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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啊,我必向你如此行;以色列啊,我既這樣行,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
摩4:12
『志剛,』一位教授對一位與他同在校場上散步的學生說:『幾個禮拜之後你就畢業了。前頭的計劃如何?』
『我要進大學,讀法科。』志剛微笑地回答。
『很好,』教授說,『讀完大學呢?』
『拿到文憑,掛起大律師招牌,執行業務。』志剛好像很有把握。
『以後呢?』教授再問下去。
『我希望作個成功的律師,進而參加政治活動,將來說不定成為一位大名鼎鼎的要人。』
『要得!以後呢?』
『如果沒有意外,年紀來了我就退休,然後我要週遊世界。』
『好極了,再以後呢?』
『唔…』志剛躊躇了一下,說:『當然我漸漸老了,最後總是有一天會死罷!』
『不錯,志剛……那末死了以後呢?』
志剛默不作聲,因為這問題他回答不來。但聖經卻清楚的說:『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死是一切有頭腦的人所當準備的一件必臨的事。為甚麼?因為,死後有審判━審判罪惡。神與罪不能兩立,祂宣告了『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即與神,天堂,和一切值得的,永遠隔絕。
神恨罪。然而,祂愛世人。祂的愛從祂為赦免罪和罪的刑罰而預備救恩這事上顯明出來。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離開天上的榮耀,降世死在十字架上—以無罪的為罪人受死,甘心擔當神所判定罪的刑罰,叫我們得蒙赦免。『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三:18)。我們若接受基督作我們個人的救主,你我便都用不着懼怕將來的審判。因『凡接待祂(耶穌基督)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
救恩是神白白賜給我們的,但神為要成就這恩賜卻付出了非常重大的代價—即祂兒子的死!人犯的最大錯誤,莫過於忽略神藉着基督所賜給人的救恩。世人靈魂最嚴肅的悲劇,就是因猶疑不決而喪亡。『現在就是悅納的時候,拯救的日子。』切莫再躭延;請你現在就接受耶穌基督作你個人的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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