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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重要嗎?當然重要,不祇重要,還必需、絕對和無誤呢!這似乎是不爭的答案。但甚麼是重要、必需、絕對和無誤。在後現代各說各話,人人皆權威的年代,再絕對的話都可任人定義,結果等於白說。爭拗字眼大多無益,倒不如實實在在回到聖經和教會歷史,看看聖經究竟有多重要、必需、絕對和無誤。我祇舉兩個例子,相信已足可說明。 一、在生命中遇見聖經
聖經中,約西亞是以色列國少有的好王,除大衛外,他也是行耶和華眼中為正的事,一生不偏離左右。何以如此?他「找回」並謹從聖經上的教訓是根本原因─ 王下22:3-13約西亞王十八年,王差遣米書蘭的孫子、亞薩利的兒子--書記沙番上耶和華殿去,吩咐他說:「你去見大祭司希勒家,使他將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就是守門的從民中收聚的銀子,數算數算,交給耶和華殿裏辦事的人,使他們轉交耶和華殿裏做工的人,好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大祭司希勒家對書記沙番說:「我在耶和華殿裏得了律法書。」……書記沙番又對王說:「祭司希勒家遞給我一卷書。」沙番就在王面前讀那書。王聽見律法書上的話,便撕裂衣服……說:「你們去為我、為民、為猶大眾人,以這書上的話求問耶和華;因為我們列祖沒有聽從這書上的言語,沒有遵着書上所吩咐我們的去行,耶和華就向我們大發烈怒。」 王下23:1-5王差遣人招聚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來。……王就把耶和華殿裏所得的約書念給他們聽。王站在柱旁,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遵守他的誡命、法度、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眾民都服從這約。王吩咐大祭司希勒家和副祭司,並把門的,將那為巴力和亞舍拉,並天上萬象所造的器皿,都從耶和華殿裏搬出來,在耶路撒冷外汲淪溪旁的田間燒了,把灰拿到伯特利去。從前猶大列王所立拜偶像的祭司,在猶大城邑的邱壇和耶路撒冷的周圍燒香,現在王都廢去,又廢去向巴力和日、月、行星,並天上萬象燒香的人。 雖則由於約西亞的祖父瑪拿西實在太敗壞,約西亞的改革無力全盤扭轉以色列會被罰亡國的厄運,但至少也維持了三十年的中興局面,他本人也有好的下場── 王下23:25-26在約西亞以前沒有王像他盡心、盡性、盡力地歸向耶和華,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像他。然而,耶和華向猶大所發猛烈的怒氣仍不止息,是因瑪拿西諸事惹動他。 代下34:24-28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照着在猶大王面前所讀那書上的一切咒詛,降禍與這地和其上的居民;因為他們離棄我,向別神燒香,用他們手所做的惹我發怒,所以我的忿怒如火倒在這地上,總不息滅。然而差遣你們來求問耶和華的猶大王,你們要這樣回覆他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至於你所聽見的話,就是聽見我指着這地和其上居民所說的話,你便心裏敬服,在我面前自卑,撕裂衣服,向我哭泣,因此我應允了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我必使你平平安安地歸到墳墓,到你列祖那裏,我要降與這地和其上居民的一切災禍,你也不至親眼看見。 若大多數人能謹守遵行聖經的話,聖經的話應能「救世」;但人的敗壞本質,聖經的信息啟示,以及上帝的救贖計劃本身,都已經否定了這個可能。(所以我們徹底反對任何形式的「社會福音」)但個人(如約西亞王)忠於上帝的話,又教導他人遵行,至少可以拯救自己免於滅亡,以及稍稍扶助同代的人,協助他們悔改,歸向基督真神。 二、在聖經中遇見生命 找着聖經,絕不僅是為了找到一些律例典章或道德教訓或神秘知識,藉以改善生活、改革社會或改良品性,而是為了找到生命─更準確的說,是遇上生命的主耶穌基督,通過祂被釘十字架,與天父復和,確認上帝的愛,並以愛回應上帝,重回我們先祖因犯罪叛逆而遠離的父家。 歷史上,許多對信仰非常認真的人,都有類似掙扎─我如何能確知上帝愛我?進一步說,我如何能肯定上帝會接納我的愛?對於相對敬虔的古代世界,這更是個困擾許多人半生甚至一生的大疑問: 上帝愛我嗎? 上帝接受我的愛(奉獻)嗎? 不過,為回應相類似的信仰掙扎,卻不是祇有一條門路。基督教宗教改革的先鋒馬丁路德(1483-1546),與天主教耶穌會的創辦人羅約拉的伊格那丟(Ignatius of Loyola,1491-1556,下簡稱羅約拉),都曾是非常虔敬的修士,都曾立志要做「完全人」,都曾為確認上帝的愛與呼召而長期地痛苦反覆掙扎。最終,他們都似乎各自以不同的方式找到了「安頓」,肯定了上帝的愛與呼召。至於哪個更好?哪個更真?大家且看下文。 先說羅約拉。他如何確認上帝(天主)的愛和呼召呢?我們看他的傳記和日記(以下引文據《聖依納爵自述小傳.心靈日記》,臺北:光啟,1999)。首先,他靠感覺─ 他在世俗的幻想中感覺很快樂,但到無聊後將它們推開時,便覺枯燥乏味;反之,當他幻想着赤腳去耶路撒冷朝聖,祇以野草充饑,並從事所見聖人們實行的刻苦補贖時,不但在那些思想中感覺神慰盎然,還在放棄它們不想時,仍覺心曠神怡。……慢慢地明白使他心情動盪的不同原因:一種是由魔鬼而來,一種是天主的靈感。(頁29) 平心而論,今天許多基督徒都是這樣「靠感覺」來判斷上帝的旨意和心腸。我不是說正確的信仰不可依憑感覺,而是感覺,特別是片段零碎的感覺,永遠不能佔主導地位,否則極其危險。看下去,你便知道羅約拉如何因太信感覺(及個人經驗)而誤入歧途。 這聖善的願望卻因下面所有的「神視」(按指神秘的異象),更加強鞏固起來……某夜他睡不着,清晰地看見了聖母和聖嬰耶穌的像;他由這神視獲得了極大的安慰。(頁30) 自此,你會發現羅約拉極度沉迷和追逐超自然的所謂「靈界經驗」,以此來確認天主和天主對他的呼召。 某日,他念着三鐘經走進修院時,他開始神魂超拔,就如看見了天主聖三像琴鍵的形狀,一時淚流如注,甚至嚎啕大哭,好像神不守舍。……一天他懷着很大的神樂心中想像天主創造世界的情形;他好像看見從天中發出光芒的一片白的東西,天主從其中發出光芒。……他在祈禱時,多次而且很長的時間神目看見基督的人性,顯示給他的形式有如一個雪白的身體,……他也在同樣的形狀下看見過聖母,……他所有的這些神視使他堅強,使他的信德如此堅固……(頁52-53) 羅約拉十分陶醉於這些神秘經驗,以為是天主對他的啟示和確認。但是,這些恍恍怫怫的經驗可靠嗎,憑甚麼「一片光」、「一個雪白的身體」,你就能確知它真是天主,它真是基督麼?知否許多異教或新紀元信仰中的「靈界經驗」,例如冥想打坐例必見到甚麼一團光,其實大同小異? 聖經卻從不鼓勵我們追逐神秘經驗,因為這些所謂靈界經驗,可以來自上帝,也可來自魔鬼,極難作準。保羅不是警告過我們「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麼?(林後11:14) 使徒彼得更正面題醒我們─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着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彼前1:8-9) 信仰就是信仰,並不需憑眼見或感覺。事實上,靠追逐感覺或特殊經驗,並沒有為羅約拉帶來真正的「安頓」,且看他在《日記》中的反覆掙扎,還搞得滿天神佛─ 昨晚,上床前不久,我感到溫暖、敬愛之情,及極大安慰,因為找到天主聖三(按指見到神秘異象),或在祂內獲得恩寵。……次日,我在破曉前醒來,之後有一段時間對所有神修事務感到沉悶索然無味。我在神枯的情形下做了例行的祈禱。其結果是喪失獲得至聖聖三的歡心的信心。……片刻之後,想想要從何處開始,回憶所有聖人,我把自己交付給他們,請求聖母及其子為我轉求至聖聖三,充滿敬愛之情,我淚流滿面。我視這為過去所做奉獻的肯定,同時,我滔滔不絕,祈求天使及諸位聖師、宗徒、門徒及所有聖人,祈求聖母及其子代禱,使我的感謝能達到至聖聖三的座前……然而敬愛之情受到某些微小的攻擊,仍然害怕犯某些錯誤。(頁145-146)敾冄 大家覺得,要靠感覺反反覆覆、斷斷續續來肯定上帝的憐愛與呼召,不是太痛苦太叫人不安了嗎?聖經明說「愛裏沒有懼怕」(約壹4:18)但為甚麼許多人尋找「愛」,甚或尋找上帝的愛,卻是這麼「懼怕」的呢?這是因為他們靠「感覺」求,不憑「信心」求;他們從自己身上求,卻不在上帝(基督)身上求。簡言之,他們從人的經驗與作為上來求,卻不從聖經─上帝的作為來求。 馬丁路德,帶着同樣,或者是更大的信仰掙扎,卻回到聖經,終於找到全然安穩的路。我們看看馬丁路德,一個極之敬虔,律己甚嚴的修士的信仰掙扎(以下引文據《基督教神學原典精華》,臺北:校園,1998,頁293-294)─ 雖然我過的是修士的生活,是無可非難的,但我還是覺得自己是一個罪人,在神面前自感良心不安;我也不相信我能夠用使我自己滿意的來取悅於祂。對自己的有罪的憎恨,很容易延伸為對上帝的嚴厲的憎恨─ 我不愛(事實上,我恨)那位刑罰罪人公義的神,我不是用沉默的褻瀆,就是喃喃地抱怨。我向神生氣,對祂說:「悲慘的罪人因為原罪會受到永恆的咒詛,因為舊約律法而承受各種的災禍,這還不夠嗎?神竟藉着福音使人愁上加愁,還要他們忍受祂的震怒和公義。」我如此逼到自己幾乎瘋狂,良心大受干擾…… 出路,再不可能靠更瑣碎和嚴厲地執行律例規條,或追逐像羅約拉般的特殊經驗,而是白紙黑字地回到聖經。因為,令他痛苦困擾的正是「經驗」(感覺),他要找到的是「事實」─上帝愛我們、接納我們的事實,而不是虛泛的被愛的經驗或感覺。 不過,回到聖經卻不等如回到聖經片段零碎的「金句」或「亮光」去,如此的回到其實跟靠「感覺」沒有實質分別。我們要回到重要的、具決定性的、確實的聖經啟示去,特別是關乎上帝在基督裏愛我們的啟示─ 我一直都有強烈的慾望想要明白保羅的羅馬書,但迄今阻止我的,並非我的冷淡,而是第一章有一句話:「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因為我一直都憎惡「神的義」一詞,按照所有博士的用法和習慣,……「神的義」是指神的公義,祂也刑罰不義的罪人。 路得想到,若「神的義」是指祂的公義,就是祂要在罪人身上搜尋「義」,那麼,我們祇得被定罪一途,何來「福音」可言?他無法忍受這種對經文的解釋,但對聖經本身他卻未絕望─
最後,因着神的憐憫,當我日夜思想「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之時,我終開始明白,「神的義」是指義人藉着神的恩賜(亦即信心)而得生。「神的義顯明出來」……亦即慈悲的神藉此公義使我們因信得以被稱為義。 原來,福音之福,就是上帝不在我們身上搜尋可以稱義的理由(若此我們祇可能被定罪),而是在祂自己身上,也就是祂的憐憫與藉祂愛子基督贖罪所成就的公義,將義歸到我們身上,稱我們為義。這是何等翻天覆地的奇妙啟示,路德雀躍萬分─ 由那時開始,聖經對我而言便有了全新的面目。……我曾經憎恨「神的義」一詞,現在我卻愛之如命,視之為最甜美一詞,保羅的這段經文成為我進入天堂的大門。……神的義是指我們因着神的義而得稱為義,仍令人欣喜不已。 原來,信仰所求的,祇是信心。但是信心又如何建立呢?我們看,早期教會絕沒有人拿着甚麼「耶穌像」叫人信叫人拜。他們努力傳誦的,是耶穌基督的「事蹟和教訓」(這些正是新約聖經的主體),以及祂如何滿足、應驗舊約聖經的教導和預言─祂是彌賽亞,是天父聖子,是天下人間唯一救主。換句話說,聖經,唯獨聖經,是我們能確認上帝,以及肯定祂的愛的唯一判準。
馬丁路德具體真實地回到聖經,找着同樣具體真實的耶穌基督,及藉着基督與祂的釘十字架所呈現的天父大愛,從此,他就實實在在地找着了上帝的愛的確認,穩如泰山,欣喜無比,再無絲毫恐懼。 三、事實勝於感覺 與羅約拉相比,馬丁路德找到的是「愛的事實」,羅約拉祇找着「愛的感覺」。前者建基於聖經所載的清晰確實的上帝作為,後者祇建基於浮泛的個人經驗和感覺。 好好地讀,刻苦用心地讀,並且最終把聖經讀通,洞悉上帝愛我們的事實,像馬丁路德一樣,斷不會沒有感覺(看他多麼喜樂);但由始至終迷信感覺,追逐零碎或自以為高超的經驗,卻不以聖經作為基準,那到了最後,所有的,仍是靠不住的感覺而已。 回到聖經,努力閱讀、明白和實踐聖經,為的正是尋找事實─上帝愛我們的事實。弟兄姊妹,你願意多花心力,好好讀經,好使自己能真實地遇上基督,信祂、愛祂,一生追隨祂,直到祂再來的日子麼? 我們得救和堅信到底,祇能靠事實,不能靠感覺!看!多少看似熱戀中的情侶,一旦鬧翻,便多麼兇殘惡毒的事都幹得出來,因為他們之間多有愛的感覺,少有愛的事實。同樣,許多看似熱心虔誠的信徒,一旦事不如意,便信心冷淡,或背棄信仰,甚至翻臉不認主,都是因為在他們的信仰裏,多有愛的感覺,少有愛的事實。 作者:譚傳道 (蒙准轉載,謹此致謝!) F親愛的讀者們!請参網頁:愛在吾家。 |
圣经重要吗?当然重要,不只重要,还必需、绝对和无误呢!这似乎是不争的答案。但甚么是重要、必需、绝对和无误。在后现代各说各话,人人皆权威的年代,再绝对的话都可任人定义,结果等于白说。争拗字眼大多无益,倒不如实实在在回到圣经和教会历史,看看圣经究竟有多重要、必需、绝对和无误。我只举两个例子,相信已足可说明。 一、在生命中遇见圣经 圣经中,约西亚是以色列国少有的好王,除大卫外,他也是行耶和华眼中为正的事,一生不偏离左右。何以如此?他「找回」并谨从圣经上的教训是根本原因─ 王下22:3-13约西亚王十八年,王差遣米书兰的孙子、亚萨利的儿子--书记沙番上耶和华殿去,吩咐他说:「你去见大祭司希勒家,使他将奉到耶和华殿的银子,就是守门的从民中收聚的银子,数算数算,交给耶和华殿里办事的人,使他们转交耶和华殿里做工的人,好修理殿的破坏之处……」大祭司希勒家对书记沙番说:「我在耶和华殿里得了律法书。」……书记沙番又对王说:「祭司希勒家递给我一卷书。」沙番就在王面前读那书。王听见律法书上的话,便撕裂衣服……说:「你们去为我、为民、为犹大众人,以这书上的话求问耶和华;因为我们列祖没有听从这书上的言语,没有遵着书上所吩咐我们的去行,耶和华就向我们大发烈怒。」 王下23:1-5王差遣人招聚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众长老来。……王就把耶和华殿里所得的约书念给他们听。王站在柱旁,在耶和华面前立约,要尽心尽性地顺从耶和华,遵守他的诫命、法度、律例,成就这书上所记的约言。众民都服从这约。王吩咐大祭司希勒家和副祭司,并把门的,将那为巴力和亚舍拉,并天上万象所造的器皿,都从耶和华殿里搬出来,在耶路撒冷外汲沦溪旁的田间烧了,把灰拿到伯特利去。从前犹大列王所立拜偶像的祭司,在犹大城邑的邱坛和耶路撒冷的周围烧香,现在王都废去,又废去向巴力和日、月、行星,并天上万象烧香的人。 虽则由于约西亚的祖父玛拿西实在太败坏,约西亚的改革无力全盘扭转以色列会被罚亡国的厄运,但至少也维持了三十年的中兴局面,他本人也有好的下场── 王下23:25-26在约西亚以前没有王像他尽心、尽性、尽力地归向耶和华,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后也没有兴起一个王像他。然而,耶和华向犹大所发猛烈的怒气仍不止息,是因玛拿西诸事惹动他。 代下34:24-28耶和华如此说:我必照着在犹大王面前所读那书上的一切咒诅,降祸与这地和其上的居民;因为他们离弃我,向别神烧香,用他们手所做的惹我发怒,所以我的忿怒如火倒在这地上,总不息灭。然而差遣你们来求问耶和华的犹大王,你们要这样回复他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至于你所听见的话,就是听见我指着这地和其上居民所说的话,你便心里敬服,在我面前自卑,撕裂衣服,向我哭泣,因此我应允了你。这是我--耶和华说的。我必使你平平安安地归到坟墓,到你列祖那里,我要降与这地和其上居民的一切灾祸,你也不至亲眼看见。 若大多数人能谨守遵行圣经的话,圣经的话应能「救世」;但人的败坏本质,圣经的信息启示,以及上帝的救赎计划本身,都已经否定了这个可能。(所以我们彻底反对任何形式的「社会福音」)但个人(如约西亚王)忠于上帝的话,又教导他人遵行,至少可以拯救自己免于灭亡,以及稍稍扶助同代的人,协助他们悔改,归向基督真神。 二、在圣经中遇见生命 找着圣经,绝不仅是为了找到一些律例典章或道德教训或神秘知识,藉以改善生活、改革社会或改良品性,而是为了找到生命─更准确的说,是遇上生命的主耶稣基督,通过祂被钉十字架,与天父复和,确认上帝的爱,并以爱回应上帝,重回我们先祖因犯罪叛逆而远离的父家。 历史上,许多对信仰非常认真的人,都有类似挣扎─我如何能确知上帝爱我?进一步说,我如何能肯定上帝会接纳我的爱?对于相对敬虔的古代世界,这更是个困扰许多人半生甚至一生的大疑问: 上帝爱我吗? 上帝接受我的爱(奉献)吗? 不过,为回应相类似的信仰挣扎,却不是只有一条门路。基督教宗教改革的先锋马丁路德(1483-1546),与天主教耶稣会的创办人罗约拉的伊格那丢(Ignatius
of Loyola,1491-1556,下简称罗约拉),都曾是非常虔敬的修士,都曾立志要做「完全人」,都曾为确认上帝的爱与呼召而长期地痛苦反复挣扎。最终,他们都似乎各自以不同的方式找到了「安顿」,肯定了上帝的爱与呼召。至于哪个更好?哪个更真?大家且看下文。 先说罗约拉。他如何确认上帝(天主)的爱和呼召呢?我们看他的传记和日记(以下引文据《圣依纳爵自述小传.心灵日记》,台北:光启,1999)。首先,他靠感觉─ 他在世俗的幻想中感觉很快乐,但到无聊后将它们推开时,便觉枯燥乏味;反之,当他幻想着赤脚去耶路撒冷朝圣,只以野草充饥,并从事所见圣人们实行的刻苦补赎时,不但在那些思想中感觉神慰盎然,还在放弃它们不想时,仍觉心旷神怡。……慢慢地明白使他心情动荡的不同原因:一种是由魔鬼而来,一种是天主的灵感。(页29) 平心而论,今天许多基督徒都是这样「靠感觉」来判断上帝的旨意和心肠。我不是说正确的信仰不可依凭感觉,而是感觉,特别是片段零碎的感觉,永远不能占主导地位,否则极其危险。看下去,你便知道罗约拉如何因太信感觉(及个人经验)而误入歧途。 这圣善的愿望却因下面所有的「神视」(按指神秘的异象),更加强巩固起来……某夜他睡不着,清晰地看见了圣母和圣婴耶稣的像;他由这神视获得了极大的安慰。(页30) 自此,你会发现罗约拉极度沉迷和追逐超自然的所谓「灵界经验」,以此来确认天主和天主对他的呼召。
某日,他念着三钟经走进修院时,他开始神魂超拔,就如看见了天主圣三像琴键的形状,一时泪流如注,甚至嚎啕大哭,好像神不守舍。……一天他怀着很大的神乐心中想象天主创造世界的情形;他好像看见从天中发出光芒的一片白的东西,天主从其中发出光芒。……他在祈祷时,多次而且很长的时间神目看见基督的人性,显示给他的形式有如一个雪白的身体,……他也在同样的形状下看见过圣母,……他所有的这些神视使他坚强,使他的信德如此坚固……(页52-53)
罗约拉十分陶醉于这些神秘经验,以为是天主对他的启示和确认。但是,这些恍恍怫怫的经验可靠吗,凭甚么「一片光」、「一个雪白的身体」,你就能确知它真是天主,它真是基督么?知否许多异教或新纪元信仰中的「灵界经验」,例如冥想打坐例必见到甚么一团光,其实大同小异?
圣经却从不鼓励我们追逐神秘经验,因为这些所谓灵界经验,可以来自上帝,也可来自魔鬼,极难作准。保罗不是警告过我们「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么?(林后11:14) 使徒彼得更正面题醒我们─ 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并且得着你们信心的果效,就是灵魂的救恩。(彼前1:8-9) 信仰就是信仰,并不需凭眼见或感觉。事实上,靠追逐感觉或特殊经验,并没有为罗约拉带来真正的「安顿」,且看他在《日记》中的反复挣扎,还搞得满天神佛─ 昨晚,上床前不久,我感到温暖、敬爱之情,及极大安慰,因为找到天主圣三(按指见到神秘异象),或在祂内获得恩宠。……次日,我在破晓前醒来,之后有一段时间对所有神修事务感到沉闷索然无味。我在神枯的情形下做了例行的祈祷。其结果是丧失获得至圣圣三的欢心的信心。……片刻之后,想想要从何处开始,回忆所有圣人,我把自己交付给他们,请求圣母及其子为我转求至圣圣三,充满敬爱之情,我泪流满面。我视这为过去所做奉献的肯定,同时,我滔滔不绝,祈求天使及诸位圣师、宗徒、门徒及所有圣人,祈求圣母及其子代祷,使我的感谢能达到至圣圣三的座前……然而敬爱之情受到某些微小的攻击,仍然害怕犯某些错误。(页145-146)敾冄 大家觉得,要靠感觉反反复覆、断断续续来肯定上帝的怜爱与呼召,不是太痛苦太叫人不安了吗?圣经明说「爱里没有惧怕」(约壹4:18)但为甚么许多人寻找「爱」,甚或寻找上帝的爱,却是这么「惧怕」的呢?这是因为他们靠「感觉」求,不凭「信心」求;他们从自己身上求,却不在上帝(基督)身上求。简言之,他们从人的经验与作为上来求,却不从圣经─上帝的作为来求。
马丁路德,带着同样,或者是更大的信仰挣扎,却回到圣经,终于找到全然安稳的路。我们看看马丁路德,一个极之敬虔,律己甚严的修士的信仰挣扎(以下引文据《基督教神学原典精华》,台北:校园,1998,页293-294)─ 虽然我过的是修士的生活,是无可非难的,但我还是觉得自己是一个罪人,在神面前自感良心不安;我也不相信我能够用使我自己满意的来取悦于祂。对自己的有罪的憎恨,很容易延伸为对上帝的严厉的憎恨─ 我不爱(事实上,我恨)那位刑罚罪人公义的神,我不是用沉默的亵渎,就是喃喃地抱怨。我向神生气,对祂说:「悲惨的罪人因为原罪会受到永恒的咒诅,因为旧约律法而承受各种的灾祸,这还不够吗?神竟藉着福音使人愁上加愁,还要他们忍受祂的震怒和公义。」我如此逼到自己几乎疯狂,良心大受干扰…… 出路,再不可能靠更琐碎和严厉地执行律例规条,或追逐像罗约拉般的特殊经验,而是白纸黑字地回到圣经。因为,令他痛苦困扰的正是「经验」(感觉),他要找到的是「事实」─上帝爱我们、接纳我们的事实,而不是虚泛的被爱的经验或感觉。 不过,回到圣经却不等如回到圣经片段零碎的「金句」或「亮光」去,如此的回到其实跟靠「感觉」没有实质分别。我们要回到重要的、具决定性的、确实的圣经启示去,特别是关乎上帝在基督里爱我们的启示─ 我一直都有强烈的欲望想要明白保罗的罗马书,但迄今阻止我的,并非我的冷淡,而是第一章有一句话:「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因为我一直都憎恶「神的义」一词,按照所有博士的用法和习惯,……「神的义」是指神的公义,祂也刑罚不义的罪人。 路得想到,若「神的义」是指祂的公义,就是祂要在罪人身上搜寻「义」,那么,我们只得被定罪一途,何来「福音」可言?他无法忍受这种对经文的解释,但对圣经本身他却未绝望─ 最后,因着神的怜悯,当我日夜思想「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之时,我终开始明白,「神的义」是指义人藉着神的恩赐(亦即信心)而得生。「神的义显明出来」……亦即慈悲的神藉此公义使我们因信得以被称为义。 原来,福音之福,就是上帝不在我们身上搜寻可以称义的理由(若此我们只可能被定罪),而是在祂自己身上,也就是祂的怜悯与藉祂爱子基督赎罪所成就的公义,将义归到我们身上,称我们为义。这是何等翻天覆地的奇妙启示,路德雀跃万分─ 由那时开始,圣经对我而言便有了全新的面目。……我曾经憎恨「神的义」一词,现在我却爱之如命,视之为最甜美一词,保罗的这段经文成为我进入天堂的大门。……神的义是指我们因着神的义而得称为义,仍令人欣喜不已。 原来,信仰所求的,只是信心。但是信心又如何建立呢?我们看,早期教会绝没有人拿着甚么「耶稣像」叫人信叫人拜。他们努力传诵的,是耶稣基督的「事迹和教训」(这些正是新约圣经的主体),以及祂如何满足、应验旧约圣经的教导和预言─祂是弥赛亚,是天父圣子,是天下人间唯一救主。换句话说,圣经,唯独圣经,是我们能确认上帝,以及肯定祂的爱的唯一判准。 马丁路德具体真实地回到圣经,找着同样具体真实的耶稣基督,及藉着基督与祂的钉十字架所呈现的天父大爱,从此,他就实实在在地找着了上帝的爱的确认,稳如泰山,欣喜无比,再无丝毫恐惧。 三、事实胜于感觉 与罗约拉相比,马丁路德找到的是「爱的事实」,罗约拉只找着「爱的感觉」。前者建基于圣经所载的清晰确实的上帝作为,后者只建基于浮泛的个人经验和感觉。 好好地读,刻苦用心地读,并且最终把圣经读通,洞悉上帝爱我们的事实,像马丁路德一样,断不会没有感觉(看他多么喜乐);但由始至终迷信感觉,追逐零碎或自以为高超的经验,却不以圣经作为基准,那到了最后,所有的,仍是靠不住的感觉而已。 回到圣经,努力阅读、明白和实践圣经,为的正是寻找事实─上帝爱我们的事实。弟兄姊妹,你愿意多花心力,好好读经,好使自己能真实地遇上基督,信祂、爱祂,一生追随祂,直到祂再来的日子么? 我们得救和坚信到底,只能靠事实,不能靠感觉!看!多少看似热恋中的情侣,一旦闹翻,便多么凶残恶毒的事都干得出来,因为他们之间多有爱的感觉,少有爱的事实。同样,许多看似热心虔诚的信徒,一旦事不如意,便信心冷淡,或背弃信仰,甚至翻脸不认主,都是因为在他们的信仰里,多有爱的感觉,少有爱的事实。 作者:谭传道 (蒙准转载,谨此致谢!) F亲爱的读者们!请参网页:至于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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