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奉獻的再思 / 完全奉献的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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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真義

 

 

完全奉獻的再思

完全奉献的再思

 

:完全奉獻是不是要撇下一切,脫離生產,全時間去作牧師,作宣教士?

 

:完全奉獻是不是要把家產並一切所有,以及每月的收入,完全送到禮拜堂裏去?

 

拙作前文(77)已經題到,舊約時代以色列人要把農產品十分之一送到利未人那裏去(利未人再從他們的收入,拿出十分之一,送給祭司)。上帝所吩咐以色列人的乃是「十分之一」的奉獻,你若能夠照足「十分之一」樂意獻上,就滿足了上帝的心意。

 

除了財物奉獻以外,他們還要在生活行為上,遵守上帝的誡命:當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過曠野,他知道他的道路已經走完,他不能進迦南地(三:23-29),因此召集以色列人重新敘述十誡和上帝的吩咐:「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申五:29-33)「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申六:25)

 

根據上述,我們可以清楚看見上帝所吩咐以色列人的;第一,要謹守誡命(十誡);第二,要奉獻十分之一。以色列人倘若遵守遵行,這就成為他們的義。可是新約時代的信徒,上帝所要求他們的,卻遠超過這些。當羅馬書講完救恩的道理,緊接下去就吩咐每位蒙恩得救的人,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奉獻給主。「祭」的意思乃是「一次獻上,永遠屬主」。「活祭」的意思乃是「活着為主,一生為主而活。」為甚麼?因為我們是主用重價買來的,我們是屬主的人。

 

正如羅馬帝國時代,誰到奴隸市場去,付足了價錢,把奴隸買回來,那奴隸就屬乎他。正如你買一本書,買一部汽車;那書,那汽車就是你們的產業一樣道理。「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太廿:28)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衪豐富的恩典」(弗一:7,西一:14)。「……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上帝。」(啟五:9)「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9-20)

 

「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着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7-8)聖經十分清楚告訴我們,我們得救贖乃是憑着基督的寶血(彼前一:18-19);這是何等寶貴巨大的代價,正為詩人在另一處聖經所說:「那些倚使財貨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上帝,叫他長遠活着,不見杇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衹可永遠罷休」(詩四十九:6-9)

 

救贖的代價太大太貴,沒有人能付出這代價。主耶穌為着愛我們,甘心樂意代替我們死,為我們付出這代價,把我們買贖。衪的愛是何等大,何等奇妙。對於一位被買贖的人,舊約有這樣的規定:「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侍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倘或奴隸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裏,又要帶他到門前,靠着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侍主人。」(出廿一:2-6)照着舊約的規定,可以清楚看出幾件事:

 

第一,奴隸為奴隸主工作,可以有七年的考慮期,七年滿了,奴隸可以決定要不要仍然留在奴隸主手下工作。如果不願意留下,他可以自由離開。在別處經文還規定,當奴隸離開時,奴隸主要給他厚厚的餽贈(申十五:12-15),維持雙方間的情誼。

 

第二,如果奴隸自願留下,雙方要上法庭找審判官要求證明(審判官當然要問明原委,錄案存查),然後回到主人家中,靠着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讓他經過一個痛苦的考慮,痛苦的決定,痛苦的出血,然後才留下,永遠服侍主人。

 

第三,倘若奴隸要離開,他自己的東西,可以自己帶走。(他若有妻,可以帶着妻子離開)。倘若是主人給他妻子,他的妻子就要留下;倘若他妻子生男育女,這男女也要留下。他孤身來衹有孤身回去。他除了獲得賣身的價錢,七年之久的衣食住居生活費用,還有臨走時的餽贈外,衹有孤身回去。這規定是否合情合理,這是三千五百年前的規定,我們不能用今天的眼光去評估他。

 

第四、無論是奴隸也好,奴隸主也好,雙方的關係是建立在利益上面。

 

奴隸主為甚麼肯付出身價買進奴隸?為甚麼肯讓奴隸住在他家裏七年之久,供應他衣食住用不虞缺乏?為甚麼當他要離開時,還要給他餽贈?申命記第十五章18節說,奴隸主這樣做,比較雇工(短期)還有更多的利益。他付出乃為更多的收入。奴隸為甚麼肯出賣自己?可能欠債纍纍,走投無路,逼不得已,衹好賣身還債。為甚麼肯住在奴隸主家中,勞苦終日?可能家徒四壁,面臨絕境,衹好寄人籬下,再作打算。他若願意長久留在主人家,也要經過長期觀察,小心琢磨,覺得主人對他有恩情,自己住下更合算,他才肯留下。

 

人與人間,相互的關係總是朝着「有利可圖」的路線走。可是上帝與我們的關係卻不是:「因我們還軟弱(朱寶惠譯本作『無力』)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6-8)經上又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可是我們不是上帝的朋友,在律法下面,我們乃是「罪該萬死」的罪人。基督竟甘心樂意道成肉身為我們作犧牲,死在十字架上,衪的愛真是何等的大,何等希奇。

 

「上帝這麼so loved世人,甚至將衪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衪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因此當我們想念基督的大愛時,我們不能不滿心感激,滿口感謝來讚美衪,甘心樂意把自己奉獻給主,報答主恩於萬一。我讀過一個故事:某人到奴隸市場去,看見一個奴隸相貌不俗,卻十分無奈,他動了慈心,到市場主人把他買下了,就帶他走。到了門口,他對這奴隸說:朋友,我知道你的遭遇,明白你的苦情,我同情你,把你買下,現在你可以自由回去……。這奴隸聽見,太突然了,他說你說甚麼?可否再給我說一次。

 

這人說,你可以自由回去,這是你的賣身契,我送還給你,從今以後,沒有人可以再奴役你。這奴隸聽見,情不自禁,淚流滿面,向他跪下,「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願意一生服侍你」。這人說:不!我買下你,衹是同情你,給你恢復自由身。這奴隸說:我為着不幸的遭遇,我恨透了每一個人,也恨了你,因為你們把我當貨物,把我奴役。現在我才知道這世界還有人同情我,愛我,我願意一生服侍你,衹為着報答你的愛……我每次想起這故事,我的心就大大激動。這奴隸知恩報恩,我的主愛我,用衪自己的血買贖了我,我怎能不獻上自己,一生侍奉衪呢?

 

詩歌:

 

我一生求主管理,願獻身心為活祭;

我光陰全歸主用,不夠報答主恩寵;

在救主寶貝血內洗淨,使我從血泉能得成聖,

主我命我心一切都歸於你,從今日直到永遠。

 

使我手作主聖工,因被主慈愛感動;

使我腳為主行路,步步都從主吩咐;

使我口時常頌揚,每歌唱榮耀我神;

使我口滿有主言,到處宣講在人前;

使我財雖是一文,不敢為自己收取;

我願為基督僕人,服侍主赤膽忠心;

我不願憑着己意,一生聽從主意旨;

使我心做主聖殿,聖靈來充滿中間;

使我愛如火上升,全獻給我主我神;

我願獻一切所有,因我本來屬乎主。

 

但願這詩歌,成為我們的心聲,天天題醒我們,主替我死,我願活着為主,一生報答主恩。

 

:我感激主的大愛,願意奉獻自己,為主而活,是不是要去讀神學,接受裝備,將來擔任牧師或宣教士的聖職?

 

:你問這話的心態很好,但認知卻不正確:

 

第一,奉獻給主,正確的觀念乃是把自己的主權交給主,一生讓主使用,主要我站在那裏,我願意;主要我到那裏去,我願意。

 

第二,照着聖經教導的原則,你得救時是甚麼身份,你仍要守住那身份(參林前七:23-24)。這就是說,你得救時是作教員,或者作醫生,你仍然要守住教員或醫生的身份,不要輕舉妄動,要好好祈禱;倘若上帝要用你在別處,祂會感動你,引導你。經上說:「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擇的道路。」(詩廿五:12)就因此,你要照着聖經的教導,「耶和華阿,求祢將祢的道指示我,將祢的路教訓我。求祢以祢的真理引導我,教訓我;因為祢是救我的上帝,我終日等候祢。」(詩廿五:4-5)「耶和華必然等候(上帝等候,說明上帝作事並不急促),要施恩給你們;必然興起,好憐憫你們;因為耶和華是公平的上帝,凡等候衪的,都是有福的。」(賽三十:18)

 

第三,上帝用人不是個個作牧師,個個作宣教士,正如身體有眼睛,有耳朵,四肢百體,彼此配搭。社會也如此,士農工商,七十二行,構成社會,你羨慕作牧師,這原是好(提前三:1)可是如果不是上帝的安排和帶領,你就不要自作主張,搶奪上帝的主權。有人十一個指頭,第十一個指頭乃是多餘的,還好沒有人三隻眼睛,因此你不要自作聰明。要記得,上帝的安排是最好,正如一首詩歌所說:憑祢意行,主 憑祢意行,因主是陶人,我是泥土;陶我與造我,照主旨意,我在此等待,虔恭靜候。

 

第四,有人以為作牧師,工作是最神聖的。這觀念並不正確,在大戶人家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提後二:20)。甚麼是貴重的呢?經上說:「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提後二:21)。人若自潔,就必作貴重的器皿;人若自賤,就必作卑賤的器皿。貴重卑賤,全由自取。你知不知道有一些牧師,神沒有給他牧師的恩賜,他尸位素餐,把羊群牧得懨懨待斃;還有一些牧師又貪饞又懶惰,生活沒有見證,工作沒有好表現,成為眾人的絆腳石,這些牧師俗不可耐,將成為末日審判的對象(太廿四:45-51)有些農夫,工人,家庭主婦……,虔誠愛主,每日生活有馨香的氣味,在神的眼睛中,是神所寶貴的。因此不要憑着世智來作評估。

 

倘若你有心作牧師,全時間為主工作,你可以祈禱,尋求神的旨意。倘若神需要你,衪會感動你,引導你,藉着環境向你頭明衪的心意。最好你要找靈裏先進的弟兄向他請益。神要用你,衪會給你印證。我們不要走在神的前頭,也不要落在後面,要一步步跟主走。

 

又問:我完全奉獻自己,我也奉獻屬我的一切錢財,是不是要把我所有的錢財獻給禮拜堂?

 

答:你有完全奉獻的心是寶貴的。但並不是把你所有的奉獻給禮拜堂,那是錯誤。

 

前面已經說過,奉獻的意思是把主權獻()給主。我把身心獻給主,是把我的一生交給主,為主而活;我把財物獻給主,是把財物的主權交給主,我作主的管家,金銀財物怎樣使用,聽主吩咐。是主旨意,多多不吝嗇;不是主的旨意,少少也不敢隨意。因為一切是主所有,我衹是一個管家,我要立定心志,作一位忠心的管家。在用錢的事上,我們實在要小心。今天禮拜堂能夠忠心管理錢財的並不多。若干大禮拜堂收入大多,很多時候,正像希西家時代,剩下甚多,就任由風吹雨打霉壞,要待希西家用行政命令,他們才預備倉房,給予保管(代下卅一:4-11)。這些祭司和利未人,儘多浪費蹧蹋,一點不顧惜奉獻者節衣縮食的苦心。

 

我在芝加哥時,對面是一間大禮拜堂,每主日聚會不過二、三十人。他們告訴我,這禮拜堂積下的財產太多,那數位牧師不必工作,任他坐食也不虞山崩,正是太肥的貓不捕鼠,聖工日日萎縮,你奉獻金錢給他們作甚麼用?有一位弟兄告訴我,他的禮拜堂主日聚會不足百人,想不到牧師好大喜功,竟然發動建造一間六百人的教堂。他十分反感,他把奉獻款送到專作福利的機構去救濟貧苦。浪費蹧蹋還小事,最可怕的是一些異端教派要你把財產金錢全奉獻到他們教派。有一位弟兄,是一位會計師,他到澳洲去,多年奮鬥有積蓄,想不到他的妻子誤入異端教派,她大發熱心,不住把金錢獻給該教派,最後在他教派的蠱惑下,竟然把房屋賣掉奉獻給他們。

 

這弟兄拗她不過,把房屋賣掉,眼光光看着多年的血汗付諸東流,最後衹好帶着妻子黯然回鄉,再來開始。我們要全所有奉獻。但全所有奉獻並不是變賣家產全部拿到禮拜堂,或者把每月收入全所有拿到禮拜堂。那是錯誤。我們可以從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十一奉獻」的事上得着教導。上帝吩咐以色列人把十分之一拿給利未人;另外的十分之九卻留作家用-人人有家,每個家都有家庭需要,日常開支。這些正常的開支,必須付出。如果我們把財產或收入都拿到禮拜堂去,難道我們不必吃飯?都作無殼蝸牛,留宿街邊?你想上帝會這樣惡待我們麼?因此我們看定了,所謂全所有奉獻乃是:

 

1.主權移交-一切皆主所有,我衹是主的管家,我要忠心主的託付。

 

2.審慎使用-我是上帝的兒女,上帝養活飛鳥,妝飾野地的百合花,上帝更要供養我們,看顧我們(太六:24-34)。因此一切正常的開支都可以安心支付。我們不敢浪費,不敢擺闊;但也不吝嗇,虧缺主的榮耀。一切要合乎中道,合乎聖徒的身份。

 

3.忠心託付-我們要記得以色列人要奉獻十一,我們最低也要奉獻十一。我們有自己的禮拜堂,因此必須優先顧及自己禮拜堂的需要,因為它是我們屬靈的家。一切傳福音的工作(差傳工作,文字工作,廣播工作……),儘可能投入,但必須十分小心,因為今天有許多福音機構,他們利用文宣作誇大的宣傳,幾乎是近乎欺騙(騙取你的金錢),我們要作一位有知識的僕人。那些有名望的人未必可靠(加二:6);許多時候可能是一位大騙子,大騙局。

 

就因此,如果有一個新的捐款要求(他們自稱為異象)來到你面前時,你要好好祈禱,小心調查,多方求證,求主賜智慧,叫你沒有行差踏錯。有一位姊妹,聽一位宣教士作見證,十分感動,把所有幾萬元存款都獻給她。後來後悔了,當主內長輩知道這事時,幫她把錢取回來。我們真要小心,不要把情感的衝動,誤以為是聖靈的感動。可能後悔不及。有的人慳吝成性,他把錢袋抓緊,美其名小心保管,其實正像主耶穌所說的又懶又惡的僕人,把一千銀子埋藏在地下(太廿五:24-30)

 

當抗戰末期時,很多人生活困苦,餓莩載道,很多神的僕人真是來到「妻啼子寒」的地步。我認識一位弟兄,他抓住很多錢,剛硬着心,有一日我遇見他,我警告他,你口口聲聲十一奉獻,你把這十一款抓緊究竟用意何在?他爭辯說,我如果把這錢送給傳道人,送給禮拜堂,給他們一次吃光了,沒有多大用處,我把這十一款設法經營,讓它十而百,百而千,將來才有大作用。我責備他說,他們捱餓捱凍,你卻無動於中,等他們餓死了,那時你有大把錢,有何用處。我說,上帝要審判你。他不聽勸。不久,解放了,他被清算,我不知他將來站在審判臺前如何交賬?

 

選自“呼喊”季刊(第七十八期)

 

F親愛的讀者們!請参網頁:福音文摘

 

:完全奉献是不是要撇下一切,脱离生产,全时间去作牧师,作宣教士?

 

:完全奉献是不是要把家产并一切所有,以及每月的收入,完全送到礼拜堂裡去?

 

拙作前文(77)已经题到,旧约时代以色列人要把农产品十分之一送到利未人那裡去(利未人再从他们的收入,拿出十分之一,送给祭司)。上帝所吩咐以色列人的乃是「十分之一」的奉献,你若能够照足「十分之一」乐意献上,就满足了上帝的心意。

 

除了财物奉献以外,他们还要在生活行为上,遵守上帝的诫命:当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过旷野,他知道他的道路已经走完,他不能进迦南地(三:23-29),因此召集以色列人重新叙述十诫和上帝的吩咐:「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所以你们要照耶和华你们上帝所吩咐的谨守遵行,不可偏离左右。耶和华你们上帝所吩咐你们行的,你们都要去行,使你们可以存活得福,并使你们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长久(申五:29-33)「我们若照耶和华我们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诫命,谨守遵行,这就是我们的义(申六:25)

 

根据上述,我们可以清楚看见上帝所吩咐以色列人的;第一,要谨守诫命(十诫);第二,要奉献十分之一。以色列人倘若遵守遵行,这就成为他们的义。可是新约时代的信徒,上帝所要求他们的,却远超过这些。当罗马书讲完救恩的道理,紧接下去就吩咐每位蒙恩得救的人,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奉献给主。「祭」的意思乃是「一次献上,永远属主」。「活祭」的意思乃是「活着为主,一生为主而活。」为甚么?因为我们是主用重价买来的,我们是属主的人。

 

正如罗马帝国时代,谁到奴隶市场去,付足了价钱,把奴隶买回来,那奴隶就属乎他。正如你买一本书,买一部汽车;那书,那汽车就是你们的产业一样道理。「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十:45,太廿:28) 「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衪丰富的恩典」(弗一:7,西一:14)。「……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上帝。」(启五:9)「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19-20)

 

「基督的爱激励我们;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祂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五:14-15)「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十四:7-8)圣经十分清楚告诉我们,我们得救赎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彼前一:18-19);这是何等宝贵巨大的代价,正为诗人在另一处圣经所说:「那些倚使财货夸钱财多的人,一个也无法赎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上帝,叫他长远活着,不见杇坏;因为赎他生命的价值极贵,只可永远罢休」(诗四十九:6-9)

 

救赎的代价太大太贵,没有人能付出这代价。主耶稣为着爱我们,甘心乐意代替我们死,为我们付出这代价,把我们买赎。衪的爱是何等大,何等奇妙。对于一位被买赎的人,旧约有这样的规定:「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侍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他若孤身来,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倘或奴隶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裡,又要带他到门前,靠着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侍主人。」(出廿一:2-6)照着旧约的规定,可以清楚看出几件事:

 

第一,奴隶为奴隶主工作,可以有七年的考虑期,七年满了,奴隶可以决定要不要仍然留在奴隶主手下工作。如果不愿意留下,他可以自由离开。在别处经文还规定,当奴隶离开时,奴隶主要给他厚厚的馈赠(申十五:12-15),维持双方间的情谊。

 

第二,如果奴隶自愿留下,双方要上法庭找审判官要求证明(审判官当然要问明原委,录案存查),然后回到主人家中,靠着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让他经过一个痛苦的考虑,痛苦的决定,痛苦的出血,然后才留下,永远服侍主人。

 

第三,倘若奴隶要离开,他自己的东西,可以自己带走。(他若有妻,可以带着妻子离开)。倘若是主人给他妻子,他的妻子就要留下;倘若他妻子生男育女,这男女也要留下。他孤身来只有孤身回去。他除了获得卖身的价钱,七年之久的衣食住居生活费用,还有临走时的馈赠外,只有孤身回去。这规定是否合情合理,这是三千五百年前的规定,我们不能用今天的眼光去评估他。

 

第四、无论是奴隶也好,奴隶主也好,双方的关系是建立在利益上面。

 

奴隶主为甚么肯付出身价买进奴隶?为甚么肯让奴隶住在他家裡七年之久,供应他衣食住用不虞缺乏?为甚么当他要离开时,还要给他馈赠?申命记第十五章18节说,奴隶主这样做,比较雇工(短期)还有更多的利益。他付出乃为更多的收入。奴隶为甚么肯出卖自己?可能欠债累累,走投无路,逼不得已,只好卖身还债。为甚么肯住在奴隶主家中,劳苦终日?可能家徒四壁,面临绝境,只好寄人篱下,再作打算。他若愿意长久留在主人家,也要经过长期观察,小心琢磨,觉得主人对他有恩情,自己住下更合算,他才肯留下。

 

人与人间,相互的关系总是朝着「有利可图」的路线走。可是上帝与我们的关系却不是:「因我们还软弱(朱宝惠译本作『无力』)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6-8)经上又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可是我们不是上帝的朋友,在律法下面,我们乃是「罪该万死」的罪人。基督竟甘心乐意道成肉身为我们作牺牲,死在十字架上,衪的爱真是何等的大,何等希奇。

 

「上帝这么so loved世人,甚至将衪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衪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因此当我们想念基督的大爱时,我们不能不满心感激,满口感谢来赞美衪,甘心乐意把自己奉献给主,报答主恩于万一。我读过一个故事:某人到奴隶市场去,看见一个奴隶相貌不俗,却十分无奈,他动了慈心,到市场主人把他买下了,就带他走。到了门口,他对这奴隶说:朋友,我知道你的遭遇,明白你的苦情,我同情你,把你买下,现在你可以自由回去……。这奴隶听见,太突然了,他说你说甚么?可否再给我说一次。

 

这人说,你可以自由回去,这是你的卖身契,我送还给你,从今以后,没有人可以再奴役你。这奴隶听见,情不自禁,泪流满面,向他跪下,「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愿意一生服侍你」。这人说:不!我买下你,只是同情你,给你恢复自由身。这奴隶说:我为着不幸的遭遇,我恨透了每一个人,也恨了你,因为你们把我当货物,把我奴役。现在我才知道这世界还有人同情我,爱我,我愿意一生服侍你,只为着报答你的爱……我每次想起这故事,我的心就大大激动。这奴隶知恩报恩,我的主爱我,用衪自己的血买赎了我,我怎能不献上自己,一生侍奉衪呢?

 

诗歌:

 

我一生求主管理,愿献身心为活祭;

我光阴全归主用,不够报答主恩宠;

在救主宝贝血内洗净,使我从血泉能得成圣,

主我命我心一切都归于你,从今日直到永远。

 

使我手作主圣工,因被主慈爱感动;

使我脚为主行路,步步都从主吩咐;

使我口时常颂扬,每歌唱荣耀我神;

使我口满有主言,到处宣讲在人前;

使我财虽是一文,不敢为自己收取;

我愿为基督仆人,服侍主赤胆忠心;

我不愿凭着己意,一生听从主意旨;

使我心做主圣殿,圣灵来充满中间;

使我爱如火上升,全献给我主我神;

我愿献一切所有,因我本来属乎主。

 

但愿这诗歌,成为我们的心声,天天题醒我们,主替我死,我愿活着为主,一生报答主恩。

 

:我感激主的大爱,愿意奉献自己,为主而活,是不是要去读神学,接受装备,将来担任牧师或宣教士的圣职?

 

:你问这话的心态很好,但认知却不正确:

 

第一,奉献给主,正确的观念乃是把自己的主权交给主,一生让主使用,主要我站在那裡,我愿意;主要我到那裡去,我愿意。

 

第二,照着圣经教导的原则,你得救时是甚么身份,你仍要守住那身份(参林前七:23-24)。这就是说,你得救时是作教员,或者作医生,你仍然要守住教员或医生的身份,不要轻举妄动,要好好祈祷;倘若上帝要用你在别处,祂会感动你,引导你。经上说:「谁敬畏耶和华,耶和华必指示他,当选择择的道路。」(诗廿五:12)就因此,你要照着圣经的教导,「耶和华阿,求祢将祢的道指示我,将祢的路教训我。求祢以祢的真理引导我,教训我;因为祢是救我的上帝,我终日等候祢。」(诗廿五:4-5)「耶和华必然等候(上帝等候,说明上帝作事并不急促),要施恩给你们;必然兴起,好怜悯你们;因为耶和华是公平的上帝,凡等候衪的,都是有福的。」(赛三十:18)

 

第三,上帝用人不是个个作牧师,个个作宣教士,正如身体有眼睛,有耳朵,四肢百体,彼此配搭。社会也如此,士农工商,七十二行,构成社会,你羡慕作牧师,这原是好(提前三:1)可是如果不是上帝的安排和带领,你就不要自作主张,抢夺上帝的主权。有人十一个指头,第十一个指头乃是多余的,还好没有人三只眼睛,因此你不要自作聪明。要记得,上帝的安排是最好,正如一首诗歌所说:凭祢意行,主 凭祢意行,因主是陶人,我是泥土;陶我与造我,照主旨意,我在此等待,虔恭静候。

 

第四,有人以为作牧师,工作是最神圣的。这观念并不正确,在大户人家有金器、银器、也有木器、瓦器(提后二:20)。甚么是贵重的呢?经上说:「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提后二:21)。人若自洁,就必作贵重的器皿;人若自贱,就必作卑贱的器皿。贵重卑贱,全由自取。你知不知道有一些牧师,神没有给他牧师的恩赐,他尸位素餐,把羊群牧得恹恹待毙;还有一些牧师又贪馋又懒惰,生活没有见证,工作没有好表现,成为众人的绊脚石,这些牧师俗不可耐,将成为末日审判的对象(太廿四:45-51)有些农夫,工人,家庭主妇……,虔诚爱主,每日生活有馨香的气味,在神的眼睛中,是神所宝贵的。因此不要凭着世智来作评估。

 

倘若你有心作牧师,全时间为主工作,你可以祈祷,寻求神的旨意。倘若神需要你,衪会感动你,引导你,藉着环境向你头明衪的心意。最好你要找灵裡先进的弟兄向他请益。神要用你,衪会给你印证。我们不要走在神的前头,也不要落在后面,要一步步跟主走。

 

又问:我完全奉献自己,我也奉献属我的一切钱财,是不是要把我所有的钱财献给礼拜堂?

 

答:你有完全奉献的心是宝贵的。但并不是把你所有的奉献给礼拜堂,那是错误。

 

前面已经说过,奉献的意思是把主权献()给主。我把身心献给主,是把我的一生交给主,为主而活;我把财物献给主,是把财物的主权交给主,我作主的管家,金银财物怎样使用,听主吩咐。是主旨意,多多不吝啬;不是主的旨意,少少也不敢随意。因为一切是主所有,我只是一个管家,我要立定心志,作一位忠心的管家。在用钱的事上,我们实在要小心。今天礼拜堂能够忠心管理钱财的并不多。若干大礼拜堂收入大多,很多时候,正像希西家时代,剩下甚多,就任由风吹雨打霉坏,要待希西家用行政命令,他们才预备仓房,给予保管(代下卅一:4-11)。这些祭司和利未人,尽多浪费蹧蹋,一点不顾惜奉献者节衣缩食的苦心。

 

我在芝加哥时,对面是一间大礼拜堂,每主日聚会不过二、三十人。他们告诉我,这礼拜堂积下的财产太多,那数字牧师不必工作,任他坐食也不虞山崩,正是太肥的猫不捕鼠,圣工日日萎缩,你奉献金钱给他们作甚么用?有一位弟兄告诉我,他的礼拜堂主日聚会不足百人,想不到牧师好大喜功,竟然发动建造一间六百人的教堂。他十分反感,他把奉献款送到专作福利的机构去救济贫苦。浪费蹧蹋还小事,最可怕的是一些异端教派要你把财产金钱全奉献到他们教派。有一位弟兄,是一位会计师,他到澳洲去,多年奋斗有积蓄,想不到他的妻子误入异端教派,她大发热心,不住把金钱献给该教派,最后在他教派的蛊惑下,竟然把房屋卖掉奉献给他们。

 

这弟兄拗她不过,把房屋卖掉,眼光光看着多年的血汗付诸东流,最后只好带着妻子黯然回乡,再来开始。我们要全所有奉献。但全所有奉献并不是变卖家产全部拿到礼拜堂,或者把每月收入全所有拿到礼拜堂。那是错误。我们可以从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十一奉献」的事上得着教导。上帝吩咐以色列人把十分之一拿给利未人;另外的十分之九却留作家用-人人有家,每个家都有家庭需要,日常开支。这些正常的开支,必须付出。如果我们把财产或收入都拿到礼拜堂去,难道我们不必吃饭?都作无壳蜗牛,留宿街边?你想上帝会这样恶待我们么?因此我们看定了,所谓全所有奉献乃是:

 

1.主权移交-一切皆主所有,我只是主的管家,我要忠心主的托付。

 

2.审慎使用-我是上帝的儿女,上帝养活飞鸟,妆饰野地的百合花,上帝更要供养我们,看顾我们(太六:24-34)。因此一切正常的开支都可以安心支付。我们不敢浪费,不敢摆阔;但也不吝啬,亏缺主的荣耀。一切要合乎中道,合乎圣徒的身份。

 

3.忠心托付-我们要记得以色列人要奉献十一,我们最低也要奉献十一。我们有自己的礼拜堂,因此必须优先顾及自己礼拜堂的需要,因为它是我们属灵的家。一切传福音的工作(差传工作,文字工作,广播工作……),尽可能投入,但必须十分小心,因为今天有许多福音机构,他们利用文宣作夸大的宣传,几乎是近乎欺骗(骗取你的金钱),我们要作一位有知识的仆人。那些有名望的人未必可靠(加二:6);许多时候可能是一位大骗子,大骗局。

 

就因此,如果有一个新的捐款要求(他们自称为异象)来到你面前时,你要好好祈祷,小心调查,多方求证,求主赐智慧,叫你没有行差踏错。有一位姊妹,听一位宣教士作见证,十分感动,把所有几万元存款都献给她。后来后悔了,当主内长辈知道这事时,帮她把钱取回来。我们真要小心,不要把情感的冲动,误以为是圣灵的感动。可能后悔不及。有的人悭吝成性,他把钱袋抓紧,美其名小心保管,其实正像主耶稣所说的又懒又恶的仆人,把一千银子埋藏在地下(太廿五:24-30)

 

当抗战末期时,很多人生活困苦,饿莩载道,很多神的仆人真是来到「妻啼子寒」的地步。我认识一位弟兄,他抓住很多钱,刚硬着心,有一日我遇见他,我警告他,你口口声声十一奉献,你把这十一款抓紧究竟用意何在?他争辩说,我如果把这钱送给传道人,送给礼拜堂,给他们一次吃光了,没有多大用处,我把这十一款设法经营,让它十而百,百而千,将来才有大作用。我责备他说,他们捱饿捱冻,你却无动于中,等他们饿死了,那时你有大把钱,有何用处。我说,上帝要审判你。他不听劝。不久,解放了,他被清算,我不知他将来站在审判台前如何交账?

 

選自“呼喊”季刊(第七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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