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信賴的基督耶穌 / 我所信赖的基督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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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教育廳長的見證

 

 

我所信賴的基督耶穌

我所信赖的基督耶稣

 

主耶穌指着一個要賣祂的人說: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意思就是一個人如果不要耶穌,倒不如不生在世上,因為一個人沒有生在世上,他就沒有一個身體進入永生,也沒有一個身體進入永死,永生永死,都是無份的。我們不能說,一個沒有生在世上的人是有禍的,但可以說,一個不要耶穌進入永死的人是有禍的,所以那人比較不生在世上倒好。

 

聖經上告訴我們,無論得救的,與不得救的,都要復活,復活既是指着身體說的,那就表明所有的人,不管是得救的,或不得救的,他們都不祇有靈魂而都是在永世裏帶着身體的。自從我們生在世上有了一個身體之後,我們就再不能把它消滅。這身體無一例外,生來就整個的是罪,我們都是胎生的罪人,胎生的地獄之子,我們生在世上,有了這麼一個身體,是何等有禍啊!

 

如果不是神愛我們,將祂的獨生的兒子耶穌賜給我們,拯救我們,替我們解決這個身體問題,我們真是不生在世上倒好。因此我所信賴的基督耶穌,就是解決我身體問題的耶穌。關於這個問題,把我的信仰分為五段說明如下:

 

()關於主耶穌藉童女降生

 

我們都是亞當的種類,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這是血統的關係,既沒有一個人能脫離亞當的血統,也就沒有人能說他的血肉裏沒有含着罪。有罪就有死,有罪就失去了永遠的生命。基督教的真理,不是由壞人變成好人,乃是由死人成為活人。神不是吩咐死人改良,乃是把生命賜給死人,把死人救活。主耶穌既是來作生命的,作末後的亞當第二個人,主耶穌就不能與首先的亞當同一種類,這是自然之理。

 

從前有一位教會的領袖,很誠實的對我說,他不能相信耶穌是童女生的。他說:如果你能說出一個叫我相信的理由,我也願意信。我問他說你信不信耶穌絕對聖潔完全無罪呢?他說:我自然相信耶穌是完全無罪的。我再問:你能相信從世人的種類中可以生得出一個絕對聖潔完全無罪的人麼?他說:按生理而論是不能的。從此他恍然大悟,相信耶穌實在是童女生的;是神自己的生命,藉着聖靈成胎的另一種類。

 

教會中不免尚有好多稱為基督徒的,甚至坐在高位上的領袖,還不信耶穌是童女生的。這固然是教會中的奇怪現象,但我們若記得主耶穌的話:有仇敵來,將稗子撒在麥子裏。就不希奇了。如果我們不信這是魔鬼的工作,就不能懂得那些人為何加入教會。神能造人,卻不能藉童女生人,是說不通的。那些人既不相信耶穌是童女生的,想必也連帶的不信人是神造的。有人看耶穌是童女生的為奇怪,我倒看耶穌如果不是童女生的真是非常奇怪。

 

()關於赦罪

 

神是絕對公義,不能因着愛而無所憑藉的赦罪,約翰壹書第一章九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這裏是說神是接着公義而赦罪。一個法庭中的審判官,不能因為愛罪犯的緣故,就赦免他的罪,那是沒有公義,也是法律所不許的。神把祂的兒子耶穌賜給我們,是因着祂的大愛,神赦免我們的罪,乃是因着祂的公義,我們應當在此分清;因為耶穌必須成為能夠受苦的肉身,替我們成為罪成為罪身的形狀。在實際上站在罪人的地位,被神離棄替我們流出罪人該流的血來,神才有赦罪的可能。主耶穌既是絕對無罪,公義的神,竟讓祂實在流血受死,而且埋在墳墓,神不但藉着耶穌有赦罪的可能,就是神不願赦罪,也是不可能的。就公義的法律而言,一人犯罪,祇能一人受刑。主耶穌受的死刑,既是替我們受的,與他自己毫不相干,神若再定我們的罪,那就是一人犯罪,使二人受刑了,這是神公義的性格所擔保不可能的一事。

 

關於赦罪的道理,尚有被人誤解之處,就是每人以為不過是人犯罪的行為,或混而言之的說:原罪本罪,也覺含糊欠妥。在聖經上首要的意義是單數,是指着整個的身體說的。因為知道我們舊人,(單數)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單數)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在神看祂的死就是替代舊人死,也是與舊人同死的。藉着祂的死,使我們的罪身滅絕,不再作罪的奴僕。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第五章十七節)罪的赦免,在神的眼中,就是罪犯已經受過死刑,他的罪案已經取消,這人再無刑事責任可負,無論如何罪大惡極,因為已死就萬事了結。

 

所以,聖經上對於同死,同釘十字架的說法,總用已經二字,表明是已經有過的一事。例如:你們已經死了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等等。一位徹底明白赦罪的人,他也明白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我原有的身體,使必須走到永火的身體,但這個身體,已經藉着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滅絕。現在不再有我的身體,我所有的,乃是基督的身體,所以不是走到永火的身體。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哥林多前書第六章十五節)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馬書第七章二十四,二十五節)主耶穌就是這樣解決我們身體的問題。不過這其中尚有生命與生活的分別,就生命而言,我已經死了,我的罪身已經滅絕。就生活而言,我尚沒有到身體得贖的時候,我尚要靠着祈禱,依賴聖靈的大能大力,治死地上的肢體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參看歌羅西書第三章三節至五節,哥林多前書第九章二十七節)

 

()關於稱義

 

在耶穌身上有兩件大事: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第四章二十五節)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是解決我們罪身的問題,滅絕我們罪的身體,了結一切舊人的虧欠,這是我們歸給祂的,屬於消極。主耶穌復活是神證實耶穌絕對沒有罪的沾染,完全是義,神把祂歸給我們,稱我們為義,屬於積極。稱義的道理,就是藉着主耶穌的死與復活,兩個身體得以調換。藉着死,罪的身體歸給耶穌滅絕,藉着復活,義的身體歸給我們稱義。死與復活,是基督教的兩個大道。稱義的信心,必須是死而復活的信心,所以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解釋稱義,是用亞伯拉罕的信心作個例證。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當亞伯拉罕稱義的時候,神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世記第十五章五節六節)亞伯拉罕一方面,看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又一方面,看神能叫死人復活,叫無變為有。死人還可復活,生育斷絕亦可生育,這就是稱義的信心。亞伯拉罕既有死而復活的信心,接受後嗣的應許,他也連帶的有死而復活的信心,接受神的試驗,他因信,把以撒獻上,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他也仿佛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希伯來書第十一章十七節至十九節)

 

亞伯拉罕的信心,顯然分為兩個要素:一是與稱義的生命有關,白白的接受神的應許;一是與稱義的生活有關,把以撒獻上的順服。這兩個信心,亦即羅馬書第一章十七節所說的: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的兩個信字。生活的信心,是由生命的信心產生的。亞伯拉罕如果沒有死而復活的信心接受應許,也就沒有死而復活的信心獻上以撒。信心不是空洞的。所以,雅各書第二章二十一節,是用亞伯拉罕稱義的生活,試驗稱義之生命的實在。好像以能否釀蜜,試驗是否蜜蜂一般。保羅稱義的道理,注意生命方面,認為蜜蜂釀蜜是不待言的。雅各稱義的道理,注意生活方面,認為要釀蜜才是蜜蜂。這樣讀羅馬書第四章與雅各書第二章十四節至二十六節,就不會想到聖經的話似乎有衝突之處了。稱義是神的一個作為,把人的拿去,放一個在人的裏面。撒拉身上的死,若沒有拿去,就不會有以撒生出像天上星的子孫來。正是這樣的信心,叫亞伯拉罕稱義,也正是這樣的信心,叫我們稱義,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這取死的身體,是在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的,(詩篇五十一篇五節)不是我可以脫離的。感謝神,藉着主耶穌的死,神得以按着公義把我的拿去,又藉着主耶穌復活,把放在我的裏面,叫我有了生命。這都是神實在的工作,並非空洞的比喻。

 

一位信徒有了耶穌活在他裏面,就像他吃了飯,胃裏有飯那麼確實,因此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約翰福音第六章五十三節)我們若真是吃了甚麼,喝了甚麼,這是進到胃裏的一個事實。信徒既然有了因信稱義的生命,就應當像亞伯拉罕一樣,有稱義的生活。不管生命與生活,都是藉着信心而有的,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我應當藉着信心,真的承認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已經死了,死人是沒有權力再為自己活着的,那麼就會天然的有下一句,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基督活在我們裏面,是摸不着的,看不見的。然而,基督藉着聖靈活在我們裏面是個事實,這就是信心。沒有信心,不會有稱義的生命,照樣,沒有信心,不會有稱義的生活。

 

()關於聖靈

 

聖靈就是耶和華神自己的靈,亦就是神自己,祂是有位格的,祂在神的工作上是主持一切的。不是主耶穌自己藉着馬利亞成胎,乃是由於聖靈,不是主耶穌自己作種種的工,乃是由於聖靈;不是主耶穌自己復活,乃是由於聖靈。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是屬靈了,……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馬書第八章九至十一節)聖靈在主耶穌身上的工作,分為三種:(一)使馬利亞懷胎,為主耶穌道成肉身的起點。(二)在主耶穌身上,實現神要耶穌所順服的一切旨意。(三)叫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五旬節聖靈降臨,就是住在主耶穌裏面的聖靈,已經在耶穌身上,成就了上述的三種工作。

 

在耶穌升天之後,又複下降,也照樣在每位信徒的身上,成就這三種工作,(一)已有的。每位信徒在藉着信心接受耶穌的時候,聖靈就重生他,使他有基督耶穌的生命,同時聖靈就住在這個生命中,為印記,(以弗所書第一章十三,十四節),這是信徒生命的起點。(二)現今的。信徒的生活,就是順服這已經有的聖靈,讓他充滿,叫已經有的基督耶穌的生命豐盛;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聖靈不是為自己作事,祂唯一的目的,是叫耶穌在信徒身上顯大,這是為信徒一世的生活,(三)將來的。叫信徒在主耶穌二次來的時候,從死裏復活,改變形狀。(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十三節至十八節,腓立比書第三章二十節,二十一節再參看羅馬書第八章十一節)這是為信徒身體得贖,亦即整個得救的完成。(羅馬書第八章二十三節至二十五節)自信徒重生,至信徒身體得贖,完全是聖靈的職務。

 

此為五旬節之前,五旬節之後的聖靈不同之處。五旬節所說的聖靈降下,並非五旬節之前,地上沒有聖靈,乃因五旬節之後的聖靈,另有一種成立教會使信徒成為基督身上肢體之新的任務。這是要等到耶穌升天,聖靈在耶穌身上告一段落之後,才可起始的。我們現今所處的這個恩典時代,簡直就是聖靈的時代。不過最要注意的一個原則:就是聖子不是為自己活着,祂是榮耀聖父,表顯聖父的。聖靈也不是為自己作事,榮耀自己,祂是專一榮耀聖子,表顯聖子的。不本着這個原則講聖靈,未免錯謬而且危險,因為冒充聖靈的邪靈,就要乘虛而入了。(約翰壹書第四章一至三節)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着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是到耶穌那裏喝,不說到聖靈),信我的人,(信耶穌的人,不說信聖靈),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江河有兩岸為範圍,聖靈是以耶穌為範圍,為所欲為,漫無節制的,是邪靈的動作),耶穌這話是指着信祂之人,(不說信聖靈),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不是因為聖靈)尚未得着榮耀。(約翰福音第七章三十七至三十九節)

 

()關於身體復活

 

新約講論身體復活的真理,最完備的,就是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本章二十三節說: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注意基督復活是初熟的果子。這意思,就是不管是田裏的禾稼,或樹上的果子,先熟的與後熟的都是相同,不過時間問題而已。譬如一棵樹上的桃子,先熟了一個,以後滿樹所熟的,自然也都是桃子,與先熟的相同。如果一個人是信聖經的,他就不能不信將來信徒復活的身體,是要恰與主耶穌從前復活的身體相同。信徒復活的身體如何,雖未看見,但主耶穌已經復活,祂的身體,自然就是信徒復活身體的表樣。當主耶穌復活之後,向門徒顯現的時候,門徒看見都不約而同的以為所看見的是魂。因為人的天性,似乎極容易相信鬼魂一類的事;相信死後有靈魂,比較相信死後到那時還有復活的身體,容易得多。

 

所以,教會中總是口口聲聲的講靈魂,靈魂得救,靈魂到天堂永遠享福等等。身體復活的希望,若不是全然不講,就是講得很少。如果永遠享福的,祇是靈魂,那麼就沒有身體復活之必要了。其實身體復活的道理,是基督教的中心大道。聖經上是身體,靈魂,一路講的,而且身體得救比靈魂得救說得格外清楚。即如:祂要按着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書第三章二十一節)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心裏歎息,等候得着兒子的名份,乃是我們身體得贖。(指有復活的身體,或說身體得救)我們得救(身體得救)是在乎盼望。祇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羅馬書第八章二十三節,二十四節)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二十三節)

 

門徒以為復活的耶穌是魂的時候,主耶穌不但要他們看祂的手和腳,並且要他們摸祂,對他們說:摸我看看,魂是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三十九節)這是主耶穌解釋何為身體,有骨有肉,才是身體,復活本是指着有骨有肉的身體而言,幸虧因着門徒不信,摸了耶穌的骨與肉,不然人還以為復活的身體,是無骨無肉的。主耶穌既是初熟的果子,祂復活的身體,既是與我們不能兩樣,那麼我們復活的身體也必定是有骨有肉的了,這是自然之理。但教會中真希望自己的身體還要復活有骨有肉,與主耶穌榮耀的身體相似,這樣的人,據我所知的實在不多。

 

有一次我問一位有名的西國姊妹,教會中為何這樣太不注重身體得贖的道理?她說:因為魔鬼最怕信徒有這麼大的希望。這話我也相信。我們若進一步的討論,為何基督耶穌和信徒必須身體復活?就能叫我們懂得全部聖經的道理,無非是在一方面講人的失去,又一方面講神的收回。創世記所有首先的亞當一切的失去,到了啟示錄都藉着末後的亞當一一的收回。創世記告訴我們,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我們在亞當裏,不祇因犯罪失去靈,魂,體,的生命,也因犯罪失去管理世界的王權。神造人的計畫,原是要人治理世界,藉着人把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這個計畫,既被魔鬼根本破壞,神不要得勝魔鬼則已,若要得勝,就要把所有被失去的統統的收回。讚美神,祂是到底得勝的,魔鬼是到底失敗的,主耶穌不但是耶穌,也是基督,基督就是受膏王的意思。主耶穌到世上來負着兩個使命:頭一次來,重在耶穌的使命,要把神的百姓從罪裏救出來,叫人得着祂的生命。第二次來重在基督的使命,叫信祂的人再有身體好與祂一同做王。教會中明白耶穌的人甚多,明白基督的人比較太少。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祂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等到耶穌再往下問的時候,他們沒有一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祂甚麼。(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四十一至四十六節)這是法利賽人雖知道基督,卻不知道基督的所以然。

 

主耶穌就是耶和華神自己,為何要稱為大衛的子孫呢?不明白神要收回一切所失去的原則,自然不能回答。然而,我們若明白基督是與神和大衛立的約有密切的關係,這種難題就要迎刃而解了。撒母耳記下第七章八至十七節:是神與大衛立約,應許他的子孫,要有永遠的國位。不是基督來到世上成為大衛的子孫,這約就不能成就。基督正是本着這個約來復興大衛的國位直到永遠。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路加福音第一章三十二,三十三節)根據天使對於大衛的約之證實,我們必能知道基督要在世上作王的這句話,不是靈意解的,他乃是本着大衛子孫的資格,復興祂祖大衛的國,這是要在地上實際建立的。(使徒行傳第十五章十六節)不然,神還是沒有收回人要治理這地的王權。神的旨意還是不能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那麼主的禱告文也要等於空話不能應驗了。

 

讚美神。基督已經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我們後熟的果子,自然也要照樣復活。正是我們要與基督在地上同掌王權的緣故,基督與我們都需要有骨有肉的身體。復活既是與作王不可分開的一事;所以,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一至二十八節講論復活與作王的時候,有十六次專論基督,不題耶穌一次。因此,我看那些不信基督將來要和信徒在地上一同作王的人,亦難得相信身體復活的道理。如果是靈魂在天堂永遠享福,那就不知為何還有身體復活必要。不信地上作王,而信身體復活,未必能自圓其說,我再恭恭敬敬的說:我所信賴的基督耶穌,就是解決我身體問題的耶穌,願榮耀頌贊歸與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直到永遠,阿門。

作者:成寄歸

 

F親愛的讀者們!請参網頁:愛在吾家

 

主耶稣指着一个要卖祂的人说: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意思就是一个人如果不要耶稣,倒不如不生在世上,因为一个人没有生在世上,他就没有一个身体进入永生,也没有一个身体进入永死,永生永死,都是无份的。我们不能说,一个没有生在世上的人是有祸的,但可以说,一个不要耶稣进入永死的人是有祸的,所以那人比较不生在世上倒好。

 

圣经上告诉我们,无论得救的,与不得救的,都要复活,复活既是指着身体说的,那就表明所有的人,不管是得救的,或不得救的,他们都不祇有灵魂而都是在永世里带着身体的。自从我们生在世上有了一个身体之后,我们就再不能把它消灭。这身体无一例外,生来就整个的是罪,我们都是胎生的罪人,胎生的地狱之子,我们生在世上,有了这么一个身体,是何等有祸啊!

 

如果不是神爱我们,将祂的独生的儿子耶稣赐给我们,拯救我们,替我们解决这个身体问题,我们真是不生在世上倒好。因此我所信赖的基督耶稣,就是解决我身体问题的耶稣。关于这个问题,把我的信仰分为五段说明如下:

 

()关于主耶稣藉童女降生

 

我们都是亚当的种类,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这是血统的关系,既没有一个人能脱离亚当的血统,也就没有人能说他的血肉里没有含着罪。有罪就有死,有罪就失去了永远的生命。基督教的真理,不是由坏人变成好人,乃是由死人成为活人。神不是吩咐死人改良,乃是把生命赐给死人,把死人救活。主耶稣既是来作生命的,作末后的亚当第二个人,主耶稣就不能与首先的亚当同一种类,这是自然之理。

 

从前有一位教会的领袖,很诚实的对我说,他不能相信耶稣是童女生的。他说:如果你能说出一个叫我相信的理由,我也愿意信。我问他说:你信不信耶稣绝对圣洁完全无罪呢?他说:我自然相信耶稣是完全无罪的。我再问:你能相信从世人的种类中可以生得出一个绝对圣洁完全无罪的人么?他说:按生理而论是不能的。从此他恍然大悟,相信耶稣实在是童女生的;是神自己的生命,藉着圣灵成胎的另一种类。

 

教会中不免尚有好多称为基督徒的,甚至坐在高位上的领袖,还不信耶稣是童女生的。这固然是教会中的奇怪现象,但我们若记得主耶稣的话:有仇敌来,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就不希奇了。如果我们不信这是魔鬼的工作,就不能懂得那些人为何加入教会。神能造人,却不能藉童女生人,是说不通的。那些人既不相信耶稣是童女生的,想必也连带的不信人是神造的。有人看耶稣是童女生的为奇怪,我倒看耶稣如果不是童女生的真是非常奇怪。

 

()关于赦罪

 

神是绝对公义,不能因着爱而无所凭借的赦罪,约翰壹书第一章九节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这里是说神是接着公义而赦罪。一个法庭中的审判官,不能因为爱罪犯的缘故,就赦免他的罪,那是没有公义,也是法律所不许的。神把祂的儿子耶稣赐给我们,是因着祂的大爱,神赦免我们的罪,乃是因着祂的公义,我们应当在此分清;因为耶稣必须成为能够受苦的肉身,替我们成为罪成为罪身的形状。在实际上站在罪人的地位,被神离弃替我们流出罪人该流的血来,神才有赦罪的可能。主耶稣既是绝对无罪,公义的神,竟让祂实在流血受死,而且埋在坟墓,神不但藉着耶稣有赦罪的可能,就是神不愿赦罪,也是不可能的。就公义的法律而言,一人犯罪,祇能一人受刑。主耶稣受的死刑,既是替我们受的,与他自己毫不相干,神若再定我们的罪,那就是一人犯罪,使二人受刑了,这是神公义的性格所担保不可能的一事。

 

关于赦罪的道理,尚有被人误解之处,就是每人以为不过是人犯罪的行为,或混而言之的说:原罪本罪也觉含糊欠妥。在圣经上首要的意义是单数,是指着整个的身体说的。因为知道我们旧人,(单数)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单数)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在神看祂的死就是替代旧人死,也是与旧人同死的。藉着祂的死,使我们的罪身灭绝,不再作罪的奴仆。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哥林多后书第五章十七节)罪的赦免,在神的眼中,就是罪犯已经受过死刑,他的罪案已经取消,这人再无刑事责任可负,无论如何罪大恶极,因为已死就万事了结。

 

所以,圣经上对于同死,同钉十字架的说法,总用已经二字,表明是已经有过的一事。例如:你们已经死了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等等。一位彻底明白赦罪的人,他也明白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我原有的身体,使必须走到永火的身体,但这个身体,已经藉着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灭绝。现在不再有我的身体,我所有的,乃是基督的身体,所以不是走到永火的身体。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哥林多前书第六章十五节)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马书第七章二十四,二十五节)主耶稣就是这样解决我们身体的问题。不过这其中尚有生命与生活的分别,就生命而言,我已经死了,我的罪身已经灭绝。就生活而言,我尚没有到身体得赎的时候,我尚要靠着祈祷,依赖圣灵的大能大力,治死地上的肢体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参看歌罗西书第三章三节至五节,哥林多前书第九章二十七节)

 

()关于称义

 

在耶稣身上有两件大事: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马书第四章二十五节)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是解决我们罪身的问题,灭绝我们罪的身体,了结一切旧人的亏欠,这是我们归给祂的,属于消极。主耶稣复活是神证实耶稣绝对没有罪的沾染,完全是义,神把祂归给我们,称我们为义,属于积极。称义的道理,就是藉着主耶稣的死与复活,两个身体得以调换。藉着死,罪的身体归给耶稣灭绝,藉着复活,义的身体归给我们称义。死与复活,是基督教的两个大道。称义的信心,必须是死而复活的信心,所以保罗在罗马书第四章解释称义,是用亚伯拉罕的信心作个例证。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当亚伯拉罕称义的时候,神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世记第十五章五节六节)亚伯拉罕一方面,看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又一方面,看神能叫死人复活,叫无变为有。死人还可复活,生育断绝亦可生育,这就是称义的信心。亚伯拉罕既有死而复活的信心,接受后嗣的应许,他也连带的有死而复活的信心,接受神的试验,他因信,把以撒献上,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希伯来书第十一章十七节至十九节)

 

亚伯拉罕的信心,显然分为两个要素:一是与称义的生命有关,白白的接受神的应许;一是与称义的生活有关,把以撒献上的顺服。这两个信心,亦即罗马书第一章十七节所说的: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的两个信字。生活的信心,是由生命的信心产生的。亚伯拉罕如果没有死而复活的信心接受应许,也就没有死而复活的信心献上以撒。信心不是空洞的。所以,雅各书第二章二十一节,是用亚伯拉罕称义的生活,试验称义之生命的实在。好像以能否酿蜜,试验是否蜜蜂一般。保罗称义的道理,注意生命方面,认为蜜蜂酿蜜是不待言的。雅各称义的道理,注意生活方面,认为要酿蜜才是蜜蜂。这样读罗马书第四章与雅各书第二章十四节至二十六节,就不会想到圣经的话似乎有冲突之处了。称义是神的一个作为,把人的拿去,放一个在人的里面。撒拉身上的死,若没有拿去,就不会有以撒生出像天上星的子孙来。正是这样的信心,叫亚伯拉罕称义,也正是这样的信心,叫我们称义,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这取死的身体,是在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的,(诗篇五十一篇五节)不是我可以脱离的。感谢神,藉着主耶稣的死,神得以按着公义把我的拿去,又藉着主耶稣复活,把放在我的里面,叫我有了生命。这都是神实在的工作,并非空洞的比喻。

 

一位信徒有了耶稣活在他里面,就像他吃了饭,胃里有饭那么确实,因此主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第六章五十三节)我们若真是吃了甚么,喝了甚么,这是进到胃里的一个事实。信徒既然有了因信称义的生命,就应当像亚伯拉罕一样,有称义的生活。不管生命与生活,都是藉着信心而有的,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我应当藉着信心,真的承认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已经死了,死人是没有权力再为自己活着的,那么就会天然的有下一句,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基督活在我们里面,是摸不着的,看不见的。然而,基督藉着圣灵活在我们里面是个事实,这就是信心。没有信心,不会有称义的生命,照样,没有信心,不会有称义的生活。

 

()关于圣灵

 

圣灵就是耶和华神自己的灵,亦就是神自己,祂是有位格的,祂在神的工作上是主持一切的。不是主耶稣自己藉着马利亚成胎,乃是由于圣灵,不是主耶稣自己作种种的工,乃是由于圣灵;不是主耶稣自己复活,乃是由于圣灵。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是属灵了,……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罗马书第八章九至十一节)圣灵在主耶稣身上的工作,分为三种:(一)使马利亚怀胎,为主耶稣道成肉身的起点。(二)在主耶稣身上,实现神要耶稣所顺服的一切旨意。(三)叫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五旬节圣灵降临,就是住在主耶稣里面的圣灵,已经在耶稣身上,成就了上述的三种工作。

 

在耶稣升天之后,又复下降,也照样在每位信徒的身上,成就这三种工作,(一)已有的。每位信徒在藉着信心接受耶稣的时候,圣灵就重生他,使他有基督耶稣的生命,同时圣灵就住在这个生命中,为印记,(以弗所书第一章十三,十四节),这是信徒生命的起点。(二)现今的。信徒的生活,就是顺服这已经有的圣灵,让他充满,叫已经有的基督耶稣的生命丰盛;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圣灵不是为自己作事,祂唯一的目的,是叫耶稣在信徒身上显大,这是为信徒一世的生活,(三)将来的。叫信徒在主耶稣二次来的时候,从死里复活,改变形状。(帖撒罗尼迦前书第四章十三节至十八节,腓立比书第三章二十节,二十一节再参看罗马书第八章十一节)这是为信徒身体得赎,亦即整个得救的完成。(罗马书第八章二十三节至二十五节)自信徒重生,至信徒身体得赎,完全是圣灵的职务。

 

此为五旬节之前,五旬节之后的圣灵不同之处。五旬节所说的圣灵降下,并非五旬节之前,地上没有圣灵,乃因五旬节之后的圣灵,另有一种成立教会使信徒成为基督身上肢体之新的任务。这是要等到耶稣升天,圣灵在耶稣身上告一段落之后,才可起始的。我们现今所处的这个恩典时代,简直就是圣灵的时代。不过最要注意的一个原则:就是圣子不是为自己活着,祂是荣耀圣父,表显圣父的。圣灵也不是为自己作事,荣耀自己,祂是专一荣耀圣子,表显圣子的。不本着这个原则讲圣灵,未免错谬而且危险,因为冒充圣灵的邪灵,就要乘虚而入了。(约翰壹书第四章一至三节)节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是到耶稣那里喝,不说到圣灵),信我的人,(信耶稣的人,不说信圣灵),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江河有两岸为范围,圣灵是以耶稣为范围,为所欲为,漫无节制的,是邪灵的动作),耶稣这话是指着信祂之人,(不说信圣灵),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不是因为圣灵)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第七章三十七至三十九节)

 

()关于身体复活

 

新约讲论身体复活的真理,最完备的,就是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本章二十三节说: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复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他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注意基督复活是初熟的果子。这意思,就是不管是田里的禾稼,或树上的果子,先熟的与后熟的都是相同,不过时间问题而已。譬如一棵树上的桃子,先熟了一个,以后满树所熟的,自然也都是桃子,与先熟的相同。如果一个人是信圣经的,他就不能不信将来信徒复活的身体,是要恰与主耶稣从前复活的身体相同。信徒复活的身体如何,虽未看见,但主耶稣已经复活,祂的身体,自然就是信徒复活身体的表样。当主耶稣复活之后,向门徒显现的时候,门徒看见都不约而同的以为所看见的是魂。因为人的天性,似乎极容易相信鬼魂一类的事;相信死后有灵魂,比较相信死后到那时还有复活的身体,容易得多。

 

所以,教会中总是口口声声的讲灵魂,灵魂得救,灵魂到天堂永远享福等等。身体复活的希望,若不是全然不讲,就是讲得很少。如果永远享福的,祇是灵魂,那么就没有身体复活之必要了。其实身体复活的道理,是基督教的中心大道。圣经上是身体,灵魂,一路讲的,而且身体得救比灵魂得救说得格外清楚。即如:祂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立比书第三章二十一节)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份,乃是我们身体得赎。(指有复活的身体,或说身体得救)我们得救(身体得救)是在乎盼望。祇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罗马书第八章二十三节,二十四节)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撒罗尼迦前书第五章二十三节)

 

门徒以为复活的耶稣是魂的时候,主耶稣不但要他们看祂的手和脚,并且要他们摸祂,对他们说:摸我看看,魂是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三十九节)这是主耶稣解释何为身体,有骨有肉,才是身体,复活本是指着有骨有肉的身体而言,幸亏因着门徒不信,摸了耶稣的骨与肉,不然人还以为复活的身体,是无骨无肉的。主耶稣既是初熟的果子,祂复活的身体,既是与我们不能两样,那么我们复活的身体也必定是有骨有肉的了,这是自然之理。但教会中真希望自己的身体还要复活有骨有肉,与主耶稣荣耀的身体相似,这样的人,据我所知的实在不多。

 

有一次我问一位有名的西国姊妹,教会中为何这样太不注重身体得赎的道理?她说:因为魔鬼最怕信徒有这么大的希望。这话我也相信。我们若进一步的讨论,为何基督耶稣和信徒必须身体复活?就能叫我们懂得全部圣经的道理,无非是在一方面讲人的失去,又一方面讲神的收回。创世记所有首先的亚当一切的失去,到了启示录都藉着末后的亚当一一的收回。创世记告诉我们,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我们在亚当里,不祇因犯罪失去灵,魂,体,的生命,也因犯罪失去管理世界的王权。神造人的计划,原是要人治理世界,藉着人把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这个计划,既被魔鬼根本破坏,神不要得胜魔鬼则已,若要得胜,就要把所有被失去的统统的收回。赞美神,祂是到底得胜的,魔鬼是到底失败的,主耶稣不但是耶稣,也是基督,基督就是受膏王的意思。主耶稣到世上来负着两个使命:头一次来,重在耶稣的使命,要把神的百姓从罪里救出来,叫人得着祂的生命。第二次来重在基督的使命,叫信祂的人再有身体好与祂一同做王。教会中明白耶稣的人甚多,明白基督的人比较太少。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耶稣问他们说: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等到耶稣再往下问的时候,他们没有一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祂甚么。(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四十一至四十六节)这是法利赛人虽知道基督,却不知道基督的所以然。

 

主耶稣就是耶和华神自己,为何要称为大卫的子孙呢?不明白神要收回一切所失去的原则,自然不能回答。然而,我们若明白基督是与神和大卫立的约有密切的关系,这种难题就要迎刃而解了。撒母耳记下第七章八至十七节:是神与大卫立约,应许他的子孙,要有永远的国位。不是基督来到世上成为大卫的子孙,这约就不能成就。基督正是本着这个约来复兴大卫的国位直到永远。主神要把祂祖大卫的位给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路加福音第一章三十二,三十三节)根据天使对于大卫的约之证实,我们必能知道基督要在世上作王的这句话,不是灵意解的,他乃是本着大卫子孙的资格,复兴祂祖大卫的国,这是要在地上实际建立的。(使徒行传第十五章十六节)不然,神还是没有收回人要治理这地的王权。神的旨意还是不能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那么主的祷告文也要等于空话不能应验了。

 

赞美神。基督已经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我们后熟的果子,自然也要照样复活。正是我们要与基督在地上同掌王权的缘故,基督与我们都需要有骨有肉的身体。复活既是与作王不可分开的一事;所以,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一至二十八节讲论复活与作王的时候,有十六次专论基督,不题耶稣一次。因此,我看那些不信基督将来要和信徒在地上一同作王的人,亦难得相信身体复活的道理。如果是灵魂在天堂永远享福,那就不知为何还有身体复活必要。不信地上作王,而信身体复活,未必能自圆其说,我再恭恭敬敬的说:我所信赖的基督耶稣,就是解决我身体问题的耶稣,愿荣耀颂赞归与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直到永远,阿门。

作者:成寄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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