸主呢
  ?-宋華宗
   
問: 佈道會時,我曾表示全時間奉獻,後來越想越清楚,祇是一時的情感作用,怎麼辦?
答: 你在此所說的「全時間奉獻」,大概是奉獻作全職傳道人的意思。其實,每一位基督徒都是主用「重
  價買來的」(林前六:20;參徒二十:28),因此都當畢生奉獻,為主而活。儘管奉獻的方式可能不同,
  但應該全人奉獻則一。不過,假如你佈道會時所表示的「全時間奉獻」,是指獻身作傳道人,那麼你
  便當仔細考慮是否可以向主收回你所許的願(參傳四:5-7)。你說:「後來越想越清楚,祇是一時情感
  作用。」我覺得你當重新誠實檢討,你有這種想法的原因。究竟是因為你越來越覺得你的個性和各方
  面的條件都不適合做全職傳道人呢?還是祇因為怕吃苦?假如屬於前者,你不妨求主給你指示另一條
  「全時間奉獻」的道路,如受訓練作傳道會海外工作人員醫生、工程師、教師或其他技術人員,假
  如屬於後者,那麼應該求主加添你信心和愛心去勝過這種怕為主吃苦的念頭。何況事實上,能夠蒙主
  召作全職的傳道人,不是一種犧牲,乃是一種榮譽!-周天和
   
問: 越過越清楚,神呼召我全時間奉獻,可是我看見傳道人生活清苦,工作辛苦,我想做  個帶職業侍奉,可以嗎?
答: 你既然越過越清楚,神呼召你全時間奉獻,你就應該順服神的旨意,接受神的呼召,把自己完全擺在祭
  壇上。你的難處在於看見若干教牧,生活清苦,工作辛苦,因此想退縮做個「帶職業侍奉」。神兒女在
  侍奉的道路上,有全時間奉獻和帶職業侍奉,但不是由我們決定,乃由神安排配搭。神如果安排你帶職
  業侍奉,你就不要自告奮勇,去擔任牧師的職分;如果神安排你全時間奉獻,你就不要退縮,不要像先
  知約拿跑去他施,逃避天上來的使命(徒二十六:19)。我們是主的工人,我們在葡萄園裏,一切工作惟
  主命是遵,不要自作主張。教牧誠然生活清苦。但當我們想起我們的主「狐狸有洞,飛鳥有巢,惟人子
  無枕首之地」(太八:20),我們既然想背起十字架跟從主,這不正是一個機會嗎?神是慈愛的,難道祂
  會刻薄祂的工人嗎?一個忠心侍奉神的人,他們是會經歷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六:4-10節的豐盛生活的。
  工作辛苦嗎?今天教會有兩種工人,一種是吃羊肉,躺臥貪睡,養尊處優教牧,一點不辛苦。一種是保
  羅所說:「有誰軟弱,我不軟弱;有誰跌倒,我不焦急」;「為我骨肉之親,我是大有憂愁,心裏時常
  傷痛,在神家中,忠心殷勤侍奉主的人,這種人工作十分辛苦。但感謝主,今天為主受苦的人,十架越
  重,天上的賞賜越多,他們想起未來的榮耀,甘心樂意把自己完全擺在祭壇上,他們等候在末了的日子
  ,高唱提摩太後書四:7,8節的凱歌。-吳恩溥
   
問: 我已經奉獻,是不是一定要讀神學?倪柝聲先生,王明道先生等都沒有讀神學,他們 的工作不是十分成功嗎?
答: 神學訓練與普通知識一般,可以個人自學,也可以經過正規學校。舊約有先知學校,主耶穌召選十二門
  徒,訓練後差遣他們出去工作,這是正規的神學訓練。先知阿摩司自認是農夫(摩七:14),沒有跟老師
  學習;使徒保羅到亞拉伯曠野潛修三年(加一:17),他們都沒有經過正規的神學訓練。其實主耶穌自己
  也沒有(約七:15),因此被人輕視。我國教會有很多著名傳道人,除了倪柝聲先生、王明道先生以外,
  還有宋尚節博士,王載先生,趙世光牧師,計志文牧師等……他們沒有經過正規的神學訓練,卻都曾被
  神大大使用,名重一時。雖然如此,我認為每個全時間奉獻的人,倘若可能的話,還是要好好接受正規
  的神學訓練,因為在神學院裏,你可以「坐享其成」,接受教會二千年來的神學遺產,同時神學思想,
  聖經見解,各宗各派,互有是非,也互有短長,窮一生之力,也不容易找出一條路來。到神學院來,在
  教師的指導下,你可以十分容易地分辨是非正邪。更何況在神學院裏,大家互相琢磨,彼此造就,可以
  學習怎樣侍奉,更不是個人「閉門造車」所能得到。不過有一件事,今天神學院,好的不少,不好的也
  多。宋博士在紐約時,曾進入一家新神學派(不信派)的神學院,險些信仰斷喪,在選擇神學院時必須十
  分謹慎,才不致一失足成千古恨。-吳恩溥
   
問: 我參加查經班,週五晚有聚會,因功課重,我不想參加教會,可以嗎?
答: 你這樣問,就表示你已經體會到查經班不等教會,也覺得單在禮拜五晚上參加查經班,禮拜天不參加教
  會的主日崇拜,於心不安。但因功課繁重,心中有點遲疑。其實,據我自己的經驗和觀察,參加教會的
  主日崇拜,甚至其他活動,與其說會減少學習的時間,倒不如說會增加學習的效能。因為在公眾崇拜和
  弟兄姊妹的團契中,你的身心靈會重新得力,因此即使放在學業上面的時間可能略為減少,但學習的效
  果則可能更高。也許你還擔心參加教會以後,人們會請你負責教會的一些義工,這麼一來,便不單是參
  加主日崇拜那麼簡單了。不過,你可以將實情說明,相信人們必了解,不會把過重的責任托付在你身上
  。馬丁路德曾說:「我的事務那麼繁忙,以致我每天必須花三小時去禱告,才應付得來。」主自己也曾
  應許說:「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這些話,在你面臨這疑難時,相信都能
  給你一些啟發。-周天和
   
問: 基督教對於我國固有道德是否適合?
答: 基督教教義與我國固有道德不特可以適合,而且道德的來源與總綱完全相同。基督教的主要教條是「十
  誡」,而中國固有的主要道德是「八行」。所謂十誡,簡錄之是:「一、神外不可有他神,二、不得拜
  偶像,三、不得妄呼神之名,四、謹守安息日,五、孝敬父母,六、不可殺人,七、不可姦淫,八、不
  可偷盜,九、不可作妄證,十、不可貪他人之所有。」於此很明顯的可以看出,前四條乃敬神之事,以
  侍奉真神為首;後六條乃為人事,以孝敬父母為首。至於中國的八行,乃「孝、悌、忠、信、禮、義、
  廉、恥」項。這八項的前四項「孝悌忠信」被稱為人之「四德」,後四項被稱為國之「四維」,八行乃
合四德,四維而成。同樣可以看出,國之四維以「禮」為首,人之四德以「孝」為首。請再看中國「禮」
字的主要意義,說文箋解:「禮之名起於事神,引申為凡禮儀之稱。」於是禮字就包括了十誡的前四誡
;因為這四誡乃關事神之事,違反這四誡也都是於神不敬,非禮的。其餘除禮外的七行,就都包括在十
誡的後六誡中了。看到這裏,不禁使我們驚異,原來中國八行的組行,竟和基督教的十誡有如此的相同
。再進一步研究,中國八行乃道德八個分目,而其總綱則是「仁」與「愛」。仁愛表現於行為的就是「
克己」與「愛人」,前者是「律己」,後者是「愛他」。論語中孔子有一次對顏淵問仁,答說:「克己
復禮」;又一次對樊遲問仁,答說:「愛人」。孔子又嘗說:「節用而愛人」,「汎愛眾」。所以凡研
究孔子思想的學者,莫不同聲承認:「孔子所說的仁,簡言之,即是愛。」請再看基督教對於誡命的解
釋。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祂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問,那一條最大的呢?」耶
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
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5-40)。耶穌把「愛主神」
和「愛人如己」(兩個都是愛)作為一切誡命的總綱,和孔子把百行於愛也完全一樣。再者,中國最普遍
的一條行為守則是孔子所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顏淵),和「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
而達人」(論語雍也),這和耶穌所說的:「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
不又是完全相同嗎?-吳懷珍
 
問: 基督教注重孝道嗎?
答: 孝道是愛人之第一條誡命,主耶穌曾將十條誡分為二部。(參看太二十二:3740)一誡至四誡,說明人
  當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後者說明人當愛人如己。在愛人之首,即第五誡「當孝敬父
  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的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二十:12)。我們要知道這十條誡,由
  第一誡至三誡,其中所論及的,乃是神的至高無比,是人敬拜的對象,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同理每個人
  家中的父母,也是至高無比,是人子孝敬的對象,也是人子不可侵犯的。因為人對看不見的神當盡心、盡
  性、盡力、盡意愛祂。這樣,對看得見吾身的父母也當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他們。如果看得見的
  父母不曉得孝敬,那能愛我們看不見的神呢?所以,神立了誡命:為人子當孝敬父母,凡打父母的必要
  把他治死,咒罵父母的必要治死。(出二十一:15-17)。「凡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
  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喫。」(箴三十:17)主耶穌也是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駡父母
  的必治死他。」(太十五:4)主耶穌吩咐人當孝敬父母。三福音都有記載。可見父神和主耶穌,對孝道是
  何等的看重。主耶穌不但吩咐人當孝敬父母,祂本身也實行孝道。路加記:「祂就同他們(父母)下去回
  到拿撒勒,並且順從(孝順)他們(父母)」(路二:51)當祂被釘在十字架,極其痛苦的時候,仍是顧念祂
  的母親。約翰載:「耶穌見母親和祂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祂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
  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約十:26-27)。可見我主是怎樣的孝敬
  父母,在臨終一剎那,尚且盡人子之職,念念不忘祂的母親,將祂心愛的母親,交托所愛的門徒奉養,
祂在十字架上不但行完天父的旨意,也行完「為人子止於孝」的責任。那些口稱主阿主阿的人,若不能
行主所行,孝敬父母,那配稱為主的門徒呢?保羅在老年時候寫以弗所和歌羅西書,也是勸勉信徒當孝
敬父母。在以弗所書第六章一起頭就以二節聖經載:「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
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1-3)這裏保羅說作兒女
的當孝敬父母三個原則:(1)「要在主裏」;(2)「聽從父母」;(3)「理所當然」。「要在主裏」,即
照主所行的孝道而行。「聽從父母」,即不可背逆父母之命。「理所當然」,即是說按神的命令當孝敬
父母;按作人的責任當孝敬父母:按良心的本性當孝敬父母,乃是照天理,照良心。不限那一族,那一
國,那一時代。凡是作人,他就有生身的父母;既有父母,便當孝敬他們,這是理所當然的。雖然為人
子止於孝,是理所當然的,但神仍應許孝敬父母二個祝福:(一)「使你得福」(二)「在世長壽」這因為
一個人曉得知恩報本,孝敬生身的父母,他的良心必定清醒,他必定曉得敬畏賜生命氣息給他的神,更
能愛那一位為他死而復活的主,這樣敬畏神,在他一切所行的,必定蒙神祝福,這是理所當然的。還有
,一個人曉得生身父母當孝敬,這樣由生身父母所給的身體,必定珍重、保護、看顧,因為「身體髮膚
,受之父母,不可毀傷,孝之始也。」既然不敢將父母所給之身體毀傷,這樣身體必定康健而長壽,這
是理所當然的。我們聽神說:「當孝敬父母。」主耶穌說:「當孝敬父母。」使徒說:「你們作兒女的
,當孝敬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從以上的真理看來,就知道基督教,是特別看重孝道的。-鄭沛然
 
問: 基督教講究孝道,何以西方人士不及中國人孝道?
答: 聖經十誡,一至四誡,要人敬畏神;五至十誡,教人孝親愛鄰。在為人的誡命中,孝親列為首誡,足見
  基督教對孝道的重視。有人說:西方國家多年信仰基督教,但外國人對於孝親卻不及中國人。就如年輕
  人長大了,結婚組織小家庭,自己生活;父母年老,有子等於無子,祇好進養老院,過着淒涼的晚景。
  中國人幾代同堂,膝下承歡,使老人衣食沒有缺乏,精神深得安慰,所以現在正有不少外國人,羨慕中
  國人的孝道,這不正說明了外國人孝道,遠不及中國人嗎?這裏所說的是一件事實,但卻干涉着一種制
  度。家庭制度,中外不同,中國人一向是大家庭制度,五代同堂,蔚為美談。外國人卻是小家庭制度,
  結婚了就要自己發展,自奔前程。這兩個制度,孰優孰劣,實在各有千秋。大家庭制度的好處,是大的
  提挈小的,強的幫助弱的,有經驗的帶領沒有經驗的,共同生活,有無相通,守望相助,大家過着很熱
  鬧的家庭生活。他的壞處,是人多了,意見未必相同,喜好未必相同,為着集體生活,某一些人就不能
  不犧牲小我,去遷就大我,而所犧牲的是低輩的人;有時遇到家長缺少智慧、愛心、獨斷獨行的時候,
  下輩人就祇好背人悲啼,所以大家庭外面雖然好看,但內面卻不少辛酸淚血。據說郭子儀一家百口,皇
  上賜他一粒柑,看他怎樣公平分配,郭老接到柑,把它榨汁,倒入井中,難得這郭老想得如此週密妥貼
  ,做下輩的人,想不至太困難,但郭老處事之難,可見一斑。張公五代同堂,有人問他秘訣是甚麼?老
  人家拿起筆來,一連寫百個忍字。一忍已難,何況百忍。在百忍的情形下,大家庭的痛苦,不正躍然紙
  上麼?大家庭還有一個不好處,是少壯的因為有父兄伯可倚靠,喪失了創業雄心;有的不知稼穡艱難,
不善守成,坐吃山空,所謂「二世祖」,不及三代,已成為破落戶。小家庭卻與大家庭相反。他的好處
是祇有兩個人,上無翁姑,下無小姑小叔,可以盡唱隨之樂,自己奮鬥,自受自作;他的不好處,是沒
有父母的指導和護衞,難免多受寃枉苦。大家庭和小家庭各有得失,不過今天許多開明的父母倒願意他
的兒字們自行發展,成立小家庭;許多青年人,特別是女孩子,聽她母親訴說怎樣受婆婆的氣,有的還
親眼看見母親苦待嫂嫂,她們總是爭着要組織小家庭。看樣子,時勢所趨,中國人大家庭制度,已經漸
漸過時,給小家庭所代替。當小家庭制度盛行時,那時中國人所誇稱的「五代同堂」,以及羣居之好,
恐怕要成為歷史陳跡了!還有,中國人的大家庭制度,是與「農業社會」分不開的。大家事農,可以聚
族而居;一旦從農業社會發為工業社會時,那時每個人要用他的努力換取薪酬,祇有跟着「工廠」走。
還有農夫勞力所得的祇有穀倉裏面的五穀,加上棚裏的六畜,但工人卻是把勞動力直接換取金錢,他們
工資在手,每個人總是喜歡憑着自己的心願去使用他的工資的,這個時候,兩個年輕小伙子,誰不喜歡
「雙宿雙飛」?誰願意在老家庭內面受管束,受閒氣?在這種情形下,小家庭自然越久越盛行,大家庭
制度祇有日趨沒落。這不是甚麼,而是時勢所趨,有以使然。當孩子們各人去組織各人的小家庭時,最
後便存下兩老頭。兩老頭要到那裏去呢?到孩子家中去嗎?未必習慣,還不如到養老院享清福。好雖然好
,難免淒涼。當中國人盛行小家庭制度時,那時,外國父母今天所苦的,中國父母將來也將身受。這是
小家庭制度所產生的弊端,與基督教無關。在這一制度下所產生的後果,是不應該歸咎到基督教身上去
的。-吳恩漙
   
問: 基督教為何反對祭祖先?
答: 中國歷代以來,注重孝道,對養生送死,極其重視,因此對於慎終追遠,祭祀祖先,尤其致意。孔子云
  :「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朱柏廬說:「祖宗蓙遠,祭祀不可不誠。」這種道理自天
  子以至於庶民,莫不一致遵守,他們以為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起初的意思在於記念先人之恩德而
  已,但相沿日久,習焉不察,甚且變本加厲,成為迷信,以祖先為鬼神,想藉祭祀的酒肉使祖先享受一
  大餐,並借此機會求祖先的賜福,此誠失去古人記念先人之本意矣。基督徒雖然遵照聖經的教訓,「當
  孝敬父母」,但對於崇拜死人,崇拜鬼神,是聖經所禁止的,魔鬼叫耶穌拜牠,就要把世上的萬國與萬
  國的榮華給他。耶穌說:「撒但退去罷,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侍奉祂。」可見基督徒不可拜鬼神,所以
  使徒約翰勸我們要遠避偶像。古人也知道祭祀祖先並無益處。曾子曰:「椎牛祭墓,不如鷄豚之逮親存
  。」歐陽子曰:「祭之豐,不如養之薄。」可見這種不合真理的祭祖先,是迷信無益的,先賢都不贊成
  。使徒保羅勸人當去假歸真。「離棄偶像歸向真神,要服侍那又真又活的神。」基督教注重真理,凡事
  實事求是。祭祀既不能叫祖宗來饗,就不應該自欺欺鬼。所以基督教反對祭祖先,卻主張趁着父母在日
  ,孝敬順從,善體親心,友于手足,來報答親恩。如果父母已死,兒女有孝心,要記念父母之恩功,可
  以將有用之錢財奉獻,作傳福音之用途,或作慈善的福利,這樣榮神益人,兩全其美矣。-鄭沛然
   
問: 人可否自殺?
答: 這是一個倫理的問題。經上說:「不可殺人」。這個「人」字包括別人,也包括你自己。因此人不可殺
  人,也不可殺自己,因為生命是屬於神的,也是神聖的。人可能有許多東西,惟有生命是在神的手中,
  人沒有支配生命的權柄。「自殺」乃是侵犯神的權柄,將生命從神的手中搶奪過來。請注意聖經的警告
  :「若有人毁壞神的殿,神必要毁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林前三:17)。-于中一
   
問: 甚麼是基督化家庭?
答: 神設立家庭當神造人的時候,祂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家庭是神在地
  上所設立的第一個組織。神是一位愛友誼,愛與人來往的神,祂不願意人們過孤獨無助的生活,因此神
  設立了家庭。侍奉神的家庭━基督徒的家庭應該以神為首。約書亞訓勉以色列人的時候,他說:「至於
  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侍奉耶和華。」基督化家庭,就是一個侍奉神的家庭,他們的時間計劃,經濟預算
  ,娛樂節目等,一切都以神為中心。學習行道的地方━家庭是基督徒學習行道的好地方。基督徒必須以
  身作則,「我要存完全的心,行在我家中:邪僻的事,我都不擺在我的眼前,悖逆人所作的事,我甚恨
  惡,不容沾在我身上,彎曲的心思,我必遠離;一切的惡人,我不認識。」(詩一百零一:2-4)自己行道
  ,自己正直,兒女們就容易好樣,跟着走虔誠正直的路。如果說不能行,孩子們看在眼裏,教導他真不
  容易。基督化家庭━基督化家庭。凡事尊主為大,也凡事體主之心為心,彼此敬重,互相忍讓。關於家
  庭相互對待之道,聖經有很清楚的指示:(以弗所書及歌羅西書)。丈夫━敬重妻子,愛妻子,有如自己
  保養顧惜身體一樣。妻子━敬重丈夫,凡事順服丈夫。父母━兒女是神託付的,因此要尊重兒女的人格
  ,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兒女。兒女━孝敬父母,在主裏聽從父母。主人━尊重工人,因為神是各人的
  主,因此地位上是平等的。不可仗勢威嚇、欺負他們。工人━要用誠實的心聽從主人,不要在眼前侍奉
  ,討人喜歡,乃要甘心侍奉。兄弟姊妹━彼此相愛:「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
  這好比那貴重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們的衣襟。」(詩一三三:1-2) 主耶穌吩咐
  信徒:「燈要點着放在燈臺上」,一個基督化家庭,有如點着的明燈,不但一家光明,連鄰舍被光照,
  得着良好的影響。-許冰清
   
問: 基督教對於兒女宗教教育的態度
答: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一二七:2)。一個基督徒,應該在神所賜他的一切恩惠上,採取管家的態度
  ,兒女亦不能例外。神在這方面對管家所要求的,就是忠心的教養。生命最初的幾個年頭,是一生最重
  要的幾年。在這些年日中,凡與兒童多有接觸的人,他們都直接地影響了兒童的生命,其中以父母的影
  響最為重要。當一位母親懷抱着她自己的嬰孩時,若有人問她說:「你要把他做成一個甚麼樣的人?」
  做母親的,聽見這樣的問話,心中一定非常沉重,因為這個責任太重了,她實在不能擔負。然而,在不
  知不覺中,父母都在模塑兒女的生命。今天,有一些人看見自己的兒女長大了,個個都敬畏神、愛神、
  熱心侍奉神,這是偶然的嗎?斷乎不是。一個人從小受到良好宗教教育,這在他的生命中就奠下了一個
  穩固的基礎。正如先知以實亞說:「你的兒女都要受耶和華的教訓,你的兒女必大享平安。」在一切有
  形式的宗教教育中,家庭崇拜,可以說是最重要的。藉着家庭崇拜,兒童學習與神有密切的交通,親自
  從神話語中得着屬靈的糧食,基督徒的品格也因此形成。在形式教育以外,最重要的,就是父母每天所
  過的生活。他們的言語、態度,無形之中,天天在教導他們的兒女。因此有人說:「兒童是一面鏡子,
  映出父母的生活來!」為着這緣故,作基督徒父母的,應該用他們的整個生命來證道。他們的表現,在
  兒童眼中就是一本活的聖經。-許冰清
   
問: 基督徒可以賭錢嗎?打牌是不是賭錢?買馬票、獎券是不是賭錢?
答: 本題可分四點答覆:(一)賭錢基督徒是不可以賭錢的,因為:1.賭錢與主耶穌的教訓:「你們要……
  免去一切的貪心」相背(路十二:15)。2.賭錢是外人公認的四大壞事━嫖、賭、飲、吹之一。這可說是
  中國對罪的普通道德觀念。並且賭錢易養成不良嗜好,使人終日沉溺其中,誤人誤己,已有無數實例。
  基督徒的道德標準既應勝過教外人,當然不應當賭了。(二)打牌━是賭錢,或有人問:「若祇打牌,並
  不用錢或其他物品作為勝負之賭注者,是否賭錢?」這答案是:這是危險玩意。因為打牌是慣用的方式
  。(三)買馬票━當然是賭錢,馬票的中奬是由號碼攪珠和一埸特別賽馬來決定的。這和入馬場賭馬,祇
  是方式上不同而已。(四)奬券━凡是較小的代價,希圖憑幸運博取較大利益的,都是賭博。事實上絶大
  多數的奬券都是屬於這一類性質的。但下列二種「奬」與「奬券」不同。(1)意外的幸運奬━例如你購
  買了一種聚餐券,發售餐券的團體並未以「幸運奬」為號召,購買人亦未為得奬而購買,但主持人臨時
  宣佈有幸運奬者,這種「奬」是意外的「幸運」奬,不含賭博性。(2)有奬遊戲━團體康樂性的遊戲…
  憑技術或智能取勝而得奬的不算是賭博。但如果需要付出代價,換取參加遊戲之機會的,便含有賭博的
  性質了。-陳終道
   
問: 基督徒可以醉酒嗎?
答: 基督徒不可以醉酒。因為聖經明明教訓我們說:「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弗五:18)。又說:「酒
  能使人褻慢,濃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錯誤的,就無智慧」(箴二十:1)。基督徒醉酒不但浪費金錢,損害
  身體及精神的健康,並且在不信的人面前失去見證。或者有人說:基督徒不可以醉酒,但可以喝酒嗎?
  如果因身體健康的緣故,如提摩太因為胃口不佳,保羅叫他稍微用點酒(提前五23);又如在迦拿的婚筵
  上,主耶穌並沒有責備他們用酒,還行第一個神蹟變水為酒(約二:1-11)。這麼看來,人如果因着實際
  的需要,不是為着體貼肉體,或者放縱口腹之慾,那是可以的。不過,「酒能使人放蕩」,還是避免為
  佳,「昔年儀狄製酒,禹飲而甘之,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挪亞一生敬虔,就因為飲酒赤露身
  體,自取羞辱,損害家庭和氣,可不慎歟。-薛玉光
   
問: 基督徒可以吸煙嗎?
答: 基督徒是否可以吸煙?聖經沒有明文指示;但愛主的基督徒,領受聖經的原則,必不願想吸煙,因為:
  (一)浪費金錢━基督徒應當認識金錢是神所賜的,不可以隨便取一分錢,也不可以隨便用一分錢。吸煙
  是無益的事,把神所賜的金錢,浪費在無益的事上是不對的。(二)有損身體━據醫生研究,吸煙對身體
  是有損無益,英國皇家醫學會報告,吸煙會致癌症。我們既知道身體是聖靈的殿,應該好好地保守,「
  勿吞雲吐霧」、「烏煙瘴氣」,免致損害了身體,得罪了聖靈。(三)他人會討厭━在交際場合,公共埸
  所,或舟車之中,有人不習慣聞煙味,他們發現人家吸煙,會發生厭惡的心,基督徒不該做這樣令人討
  厭的事。(四)弟兄會跌倒━羅馬書十四章20-21記着:「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
  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論是喫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
  好。」吸煙很可能引起弟兄的批評,或放肆作別的事,為了肢體的緣故,甘願放棄吸煙。(五)不能榮耀
  神━基督徒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事,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無論作甚麼事,或說話或行事
  ,都要奉主的名感謝父神(西三:17)。筆者以為吸煙並不能榮耀神,也不能奉主的名感謝父神,既是這
  樣,就寧可不吸煙了。-鄭果
   
問: 基督徒可以跳舞嗎?交際舞、土風舞又如何?
答: 跳舞,交際舞或土風舞,雖然舞法不同,名稱各異,但跳舞的動機卻是一樣的。跳舞是男女雙方有組織
  的動作。從來沒有男的伴着男跳,女的攬着女舞,如果沒有異性一同伴舞,單獨的行動就失去它的興趣
  。跳舞乃是男的和女的在一種動情的音樂拍奏之下,再加上女性方面艷麗的裝飾和半裸的服裝,這樣很
  自然的給予人一種「性」的快感,並將「性」的激動引入人的思想和情慾之中。它的結果如何,是不言
  可喻的。基督徒為要保守聖潔的思想和分別的生活,明顯是不合適的。-于中一
   
問: 基督徒可以看電影嗎?
答: 簡單說可以不可以看電影,正像簡單說可以不可以看小說一樣困難。許多黃色小說,我們極端反對;但
  健康的文藝小說,卻是大家所愛好,推薦的。電影也如此,科學片、記錄片、宗教片,是有它們的價值
  的。可是今天戲院上演的影片,片商為着賺錢,不顧他人死活,許多影片的內容,充滿了黃色、兇殺,
  並且最動人的情節也就是這些。誨淫誨盜,害人不淺,看時容易,但看後那壞印象深深刻在腦海中,消
  滅卻不容易,因此對於戲院上演的片子,我們不能不採取極端審慎甚至近於拒絕的態度。雖然聖經沒有
  明文記載「可以不可以到戲院看電影。」但聖經記載說:「……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
  前十:31)。電影中常是描寫性慾之事,或者打鬥兇殺,當你在電影院坐下來之後,你能否像到禮拜堂一
  樣,先低下頭來作一個禱告:「我感謝神,有這個好機會來看電影……奉耶穌名,阿們。」-于中一
   
問: 甚麼是基督徒的正當娛樂?
答: 基督徒應當有娛樂生活。娛樂能調劑人生,猶如鹽之能調味一樣。不過娛樂是為人生,人生不為娛樂; 第三方面,還要顧到別人,就是自己所選擇的,或所過的娛樂生活是否能造就人,或者絆倒人。如因我的自由叫別人的靈性有碍,我們就要捨棄己之所好,為要造就他人。-桑安柱
  此猶如鹽之能調味,而非以鹽作食物一樣。有些人以為基督徒還要談娛樂,這人就不屬靈。其實正當的
  娛樂是有益的,是人生所需的。但基督徒的正當娛樂:必合乎榮神、益己與益人三方面的條件。凡娛樂
  不能榮耀神的,對基督徒就不正當。同時,娛樂必求其對己無害處,如對己有害的娛樂,就失去娛樂意
  義了。例如有些娛樂,對他人有益,但對自己卻因體格或職業或個性關係,並不相宜,且有害處,就不
  可選擇。第三方面,還要顧到別人,就是自己所選擇的,或所過的娛樂生活是否能造就人,或者絆倒人
  。如因我的自由叫別人的靈性有碍,我們就要捨棄己之所好,為要造就他人。-桑安柱
   
問: 基督徒可以當兵嗎?
答: 聖經若干地方,把基督徒比作精兵、勇士,祇是這個兵,是「屬靈」的兵;爭戰的對象,不是地上的國
  ,乃是空中的惡魔和它的差役。說清楚點,基督徒是基督的精兵,在世上過着爭戰的生活,天天跟魔鬼
  和一切的罪惡作戰,他們的目的乃在跟隨基督建立一個真理、仁愛、公義、和平的天國。政府徵兵,基
  督徒可以不可以應徵呢?答:可以的,因為服兵役乃是國民的天職,經上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
  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
  拒的必自取刑罰……。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羅十三:1、2、5)原來國
  家養兵的目的,一是保衛疆土,一是抗禦侵略。論到保衞疆土,經上說:「神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
  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徒十七:26)既然神把美好的地界劃給我們,我
  們是有責任把它保衞的。關於抗禦侵略,實在匹夫有責,人人都奮勇。就如中國人在八年抗戰的經驗中
  ,深知在敵人侵略的鐵蹄下,慘遭蹂躪苦況。敵騎所到之處,房舍為墟,家破人亡,婦女被强姦,小孩
  子辜被屠殺,精壯者逃亡異地,老弱者輾轉溝壑,死亡枕藉,血腥遍地。為着生存,為着妻子兒女,為
  着家庭,為着人性的尊嚴,為着神聖的國土,扺抗侵略是一種神聖莊嚴的任務。在這個時候拿起槍桿來
  救亡圖存,不但是需要而且是必要的。雖然如此,但也有一些唯愛主義者,反對當兵,他的理由,是上
  戰陣一定開槍殺人,被殺的人,其實也是被迫的,無辜的,我們何忍流無辜人的血?在世界大戰時,有
  些人甚至因此被政府逮捕,下獄,處死刑,但他們為着良心上的理由,寧死不上戰埸。筆者的意見,以
  為如果國家發動侵略戰爭,利用戰爭去侵略別國的疆土,刼掠別國的物資,奴役別國的人民,這是不義
  之戰,基督徒為着正義的緣故,應該反對。如果是反抗侵,略是為着救亡圖存,那是正義之戰,基督徒
  是應該參加的,尼希米時代的全民抗戰,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吳恩溥
   
問: 基督徒可否參加政治活動?
答: 在近代社會裏,因着文化、經濟的發展,政治勢力的伸張,可說是無遠弗屆,若說要絕對脫離政治,恐
  怕事實不可能。然而受政治的影響與參加政治活動乃是兩回事。所謂參加政治活動,按現狀大致可分為
  四種類型;(1)改造性的━如以武力推翻政權為目的,通常所謂革命份子。(2)建設性的━如以議會,輿
  論促進修明政治為目的,通常屬於議員,民意代表。(3)保衛性的━如抗拒外侵,爭取獨立者,通常是
  義勇軍之類。(4)服務性的━如各級政府機關的公務員。許多人認為主耶穌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約十八:36)。於是基督徒不應有所謂政治觀念,更不應捲進政治漩渦。但,我們現在生存於這世界,
  勢不能漠視與這世界的密切關係,所以對參加政治活動這問題,我們無意積極鼓勵,不過站在基督徒地
  位,有個原則是:「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固然,憤慨國政腐敗而參加革命,
  是應該的,祇是這意圖建立的國度,是否自由獨立的?她對我們的主是採反對仰尊崇的態度?最基本是
  否容讓宗教自由?若是作為議員或政府官吏,更應該秉着基督的教訓在人民群眾中活出基督徒好樣式,
  不貪贓枉法;不恃勢凌人;良善正義,愛國愛民……稅吏撒該當蒙了救恩時,便曉得洗心革面說:「我
  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十九:1-10)。我們更應以此為榜樣。我的意見是,傳道人不可以參加政
  治活動,需要專心祈禱傳道侍奉主;但已有軍事、政治和某種專門訓練的基督徒,可以全時間或部份時
  間參加政治活動,為主發光:「光照在人前,好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
  父」(太五:16)。-李啟榮
   
問: 基督徒可否向圖像敬禮?
答: (編者按)四百年來,教會不住地為着基督徒可否向圖像敬禮劇烈爭辯。天主教以為向聖像是可以的。改
  革宗以為甚麼像都不可以,連聖像就算耶穌的像也不可以,因為那明明干犯第二誡。天主教和基督教的
  分裂,可否敬拜圖像也是其中原因之一。本文作者詳細將反對敬拜圖像的信仰上的理由說明,希望能夠
  幫助讀友解這一難題。基督徒絕對不可以向圖像行鞠躬禮的。因為舊約時代,撒母耳勉以色列全家要除
  掉外邦的神,專心歸向耶和華,單單的侍奉祂。(撒上七:3)新約時代,主耶穌也說:「當拜主你的神,
  單單侍奉祂。」(太四:10)拜字在希臘文是:Proskuneo 英文譯作 Worship,並非僅指跪拜,也指朝拜
  原意表示順服、尊敬、吻手以示敬禮等意。如果我們向活人行鞠躬禮,表示對人的一種尊敬,那是可以
  的;但是如果我們向死人的遺像行鞠躬禮,那是絕對不可以的。因為向死人的像行鞠躬禮時,死人既不
  知道我們向他行禮,事實上就是一種變相的拜偶像。說到拜偶像,當然是聖經所禁止的,神在舊約清楚
  吩咐以色列人說:「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不可跪
  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二十:3-5)神在新約也有曾吩咐祂的
  子民說:「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約壹五:21)恐怕我們中間有人要說:「這種主張在
  教會裏面,就很容易做到;但是在社會裏面,卻有很多難處。因為在教會裏面,人人都不必向圖像行鞠
  躬禮;在社會裏面,如果我們不跟人家這樣作,被人家見了,豈不譏笑我們毀謗我們麼,何況我們在社
  會裏面;曾蒙人家特殊的待遇和寵眷;為了情面的關係,若決然不跟別人這樣作,似乎說不過去了。還
  有一個最大的理由,就是有時那些吩咐我們這樣作的人,是握有無上權威的,我們更是無法規避,不得
  不在表面上去敷衍敷衍。」以上這幾種說法,乍一聽來,似乎很有充分的理由。那知仔細查考聖經,尤
  其是仔細查考但以理第三章,就讓我們看見,以上這些理由都不能成立。因為當時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
  製造一個金像,各方各國各族的人,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都俯
  伏敬拜尼布甲尼撒所立的金像;惟獨有三個人,就是猶大人沙得拉、米煞、亞怕尼歌不肯跪拜。這三個
  人完全不覺得眾寡懸殊,就應該少數服從多數,與他們同流合污;任憑人家怎樣反對,他們都是堅決拒
  絕跪拜那金像。並且他們三個人又曾蒙了尼布甲尼撒王特殊的待遇與寵眷,因為他們本是亡國奴,被擄
  到巴比倫之後,尼布甲尼撒王不但不以他們為奴隸,反倒選拔他們將自己所用的膳,所飲的酒賜給他們
  ,以後又擢升他們,使他們管理巴比倫省的事務(但一至二章)。按人情說,他們不當違忤王的命令;但
  是他們深深覺得,王的命令與他們的信仰相背,他們雖受王的的恩情,也無法在此事上通融讓步。他們
  報答王「知遇」之恩,盡心竭力,赤膽忠肝,為國事效忠,但在拜偶像的事上卻無法妥協。再者:尼布
  甲尼撒王原本握生殺大權,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窰中;所以全國的官吏人民,有誰不服
  從呢?何況這個人還是被擄來的猶大人,弱如水呢?然而這三個人深知跪拜偶像,是神所最憎惡的,因
  此他們就不顧性命的危險,斬釘截鐵,乾脆了當的拒絕了。哦!他們這種大無畏的精神,真是可以為天
  下後世效法。因為他們當時的處境,比較任何人都是危機萬分,既然他們敢在君王面前決然拒絕跪拜金
  像,難道我們不受教訓,決然拒絕向一切圖像致敬禮麼?-楊濬哲
   
問: 祈禱是不是心理作用?
答: 聖經上提祈禱的時候總提到有一個對象,告訴我們應當向誰祈禱。「禱告你在暗中的父。」(太六:6)
  「你們向父求甚麼,祂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約十六:23)「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啊,
  時候到了。」(約十七:1)眾門徒禱告的時候,同聲向神說:「主阿,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
  」(徒四:24)「我靠着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羅一:8)。從以上的幾個例可以看出,祈
  禱的真正意義,是把心裏所想的事告訴神。因此可以說,真正的祈禱,是心靈和神的交通;祇在自己心
  裏思想,而不能達到神面前的祈禱,不是真正的祈禱。既然祈禱要有一個具體對象,那麼當然不祇是心
  理作用。在另一方面,祈禱有時又好像是一種心理作用,但實際上是心靈裏面的工作,而不完全是心理
  作用。有時我們極想為一件祈禱,但是還有預備好自己的心靈,雖然形式上是祈禱了,但卻和神沒有交
  通,這時我們就要藉着祈禱預備自己的心靈,檢查潔淨自己的心,好使心靈能夠和神有交通,這樣的工
  作是心靈裏的,但也不祇是心理作用。-鮑會園
   
問: 有人祈禱很安靜,有人搥胸頓足,涕泗交流,究竟那一樣對?
答: 祈禱時搥胸頓足,涕淚交流,若是為了悲傷悔,情不自禁,自是無可非議;若是長年累月,一直如此,
  矯情造作,希望博得神垂憐,那就不對了。神是我們的力量、詩歌、拯救。神是我們的天父,勝過世上
  的慈父,若不是為了懊惱厭惡自己的罪,何必時時搥胸頓足,涕淚交流?你說搥胸是厭惡自己,頓足是
  向撒但示威,涕淚交流是為感激主恩,固然說得有理,如果私人祈禱,倒不大成問題,如果在公眾場合
  ,鬧鬧嘈嘈,怎有心機可與神靈交。真正的祈禱,不但是你說話、你動作,更緊要的要聽神說話,神動
  作。安靜祈禱,心靈與主默契,真個別有天地!禱告要迫切,要誠懇,不可作吵嘴式的禱告,也不要以
  為速度快,聲音高,就可蒙垂聽。最要緊的是靈裏通達的禱告。求主教導我們禱告罷!-吳乃恭
   
問: 有人祈禱時,慣用另一種顫動的聲音,如泣如訴,使聽者心絃被震動。似乎他不是向 神祈禱,而是藉着祈禱來撥動聽眾的情緒,這樣祈禱對嗎?
答: 這個問題應從兩方面看,如果祈禱者是在大庭廣眾,他為了要使在場者同心共鳴,不得不提高嗓子,顯
  出虔誠(自然的,不是造作的)的態度,是無可厚非的,總比聲低微使在場者不知道他在祈禱甚麼不能同
  心好。然而真會感動人的禱告,是出乎聖靈藉着人心深處發出懇切誠摯的呼聲,或讚美、或感謝、或代
  求,「耶和華阿,我從深處向祢求告。」(詩篇一百三十篇一節)「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祇是聖靈
  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着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羅馬八章26-27節)貴乎自然,貴乎聖靈藉着你的聲音呼籲,心與心,靈與靈,自然會共鳴,不需
  人工。原諒筆者一個小見證,當筆者神學畢業動身返菲律賓時,那時前途工作尚未定奪,有一位姊妹代
  筆者這麼祈禱,(在一祈禱會中)「主阿!願邵先生返菲後,他一生的工作不是要給人用,也不是要給惡
  者用,更不是要給自己用,乃要給祢用,也祇有要給祢用而已。」這代禱迄今已多年了,還深深的存在
  筆者心靈裏!因為這位姊妹對筆者之關心是真誠的,對神是體會其美旨的,聖靈自然用她的禱告打入靈
  的深邃處,公眾禱告中如遵循此二原則「體會主心,真誠代求」加以夠大的聲音,使人共鳴足矣!-邵慶彰
   
問: 天主教神甫要獨身,基督教牧師卻有家庭,究竟那一個對?那一個有利?
答: 對於這個問題,讓我們先看聖經的教訓,婚姻制度是神所創立的。亞當夏娃在樂園裏,神就已經把他們
  配合成為夫婦。主耶穌對於婚姻制度的神聖,又加以肯定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
  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4-6)。
  可見傳道人結婚並無不對。使徒保羅拿夫妻來比喻基督和教會的關係。(弗五:22-23)婚姻制度的神聖,
  更加可以想見。但若傳人覺得為着專心事主,不願意有家室纏身,則不結婚也是一件美事。所以使徒保
  羅說:「你有妻子纏着呢?就不要求脫離。你若沒有妻子纏着呢?就不要求妻子。……我願你你無所掛
  慮。沒有娶妻,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林前七:27-32)保羅自己就是一個沒有家室的人
  。然而保羅在林前七:28,又鄭重聲明:「你若娶妻,並不犯罪。處女若出,也不是犯罪。」而且在事
  實上,傳道人結婚有結婚的益處,不結婚也有不結婚益處,不能一概而論。倘若行在主裏,就萬事都互
  相効力,叫愛主的人得益處了。使徒彼得和其他使徒,何嘗不是有妻子的熱心傳道人?傳道人不結婚,
  基督教並不反對。但若強逼傳道人結婚,或強逼傳道人不結婚,那就不合聖經的教訓了。-徐松石
   
問: 有人喜歡聖像,有人反對聖像,究竟那一樣對?
答: 聖像的本身沒有甚麼嚴重的問題,問題乃在我們用甚麼樣的態度來對待它。十條誡命中的第二條講「像
  」時說:「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出二十:5)這是神的命令的注重點。不論像的本身取何
  種形式。刻的也好,圖畫也好,我們都「不可跪拜……也不可侍奉他。」如果要去跪拜侍奉這些像,你
  就是犯了拜偶像的罪,要擔當拜偶像的罪的刑罰。跪拜非常清楚,是指着向這些像下跪,敬拜它,向它
  祈禱;這樣作是不應當的,因為不論何種聖像都不是神,所以不應跪拜它。侍奉包括多種行動,如同在
  聖像前插花、燒香、點臘燭等都是等於拜偶像。但是,在另一方面,如果祇是把聖像當作一種藝術作品
  ,有了這樣的像,一方面使房子增加美觀,一方面使我們思想到它所代表的人物,如同任何其他的藝術
  作品,或親友的照片一般,而不把它當作神敬拜它,那麼喜歡聖像並不錯誤。-鮑會園
   
F 男女問題
問: 基督教對於婚姻問題的態度?
答: 基督教對於婚姻制度,在原則上是根據新約聖經,在道義上是根據全部聖經。在原則上,她的制度是根
  據新約教訓,主張一夫一妻制;在道義上,婚姻是神設立的,人人都當尊重,夫妻應彼此忠誠,互遵道
  德上的誓約,彼此專一相愛。舊約曾記載一夫數妻之事,這與古時東一帶風俗有關。當時,一般人認為
  娶妻是為了生育兒女,兒女越多越好,但是神的啟示逐漸給人看見一夫一妻制度的亮光。新約教訓我們
  ,信仰相同的人才能結合,否則不能同負「一軛」,侍奉主就無法同心,家庭的共同生活就有痛苦。婚
  姻是神聖的大事,故此人人都當尊重。未結婚之青年人應慎重尋求神的旨意,與愛主年長之傳道人或信
  徒商議和禱告,雙方應認清是神的安排。婚姻不是兒戲。合則留不合則去的看法,絕對不是聖經教訓。
  夫妻一生相處,目的在為主而生活,榮耀祂的名。故應當彼此尊重、相助、相愛、共甘共苦、同心合意
  共同完成神的旨意。-于力工
   
問: 基督教對於戀愛問題的態度?
答: 聖經中確有男女彼此愛慕之例子,也有父母作主經過媒人而結合的。雅各與拉班之大女結婚,是當時的
  風俗,由父母支配。他與拉班次女結合則是愛情。以撒的婚姻由父親作主,由媒人作成。新約則未見有
  這些例子,但是給我們生活的原則。我們照原則上來說,男女應有正常社交生活,可以有彼此瞭解的機
  會,經過彼此戀愛的階段而結合。彼此已有瞭解認識是好的,但是戀愛並不擔保婚姻永久,現在美國平
  均每三對結婚的夫妻有一對遲早要分離。此統計真是驚人,他們都是經過戀愛而結合的。許多未結婚就
  已作了「母親」,就是在戀愛期間,青年人慾火衝動不能自禁,而致遺恨而無法填補,可憐的是「母親
  和孩子。戀愛不是亂愛或性愛,戀愛應是正常的社交來往,對基督徒來說應是主內交通,尋求和等候神
  安排引導的過程。男與男可以作好朋友,女與女之可以作好朋友,但不能和男女之間作朋友相提並論。
  男與男和女與女同車、同桌、同行,住在一起是常有的;但男女之間就不能隨便搭肩携手。所以戀愛之事
  ,不應以為「我們大家不過是朋友」來辯護。此事應由個人決定,適可而止,最好經手長者指導,根據
  聖經原則,在神定的生活原則下來往。男女之間應保持相當距離,以便冷靜觀察而尋求神的旨意。基督
  教不反對戀愛,但反對亂愛,若是基督徒青年一旦對某一方面有愛慕之意,就應以禱告來尋求神的旨意
  ,彼此認識、彼此瞭解,彼此都清楚神的安排,這一過程就是我們所謂之戀愛。-于力工
   
問: 基督教對於貞操問題的態度?
答: 基督教對於貞操問題的態度是堅決的,沒有兩者皆可的假定。(我們所說的基督教,是接受聖經為神的啟
  示,為我們信仰生活最高準則。)在舊約神藉摩西頒佈十條誡命。第七誡說:「不可姦淫」,這是說一切
  合法婚姻,正式夫妻以外的性關係均被認為「罪」。新約對此點更加清楚的說明,基督說:「凡看見婦女
  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一個人思想中的貞操更是要緊,因一個人思想中的意念是
  行動的前奏。貞操是雙方面應注意的,無論是男是女,在未婚以前的性關係,均是不合理的生活;這是得
  罪神,得罪身體的行動。一男一女若有了性關係,雖未結婚,事實上他們已有夫妻之關係,他們就應停
  止或是即刻正式結婚,不能以「無所謂」而置之。人若以為在未結婚之前可以隨便有性關係,等結婚後
  再安定下來,這不合聖經教訓而且是罪。貞操觀念並非是一種結束,乃是快樂家庭、幸福人生途徑之一
  。吃飯充饑,睡眠休息,應有時序有定量,這祇是個人問題;但是性關係與第二者有關係,對於未來子女
  ,家庭社會均有莫大之關連,人人不可等閒視之。-于力工
   
問: 婚姻的目的是甚麼?不結婚可以嗎?
答: (一)為了滿足男女心靈的需求:在婚姻的關係中,夫婦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一體者,包括結合、一
  致、心靈上的契通、肌膚上的親密、以及不可分割等意思。夫婦的關係最親密,與其他人倫關係(例如父
  母、子女、兄弟姊妹、以及朋友同儕之關係)不同。「離開父母」的重點不在肉身上的分離,而在心理上
  的獨立和成長。一個人結婚後,對父母仍舊敬愛如故,但是他不應再依傍父母。而父母在他的生活中的重
  要性應該減少。創二:24和林前七:4,清楚指出丈夫或妻子應佔最重要的地位。夫婦若能持守這個聖經的
  原則,婚姻之間的問題便不會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婚姻也是一種伴侶的關係(創二:18)。人類是合群的
  動物。人人皆有愛與被愛的需要。人人皆渴望有伴侶同建理想、共擔憂懼;同聚歡樂、共分悲傷;同享功
  名、共嚐孤寂。夫婦之間應該沒有不可分擔的私人秘密。因為彼此要了解,沒有了解,便不能相愛。我
  們的始祖父母「二人赤身露體......而不覺得羞恥。」(創二:25)「赤露」含有無邪、信任、坦誠、親密和
  真實等意思,亞當和夏娃可謂深知伴侶之道。(二)為了滿足男女生理上的需要:從消極方面來看,婚姻的
  作用可避免淫亂(林前七:2)從積極方面來看,婚姻能給予性生活一種保障,使之愉快和美滿。(箴五:15
  ;18-19,林前七:2-5,歌七:10)「性是骯髒的」和「性開放」這兩種態度是撒但兩種暗器,兩者皆錯,
  並且害人不淺。(三)為了繁衍人類及教導下代:這過程包括生育(創一:28)與教導(弗六:4,申六:6-9)。
  一個在愛中孕育和生長的孩子,必定懂得怎樣去愛。要學習愛的功課,必須先看見愛的行動。要施出愛
  ,必須先身受愛。而溫暖的家是教導學習愛的最理想的地方。-游宏湘
   
問: 如何知道某人是神給我預備的對象?
答: 首先,在幾件基本的原則上沒問題,你才能考慮某人是否神預備給你的。例如:他是基督徒,他對你有好
  感,你也相當喜歡他,他沒有別的婚姻上的約束等等。弄清楚了基本的問題以後,你可以向神求憑據或
  啟示。用順服的心求,用忍耐的心等候,直到清楚確知為止。神在各人身上引導的方法時常不同,但神願
  意人明白祂的心意卻是相同的。我不知道神會用甚麼方法使你知道,可是你到時自然會知道。如果不知
  道,祇有再等候。順服加上忍耐等候,才有美滿的婚姻。-滌然
   
問: 我是一個女孩子,怎樣才是我理想的配偶?
答: 每個人的理想都不同,欣賞的角度也大有差別;但有幾條原則是可以參考的。第一,對方是個真正重生得
  救的基督徒。惟有在這個原則下,你的理想才能配合神的旨意;要不然,理想不久就會變成幻夢。第二,
  你們彼此相愛,而且你們的愛情不單在美色上,要包括品格性情方面。他長得高大,合乎你的理想,不
  夠;他吃苦耐勞,得你的欽佩,這才是穩當的愛情基礎。第三,理想與事實到底是兩回事,你永遠找不到
  一個完全合乎理想的丈夫,正如你自己也不可能成為對方百分百理想的妻子一樣。所以不可過份挑剔,
  有了信仰與愛情的基礎,其他個性習慣各方面的差異,都可以在實際相處時漸漸同化,不用擔心。況且
  ,你的理想也會隨着你的年齡,居住的環境,時代的觀念而修正變易的。-滌然
   
問: 我是一個男孩子,怎樣才是我理想的配偶?
答: 一個人到達青春期,對於異性就會產生奇異的感覺,從而想慕、憧憬。這是愛情的開始。身體越生長越
  成熟,就會追求異性;心理越成長越成熟,就會找尋理想配偶。因為婚姻不僅為滿足性的要求,並且是在
  建立一個溫暖美滿的家庭。但每個人的理想並不同。舉例來說:一個事業心十分重的人,有人可能想找一
  個有學識有才幹的太太,作他副手,共同建立事業。也有人可能不是,他的理想配偶,乃是一個能相夫
  教子,讓他可以無後顧之憂,專心事業的女人。人心不同,各其如面,對婚姻的選擇,十分微妙,可能
  是如此。雖然如此,儘管各人對於配偶的理想並不相同,但在基本方面,卻有它的共同點,需要掌握:
  第一,信仰━信仰直接影響思想。信仰不同,思想便難一致。有人追求屬靈,體貼聖靈;不信的卻追求世
  界,體貼肉體。你想帶她去聽道,參加聚會,她卻要你陪她去戲院、上館子。這種不同,暫時遷就已痛
  也苦,日子久了雙方更痛苦。除非你拋棄信仰,不然的話,一定無法協調。第二,思想━思想支配行動
  。思想不同,意見、話語、生活都跟着不同。夫妻無法長久生活在兩個不同的圈子裏,所謂「同牀異夢」
  ,多麼悲哀。第三,學識━學問與知識不但影響一個人思想,也影響一個人的價值觀,對事物的判斷,
  與及生活的情調。雖然有人學歷不同,但知識豐富。這樣的人究竟不多。學識差距太大,談起話來,難
  免有「對牛」格格不入之感。我們雖然不贊成「唯文憑主義」,但學識差不多,思想、談話,才能夠容
  易了解,卻是事實。第四,體健━身體健康十分重要。「林黛玉型」的美人兒,雖然可愛,但長年藥灶
  結伴,實非家庭之福。至於「美貎」,審美眼光人不同,更何況「情人眼裏出西施」,祇要不殘廢,沒
  有痼疾,便不應苛求。第五,性情━性情有急有慢;有的暴躁有的溫柔;有人慷慨有人吝嗇;有人外向,
  喜歡交際,有人內向,注意家務;有人喜歡說話,舌粲蓮花,有人恬靜,不善說詞,但言出必中;有人嫉
  妒成性,約法三章,常作河東獅吼,有人胸懷寬大,社交公開,常使賓至如歸。種種色色,說也說不完
  。你認為那一種對你更有好處,你可以自己選擇。第六,同族━與異族結婚,因為文化不同,生活習慣
  不同,價值觀不同,道德觀念不同,容易造成痛苦。據報告,在美國加州,異族結婚的離婚率,比同族
  人高出很多,這是可以想像的。第七,理性與情感━婚姻這東西,要有理性也要有情感。因為有理性,
  才談「理想」,但婚姻卻不是「純理性」的產物。有的婚姻被稱為十分理想,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可是不久離婚。有的看他們愛得糊塗,結合得糊塗,卻恩愛一生。情感這東西,真是難言,「情人眼中
  出西施」,便是一例。美滿的婚姻要講理性也要講情感,兩方兼顧。最後,不要忘記,你有理想,別人
  也有理想,你要揀人,人也揀你,在對方眼裏,你是不是「理想人選」?想到這裏,在揀人時條件便不要
  太苛。有人在年青有為時,揀來揀去,東不成西不就,後來有利的條件失去,得到的是別人揀剩的「籮
  底橙」,真是活該。-吳恩溥
   
問: 作為一個基督徒青年,要怎樣去追尋夢中情人?
答: 青年人情感豐富,喜歡做夢,從夢中尋求陶醉。但夢境總是帶着若干幻想,腳踏雲端,翻個觔斗,霍然
  配來,好夢成空,徒喚奈何。愛情是兩方面的事,十分實際。你喜歡做夢,把伊人編織在你愛情網裏面
  ,但對方可能很高於頂,條件苛,在她心目中,另有她「白馬王子」的形象,一點與你無關。某人哭喪
  着臉對他朋友說:愛情是兩人的事,我佔50%、她佔50%,現在的難處,我的50%完全屬於她,但她的50%
  ,半分都不給我,怎辦?作為一個基督徒青年,還是實事求是,不要做夢,要好好地去尋求神所給他安
  排的配偶。第一,要為終身大事祈禱、交托,求主在適合的時間,把你的另一半賜給你(詩三十一:15,
  參創二十四章)。第二、要有理想的配偶(不是幻想的情人),必須自己有「夠好」的條件。因為你揀人,
  人也揀你,因此要充實自己的才能,提高自己的條件。所謂「配偶」,這個「配」「有匹配」的意思。
  所謂綠葉配紅花,半斤對八両,門當戶對(你不要批評這是封建思想,你沒有封建思想,對方有封建思想
  ,怎麼辦?)等等。雙方的學問,工作能力、職業、社會地位、人格、品性、思想等,都要衡量一下,看
  看匹配不匹配?如果對方樣樣比你高,差距很大,你儘在那裏作夢,豈不正像俗語所謂「癩蛤蟆想吃天鵝
  肉」嗎?「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還是搞好你自己的條件,一旦「水漲船高」,適合人家的理想,
  就可以很容易獲得佳人垂青。第三,當你發現有合適的女孩子時,可在正常的社交場合中,由友誼開始
  。(切不可操諸過急,把她嚇壞)如果對方思想比較保守,可經由親友,或教會長輩向她示意,或徵求她
  的意見,然後由友誼發展。愛情像一朵玫瑰花,需要小心培養,才能結出鮮艷的奇葩來。有幾個字或者
  對你有幫助,就是「心細膽大」。所謂心細,就是切忌急躁魯莽,凡事要好好體貼對方,讓她有安全感
  ,覺得可以托終身。所謂膽大,就如從開始的約會,與及以後的求婚,要見機而作,爭取主動,免得坐
  失良機。情場如戰場,無不變之法,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最後有幾句掃興的話,但不得不說,你追尋
  的乃是一位「好妻子」,如果在交往以後,漸漸發覺方並不如你想像的這麼好,雖然容貌娟好,但不才
  無學,一肚草包,性情乖僻,脾氣很壞,很難相處;或者揮霍成性,虛榮心重,不識勒儉,難以持家;好
  煙嗜賭,惡習不除……實在沒有做「好妻子」的條件,就應當揮慧劍,趁早疏離,免得找個附骨毒疽,
  貽害終身。-吳恩溥
   
問: 作為一個基督徒女青年,要怎樣去尋找白馬王子?
答: 白馬王子是少女時期對愛情的幻夢,一個稍微成熟的女孩就知道白馬王子是不存在的;而且會警覺,自己
  並非美麗公主,即使白馬王子出現,自己也不夠資格入選。因此基督徒女青年根本就不應該有尋找白馬
  王子的企圖,連尋找普通配偶的念頭都該制止。配偶是神賜的,祇要我們行在神的旨意中,神自然會及
  時賜下人生的伴侶。常看見許多女孩亟亟乎找對象,偏偏東不成西不就;而那些想也沒想過結婚的人,一
  下子就給愛情捕住了,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是,沒想過結婚的女孩集中她的思想在別方面,對男孩自然
  表現得落落大方,反而引起男孩的興趣。那些一心想找對象的人呢!見到男孩就假定那是她未來的丈夫,
  不免忸怩作態,或熱情如火,把男孩都嚇跑了。將你的終身大事交託給主,專心致力於侍奉神的工作上
  。有一天,你會驀然發現,白馬王子就隱身在一位你平日見慣了的弟兄中。-滌然
   
問: 請你坦白告訴,我作為一個女性,結婚有甚麼好處,不結婚又有甚麼好處?
答: 關於結婚的好處,根據我個人結婚二十多年來的經驗是:有一個志同道合的伴侶,在心理上不覺得寂寞。
  不論遇見快樂或不如意的事情,都可以向他說。有疑難的時候可以問他;遇棘手的事時,推他去出面。總
  而言之,有所商量,有所信託,有所倚賴。還有,在生活上也有許多方便:東西太重可以叫他提,罐頭太
  緊可以叫他開,寫了稿以後可以叫他改……。有了兒女以後,雖然頻添了不少麻煩,卻也加增許多歡笑
  與喜樂。有了家,便有一個地方可回去;有了兒女,便有了新的挑戰,新的希望……。至於單身的好處,
  大概就是結婚的人所享受不到的東西。例如:自由自在,毫無牽掛的生活;有獨立自主的尊嚴,不必倚賴
  丈夫,凡事可以自己作決定。此外,由於沒有兒女和家務的牽纏,時間大概會多些,可以用來追求學業
  事業的成就。由於一人賺錢一人用,開支小,經濟便可能寛裕些。在買東西的時候,不必去攪腦汁,算
  算皮包裏將剩下幾塊錢。還有,她不必為兒女嘔氣,不必面對婆媳妯娌之間的麻煩,沒有永遠糾纏不清
  的心理戰。家裏容易保持整齊清潔,容易修心養性。不過,這二者的好處都不是自然而然可以得着的;都
  需要一番的準備和努力,都需要神的憐憫和恩惠。還有,認真說起來,這兩方面的好處都不過是暫時的
  ,而不是永遠的。-周李玉珍
   
問: 我有學識,有職業,結婚與否滿不乎;但鄉間父母,封封信逼嫁,怎麼辦?
答: 第一,向父母表示感謝,知道他們是為了愛你掛心你才這樣做。第二,進一步解釋,現在時代不同,女
  孩子不結婚生活也過得很快樂,請他們放心。同時信中常常報告你生活快樂的情形。第三,聲明你不是
  抱獨身主義,絶對不結婚,祇是沒有遇見合宜的對象。你認為如果胡亂結婚,一定是悲劇收場,可以順
  便舉些婚姻破裂的例子給他們聽。總之,不要把父母的信當成威脅,儘量諒解他們的苦心。如果父母是
  基督徒更好辦,請他們把這件事交給主,在禱告中記念就行了,不要再在信中提及。-滌然
   
問: 我受過高等教育,也有高尚職業,結婚與否,全無所謂,但我一聽見「老小姐」三字,心中就很難過,是甚麼原故?有甚麼辦法解決? 
答: 我們所處的社會給予我們這樣一個觀念:「老小姐」就是嫁不出去的,沒人要的女人。她又老又醜,脾氣
  又壞,吝嗇刻薄怪癖,無一是處。因此,你覺得難過,歸屬於這樣類型。有兩個辦法:第一,用行動來糾
  正「老小姐」的觀念。適當地打扮自己,樂意與人相處,慷慨幫助人。第二,用自嘲的辦法。聽見人家
  說起「老小姐」時,開玩笑地問:你們是不是說我呀?有人問起你的婚姻狀況時,可以自我介紹:我是老
  小姐一名。等你得到群眾的反應:「那裏,你一點也不像老小姐」或是「老小姐都像你這樣就好了」的時
  候,你就不會對這個名詞敏感了。-滌然
   
問: 我找不到結婚對象,一年比一年老,可能成為老處女,我很擔心,怎麼辦?
答: 你的憂慮是很正常的,不過要解決問題最好先從態度和價值觀着手。下列幾點,值得你去細心揣摩。(1)
  神為每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都是最好。也許婚姻的生活不是最適合你。(2)一個人的價值由神所評定,
  別人的評價如何不是最重要。(3)你渴望絕對的安全嗎?不要在男人的臂彎裏找,在神的膀臂中你才能找
  着。-遊宏湘
   
問: 我矜持太過,失去很多機會,雖然事後十分後悔,想改變自己的態度,但遇見男子,  又是舊態復萌,請問有甚麼辦法矯正?
答: 矜持太過可能與自卑的心理有關,二者都不正常。要與人來往,便要做一個正常的人。或者說:要甘心
  做一個平常的人。如果覺得自己了不起,不屑與人來往,那便要誠誠實實地問:我究竟在那些方面了不起
  ,叫我自鳴清高?我究竟擁有甚麼叫我不屑人來往?仔細思想以後,往往會覺得自己畢竟沒有甚麼了不起
  的地方。如果你的矜持,是因為自卑,便要找出自卑的原因。例如:我外觀衣着是否太隨便呢?我是否太
  懶惰消沉呢?我是否太自私呢?如果是,便要加以改善,建立自信,與人交往。有時,家庭的環境和背景
  也有關係。如果因為口袋裏比別人少了兩個錢而自卑,大可不必。基督徒知道他的天父是富有的,祂必
  定供給我們的需要。同時,一個好的男孩子並不理會你有錢沒有錢。父母太嚴格,對兒女交友的事太緊
  張,太苛求也會影響兒女的心理。這一點看看能否與父母開誠佈公地談談,或請可靠的長輩一起與父母
  談談。一切心理上的障礙除去了以後,便要實習。首先,可以從熟悉的親戚朋友相處,或在大庭廣眾中
  學習與異性打招呼,談些普通的話。開始的時候,並不容易,但要下決心,費點勁,勉強自己。日子久
  了,便會覺得自然了。-周李玉珍
   
問: 基督徒可以與非信徒結婚嗎?
答: 我們常聽到信徒討論「可以與非信徒結婚嗎?」他(她)們如此發問,基本上是愛主的,也明白聖經說:「
  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林後六:15),才有這懷疑的態度。不過由於彼此愛戀情深,覺得相當投
  契,或者羨慕異性的金錢、地位、名譽、容貌、才華,或者受家庭環境所壓迫,或者認為機會難逢,所
  以內心爭戰,無法自決。我們承認配偶是神為人造成的,「人要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這「一體」
  乃是「在基督耶穌裏,藉着福音,得以同為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6)。配偶而不是一體,顯
  示生命不同,那生活上的矛盾,其痛苦與危險,不難想像。一些人振振有詞,以為向不認識的人,也應
  該傳福音,何況可以抓住機會向與自己相愛的人傳道,豈不事半功倍?那知事實恰恰相反,當你站在乾
  地上手拯救那陷足泥沼的人是可能的;若你也身陷泥沼而想救別人,祇有同樣不能自拔而已。既因愛戀異
  性,不惜讓步,已在信仰上有了破口,倘進一步成為夫婦,便更易於造成跌倒的機會。因此,我們按照
  聖經申明:「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未婚的人在選擇對象時,必須以具
  有同樣信仰為條件之一。但要有智慧,不容輕信「信」了,乃要仔細觀察,多了解,多交通。已經訂了
  婚才蒙恩得救的,應該向對方說明,爭取他(她)與你一同得救,假使對方堅決反對,為了你的終身幸福
  ,必要時及早解除婚約,還是上策。暗室之后的著者在第98頁有如此的經驗:「我將跟隨我的愛人去拒絕
  主,或我將跟隨我的主去拒絕我的愛人呢?我的主或是我的愛人?我的愛人或是我的主?我兩樣都不犧牲
  ……一天一天過去,一夜一夜過去,戰爭仍是繼續着,一天我的眼睛忽然看見基督在客西馬尼園裏的一
  幅圖畫,我被聖靈充滿了,我知道主的痛苦,主也知道我的痛苦,我就放開我自己,主便立刻滿足了我
  ……我將如何寫信割斷了我們五年來愉快的情誼,和美滿的夢想呢?……我靠着那加給我力量的主做了,
  直到如今,我從不後悔!」若婚後才得救重生的,你要以言語行為表彰基督,好叫對方受你感動而歸主。
  倘他(她)一直逼迫,反對你,很可能正是你見證的好機會。類此見證,屢見不鮮。近代神的重用僕人王
  載博士,就是由於當時的未婚妻潘少容女士所感動而信主,夫婦至終熱心事主的。倘若有青年人以「千
  金容易得,難找有情人」,「機不可失」的託詞來悖逆神旨,輕易與非信徒成婚,恐怕要自食苦果。所
  以在婚姻的事上,我們要相信神有定旨,神有預備的。-李啟榮
   
問: 我有一位男朋友,不信主,但對我很客氣,性情也好,他聲明各人信仰自由,我跟他 結婚,可以嗎?
答: 結婚的「結」字正說明結婚的意義就是兩人合為一體,從此再也沒有個體的自由。你可以跟他聲明結婚
  後各人行動自由,經濟自由,愛情自由嗎?當然不能。那麼信仰怎能自由呢?信仰是直接影響思想觀念
  的,一個思想觀念都跟你不同的人,終年和你生活在一起,還能對你客客氣氣嗎?即使他能,你心靈能
  得到滿足嗎?你的婚姻生活美滿嗎?你可以跟他結婚,假使你祇需要一個貎合神離的丈夫。-滌然
   
問: 可以與異族人通婚嗎?   
答: 照理論講,大家都是圓顯方趾的人類,都是亞當的子孫,祇要言語相通,意氣相投,並無不可通婚之理
  。可是實際方面,異族通婚,卻是困難重重。這因為各人生活不同,習慣不同,興趣不同,加上文化不
  同,社會背景不同,價值觀念不同,你以為是,他未必以為是,你以為重要,她以為無所謂。當彼此戀
  愛時「愛情是盲目的」,甚麼都可以遷就。一旦結婚,朝夕相處,才發覺所謂「遷就」就是要犧牲個人
  的意見,求悅於對方。小遷就還可以,如果大遷就,或者事事遷就,實在苦不堪言。每日忍受一千次釘
  刺,比一次砍頭還難受。慢慢就會發覺這一場婚姻乃一杯苦酒。還有結婚並不祇兩個人的事,還有男女
  親屬。如果各人的親屬是開明的,通情達理的,那還可以,否則各人的親屬,因為思想不同,看法不同
  ,他們很容易加增男女雙方的困擾,叫他們情緒方面加增苦惱。另外還有兒女問題,有些社會對於混血
  兒是歧視。如果兩個人愛情的結晶被歧視,作父母的在情感上有甚麼感受呢?因此我以為異族通婚,在實
  際方面是有許多難處,需要三思為是。-吳恩溥
   
問: 基督徒可以納妾嗎?   
答: 基督不可納妾,有兩個理由:第一、經上說:耶穌回答說,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把這二人配合為
  夫婦,極其明顯地神起初的安排,乃是一夫一婦制度。基督徒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就
  不能進天國(太五:20)。如果基督徒納妾,連國民的義務都沒有盡,從法律上說,是個犯法的人,做地上
  的人已不夠完全,怎配做神的兒女呢?或許有人說,亞伯拉罕不是納妾嗎?大衞、所羅門不多妻嗎?不錯
  ,但舊約這些記載,不給新約信徒作榜樣,乃是作鑒戒。亞伯拉罕納妾,帶來家庭的痛苦;大衞多妻,兄
  弟閱牆,家庭慘遭變故;所羅門多妻,陷入罪裏,結果大衞辛宰苦苦建立的國度,給拆毁了。經上說:「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單造一人麼?為何祇造一人呢?乃是祂要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
  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傅白石
 
問: 節育合乎聖經嗎?   
  按我所知,聖經對節育問題沒有清楚確切的指示。所以不能簡單地用一句話說它合乎聖經或不合乎聖經
  ,祇能以一些有關生養兒女的經文和教訓加以分析討論。最明顯的幾處經文是:創一:28,詩一二七:3、
  一二八:3。從這些經文看來,節育好像是違反神的旨意,是拒絕神所賜的福氣。又有人根據俄南故意逃
  避生育的責任,被神責罰而死亡的故事,認為節育是違反神的旨意(創三十八:7-10)。至於正面贊成節育
  的經文卻找不到;那麼,節育是否不合乎聖經呢?那也不能這樣說。因為上面所引證的經文祇是說明生養
  兒女遍滿全地是神的旨意,又說明兒女是神所賜的一種福份,卻沒有禁止節育。俄南死亡的原因並非節
  育,而是存心不正。今天大多數教會都贊成或許可計劃生育。天主教雖反對「人工節育」,卻沒有絶對
  禁止節育。因為節育與殺害生命的禁令無關。今天人類早已遍滿地面,而且有些地方還有人口過剩之虞
  。又由於人類的罪惡所形成的社會現象,許多時候,兒女太多不僅不是福氣,反而會危害孩童應享有的
  最基本權利。而聖經的教訓是要教養兒女,愛護兒童。(參太十八:1-610,弗六:4)所以基督徒在節育
  的問題上,若對神存敬畏和虔誠的心,對事懷純良的動機,而良心又沒有指摘的話,便可實行,這雖然
  不是神最初的旨意,卻可以說是神准許的旨意。-周李玉珍
   
問: 基督徒可以離婚嗎?   
答: 毫無疑義的,對這個問題的基本原則是:基督徒不可以離婚。為甚麼?第一個理由是:基督徒心中深信
  夫妻是神所造成配合的,即如創世記所說的:「耶和華神就用那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人女人,領
  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1824)既然這樣相信,當然不能有離婚的
  思想了。第二個理由是:如果是一個真正重生的基督徒,則在「二人一體」的觀念下,就不會發生可使離
  婚的事,像以弗所書所說的:「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
  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
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
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弗五:2223)如果夫妻都能如此相親相愛的話,那有會發生離婚問題的
事故呢?當然,我們也不能諱言,基督徒中間也有離婚問題的發生,也有離婚的事實的。這不是「可否
離婚」的間題,這是「是否重生的基督教徒」的問題。這也就是說,如果是真正重生的基督徒,就不會
有離婚事故發生,縱有離婚事故發生,也不至於離婚;如果既發生了事故又不能彼此用愛心,而必至訴
之於法,以至於離婚,那就不是真正重生的基督徒了!我們對夫妻離婚之事的第一個觀念,離婚是「屬
世」的事,是屬「肉體」的事。第二個觀念,離婚是「罪惡」的事,「痛苦」的事。第三個觀念,離婚
是違背「初衷」的事,是「羞恥」的事。這三個觀念,頭一個乃屬於基督徒所獨有的,而後二個則是一
般世人所共有的。現在先就一般人的觀念來說。每一對夫妻的結婚「初衷」,都不會有絲毫離婚的意念
的;也不能不以離婚為「羞恥」的;所以一般世人也都不願意離婚。進一步說,當夫妻宣告離婚之前,
必定雙方或一方做出了「罪惡」的事,使對方甚至雙方都感到「痛苦」的事,而且是人生最痛苦的事;
所以世人非萬不得已也不願有離婚之事發生的。因為有這樣的不願,所以世上有許多夫妻之間的「不和」
、「不德」和「不情」等等事故發生,如果有一方德性稍好的人,也還能為「對方」的面子,為「自己」
的名譽,為「彼此」的初衷,為「家庭」的幸福等等問題考慮,而忍耐、讓步、犧牲;何況身為基督徒
的人,他心中還比世人多一個觀念,認定離婚乃「屬世界」的、「屬肉體」的,不當為的呢!一個基督
徒,最重要的也是和世俗人的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基督徒能對凡事用「愛心」處理,有「捨己」精神。
如果肯用「愛心」處理夫妻間的一切事件,還有不能解決的問題嗎?如果有「捨己」精神寬待對方的話
,還有甚麼事件非離婚不可呢?因為離婚不合基督徒的體統,因此,基督徒對於婚姻必須萬分審慎,多
多祈禱,尋找神的旨意,並聽取長輩的意見,避免肉體的衝動,慎乎始才能善乎終,有美滿的婚姻才有
幸福的家庭。-彭福
 
問: 夫婦意見不合,離婚好還是勉強同住好?   
答: 兩樣都不好。離婚不是信徒應走之路,勉強同住不是信徒應有的態度。大多數人面臨婚姻的危機,祇看
  見這兩種的選擇。並且多數認為離婚比勉強同住好,因為:(1)勉強同住祇有增加彼此的痛苦,而離婚可
  以減少爭執、忌恨、吵鬧等。(2)已有孩子的夫婦,離婚可以避免孩子生活懼怕、不安和失望中。(3)離
  婚給予雙方有機會另覓前途美景。(4)離婚等於雙方承認當初的婚約是一個錯誤,並且不願意繼續下去。
  本文作者堅決否定上述兩個選擇。基督徒的婚姻若觸礁,一拍兩散,或忍着性子活在地獄的火燄中,都
  不是神所喜歡的答案。神有更美更善方法。要恢復婚姻的良好關係,夫婦二人必須更新對自己及對彼此
  的態度:(一)重新認定婚姻的目的和作用。(二)認定婚姻的基石是愛(弗五:25)和誓約(林前七:39)愛基
  本上是意志的行動,而不是純粹一種感覺。被愛的對象也許不可愛(羅五:8),但愛的特質是捨己,並且
  尋求對方的益處。(三)了解自己的弱點和錯失:(a)客觀地找出關係破裂的成因和過程。(b)在神面前赤
  露敞開,求祂光照你所鑄成的錯誤。(c)具體列出自己的錯誤。(四)請求饒恕,先求神饒恕,然後求你自
  己的配偶饒恕,假如她也有錯,你無需指出。你祇要糾正自己的缺點,讓神按着自己的時間和方法來改變
  她。(五)列下有助增進婚姻關係的方法:具體列出原則和方法。謙虛點照着實行出來。不可灰心。要恒
  久忍耐。抱着不成功不罷休的決心。還要倚靠神。(六)等候意想不到的收穫。假如你能下決心照着第一
  至第四步驟去實行,你便會發現神在你和你的配偶身上成就了奇妙的事。正如一首歌說:「神的力量,
  早已顯明。祂怎樣幫助他人,也必照樣幫助你。」-游宏湘
   
問: 離婚有甚麼結果?   
答: 聖經對離婚的事,有很清楚的說明。現且列出幾處為參考:申二十四:1-4,可十:2-12,路十六:18,太
  十九:4-9,林前七:39。這些經文表示反對離婚。如果因為淫亂的緣故離婚,則不應該再婚。離婚的苦
  果恐怕祇有身歷其境的人才知道它的味道。如今,僅以客觀的立場,約提出下列幾點:(一)婚姻既然是
  二人成為一體,離婚便是硬生生地把那整體分裂開來,成為破碎的、不完整的東西。(二)離婚使雙方都
  有失敗感,使雙方都受傷。祇有假以時日和藉着基督的大能,傷痛可能得着療治,痕跡卻可能一生留在
  那裏。(三)如果有了兒女還離婚,則兒女所受的痛苦更大。日常生活和精神生活必然受極其嚴重的影響
  。不僅眼前受害,甚至會影響他們自己將來的婚姻和家庭關係。(四)離婚不僅是夫婦一人之間的事,不
  僅遺害兒女,而且對社會的經濟,道德倫理的標準也有直接或間接的不良影響。-周李玉珍
   
問: 甚麼叫「新道德觀」?新道德觀是「道德主義」還是放任主義?   
答: 所謂新道德觀念乃是指近代一些反對道德上的守法主義(Legalism)的學說,主張沒有絶對性的道德準則。
  一切是非好歹,都按處境而定。近代鼓吹這種思想最得力的有J.A.T.RobinsonJoseph Fletcher,後者主張
  在道德上除了愛之外沒有任何準則是絶對性的,愛是意志上一種動機態度。在某種處境中,奸淫邪蕩,
  偷呃拐騙,如果動機是為愛人,這些做作都是對的、好的。這種廢除絶對準則的處境道德觀其實一點也
  不新,早在十二世紀已有Pster Abelard起而反對倫理準則的絶對性。十九世紀的尼采(Nietzsohe)相信沒有
  兩個處境是完全相同的,因而反對絶對性的道德標準。杜威(Dewey)提倡功利論的邊泌 (Bertem)及一些現
  代的實存主義學者,亦都早已倡導大同小異的學說。值得留意的是Fletcher等強調他們的新道德觀念乃基
  於聖經的教訓。但對聖經稍有認識的都知道,這種「新道德」一點也不合聖經,(一)聖經的道德準則,
  是種神性的表露,神是永恆不變的,因此出於神本性之道德準則,如十誡和基督的登山寶訓也是永恆不
變的。(二)愛祇是一種動機和態度,「愛」不能告訴我們甚麼是對的或是不對的,因此耶穌和保羅並沒
有用愛來代替律法,而是教訓我們用愛來成全律法(羅十三:8-10),耶穌在世,並非要廢掉律法,而是
成全律法,因此祂不許人廢掉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太五:17-20)我們愛祂,就要守祂的律法(約十四:15)。
(三)這種新道德觀是一種神人倒置的人文主義,宗教和道德的權由神轉移到人身上。(四)新道德觀忽視
了人性的敗壞,甚至伊甸園裏,未墮落的始祖也需要道德準則的指引,何況墮落的人類。試想某大城市
廢除一切交通規則,要市民祇運用「愛」的原則去開車,結果將如何?!-張慕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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